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五月底休會時,重大法案幾乎無一過關,因此而召集的第一次臨時會,卻因為朝野密室協商、為特定人士除罪修改會計法一事,引發眾怒,落得法案覆議收場;上周草草落幕的二次臨時會,也沒有高明到哪裡去,民進黨為了反核四公投,重演霸占議場、打鬥噴血戲碼,國會從議事的殿堂淪為馬戲團,完全失去代議功能。
當然,國會之病,由來已久,並非個別獨立的現象,某種程度而言,今日看到的種種立院沉痾,可說是台灣政治之惡的總和,政黨惡鬥更是元凶,國會在此只能算是下游單位;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否認,國會內部的因循苟且、不思改革,也是國會形象淪落至此的關鍵因素,國會高層及主事者可說難辭其咎。
就以這次的臨時會為例,馬政府原來期待可以通過服貿協議及核四公投案;但就服貿協議而言,執政的馬政府事先未善盡與國會溝通之責,連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都曾不悅的說,「陸委會從未向我報告」,再加上在野黨意識形態掛帥、刻意扭曲誤導服貿協議內容,如此先天不良,立法院能否理性討論,已經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更可悲的是,核四公投案又是綠營設定的主戰場,只有立場沒有是非,在二次臨時會更是完全沒有討論的空間。
可以說,朝野政黨的問題,也是國會沉痾的根源。一方面,民進黨雖然曾經執政,但再次在野後卻變本加厲,不但無能提出政黨新方向,更是為反對而反對,與台聯小黨競相搶奪基本教義票的選票,渾然忘記最大在野黨必須為執政作準備。
同樣的,國民黨的問題也不小,國民黨已無法凝聚整合藍營黨團,個別立委不但各行其是,更缺乏為政策辯論的意志及能力;結果是,國民黨多數成為無意義多數,民進黨不但是議題設定者,更能主導立法走向。就以核四公投為例,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雖然提出核四公投的解套方案,但是願為核四續建辯護的藍營立委,卻如鳳毛麟角,最後落得不戰不降,完全看不到國民黨對核四政策的立場。
當然,立法院淪落至此,不能完全歸責外力,事實上,立法院舉世無雙的朝野協商制度,更是議事效率不彰、密室分贓的罪魁禍首。立法院現行的朝野協商制度,奠基於民國88年制定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其後雖有微調,但變化不大,原則上任何法案要通關,都必須經過各黨團幹部簽字同意;如此一來,委員會完全被架空,公開的政策辯論比不上政黨、甚至個人的利益考量,密室分贓正是由此而生。
再者,由於只要三人就可組成黨團,小黨黨團幹部因此掌握杯葛法案的利器,立法院內規雖然規定,只要經過一個月的冷涷期,即使未獲所有黨團幹部簽字同意的法案,也可進入表決程序;但實際的後果則是,除非政黨列入優先法案,這些被綁架的法案很可能就此難見天日。就以政府改造為例,「行政院組織法」明明早已修正通過,但就有政黨刻意拒簽各政府單位的組織法;拿立委修法的義務做為政黨交換的籌碼,這不但是濫權,更是違反自己通過的法律,立法者違法,也算是台灣奇蹟了!
更令人詬病的是,這一套利於少數綁架法案的協商制度,卻不能防弊,六月第一次臨時會就爆發四黨黨鞭有志一同、祕密為特別費除罪化的醜聞,最後終於引發民意強烈反彈。這樣的朝野協商制度,不但違反民主原則,更淪為利益交換的罪惡淵藪。
立法院議事惡質化,已到發動國會改革的時機,改革的目的,至少要能防止弊端、促進政策良性辯論,而這只是國會最基本的功能而已;別忘了,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立法院絕對是重要功臣,從國會全面改選到廢除刑法100條,正是國會出手才化解了社會的重大危機;今昔相比,真有雲泥之別!
基於國會自主原則,行政部門不方便干涉立院內規,因此,如果要拯救國會形象,實有賴國會主事者發動改革,否則,只能任國會沉淪,最後拖垮台灣的民主,這是大家都不願見到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