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笨蛋﹗低等華人﹐自己不行﹐玩不來﹐就狐言驢技多
市政中心/黑名單 | 共 4 人|0 人提出申訴 |
| | 《看不懂﹖蓋在太公心中﹐中華兒女﹐雖然有人言論雞鴨﹐卻無一人低等(除非有再三的相反事証)﹔只有洋鬼﹑洋奴買辦﹐可能會低等﹐或反言﹕華人如狗﹐低等也。》 |
原本認為華碩這些娘兒﹐每月會有週期(period )﹐不想理她們﹔但這些人﹐目中無人﹐宛若蒼蠅錦衣衛﹐天天對聯網良民﹐玩抓抓放放﹐而華碩還曾是我老馬弟在聯網重臣﹐這種鳥蛋的作為﹐實在糟踏我老藍的旗幟﹐與渠等同藍﹐予有羞焉。
就權宜當反面教材﹐讓阿九弟看看他們素行﹐您再如何君子﹐就別再鄉愿蛋頭﹐應該『清君側』啦﹗
【一】如果太公引用該巿文章﹐被引用人無異議﹐甚至讚同(如先前『邀請』網兄之例﹐垃圾箱判我『盜文』﹐列入黑名單)﹔你等在旁看不順眼﹐請問就貴市市規﹐你憑啥 legal ground﹐對太公定罪﹖
【二】就算你日後刪除『邀請』網兄的文章﹐你可以據此羅緻太公『盜文』罪名嗎﹖太公引用時﹐『邀請』網兄之文﹐公然合法在貴市上貼文﹐換言之﹐太公依聯網規章﹐也合法引用。你稍後刪其文﹐就也對引用其文的太公加罪﹐刑法是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引用時若合垃圾市規﹐就不該有罪。
難道﹐你以為聯網人非成為你肚中蛔虫不可﹐先來個揣測﹐來個先意承旨﹐免得龍顏有怒﹖你這比毛主席還厲害喔﹗至少老毛還會說是陽謀﹐大家就上一次當﹐學一次乖﹐不似你假仁偽善﹐很難抓住猜測你們女人的心啊﹗這實非太公大男人主義﹐與人交往直來直往之道。難怪老丏昨日貼文﹐說啥『女人就這麼讓人討厭嗎﹖』
【三】有可能有人對太公引用不悅﹐但他向你提出告訴了嗎﹖訴狀又何在﹖這涉及太公所犯罪行的兩個層面﹕一是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的問題﹔二是適格(qualification )的問題﹐你若非有綠帽子上頭﹐有權去公堂要遮羞費嗎﹖請問你這幾位無知娘兒﹐太公對你幹譙啥了呢﹖你是當事人﹐還是你(擁有)的禁地肉﹐被我操弄了﹖你有何『法格』地位﹐對我進行控訴或定罪嗎﹖
【四】太公非垃圾皂市市民﹐依你何種市規的legal ground﹐要受你管轄﹖你華小人﹐可以不送起訴狀﹐就可以缺席審判﹐私下先斬後罪乎﹖
【五】太公為黨國盡心﹐在聯網也只講實話﹔卻老是被你這些阿九流﹐誣衊忠良而無愧﹐一再無據侮辱。今天﹐太公要你們說出﹐何以如此惡毒﹐誣指太公為『低等華人﹐愛遷拖他人』這種人身侮辱的話﹖究竟有何所據﹖如何低等華人法﹖請垃圾箱全体五百位市民﹐敦請華碩別龜縮﹐在三天內﹐能在本欄公開証據﹐讓太公無臉在聯網混。三天後﹐本文送聯網電小二參酌。
【六】太公保留對華碩及垃圾箱全体領導《這當然得看各位是啥樣的夥伴關係﹐在美國﹐有時侵權或債務﹐是可由每位依股分分擔﹐但有時卻又每個 partner﹐皆得負全部責任的》﹐提起人身攻擊法律索賠訴訟之權。
總統大選前﹐面對歪市長砲轟『馬四E活路外交』﹐太公請你們的國師及所有市民﹐奮起為貴主子阿九辯護﹐沒想到你們都學兩廣總督葉名琛﹐全部搞『八不』功﹐龜縮不冒頭﹔反而槍口易向﹐轉而把新市民太公當箭杷子﹐這事﹐諒諸位公公娘娘縱色慾過多﹐還不至於智昏無憶吧﹖
迄今﹐你們還是有當年國民黨的某種壞基因﹐仍然怯於對外公戰﹐勇於對內私鬥﹐太公看到你們這樣的屁行徑﹐面對小蔣遺像時﹐還會合十痛心無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