相信太公﹐這一文﹐絕對是『符話胡說狐論』。
寫此文者是狐群﹐推薦此篇者皆狗黨﹐不會有啥國際法的常識﹐也根本沒有專業知識﹐當然不夠格評論一般法律﹐對涉及自然法的高階法--台灣關係法﹐更難有啥屁股放屁。就不管他作者是誰﹐當他雞狗理﹐雞雞喳喳耳。遠之﹗遠之﹗別傷眼。
濟佛曰﹕善哉﹗善哉﹗
---上貼後註---
太公伊娘列﹐早上惹禍不知曉啦﹗晚上再去看此引用文﹐居然大水衝到龍王廟。
原文作者﹐居然是本城市長老丏兄最愛之一的『雞雜兒』﹐這下子﹐太公大概真的要提早二十天﹐結束聯網城邦運作喔﹖不是老丏心狹﹐會逼房租解約﹐對丏兄敬佩之人不敬﹐也非打狗沒看主人﹔而是太公一碰上好人﹐就老痞臉薄﹐給老丏增麻煩﹐對不起﹐會無法再混下去喔﹗
嘿﹗伊娘列﹐居然有如下八個按推薦﹐這有點意外嗎﹖哼﹗坦白說﹐是有點意外﹐不過是『有點意外的少』﹐而非『意外的多』﹐奇怪﹗怎麼只有增加四人﹖聯網上的『台灣妓生虫』﹐這一天都爬到那兒去了呢﹖
既來之﹐則安之﹔就很快流灠一下『雞雜兒』兄﹐在歪市放啥屁吧﹗很好玩﹐果然言理無一物﹐情緒卻高亢﹐就不必多言。
唉﹗還是忍不住﹐就放點小屁﹐給『雞雜兒』兄聞香吧﹗
若論起台灣關係法﹐今世公開出版的專論﹐最有名的該是杜南(Robert Donen ﹐見後加上貼圖﹐當然在旁者不會是『雞雜』)老弟﹐在喬治城大學出版的『台灣關係法法律意義及適用』。
杜南﹐為美國死鴨CIA前駐香港主任克來恩的得意學生﹐現任職美國國務院。他的著作﹐就國際法及國際政治言﹐是相當有豐富學術基礎﹐立論道地﹔但太公前在聯網﹐也指出其書缺點﹐在眼界只達『外交』面﹐並未能言及政治﹐特別是對老美國內政治架構的衝擊﹐是相當可惜的。
像這樣的著作﹐相信『雞雜兒』兄根本沒看過﹐那八隻八路虫﹐更不必說啦﹗
唉﹐太公曾批過『雞雜兒』兄兩次﹐第一次『雞雜兒』兄勉強回個『他只是信口談心情』﹐沒想提啥學術論理﹔第二次太公請教他有啥根據﹐說『全球最大的前三大銀行﹐都是中國的』﹐『雞雜兒』兄迄今連給個說法都免。所以﹐既然狐兄愛信口符言﹐太公也就不想費神說啥啦﹗蓋雞鶴各走陽關﹐自有同類跟行耳。
台灣關係法30年祭 兼論此法是榮耀還是恥辱
雲遊去了﹐有緣自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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