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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加速死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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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梁58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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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2號:漫長當下
多硯坊 (休)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麥芽糖

網上流傳一段「大馬笞刑」短片,拍攝一名馬來西亞獄吏持竹籐鞭打一名犯人20下,犯人痛苦慘叫,臀部皮開肉裂、血跡斑斑,殘酷的行刑畫面引起強烈的反對輿論,要求廢除笞刑。

代表大馬8,000名律師的大馬律師公會公開指責笞刑不人道及侮辱人格,侵犯人權,應該廢止,但當局堅稱笞刑是合法的刑罰。

馬來西亞施笞刑懲治毒犯、強姦犯及非法入境者。國內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聲稱該名犯人是毒販,短片於一所監獄內拍攝,是打擊吸毒及犯罪的宣傳工具。

馬來西亞對吸毒及販毒的刑罰相當嚴苛,法官對徒刑的宣告有相當的堅持及標準。不會因為個人的社會地位、家族關係、財富等而有所差異。200861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對轟動一時的味丹少東楊世銘走私30公斤海洛因磚一案,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更改判決的理由是:『味丹家族長期行善,且被告在獄內吃齋唸佛、勤寫心經,有改過向善之心,非無教化遷之望;判他無期徒刑,併科罰金五百萬元,褫奪公權終身。』???

筆者相當的贊成廢除死刑,但是法律要能服民心,請問那些從機場用肛門、行李夾帶少量海洛因的家屬就沒有吃齋念佛的嗎?走私30公斤的海洛因判處無期徒刑,是否能按照比率原則能減輕其他海洛因走私者的刑期?台灣人民看司法,流行一句千古名言『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在此案得到百分之百的驗證。這些手握司法大權的人,竟然可以隨心所欲的將法律隨意拿捏,隨自己的心意做解釋!請問標準在哪裡?台灣海洛因毒品如此氾濫,一些枉法的司法人員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帶頭作亂,判決書中第二個改判的理由是:『被告走私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即被查獲,未實際毒害民眾,法官遂認為他罪不及死。』???台灣因走私海洛因判處死刑而已經遭到槍決的家屬請向政府要回您家人的命!請問您被處死的家屬有誰當初被查獲的個案海洛因有流入市面?就是因為被查獲才沒流入市面,這種邏輯也能成為開脫之詞?沒有準備好龐大的行銷管道,會走私30公斤海洛因?

在此案的判決案例有一個道裡出現,只要你非常富有,你就可以走私大量的海洛因磚。如果被抓,請在監獄裡吃齋念佛。這樣就不會判死刑了。14年後申請假釋出來又是好漢一條,運氣好遇到大赦、減刑,又可以快樂當神仙了。

 

此文獻給˙台灣被錢壓的抬不起頭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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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詐領助理費,情堪憫恕刑減免,案例鋪好康莊道,凡詐堪情憫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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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麥芽糖

人頭詐領助理費,情堪憫恕刑減免,案例鋪好康莊道,凡詐堪情憫恕先。

  

沒救了.....

引用新聞 : 童仲彥詐領助理費 高院依「情堪憫恕」減為3年10月刑 

童仲彥詐領助理費 高院依「情堪憫恕」減為3年10月刑

2020-08-19 10:30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等案,台北地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他7年6月徒刑,偽造公文書部分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12萬餘元犯罪所得。童就詐領財物罪部分上訴,高等法院考量他仍有自聘助理做選民服務,依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改判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沒收5萬1842元所得。

童仲彥現為金色力量黨黨主席,致力推動合法性專區。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4萬元,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8萬元。檢、調調查,童仲彥為支應服務處支出,從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間,虛列每月3萬元聘任蔡博安為助理,之後將薪資領出,詐領不法所得12萬3842元。

另外,童仲彥受助理魏國桂所請託,將魏妻張姓女子列為公費助理,除讓張女可投保勞保,並可支付魏的部分薪資;童仲彥指示前妻李秀環向台北市議會自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辦理聘任張女,使得議會造冊、製作扣繳憑單公文資料不實。

童仲彥表示會檢討「惰」,但他沒有「貪」。北院審酌童虛報掛名助理的動機是為助人投保勞保「做人情」,斟酌他是劍橋大學畢業,沒有前科,現在在當「直播主」,依法判刑懲儆。

童不服而上訴,堅認是「誤用」而不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高院考量蔡博安確非助理,但童另有自聘助理,共支出了7萬2千元的薪資,計算後認定他詐領了5萬1842元。而偽造文書部分,童撤回上訴確定。

另外,童7年多前在總質詢時,以變音錄音檔指射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副市長李永萍收受廠商鑽石,高院更一審認定錄音檔經剪輯,上月8日甫依散布誹謗文字罪判童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台灣高等法院今判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沒收5萬1842元所得。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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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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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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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自己掌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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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致函港府 將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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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眼看著民怨再度沸騰,空心菜症腐又來了個超大髮夾彎,自己狠打自己的嘴巴,要派員赴港押解犯人回台受審了。

之前嘴跑打很爽,如今耳光巴得響,不准入境言猶在,政治算計響叮噹。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徐部長,你怎么看?」、小英+輸揆,你怎麼看,昨天講的話?」、喇叭勇、喇叭勇、🎺」、

台灣法律屬地主義 不是屬人

管你甚麼人 在台犯罪就是在台審理

不然以後拿綠卡搶外資銀行 不就美國人搶美國人?」、

1450你們同 夥怎麼一下拒絕,一下又可以,政府運作都被你們破壞了,還是多數會支持,台灣人的悲哀後果,為什麼叫我們一起陪葬」、

民進黨浪費大家時間,內耗,2020滾蛋吧」、1450這個時候你們就沒聲音了!呵呵」、

不是才說港人殺港人,人在香港,香港自己辦

怎麼!才一天,法律又轉彎了?
昨天怕有陰謀,今天就沒陰謀了?

昨天說絕對不落入圈套,今天就自己跳火坑?」、

哇....... 網路上護航護半天的........ 被丟包了」、哈....看風向不對就立馬轉....笑死人了」、

這打臉打很兇!......一下說這有陰謀, 一下說管轄權, 一下說是香港人殺香港人......靠腰哩, 1450幫你幫到傻眼!....這下1450又要換說法了」.....

引用新聞 : 陸委會致函港府 將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陸委會致函港府 將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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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 下午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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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宣布,已致函要求港府同意我方檢警前往香港,押解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同時帶回陳嫌在港筆錄等相關卷證。他並強調,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

引發香港「反送中」風波的陳同佳,明天將出獄。港府日前公開宣布,陳同佳出獄後願赴台灣「自首」,全案再度引發台港司法管轄權爭論。

大陸委員會下午會同內政部、法務部舉行臨時記者會。邱垂正在會中表示,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逃亡滅證之虞,政府今天已透過既有管道正式致函、致電港方,希望港府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他也表示,希望港方能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於2018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的請求事項,以及相關在港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

邱垂正強調,本案台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問題,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既然「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他表示,陸委會昨天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台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以有效處理個案,並從根本解決問題。

邱垂正說,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開聲明顯示,港方仍無意受理,且對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建議也無正面回應,政府對此感到遺憾。

他表示,鑑於苦等港方的正面回應,但迄無下文,為實現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政府下午透過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提出上述訴求,也希望港府能盡速給予正面回應。

至於港府若未回應我方提出的要求,後續是否會准許陳同佳申請來台,與會的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則表示,陳同佳已經是通緝犯,不適用線上申請簽證與落地簽方式,只能提出書面申請,未來基於司法互助精神下,我方已正式通知港府,希望在這個機制下讓陳嫌來台。

媒體追問,陳同佳雖已被移民署註記「不核發登機證」,但若陳嫌搭乘非台灣籍航空公司班機來台該如何處理,陳宗彥僅表示「這是港府態度問題」。

另外,對於陳同佳曾提及,希望來台不會被判處死刑,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則表示,殺人依照法律規定可判處死刑,但因台灣已經簽署兩公約,若證據充足,構成殺人起訴,法院會審酌並公正審理。

他也強調,若陳同佳來台,會依法保障陳嫌相關權利。

陳同佳去年初涉嫌在台殺害同行女友後,逃返香港,但因台港間並未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以致陳嫌僅被依盜竊財物等罪名判刑入獄,並獲減刑,將於明天出獄,全案成為香港「反送中」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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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箱屍案】法務部宣布陳同佳抵台會立即遭逮 籲港與我國司法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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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蔡清祥強調,在司法互助前提下,陳同佳因涉殺人重罪,不應縱放,港府應在陳同佳另案執行期滿後,立即逮捕他,陸委會強調,台港雙方應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

網友批的一針見血 : 「進來我就抓 前提是我不准你進來

法務部說沒有政治考量,但在沒有司法互助的情況之下,凶手願意來台自首,你空心菜症腐卻拒絕凶手入境,陸委會並以此強調要求香港政府與我方建立司法互助機制,拿兇手當政治談判肉票(而且肉票還不在自己手上無奈),這不是政治考量又是什麼??!!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民進黨政府真是謊話連篇,法務部宣布陳同佳抵台會立即遭逮?民進黨政府既已拒收陳同佳了怎麼入境?要叫陳同佳偷渡來台自首嗎?民進黨政府是頭殼壞掉還是詐騙集團呢??」、

民進黨一直說香港人殺香港人,雖然發生地是在台灣,香港司法就算是屬地主義,還是可以審理!

那想請問法物部,之前台灣男和台灣女在國外通姦或發生性侵,台灣法院為什麼說因爲犯罪地在國外,所以沒法審判?」、

香港搞反送中菜渣卻是搞反送台」、反送台 反送台 偉大的蔡英文」、

陸委會自貶國格,法務部司法互助,總統躲起來不甘她的事」、

裝肖ㄟ!蘇院長已經拒絕嫌犯入境,嫌犯怎麼來?寄DHL快遞?還是寄順豐包裹?這是什麼執政黨?包包起來、有夠漏氣!」、

真是外交大突破  什麼爛東西」、呼籲全球的人都來台灣殺自己國家的人都沒罪的」、

哪裡需要司法互助?只要通緝犯願意來台,就算沒辦入境也能抓。民進黨真垃圾!」、

移民署不給簽證~~~~~讓人進不來~~~~~人在台灣殺的,人願意來台自首,輸真娼說什麼時機敏感叫人家在香港審~~~~~~~」、

法務部長蔡清祥打臉豬鼻婆婆?」.....

引用新聞 : 【港女箱屍案】法務部宣布陳同佳抵台會立即遭逮 籲港與我國司法互助

【港女箱屍案】法務部宣布陳同佳抵台會立即遭逮 籲港與我國司法互助

鏡週刊Mirror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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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
2019年10月21日 下午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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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港籍女友後逃回香港,爆發司法管轄權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21日)表示,此案沒有拒收問題,因為陳同佳是遭我國通緝的被告,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現,會立即被逮捕,蔡清祥呼籲,香港應先將陳同佳逮捕,依司法互助管道送交我國,不應放任殺人嫌犯到處趴趴走,蔡清祥強調,司法正義不能私了,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

陳同佳在港因另案服刑即將期滿,傳出之後他有意來台投案,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本案是香港人殺香港人,嫌犯目前又在香港,基於優先性,香港政府本來就應優先處理,蔡清祥指出,如果香港認為對此案沒有管轄權,應由香港法院裁定後,經正式司法互助管道與我國洽談,蔡清祥認為,港應先收押陳同佳,再交由我國,而非放任陳同佳在外面趴趴走,蔡清祥強調,陳同佳只要在中華民國領土,因為他是通緝犯,我國會依法逮捕。

蔡清祥指出,法務部對此案有三大原則,首先是,法務部認為,中華民國與香港對此案都有管轄權,目前陳同佳遭香港羈押,考量到優先性與便利性,應由香港優先審理。

其次,蔡清祥強調,司法沒有空窗期,無論是中華民國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都有責任,香港政府不應讓嫌犯任意遊走,以免有串供或滅證之虞,中華民國政府會透過司法互助處理本案,絕不私了,更不會有拒收的問題。

蔡清祥指出,第三個原則是,中華民國對此案從未放棄管轄權,案發後,法務部與陸委會多次去函港府,索取本案相關事證,但港府置之不理,他強調,我國政府願在司法互助前提下處理此案。

蔡清祥強調,在司法互助前提下,陳同佳因涉殺人重罪,不應縱放,港府應在陳同佳另案執行期滿後,立即逮捕他,陸委會則強調,台港雙方應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台港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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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斥指控失實 陸委會反擊:政治操作凸顯送中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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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香蕉你個芭樂!什麼叫做沒有司法互助就拒絕將犯人押回來?能在沒有司法互助的情況下將犯人押回受審不是更高嗎?!

越俎代庖的陸委會,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什麼理由都掰得出來,還趁機潑髒水給對方.....

  

原來空心菜症腐支持的「反送中」的不是阿共,是中華民國!

怎麼不多掰幾條出來湊個整數得了。

還謢主權哩??!!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罪犯送台,天公地道!」、請公開反對英國將林克穎送台! 反送台!」、

這應該是法務部出來開記者會吧,關陸委會何事」、

竟然放棄司法權,這種政府還要他做什麼?

公然讓港人在中華民國的領土上犯罪也不管嗎?

可恥。」、

蔡英文快暴斃了~原本就是要讓殺人犯來台受審~現在卻找一堆說詞拒絕~」、

民進黨想讓送中議題延燒,跟本把他政治化,照陸委會說法,香港人只要來台殺了人,犯了法,逃回香港,跟本不用理會台灣的法律,,,」、

熱烈歡迎香港暴民來台!?」、很難相信陸委會說法 !」、

長見識了 罪犯居然不能自首???以後外國人在台殺人通通讓其回本國處理 台灣司法自我放棄管轄權」、

若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港府vs台灣陸委會,我覺得台灣陸委會有點下賤。」、

自廢武功,審判權就是主權,護主權只護反送中?只會洗一群無腦的年輕人」.....

引用新聞 : 港府斥指控失實 陸委會反擊:政治操作凸顯送中邏輯

港府斥指控失實 陸委會反擊:政治操作凸顯送中邏輯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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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陳湘芸 綜合報導
2019年10月21日 上午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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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   圖:謝莉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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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後潛逃回港,港府稱陳願意來台投案,但我陸委會質疑政治操弄,並指要有司法互助,提供相關事證,否則拒絕入境。港府在昨(20日)晚間8時表示,「被自首」、「政治操作」等指控失實。陸委會深夜近12時發布聲明反擊表示,港府宣稱陳「自願自首」,但宣布的時間點、勸服陳嫌投案及背景,情節不合常理,可輕易看出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䅁安排,港府聲明完全無法䆁疑。

陸委會也質疑,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臺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

針對香港政府有關台灣殺人案的聲明,陸委會嚴正回應如下:

(一)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但從宣布的時間點,宣稱勸服陳嫌投案的相關人士及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乃至港府和陸媒等配合一致的說詞和操作,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䅁安排,毋怪乎有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陳嫌是「被自首」,港府聲明完全無法䆁疑。

(二)我方早已一再說明,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我方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我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至於港方所提來信,我方明確回復希將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 惟港方從不正面回應,僅想利用雙方協商,為其逃犯條例修訂背書。因此,本會在今年5月2日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我方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三)據港方表示,如我方在處理陳自首中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港方會積極依法配合,卻又稱沒有法律與我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我方擬請教港府,依據此一自相矛盾的說法,港方究要如何提供我方協助?或又只是再一次卸責的託詞?

(四)殺人案的被告與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若為負責任的政府,理應儘全力伸張公義,以撫慰受害家屬。港府不思解決之途,漠視我方司法請求在先,藉機推動遭各方反對的逃犯條例在後,現竟意圖規避自身應有的司法管轄權,其輕視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驚愕!

(五)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事實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臺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這樣的政治操作無疑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六)本會重申,針對殺人案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也希望港府迅速務實面對我方的請求,共同實現司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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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安排箱屍案凶嫌來台 陸委會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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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陸游2號:漫長當下

在自家境內發生的命案,凶手只要逃出境外,一律一推二五六,還指稱對方政府別有居心,就算有啥居心,也該將凶手先拎回國內依法受審,審完判完執行完畢,再將凶手丟回凶手的國籍國按照該國法律處理,這才是維護我國主權的正確方式。

如此找藉口、踢皮球式的謢主權?這就是空心菜政府的陸委會、法務部!

 無言(不予置評)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陳同佳殺人在先,然後跑回香港捅個【反送中運動】大簍子,現在又來騷擾港府,林鄭是有夠笨給自己找麻煩。

香港警政署已經說得很清楚,陳同佳出獄後,有出入境的自由,讓他自己買張機票,坐飛機回台灣就好了,干林鄭什麼屁事!」、

遇事推諉執政無能規避閃躲自我棄法踐踏司法!酬庸機構無作無爲如此庸碌令人嘖奇!」、

司法管轄是主權 !

冥近黨反對在台殺人犯受台法律制裁 是護主權????

冥近黨豢養香港暴徒在台到處趴趴走 就是自由民主????」、

陳男在臺犯案,請問要香港政府交什麼資料?

先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增加臺灣、澳門及大陸,不就是正當途徑嗎?民進黨支持反逃犯條例,現在又說港府不提供司法互助?這在打自己臉嗎?
犯罪人都要來臺受審了,民進黨政府竟然拒之門外!說好的護主權呢?受害人的權益是這樣被民進黨政府保障的嗎?

真是世界奇觀了。」、

人是在台灣被殺 一屍兩命 雖然不是台灣公民 但犯法在台灣 本來就該在台灣審 好比在新加坡犯罪受鞭刑 當然在新加坡打阿」、

在臺灣殺了人,人家要把犯人送來臺灣審判,臺灣竟然還把人家踢回去,所以以前說顧主權根本都是騙人的。人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也是天下奇觀。」、

蔡府想太多。純就犯案審理,判刑確定後,給死者家屬交待服刑,只彰顯司法落實,何來踢皮球或反送台!」、

冥進洞就是雙重標準,蹭反送中,案發地在台灣,先前強烈要求人犯要送回台灣審判,現在就踢回去(沒利用操作價值)」、

原來護主權都是喊假的!」、

犯罪證據在台灣,卻要提供在港證據,怪怪的!

這樣說的話,之前英國人在台灣撞死人,我們應該也不急著要引渡回台,要先看看他在英國的證據才是。」.....

-----

這就是詐騙蔡賣台證據」、送中好了,送來台灣也沒什麼用」、

奇怪ㄟ你

之前一直要引渡,現在送來台灣投案,還罵人別有居心

在台灣殺的人,要香港甚麼證據?」、

士林地檢署可是於2018年12月3日正式通緝陳同佳,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而如今陸委會要求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

陸委會是不是在干預司法?士林地檢署應該要向陸委會表達嚴重抗議吧!」、

陸委會已昭告天下,想要犯罪的外國人請來台灣犯案,因為台灣當局不會受理投案的,只要被害人不是中華民國公民。」.....

引用新聞 : 港府擬安排箱屍案凶嫌來台 陸委會批踢皮球

港府擬安排箱屍案凶嫌來台 陸委會批踢皮球

2019-10-20 00:00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李奕昕蔡翼謙陳雅玲/連線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確認,收到陳同佳決定到台灣「自首」親筆信。 (香港中通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證實收到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的親筆信,表示決定到台灣「自首」,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目前正等待台方回應;陸委會回應,我政府已多次表明,願與港方就此案進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關意見,大可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而不是在不承諾司法互助的態度下踢皮球。」

蔡英文總統表示,不論在台灣或在香港進行案件審判或處理,重點在案件處理雙方的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獨立。

蔡:台港司法互助很重要

蔡英文說,各部會都已表明態度,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在香港進行案件處理或審判,雙方的司法互助很重要,因該案跨越兩個管轄權區域,一個是香港、一個是台灣,我方有呼籲香港要準備提供司法協助,如果香港政府決定在香港進行審判,台灣也會提供司法協助。

馬質疑政府棄司法管轄權

前總統馬英九昨說,日前港人在台殺女友的案件要交由台灣審理,蔡政府竟然放棄,但司法管轄權就是國家主權重要的一部分。

林鄭:這是令人釋懷結局

港府十八日夜間發布消息,指陳同佳致函林鄭月娥,表示出獄後將會赴台「自首」,林鄭接受電台訪問時也證實此事,她相信陳經思考後決心「自首」,並形容這會是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

她說,港府沒有派人接觸過陳同佳,也沒有要求其他人接觸陳,因為香港法律制度有所不足,與台灣沒有刑事法律互助,香港警方也無法用香港法律檢控涉案人謀殺或在台灣發生罪行的檢控能力,涉案人刑滿出獄後,會讓社會和受害人覺得事件未能伸張正義。

林鄭月娥透露,受害人父母曾再三聯絡特區政府,要求以不同方法處理,希望女兒沉冤得雪,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正等台灣回應。

香港警方前天晚上發函刑事局,指陳同佳有意出獄後赴台「自首」,刑事局證實收到函文,將依法務部立場回覆。

警方:投案須視個案接洽

警方指出,陳同佳是通緝犯一旦入境,會立即逮捕,但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不含香港,此案牽涉反送中敏感神經,投案方式須視個案接洽,無法預設。

陳同佳來台投案,顯然成蔡政府燙手山芋。陸委會昨二度回應此事,強調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惟港方迄未提供任何在港證據,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質疑香港政治操作

陸委會還稱,「我們更注意到,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質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本案政治操作」,呼籲港方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解釋說明,不要讓各界質疑港府另有政治盤算。

法務部去年曾兩度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讓陳同佳來台受審,但日前卻又呼籲港府,陳刑滿釋放前,港方應積極續押追訴,沒再提來台受審之事,口徑與陸委會一致,被外界認為推卸責任。

法務部澄清,自始至終未推卸責任,案件仍然由士檢偵辦,但是我國至今未能獲得港方提供任何在港的證據,港方消極面對態度,漠視其應有的追訴殺人犯罪立場,將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

引用新聞 : 港將安排箱屍案兇嫌來台 陸委會: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港將安排箱屍案兇嫌來台 陸委會: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2019-10-19 14:03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在台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23日出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表示,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目前正在等待台灣回應。不過,陸委會今天表示,對方迄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 在台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23日出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表示,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目前正在等待台灣回應。不過,陸委會今天表示,對方迄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記者鍾麗華攝)

陸委會指出,本案我方自始至終立場一貫,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本會重申,本案香港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早日彰顯。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

有台灣媒體引述「環球網」18日稱,學者分析此案,可能成為「斷頭案」,台灣當局現在是推卸責任給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台灣民眾交代。也有媒體稱,陳同佳是反修例風暴解鈴人,陸委會表示,對於少數媒體顛倒是非,隨之起舞、模糊焦點,我方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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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那個王八蛋有出來說些畜牲的話!

張庭瑞 to 野台

還記得以前重大刑案的時候,地方首長和縣市分局長總會出來開記者會,宣示打擊犯罪決心。
胡志強台中市長任內,和警方開了許多次記者會,雖然宣示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也算是給人民一劑強心針。

下台負責是一種手段,開記者會也是一種手段,但輕描淡寫避重就輕,顯然不是人民對父母官的期望。

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人身安全,使人民免於恐懼驚嚇。現如今市長都名嘴化,警察局長神隱化,彷彿人命如過眼雲煙,過了這關,捱了幾星期話題過了,也就沒事了。

都是人民的選擇,以前大事小事都用高標準要求政府的人,現在一個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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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質疑偵辦三中案的台北地檢署人員,故意洩漏「不實偵查秘密」給特定媒體,去年大動作前往北檢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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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這個處罰阿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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