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6 21:39:04 雖然,台灣與馬拉威斷交的事件已經是兩天前,陳水扁立委選舉之後出國之際的事情,不過,由於和其他的外交事件一樣,牽扯到邦交國與中共的國際社會網絡關係之建構,因而,媒體依舊隨著民進黨政府起舞,把它炒作成政治事件,意圖從意識形態這個老套到不行的角度,來看待這次台灣與馬拉威的斷交事件,實在可惜。 看了台北市議員黃珊珊寫她實際走訪馬拉威的經驗,以及季常兄對外交部官員的批判,當中提出了一個頗有社會科學之探討空間的觀點:外交是現實的。從經濟學看,我想,這馬拉威之所以和中共建交,之所以被中共吸引過去,甚而與我國斷交,圖的也無非是「效用極大」罷了,至於這斷交的「外部成本」,我想就見仁見智了,不過很明顯,這種成本是出現在外交部官員甚至整個民進黨政府身上的。 從社會學看,馬拉威與中共建交而與我國斷交,則是具有「社會交換」之分析方案上的意義,其實,這個分析方案仍具有一些經濟學色彩。首先,就「馬拉威與中共建交」這部份而言,根據齊默爾(G. Simmel)的交換原則,我猜想,中共最近對馬拉威提供的資源,八成比我國這幾年來提供的農業支援、基本設施興建等更有價值,不然該國也不會選擇跟中共建交,此即所謂的「吸引原則」(Attraction Principle)。 另外,根據齊默爾的「權力原則」(Power Principle),從馬拉威跟中共建交,進而與我國邦交疏離的行為決策來看,中共影響馬拉威的能力,恐怕遠在我國之上,畢竟,中共現在已經被多數人認為,可以向國際社會提供比台灣更豐富的資源,例如更廉價的勞工、龐大得多的市場,以及對第三世界窮國更多的金錢援助甚至技術移轉等等,就此,我國若欲在外交場合上與中共競爭,就得從資源的累積著手。 又或者,中共可能對馬拉威提供了,相較於我國而言更加迫切需要甚或更難得的資源,因而對馬拉威而言,中共的引誘或援助可能比我國更有價值,因而才決定與我國疏遠,與中共建立邦交關係(從社會學看,這擺明仍是一種交換關係),此為齊默爾的「價值原則」(Value Principle)。這一兩年發生這麼多友邦國家與中共建交而與我國斷交的事件,從古典的交換理論看,關鍵其實都是兩岸「資源」的差別。 其次,就「馬拉威與我國斷交」的部份而言,考量民進黨政府金援友邦國家的行為動機,亦即外交的承認、聯合國的發聲,那麼我想,民進黨政府這幾年會拼命向拉丁美洲或非洲友邦國家灑錢、幫忙蓋總統府,可能就是預期或希望,這些國家會在外交上承認民進黨政府,會在聯合國替民進黨政府發聲,或者替民進黨政府的入聯公投宣傳,此即布勞(P. M. Blau)之交換原理當中的「理性原理」(Rationality Principle)。 然而,這「斷交」的行為決策,我不是很確定,究竟是馬拉威提出斷交,還是我國提出斷交,如果是前者,那就還單純些,如果是後者,那可能就還涉及布勞的「互惠原理」(Reciprocity Principle)或「公正原理」(Justice Principle),亦即,可能民進黨政府認為,馬拉威既然與我國建立邦交關係,既然接受我國的金援,那就必須持續與我國保持友好,在外交上承認我國、在聯合國支持我國、絕對不與中共建交。 只是,從外交部長黃志芳「不到黃河心不死」、「台灣需要馬拉威」,或者陳水扁「台灣不能讓中共欺負」等等之類的論述來看,恐怕對民進黨政府而言,外交的承認比什麼都重要,雖然從局外人的眼光來看,民進黨政府圖的報酬不切實際,或者認為「不是台灣需要馬拉威,是馬拉威需要台灣」,不過,從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來對意識形態活動的投入程度來看,在他們眼中,外交的承認比什麼都重要。 承上,如果「外交承認是民進黨政府眼中具有極高價值的報酬」這個假設為真,那麼,根據霍曼斯(G. C. Homans)的交換原理,民進黨政府會持續對友邦國家金援,恐怕就是因為,這些友邦國家是真的有在聯合國幫我國發聲,或者在外交上承認我國,而這兩樣東西似乎也都是民進黨政府眼中的無價之寶,故如此頻繁地搞金援外交,此即「成功命題」(Success Proposition)和「價值命題」(Value Proposition)。 總此,從社會學看,外交依然是一種「資源」或者「報酬」的交換關係,這回馬拉威與台灣斷交,而與中共建交的案例,剛好,這兩個社會交換的主要元素都有涉及到,惟我國有些不利:馬拉威視中共與我國的金援為「資源」並進行比較,我國卻把馬拉威這個國際權力微弱之國家的外交承認,視為至高無上的「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