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吐嘈王凸槌走廊
市長:吐嘈王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吐嘈王凸槌走廊】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口罩銷售實名制抑公賣制?
 瀏覽1,797|回應5推薦1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亓官先生

按下圖左鍵連結原檔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846723
 回應文章
笑談實名制2.0
推薦0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Information Technology資訊科技」,兩字字頭IT是「資訊科技」縮寫。唐鳳偉大發明-「口罩地圖」APP,是「大數據」( big data)運用技術「初級班」的練習題。唐鳳是IT大臣,那IT皇帝到處都是。

     言歸正傳,「實名制」2.0板快出爐,從網路消息看,我們國家IT團隊還真閒,又發明「購罩物聯網」APP。信不信由您,2.0版推出,全台民眾會忙翻天,理由是:

第一、賣家是誰?經濟部(不會是超商,因為是『超商取貨』)?有沒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有沒有「販賣醫療用品」項目?有沒有「製照醫療用品」項目?包裝、運送衛生品質過程,誰把關?不是我雞蛋裡挑骨頭,警調就是用上述理由查扣台北市三重的一家「偷私賣口罩」商家,未經審判,就以「不合徵用標準」理由,逕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拍,荒腔走板的像小丑,笑破人肚皮。

第二、賣家伺服器,處理能量數度一定要夠強,殺雞用牛刀,符不符成本?否則網路塞爆難免。

第三、購買數量是否仍限制每人每週3片?運費自付?幫運輸通路商發災難財?如沒有限制購買數量,那會秒殺!又回到「買沒有」的老路。

第四、變成讀卡機大缺貨,因為限制每人購買數量,就要「過卡登入」設備,平常不用讀卡機的人就為口罩去買讀卡機,3C通路商,趕快屯讀卡機吧!不要錯失先機。用行動掃QR碼?那還要人臉掃瞄、記憶、儲存、辨識系統?那又要麻煩唐鳳傷腦筋:買不買華韋的5G人臉辨識系統?

第五、要不要開立統一發票?還是一紙命令;賣家享有特權:免開!免稅!免囉嗦!我反對,中頭獎可是我一輩子的夢想!都逾不逾矩之年,還沒實現呢!

     實名制實施超過一個月,用唐鳳發明的偉大APP,找出口罩銷售有餘的藥局,酌減其配售數量,口罩不夠賣的熱點藥局增加其配售量,就這麼簡單!總統府聘我當AI(an idiot)大臣如何?

註 :  上述文是在實名制2.0實施前3月10日發表在個人FB上 帳號名王文同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920567
蘇貞昌真夠謙讓!!!
推薦0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行政院長蘇貞昌正式宣布,防疫層級拉高,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變為一級開設,指揮官仍是衛福部長陳時中。 

       防疫層級拉高,但負責人的層級不拉高,蘇貞昌真夠謙讓!!!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879046
因禍得福
推薦0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878622
陳時中終將從技術官僚走向政治生涯
推薦0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陳時中部長從可圈可點到可割可棄
    此次新冠病毒肆虐期間,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夜不休,總是跑在防疫作戰的第一線、防疫鏡頭的最前線,其表現可圈可點,國人有目共睹,大家一定和我一樣,慶幸在此全世界面對新冠病毒,都陷入兵慌馬亂之際,台灣有此技術官僚,有節奏的帶領台灣人民,抗新冠病毒,很有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的英姿。比起退居二線的蔡總統、蘇院長優秀太多。

 

    但第18例後,出現了本土病例,尚且是第一起的死亡病例,陳時中宣佈其傳染來自杭州的台商。該台商(其實是在泳池加氯消毒的幹部)新冠篩檢是陰性,也無新冠症状,詭異的是他有新冠抗體,他曾因呼吸器官不適就診過。陳時中以上述「非直接證據」宣佈「找到傳染源」,在科學的舉證,是不夠嚴謹的。被懷疑第18例確診的父親,在視聽媒體Call in說:他的兒子並沒染新冠肺炎云云,陳時中恐嚇說,對爆料者及未查證就播出的媒體提告。我不知愛子心切的父親,在其子沒有足夠證據,就被宣佈為傳染者,而向媒體投訴,他犯了何罪?媒體對於Call in者的即時播出,需要什麽樣的查證?除非陳時中沒有指該往浙江工作的台胞是傳染者,為人父對號入座,向媒體虛構情節,而該節目是先錄影,不經查證再播放,那两者可能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的散佈謠言罪,否則陣時中反而可能吃上刑法第310條的妨害名譽罪。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五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
二、、、、、
三、、、、、
四、、、、、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
七、、、、、、、
八、、、、、、、、

、、、、、、、、

 

「刑法」第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
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再來訧是24例婦人確診,其來源可能是其女兒從杭州回來的同學,該同學是否確診?不得而知!爭議的是:第24確診發生的社區是何處?立委蔣萬安職詢陳時中:為何不公佈社區名稱,只說是大台北地區,引起大家不安。陳時中回答:「公佈了,真的就會安心嗎?」問的好,答的巧。所以讓大家都懵在鼓裡或公開,其结果都是令人心不安,陳時中用其人之矛攻其人之盾,答的蔣萬安「無言」?公開社區傳染的地點,當然會引起該社區的惶恐,所以不公開,讓大台北地區去彼此猜-「不會那麼倒霉是我」,就會心安?台北市長柯文哲,酸的妙:「同一醬缸出來的,思考模式都一樣。」

 

     我相信,陳時中終會向「技術官僚」生涯說再見而走向「政治」生涯,因為他的可「割」可「棄」政治語言,比起可圈可點的技術官僚還要令人拍案叫絕,令人噴飯,當然,陳時中也要安然渡過新冠病毒這一役,我的預言,才算數。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873459
檢調查扣合法民間商家賣口罩是來亂的
推薦0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s://tw.news.yahoo.com/yahoo論壇-檢調查扣合法民間商家賣口罩是來亂的-062721123.html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63&aid=685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