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召見新到任教師的訓話
校長說: 學生是我們衣食父母,嚴禁體罰,要依他們成績作不同的對待!
考試得 A, 要對他好, 他以後可能是科學家,對社會有所貢獻。
考試得 B, 也要對他好, 他可能返校當老師,將來是同事。
考試得 C, 日後是企業大老板, 捐錢給學校的主流,當然得對他好。
校長: 這種學生也要對他好, 他以後很有可能是民代或立委。
新教師: 碰到考試作弊,賄賂老師,冒用家長簽名,侵吞班會公款, 欺詐同學金錢的?
校長: 這種學生要對他更好,萬萬不能得罪, 他以後有很大的機會....當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