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義變絕情,陳水扁為了遮掩自己的洗錢案,向特偵組舉發李登輝海外洗錢十六億元。這齣「卸任總統告卸任總統」的大戲,作為台灣廿年本土政治的總結,只能說是汙濁、醜陋和冷血。
扁輝的關係,一直因政治環境的需要而改變。陳水扁初就任時,兩人為共同對付藍營而結盟,而有「摩西和約書亞」之喻;當阿扁羽翼漸豐,兩人爭台獨盟主至尊而漸行漸遠。紅衫軍圍城時,阿扁再採「聯李自保」戰略,稱許李登輝「一介不取」,順利讓台聯退出罷免他的行動。如今,他改祭「獻李自保」策略,用老李洗錢證明自己的惡行不過是小巫與大巫。
陳水扁貪瀆罪證昭彰,卻逼著民進黨非挺他不可,綠營還說出一番「情義」的歪理。請問,根據這套理論,阿扁對阿輝的翻臉不認人,又算什麼情義?包括阿扁怨余政憲「兩天就招了」,阿珍罵哥哥吳景茂「竟敢出賣我」,恨蔡銘哲居間A錢罵說「我要殺了他」,這又是什麼人情義理?
利用阿輝來為自己擋箭,只是凸顯阿扁的奸巧和猥瑣,未必救得了他。就算阿扁之舉發鐵證如山,阿輝所涉不過機密外交貪汙及洗錢;而阿扁所貪,遍及國務費、外交、金改、土地藉端勒索等,他的惡形惡狀確實「青出於藍」了。
阿扁演出這齣「弒父」劇碼,並不令人意外。先前陳致中把一切責任都推給母親,陳幸妤叫罵趙玉柱「去死」,可見一脈相傳。令人好奇的是,扁輝從情同父子到反目相向,兩人的臍帶關係,是一條叫「本土」的路線,還是一條「洗錢」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