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民會96年度編列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計畫—造景計畫,預算計4億4千萬元,但在今年5月15日前,原民會已核定計畫共131項工程,經費逾2億元,且逾半數在山地鄉,部分立委質疑,這顯然是前主委瓦歷斯.貝林選舉綁樁。
行政院原民會96年度預算中,於經濟及公共建設業務項下,編列「補助辦理整建部落生活新風貌建設計畫」1億6千5百萬元、「原住民部落基礎
環境設施改善計畫」1億6千5百萬元、「原住民部落文化聚會所設施改善計畫」3千萬元、「安全堪虞部落整建計畫」8千萬元,合計4億4千萬元。
部分立委透露,目前經費已核定2億多元到鄉鎮公所,但是大部分都沒有經過程序報提報計畫,也沒有到現場會勘,明顯有疏失,而且核定作業是在在內閣改組前,一口氣完成131項的工程,明顯是前主委為特定候選人綁樁。
按「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申請作業規定,研提補助計畫應經執行機關現場實地勘查需求後,依各計畫意旨初步規劃工程內容。且為避免浪費公帑,執行機關應檢討工程範圍內是否已有施作其他公共設施,除舊有設施已傾毀,應避免拆除重做。
申請資料經縣政府初審後,提送行政院原民會辦理後續作業。計畫文件至原民會後,原民會應針對申請項目進行現場勘查,如經現場勘查有不符的情
況,應請申請單位於一周內修正計畫內容,縣政府再針對所提計畫內容現地進行複審,後併同修正計畫函送原民會。原民會則依各縣政府所送申請項目、計畫意旨召
開審查會議,排定優先順序,並按核定順序補助辦理。
但有立委說,前主委瓦歷斯‧貝林在內閣改組前,由有關人員與部分鄉公所聯絡,要鄉公所提報計畫,並承諾在今年度補助經費,所以大部分工程計畫均未依程序進行審查或現地勘查,明顯私相授受,有選舉利益交換之嫌。
根據原民會96年度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計畫第一次核定資料,永續發展造景計畫之整建部落生活新風貌計畫,核定計畫包括南投縣信義鄉、新竹縣五峰鄉、新竹縣尖石鄉等共31項,經費計8,130萬元,其中山地鄉有21項,佔該項計畫的3分之2。
整建部落生活新風貌計畫內容,主要是辦理原住民鄉鎮市村里部落護坡及擋土牆美化、街景改善、村落入口意向、區位標示、涼亭、景觀路燈、步道栽植、遊憩設施、衛生設備及其他公共設施。
另原住民部落基礎環境改善設計畫,核定包括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南澳鄉、台北縣烏來鄉等71項,經費1億957萬。其中山地鄉亦佔多數,共47項。
部落基礎環境改善設計畫辦理內容係原住民地區部落亟需改善之基本公共設施,如部落內巷道、排水溝、擋土牆、路燈及綠美化等工程設施。
原住民文化聚會所興建計畫核定共8項,經費計2,260萬元,工程全部集中在山地鄉,包括苗栗泰安鄉泰安鄉、高雄縣三民鄉、台東縣太麻里
鄉、台東縣延平鄉、台東縣金峰鄉、台東縣達仁鄉、台東縣海端鄉、花蓮縣卓溪鄉。文化聚會所興建計畫主要興建部落原住民文化及村落居民聚會所所需之公共空
間。
安全勘虞部落整治計畫主要辦理安全勘虞之部落。96年度核定工程共21項,經費計3,220萬元,包括苗栗縣泰安鄉、南投縣魚池鄉等,山地鄉佔10項。
由於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目前還卡在立法院,各部會在經費完成審查程序前,尚不敢核定或同意地方政府提報計畫,仍多採「錄案備查」方式答
覆,原民會卻能在內閣改組前大舉核定131項工程,且未依程序來辦理,其中還有工程集中在同一鄉鎮的,且有未經過現地勘查即核定通過者,難怪台東縣議會有
議員批評中央核定給地方的經費都用來蓋水溝、擋土牆。
政府的預算經費源自老百姓的納稅錢,國民都希望政府能善用這些經費,改善處於劣勢處境的原住民,但是政府部門不依輕重緩急、不依程序辦理計畫補助,太過輕率。
有人以為上項計畫及經費是在前主委瓦歷斯‧貝林任內核定,已經都公文同意了,就不能收回,其實並非事實。根據申請計畫的規定,原民會在核定計畫後,仍需針對申請項目進行現場勘查,這後續的作業,正考驗現任主委的行政能力與智慧。
2007-06-06╱台灣立報╱第11版╱原民╱【記者舞賽台北報導】
轉載自祖靈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