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包了, 只好吐出來, 還要說的那麼好聽. 被嘲笑, 當然是活該!
扁嫂將賣光基金股票 獲利全捐
扁嫂賣股捐利》這是什麼最高標準?
張忠本(台北市)
總統府昨天宣布,基於最高道德標準之要求,吳淑珍將全數出清投資之基金與股票,利潤捐給弱勢團體。這是將股票信託後,又進行買賣,引起藍綠共同撻伐之後的反應。
知過能改固然值得肯定,只是陳水扁總統當初若真的以最高標準要求第一家庭成員,又若第一夫人炒股案在兩年前曝光後,就立即懸崖勒馬,第一家庭的聲望與信用不致落到如此不堪的處境。
在最新一期的阿扁電子報說:阿扁與家人都是以最高標準自我期許與要求…絕不容許任何瑕疵,也不容許和稀泥。那麼,除了昨天慢半拍的賣股回應外,為何一連串爆料的ETC、SOGO、金控公司經營權案中,都傳有第一家庭涉入。法律可曾授予第一家庭成員介入這些重大商業利益的決策?縱使第一家庭是無辜的,但是「後宮干政」已亂了政府體制。
如果是以最高標準要求家庭成員,就不會容許吳淑珍在府內炒股,也不應允許陳致中當兵,天天開Jaguar上下班;用總統專機南下提親;在SARS期間,女兒、女婿可以請假不到班;女兒全家買經濟艙,坐頭等艙等等,這些都是事證確鑿。縱使是別人奉承給了特權,也應避嫌,主動辭謝。如此瓜田李下,毫不避嫌,造成蜚短流長,那怎能怪媒體或民代。
世界先進國家的第一家庭與政府高官都受到比一般人更高的紀律規範與道德要求,如誠實及利益迴避等政治倫理。我國社會對第一家庭及總統府高官之要求不比外國嚴苛,何況台灣總統無論做得好壞,在他們卸職後,還要終生受到比外國更優惠的供養與禮遇。
當年民進黨批判國民黨黑金政治,而贏得政權。李登輝的黑金政治也不曾有過第一家庭或總統府副秘書長層級涉入民間企業的財務糾紛;更未曾有政府高官擔任商業掮客與司法黃牛,總統府高層如此高標準的「巧取豪奪」,想也是中華民國政治史上空前的恥辱。
陳水扁今天不僅要為第一家庭扛起所有責難,總統身邊的親信陳哲男、馬永成炒股及利用職權涉入民間商業利益,陳水扁也有縱容之嫌。陳水扁任職總統六年期間政風敗壞,政府官員吃人夠夠;從ETC案、南科減振工程案、台鐵工程採購案、SOGO案,層出不窮的弊案,陳水扁難道不要負起政治責任?陳總統何冤之有?
王振隆製造業(彰縣秀水)
真是無法理解,第一夫人決定賣出持股,獲利捐做公益,為何有人能說這是高道德?這是什麼標準啊?
因為身分地位不同,有些錯誤本來就是不該犯的;退一步言,即使犯了錯,也要在還沒有其他人發現之前,立刻道歉、認錯,並戰戰兢兢不再犯第二次錯誤,這才叫高道德!
二○○四年總統大選期間,總統曾對第一夫人的炒股事,公開宣布財產交付信託、絕不再進出股市,但第一夫人依舊如此,總統的承諾成了欺騙全民的大謊,第一夫人捐出獲利,連平息全民的疑惑都不容易。
總統夫人除了汲汲於增加自己的存款外,難道不能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多關懷一下困苦的人民嗎?這或許不能增加存款,卻能得到人民的敬意。
【2006/04/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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