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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麥芽糖  副市長: 一葉孤鴻*Jackey*逸名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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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王仁德﹐非一人﹔秦檜巨奸﹐亦有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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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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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引用文章為什麼說他是「曾匪偽中」呢? 

 

引用文章對宋楚瑜建言 (To My Dear Dr. James Soong, My Most Respected Superior)

引用文章Notice to the current Adiministration of Republic of China and UDN

對宋楚瑜建言 (To My Dear Dr. James Soong, My Most Respected Superior)瀏覽217|回應0|推薦1
2007/01/17 02:10:12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olitics" and " Justice"?

Notice to the current Adiministration of Republic of China and UDN瀏覽112|回應1|推薦1
2007/02/07 02:03:48

 

 

 

梅峰兄﹐

我的家城和聯網﹐有這種華碩幫人﹐專門發臭鼠功﹐顛倒事非﹐抹黑個人﹐那真的比去年的雙雞事件還要不幸。

如果到貴市﹐不能言政事﹐純作人身攻擊的交戰﹐那十分無聊﹔太公雖然重諾﹐也會不得已食言﹐退出貴市。在退出前﹐太公不想浪費太多精力﹐作破壞性的消極口水功﹐因為那是毫無意義的事。

謹提供一些事實﹐供全市網友參考﹕

【一】如上引太公文辭職書附件﹐看其日期﹐可知太公八七年十二月二日返國﹐至月底發佈新職﹐其間﹐婉謝中南美司副司長詹秀穎的好意﹐邀請任該司科長﹔同一天向領務司報到﹐由老同事王科長若琴接待﹐寒喧報到一完成﹐隨身帶著的辭呈﹐一秒都沒浪費﹐馬上遞上。辭呈上﹐王科長寫得很清楚﹐對於外交部這個『最有油水』的肥缺單位﹐太公事實上﹐一天也沒有待過。

所以﹐這個鳥說﹕『當年的領事司。。。。一再容忍他』﹐就各位自行判斷。

【二】一返部向人事處報到﹐隔天﹐蔣次長馬上要太公﹐立刻去見他﹐太公堅拒晉見﹔在辭職獲准後﹐太公馬上履行諾言﹐求見蔣學長﹐馬上接見﹐此間情節及顧慮﹐在我網誌﹐有『與蔣孝嚴會談』一文﹐已略有述及。但是﹐有些地方都省略﹐以免有人認為太公很自大﹐不『謙虛』﹔今天﹐就補述於此。

我一進入次長辦公室﹐蔣次長歡迎後第一句話﹐是﹕『您這次調部﹐主因是有人告您會投奔中共。』

太公﹕『您也以為我會嗎﹖』

蔣學長﹕『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我說曾維宗若會投匪﹐全外交部的人都投匪去啦﹗』

太公﹕『謝謝學長對我的信任﹐我也沒讓您失望﹔看﹗我不是回來在您面前嗎﹖』

接著﹐蔣次長提到最近一大堆黑函﹐指控當時到任一年的駐西雅圖處長方廷榴事﹐約十件大大小小事﹐一一向太公查証。太公皆言﹐未有所聞。

太公﹕『這些指控﹐我在西雅圖﹐從來沒有聽說過﹐對我而言﹐通通是第一次聽聞﹐全是新聞﹐除了一件事外。國慶酒會上﹐方處長夫人怒潑飲料﹐到處長身上﹐我曾聽說﹐但沒有眼見﹐以他們夫婦的為人及感情﹐我是不相信有此事的。』

蔣學長﹕『這些事﹐通通有人呈報﹔您就是從來就不曾向我報告過﹐為何您不﹖不信任我對您的賞識﹐而有見外﹖』

太公﹕『學長﹗在西雅圖﹐我的確﹐是從來不打小報告的。我要有報告﹐就是大報告﹐過去六年﹐只有兩次﹐私下上報學長﹐都是具名﹐以萬言力陳國事﹔蓋我不屑於打小報告。』

對於鳥言『他犯了一個錯,就是他搞黑函的筆跡被人比對出來,「人二」的老人還記得這件事。』太公從來心胸坦蕩﹐大中至正﹔在聯網﹐太公也是如此﹐任性而為﹐也是有事公開說﹐不搞私人分身﹐更沒有『第三聲』咬煙斗的挑撥行徑。

若有﹖請市民指點﹐查清罪責﹐太公不僅道歉﹐還捐款一萬美金﹐給揭發人指定的台灣愛護動物慈善團体。請市民也找此鳥﹐要人証物証(笑話﹗有筆跡要對﹖)。

【三】太公前曾為文﹐說美國乾兒子﹐會負責我的養老﹐無心於中國任何官位。請注意﹐太公說得很清楚﹐那是未來式﹐不是過去式﹐也不是現在完成進行式。正如太公一再說﹐在美國混﹐絕對不曾丟過中國人的臉﹐在最困難時﹐太公也沒學馬克思﹐去排隊﹐領失業救濟金。

再者﹐太公年齡不及六十五﹐四体尚安康﹐非殘障﹐而國籍亦非南越﹐祖國仍然健在﹐就更非國際難民。依美國法律﹐太公要如何拿社會救濟補助金(SSI)﹖鳥人﹐就會學阿長﹐沒弄清綠卡規定﹐就開始爆料﹖有本事﹐請說明像太公這樣子﹐要如何合法申請美國社安救濟金﹖太公就算堅持老臉﹐還是不伸手﹐這法律秘竅﹐也可造福其他台僑﹐就請公開鳥蛋吧﹗

換言之﹐太公活在美國二十年﹐從未向美國任何單位﹐伸手要過救濟。現在﹐太公在美國﹐要買啥﹐就買什麼﹐從未求過人給什麼﹔而在聯網﹐太公也曾要出資兩﹑三萬美元﹐代訓宋公八大將﹐充分說明﹕太公簡樸是真﹐窮困並沒有。

這鳥言『因領社福救濟金有限,他說很儉省是實情』﹐就請網友向哇鳥要美國法條或証據﹐一下就明查啦﹗

【四】太公是相當謙和的人﹐故早先稱自己『三等秘書』﹐以彰顯官小位卑。但是﹐太公後來也更正﹐太公已官至『一等秘書』。

在外交部﹐只有兩次年終考評﹐我的長官(當然包括二科楊﹑王兩位科長)﹐均把科員層級的『唯一』甲等名額﹐都給了太公。

在駐館﹐同榜均已升為領事(三年內考績﹐平均八十分即升級)﹐我這位在部裡從未拿過乙等考績的﹐連續四年﹐夫人阿珍(是不是阿青﹖)均給乙等或七十六分﹐一直要到那第五年﹐太公自認『最沒幹活』的那一年﹐蔣學長孝嚴升為常次﹐為國舉才﹐也体恤部屬﹐見小的可憐﹐給了個八十六分﹐這樣子﹐就前年七十九分﹐加上年七十六分﹐剛好平均八十﹐有中共上級『平反老鄧』之效﹐馬上躍升為一秘領事。我的北美司各位前長官﹐對我如此厚愛﹐恩德永念。

可是怎麼﹐又跑出如下鳥言﹕

『他昔日的二科長官看這個武大郎。。。就愛吹牛。平日素行不良,捏造黑函詆毀同僚、污衊長官。。。。但也拿他沒輒,無法再貶他,因為沒有比三等秘書更低職等(無四等秘書)。曾偽中被調回台灣後,還想搞辭職作為手段,要脅長官。但是識破其猙獰面目,他就只得繳回工作證』。

就請各位市民﹐到我網誌﹐看看此鳥說的『黑函』﹐上面有太公正式具名﹐也有國家機關關防大印﹐這樣正式呈函﹐還能稱做『黑函』﹖有人會這麼笨﹖去問一問台灣名嘴﹑看一看攻擊劉兆玄的黑函﹐鳥人要不笨﹐就要拜師秦檜﹐才能以『團隊』精神﹐陷害岳飛﹐不能只會『一人掏鳥』硬拗而已﹐還要有眾人的心機和奸巧﹐懂嗎﹖

我的國家﹐就只能期待國運昌隆吧﹗

唉﹗看看這群聯網華碩阿九流的表現﹐要期待馬阿九﹐給人民公正廉明﹐算不算過份奢求﹖國人寄期望於阿九﹐被此輩文過飾非﹐欺瞞包弊﹐他恐怕會高處不勝寒﹐無鄰而德孤。

註﹕請各位市民及聯網人﹐容許太公向一位網友﹐取得同意﹐再行公佈一則悄悄話來言﹐旁証外交部同儕(現大多為大使﹑總領事級)﹐對太公的歷史評價吧﹗

再註﹕就先消除人名﹐發上述悄悄話的內容﹐供參如下﹕ 

 

可否容許太公公佈此一悄悄話﹖

當然﹐我會把名字消除﹐請放心。先行謝謝。

 
2007/02/21 10:38  

前輩大鑒:

國事三思系列,文稿不甚清楚,讀來甚為吃力,可否重貼?

原來您就是那位很有風骨的外交官,失敬,失敬!

晚輩與您學弟XXXXXX曾同團出訪中美洲數國。

三註﹕公佈悄悄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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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1 10:38 刪除回覆

前輩大鑒:

國事三思系列,文稿不甚清楚,讀來甚為吃力,可否重貼?

原來您就是那位很有風骨的外交官,失敬,失敬!

晚輩與您學弟*******同團出訪中美洲數國。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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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政事﹐就非批鬥人﹐那離民主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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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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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引用文章仁人義士 愛人諒人

評時論政,臧否影響千萬百姓之政客,本即我等知識份子﹐關懷家國上網為文之根本目的

不管怎樣,太公確是聯網少人可以匹敵的才學之士,您對他批馬的論點﹐如果真難以茍同,則當發揮您博士程度之才華﹐與之批駁﹐為馬辯護,這樣才能讓人服氣。

梅峰兄﹐

您上面這兩句話﹐說得一級棒﹗可讓太公沈思良久﹐一直不知是否該如聯網狐群般﹐也『禮尚往來』﹐而按『推薦』鈕互捧。

在聯網﹐太公一直是單打的個体戶﹐從皂市開始﹐只因提個『什麼是泛藍﹖』的幼鳥問題﹐被華碩臭鼠等圍摳以來﹐迄今已有兩年。就見聯網﹐不少正直人士都離開。太公仍然堅持﹐作個聯網人的『評論員』﹐對聯網健康生態﹐仍不放棄﹐太婆昨天還勸我﹕『狐狗盤據﹐所為何來』﹖

其實﹐太婆說的﹐我都心知肚明。她用的勸告語﹐也都是太公的一貫人生態度﹕

一﹑天下事無完美﹐常是有利就有弊﹐小草之民﹐何必操心﹖何不順自然﹖

二﹑個人自由主義者﹐尊重他人﹔人人有自己判斷﹐別人要如何做﹐太公會提建議﹐但一向『不強求』﹐反而有『您做您的﹐咱搞咱的』的口頭禪﹔只求適者﹐在大環境中能生存。何不自掃門雪﹐莫視他人有瓦霜﹖

三﹑行行有學﹐業業有術﹔太公啥都不懂﹐只懂些政治及房地產﹐若有所專﹐也只有外交﹔所以在聯網﹐少對其他國事發言﹐蓋真的不懂。記得太公在聯網﹐第一篇文『一兩論』﹐就已表明太公不敢說外行話。可是﹐太婆說﹐台灣人﹐人人懂外交﹐口沬橫飛﹐沒完沒了﹐淘淘不絕﹐宛若黑天下酸雨﹐快三年了﹐太公又能淨水若干﹖

四﹑太公在網﹐一向實言論事﹐以紅衫軍為例﹐聯網上﹐大概也只有太公一人﹐一直為國家政治的正常發展﹐反對此一盲舉。太公盡量以理用智﹐以所學報國﹐鼓舞國人有前瞻。

但是﹐國人只用情﹐因人癈言﹐以言癈人﹐迄今有那一位大市長或大寫手﹐重視太公的呼籲﹐不要『以罵治國』﹔對太公的國事言論﹐常無詞以對﹐避而不談﹐反而動輒人身攻擊﹐侮辱惹來一身臭﹐這又何苦來哉﹖

五﹑聯網有其網友規範法則﹐太公一向遵守﹐可曾違反﹖不參加某市為民﹐但引用文章﹐讓人有據查詢真假﹐何來放冷箭﹖用真名實身﹐以示『好漢負責』﹐但也尊重虛名自由﹐不曾制定撰文守則』﹐強諸他人。卻反有弄虛之徒﹐如皂市臭鼠﹐反控太公愛名氣自戀﹐歪市長的反責『神秘面紗』﹐真是惡人先告狀。太婆曰﹐何不也低痞﹐用虛名分身回敬﹖

唉﹗公眾之事﹐如祖孫騎驢﹐要據立場﹐並無不可﹐但盼上流高痞﹐不要下流低痞。太公近日﹐對台灣妓生虫及鬼市烏魚﹐以牙還牙﹐加以髒話﹐固然是『以直報怨』﹐但太公自知﹐是自己開始『形而下之』。何以至此﹖

在聯網的現制下﹐各市長有絕對的權力﹐劃地為王﹐胡作非為﹐人人如蔡阿彌﹐卻也以之為善﹐認係合理。殊不知﹐天下沒有任何事物﹐是絕對的。如同政客﹐權力源自憲法﹔在聯網﹐市長之權﹐也是來自聯網憲法﹕上網守則﹐對任何網友人身自由﹐都應該尊重。唯有也只有在這樣的前提共識下﹐才有理性的市長權及理智的論政空間。聯網既已成惡﹐太公又何必流連﹖

宛似對中華民國外交部的絕望﹐靠辭職﹐能不再目睹﹐心或能放下﹗近日口出惡言﹐絕非一時有何怒氣﹔在我潛意識中﹐應該是有一股衝力﹐渴盼被聯網開除﹐斷絕再上網流口水之路﹐以他人之力﹐行戒毒之欲﹐效伯夷叔齊之流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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