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境內發生的命案,凶手只要逃出境外,一律一推二五六,還指稱對方政府別有居心,就算有啥居心,也該將凶手先拎回國內依法受審,審完判完執行完畢,再將凶手丟回凶手的國籍國按照該國法律處理,這才是維護我國主權的正確方式。
如此找藉口、踢皮球式的謢主權?這就是空心菜政府的陸委會、法務部!
沒救了.....
引用新聞下方網友回批 :
「陳同佳殺人在先,然後跑回香港捅個【反送中運動】大簍子,現在又來騷擾港府,林鄭是有夠笨給自己找麻煩。
香港警政署已經說得很清楚,陳同佳出獄後,有出入境的自由,讓他自己買張機票,坐飛機回台灣就好了,干林鄭什麼屁事!」、
「遇事推諉執政無能規避閃躲自我棄法踐踏司法!酬庸機構無作無爲如此庸碌令人嘖奇!」、
「司法管轄是主權 !
冥近黨反對在台殺人犯受台法律制裁 是護主權????
冥近黨豢養香港暴徒在台到處趴趴走 就是自由民主????」、
「陳男在臺犯案,請問要香港政府交什麼資料?
先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增加臺灣、澳門及大陸,不就是正當途徑嗎?民進黨支持反逃犯條例,現在又說港府不提供司法互助?這在打自己臉嗎?
犯罪人都要來臺受審了,民進黨政府竟然拒之門外!說好的護主權呢?受害人的權益是這樣被民進黨政府保障的嗎?
真是世界奇觀了。」、
「人是在台灣被殺 一屍兩命 雖然不是台灣公民 但犯法在台灣 本來就該在台灣審 好比在新加坡犯罪受鞭刑 當然在新加坡打阿」、
「在臺灣殺了人,人家要把犯人送來臺灣審判,臺灣竟然還把人家踢回去,所以以前說顧主權根本都是騙人的。人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也是天下奇觀。」、
「蔡府想太多。純就犯案審理,判刑確定後,給死者家屬交待服刑,只彰顯司法落實,何來踢皮球或反送台!」、
「冥進洞就是雙重標準,蹭反送中,案發地在台灣,先前強烈要求人犯要送回台灣審判,現在就踢回去(沒利用操作價值)」、
「原來護主權都是喊假的!」、
「犯罪證據在台灣,卻要提供在港證據,怪怪的!
這樣說的話,之前英國人在台灣撞死人,我們應該也不急著要引渡回台,要先看看他在英國的證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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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詐騙蔡賣台證據」、「送中好了,送來台灣也沒什麼用」、
「奇怪ㄟ你
之前一直要引渡,現在送來台灣投案,還罵人別有居心
在台灣殺的人,要香港甚麼證據?」、
「士林地檢署可是於2018年12月3日正式通緝陳同佳,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而如今陸委會要求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
陸委會是不是在干預司法?士林地檢署應該要向陸委會表達嚴重抗議吧!」、
「陸委會已昭告天下,想要犯罪的外國人請來台灣犯案,因為台灣當局不會受理投案的,只要被害人不是中華民國公民。」.....
引用新聞 : 港府擬安排箱屍案凶嫌來台 陸委會批踢皮球
港府擬安排箱屍案凶嫌來台 陸委會批踢皮球
2019-10-20 00:00聯合報 記者
許依晨、
李奕昕、
蔡翼謙、
陳雅玲/連線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確認,收到陳同佳決定到台灣「自首」親筆信。 (香港中通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證實收到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的親筆信,表示決定到台灣「自首」,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目前正等待台方回應;陸委會回應,我政府已多次表明,願與港方就此案進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關意見,大可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而不是在不承諾司法互助的態度下踢皮球。」
蔡英文總統表示,不論在台灣或在香港進行案件審判或處理,重點在案件處理雙方的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獨立。
蔡:台港司法互助很重要
蔡英文說,各部會都已表明態度,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在香港進行案件處理或審判,雙方的司法互助很重要,因該案跨越兩個管轄權區域,一個是香港、一個是台灣,我方有呼籲香港要準備提供司法協助,如果香港政府決定在香港進行審判,台灣也會提供司法協助。
馬質疑政府棄司法管轄權
前總統馬英九昨說,日前港人在台殺女友的案件要交由台灣審理,蔡政府竟然放棄,但司法管轄權就是國家主權重要的一部分。
林鄭:這是令人釋懷結局
港府十八日夜間發布消息,指陳同佳致函林鄭月娥,表示出獄後將會赴台「自首」,林鄭接受電台訪問時也證實此事,她相信陳經思考後決心「自首」,並形容這會是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
她說,港府沒有派人接觸過陳同佳,也沒有要求其他人接觸陳,因為香港法律制度有所不足,與台灣沒有刑事法律互助,香港警方也無法用香港法律檢控涉案人謀殺或在台灣發生罪行的檢控能力,涉案人刑滿出獄後,會讓社會和受害人覺得事件未能伸張正義。
林鄭月娥透露,受害人父母曾再三聯絡特區政府,要求以不同方法處理,希望女兒沉冤得雪,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正等台灣回應。
香港警方前天晚上發函刑事局,指陳同佳有意出獄後赴台「自首」,刑事局證實收到函文,將依法務部立場回覆。
警方:投案須視個案接洽
警方指出,陳同佳是通緝犯一旦入境,會立即逮捕,但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不含香港,此案牽涉反送中敏感神經,投案方式須視個案接洽,無法預設。
陳同佳來台投案,顯然成蔡政府燙手山芋。陸委會昨二度回應此事,強調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惟港方迄未提供任何在港證據,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質疑香港政治操作
陸委會還稱,「我們更注意到,已有輿論認為,陳嫌係『被投案』、質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本案政治操作」,呼籲港方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解釋說明,不要讓各界質疑港府另有政治盤算。
法務部去年曾兩度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讓陳同佳來台受審,但日前卻又呼籲港府,陳刑滿釋放前,港方應積極續押追訴,沒再提來台受審之事,口徑與陸委會一致,被外界認為推卸責任。
法務部澄清,自始至終未推卸責任,案件仍然由士檢偵辦,但是我國至今未能獲得港方提供任何在港的證據,港方消極面對態度,漠視其應有的追訴殺人犯罪立場,將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罔顧犯罪訴追者是港方。
引用新聞 : 港將安排箱屍案兇嫌來台 陸委會: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港將安排箱屍案兇嫌來台 陸委會: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2019-10-19 14:03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在台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23日出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表示,港府會安排陳同佳前往台灣,再由台灣當局接收,目前正在等待台灣回應。不過,陸委會今天表示,對方迄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指出,本案我方自始至終立場一貫,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本會重申,本案香港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早日彰顯。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
有台灣媒體引述「環球網」18日稱,學者分析此案,可能成為「斷頭案」,台灣當局現在是推卸責任給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台灣民眾交代。也有媒體稱,陳同佳是反修例風暴解鈴人,陸委會表示,對於少數媒體顛倒是非,隨之起舞、模糊焦點,我方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