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與兒子陳致中以二次金改賄款,在美國購買2處不動產,經美國司法部沒收拍賣150萬美元,去年全數匯返台灣。但是,美司法部同時罕見地請求我國法務部「切勿將贓款繳入國庫」,並建議應以「專款專用」方式,規畫設置「反貪腐、防制洗錢」教育訓練基金,作為反貪、防制洗錢之用。
罕見請求勿繳國庫
這筆折合台幣4500萬的扁家贓款,因牽涉法令問題,迄今仍存放法務部專戶,不過因去年修正《洗錢防制法》,法務部依法為辦理防制洗錢業務可設置基金,取得法源依據,這筆贓款可望成為法務部防制洗錢教育基金的「第一桶金」。
至於之前瑞士司法部匯還扁家的「海角7億」、瑞士AVALLO公司帳戶2億元,均已繳入國庫。
特偵組2008年偵辦扁案,發現扁家曾在銀行保險室藏有8億台幣現金,事後5.4億被洗錢到瑞士威格林銀行陳致中紙上公司AVALLO帳戶,其中2億是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收賄,扁家以洗錢方式在紐約和維吉尼亞州購買2筆房地產,登記在陳致中名下。
美台成功追贓首例
2010年7月,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以這2棟房產疑似用貪汙賄款不法所得購買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並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2度請求法務部司法互助,由特偵組提供美方相關證據資料。
事後美司法部與扁家達成和解,美國政府2013年拍賣2處房產,得款150萬美元,創下第一起台美司法互助成功追贓案例。
依慣例,美國司法部可向台灣提出分享沒收拍賣扁家房產所得,因此當年特偵組曾向美方請求以最高分享比例80%返還台灣。不過,美方一毛錢不要,將150萬美金全數返還台灣。
防制洗錢第一桶金
去年8月,法務部收到美方返還贓款,美方強調,這筆錢屬貪汙不法所得,基於國際合作,打擊貪汙及跨境洗錢默契,決定全數匯返台灣。但美方訂有但書,特別請求我方「切勿將這筆贓款繳入國庫」,建議應規畫設置反貪腐或防制洗錢教育訓練基金。法務部目前已積極規畫這筆錢的用途。
引用新聞 : 美代查港帳戶 突破扁案斷點
美代查港帳戶 突破扁案斷點
作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3月12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扁案,當年除靠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及瑞士司法互助的協助外,美國也出力甚深。據了解,美國國土安全部曾居間協助特偵組取得扁家在香港的人頭帳戶資料,讓特偵組能按圖索驥,逐一查出扁家海外洗錢輪廓,是特偵組查明扁案的「最後一哩路」。
美國一直視扁案為「總統級」的重大貪汙犯罪,曾在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會中,公開以扁案資料當成洗錢教材,並向各會員國代表大方分享,讓出席的我方官員在台下尷尬不已。
2008年1月,艾格蒙發現陳致中、黃睿靚在開曼群島的瑞士美林銀行開戶,並匯入2100萬美金,懷疑有洗錢之嫌,正式行文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同年8月扁案爆發,特偵組開始介入調查。
特偵組自瑞士美林銀行溯源追查,查出錢是由吳淑珍大哥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匯出,特偵組透過新加坡的司法互助,掌握到資金是來自香港,並非由台灣直接匯至新加坡,導致洗錢過程出現「斷點」,追查一度受阻。
特偵組透過管道請求香港協助,但因為台灣與香港之間並無司法互助,香港對於我方的請求不願配合。
受阻之際,據了解,美國國土安全部駐港人員出面,協助特偵組順利取得吳淑珍人頭戶郭淑珍等人的香港瑞龍銀行帳戶資料,掌握到吳淑珍曾經指示相關人士自2004年12月及2005年1月間,先匯出美金至郭淑珍位於香港的帳戶內,1個月後再轉匯到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內。
特偵組依美方協助,取得扁家香港人頭戶帳戶資料後,即約談吳景茂等人說明。不久吳景茂等因香港人頭帳戶資料被掌握,見紙不住火,陸續坦承他為妹妹吳淑珍洗錢,案情終獲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