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游2號:漫長當下 Reed 麥芽糖
引用文章司法改革的急迫性 The Urgency of Tackling Judicial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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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愛活在掌聲中﹐連看起來很講理的﹐學法律的知識份子也不例外。當然﹐這就不能怪一般俗輩﹐如太公者能耳順﹐更不能寄望政客求真﹐熱衷扁人﹑馬屁哦﹗
前三天﹐太公得閱引用文﹐在第二個回應『努力』後﹐也表示太公眉批如下﹕
『長公談起國際關係﹐的確有旁觀者的遠見前瞻﹔但他確實是法律專長﹐談本行改革﹐卻是『身在蘆山中』。唉﹗見樹不見林﹐以為可以如以往般﹐從他這文中再增加點智慧呢。』
今日回觀該回應﹐不儘沒見回復﹐反已遭刪除﹔唉﹗有如此受太公敬仰知識份子﹐又有如此多的歪市長市民﹐不能如皂市草民華碩有肚﹐當然﹐我們中國就會是活在『一片掌聲中』﹐有賴『國運昌隆』矣哉﹗
改革﹖就只能是要人『改』﹑『革』人的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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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謝謝太公:
樓下可真謂隆中對, 或是渭水濱, 釣叟教明日天子之言!
老丐倒是提個聯網笑話:
有好事者, 又在幫馬英九派官, 說要封老宋為駐美大使.
哈哈!
老丐用膝蓋想, 就知道老宋不必等這張聘書!
如果馬英九派老宋為駐美大使, 麥芽糖本市, 自己閉嘴一個月.
曾太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Reed 麥芽糖
任何改革﹐就算法國大革命﹑中國文革﹑台灣阿扁文革﹐激進偏激﹐基本上都是求進步﹐不是要反動成保守﹔這點﹐您我共識。
太公一再說﹐我是維新派﹐這不能推論說﹐太公是保守食古者。因為太公体認﹐人非物﹐我們不可能純憑理想﹐就把人當汔車零件﹐可拆又可丟棄的。任何改革﹐不能不維護人性尊嚴﹐太公的標準﹐很簡單﹐在於『於理可通﹑在勢可行﹐行之有效』十二字訣。
任何偏離這十二字的改革﹐就有可能產生重大的社會成本﹐發生羅蘭夫人說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這十二字﹐用英文說﹐可稱之為﹕“politically acceptable﹐ socially feasible﹐ economically affordable”。
請問﹐您所提到的『官僚組織最終解決方案』﹐那一點符合第一個標準﹖英國文官制度﹐舉世聞名﹐在於獨立於政治干涉﹔國父想確立此制於中國﹐故憲法保障其職位。請問﹐憑何法理﹐一概『革職』處分﹖這資遣費﹐預算又要從何而來﹖在政治上﹐合憲合法﹖是可以接受的嗎﹖
就太公所瞭解的台灣官場言﹐要改革﹐去腐肉﹐生新肌﹐不必如此﹐勞師動眾。有更符合十二字訣的簡易方法。舉一例說明﹐當年曾廣順『冰凍』多位黨官﹐鄭心雄一上台﹐就是鹹魚大翻身﹐鄭心雄所重用者﹐皆曾廣順不用者﹐而今日仍為小馬所大用﹐他們曾被革職後﹐才再重用嗎﹖
純以用人言﹐不能如鄭心雄般﹐鴨子滑水﹐在無形中﹐起用﹑重用想用之人﹖有必要大費週章﹐搞得人心浮動﹐而結果﹐卻也一樣。您意以為如何﹖
transpe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依照一樣的邏輯,那人類社會沒有什麼組織是可以改革成功的
但是這個結論顯然不符合人類社會由原始無知進展到今天文明昌盛的事實(雖然有很多人是持歷史倒退論,認為伊甸園最好,之後越來越慘)
我認為陳長文是聰明人,他這樣的意見可以從很多方面解讀,包括整體社會發展無法配合在內。而且,至少他沒有盲動的就落實到執行層面(當然也因為他沒這個權力),所以僅就理論提出而言,他的說法提出還是一種進步,應該可以接受吧。
話說回MOFA的改革,在DPP執政之初,我聽過一個最厲害的「官僚組織最終解決方案」,就是把現職的全部公務員一次資遣,然後在重新招考回來,依據核心提案人士的估計,這樣最多影響20%的現職人員,也就是80%其實不受影響…不知道當時如果真的這樣改革,效果會不會好一點。
麥芽糖
MOFA﹖太公早言﹐就是沒法度﹗要檢討﹖您看著辦吧。
人家美國﹐號稱民主﹐他們的MOFA﹐可是庶民止步啦﹗
只有台灣超前進步﹐人人鬼扯自由﹐亂法無紀﹐可比美滿清義和拳哦﹗
太公若入主它﹐伊娘列﹐會活活氣死喔﹗
麥芽糖 曾太公
不是我對MOFA有偏見,現在的MOFA五樓已經到了任何小丑都可上去坐坐的地步,縱使有DPP因素,八年來除了MOE,ROC還沒有其他那個機關淪落到這種程度。
那MOFA迅速墮落的原因是什麼呢?要不要連載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