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了銀行500萬,被逮後,捐出部分贓款能否免罪?
罪行曝光後,再捐出部分犯罪所得能否免罪?
最近連續發生了扁嫂和駙馬的內線炒股案,在罪行被揭發後,罪證確鑿,無可狡辯,他們有志一同的"捐出"部分贓款以求脫罪,注意,捐出的不是全部,是部份,這樣可以嗎?
這如同搶了銀行500萬,被逮後,捐出10萬就可逍遙法外,不但搶銀行不被追究,還可享受沒有捐出的490萬贓款.若可以這樣,我馬上去搶銀行.
我的理智告訴我,不可以,任何人都不可以,因這是違法的,但ㄚ扁那個小圈圈例外,他們可以為所欲為,這在台灣形成了扁式一國二制,一方是廣大的台灣人民,一方是扁和其基本教義派的支持者組成的台獨集團.
每當台灣人民對ㄚ扁有所指責時,其支持者馬上出面辯解護航,若無法見效,則以謾罵回應,再祭出"不愛台灣"的翻天印.
注:翻天印,古典小說"封神演義"中紂王主帥聞太師的最終武器,每當戰事不利時,即祭出此"翻天印",瞬間天地反轉,即可反敗為勝.
台灣最需要的
是和平和尊嚴
這卻是台獨無法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