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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麥芽糖  副市長: 一葉孤鴻*Jackey*逸名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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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沒有罷免阿扁的公投呢?這樣哪叫做民主政治呢?
 瀏覽849|回應2推薦1

施喬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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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現在我們的國家算是民主政治嗎?如果阿扁自己認為當總統當得不好,就應該提案公投罷免他自己,而不是厚著臉皮要提領他的「退休金」。
希望立法院盡快再重新修訂條文,讓他的「退休金」無法再提領。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96 年7 月11 日公布
第 二 條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 三 條 卸任副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十八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四人至八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本條例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卸任副總統已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者,其退職金仍依原規定辦理,不適用前項第二款之規定。
第一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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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後算帳囉
    回應給: 阿茜(chiaochien) 推薦0


曾太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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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投﹐都已有答案。

現代女兵學家﹐運用兵法﹐請別大眼傻瞪﹐要學這韓妞靈眸巧矣﹔選後有空﹐算帳囉﹗請問您要多久﹐才能有民主自由的答案﹖

出走兵家窩﹐別警告逃『伕』喔﹗
修改刪除 2008/02/20 12:08 推薦1


曾太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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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太公發表主欄文﹐業已超過兩周﹔是希望兵家窩當局﹐給我一個交代﹔但看來﹐雖係一市之長﹐有些女人就是女人﹐來個置之不理。太公對女人﹐向來疼惜﹐也就忍著多出數倍時間。所以﹐今天公告各方﹐即日起﹐太公出走軟禁區﹐放棄兵家窩市『公民權』﹐與該市不再有任何關係。特此敬告。

註﹕這個韓妞﹐比那個金門妞迷人﹐至少比中國武打片的女俠﹐回眸百媚生﹐是生動多多。呵﹗別怪夫太公﹐重色輕友之徒﹐去抱韓妞﹐喔﹖打快了﹐是抱韓劇﹗千萬別來個警告逃夫。喔喔﹖又打快了﹐是警告被抓去的兵『伕』走卒。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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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投﹐才叫民主啊﹖
    回應給: 阿茜(chiaochien) 推薦1


曾太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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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引用文章唉﹗城到用時﹐方恨少﹗

嘿嘿嘿﹗大市長﹐歡迎光臨小城。真的上天祝福﹐小民有處申冤﹗

為何沒有罷免阿扁的公投呢?這樣哪叫做民主政治呢?

為何沒有軟禁太公的公投呢?這樣哪叫做民主政治呢?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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