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高雄挺韓大會,韓國瑜「戲劇性」出現,陳橋下「兵變、兵變、、、」,引頸期盼、聲聲呼喚、聲嘶力竭,只差沒一拿件黃袍給他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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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心早有定見,不是不選,吉時未見),不為所動,仍然說:明年1月11日大選是中華民國的保衛戰 , 是改變台灣生活保護下一代的一戰 , 是打開台灣和世界交朋友的一戰,明年1月11日大家一起來團結、、、、、、、「國家安全、人民有錢」、、、、請大家尊重我的決定,再給我一點時間,有些話現在不好說,、、、、云云。這是不想選總統的人說的話?司馬昭之心,大家裝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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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4000萬的政治献金,韓國瑜第一時間重咒:「如有這事,辭高雄市長。」好棒棒!依「無罪推定」原則,韓國瑜的發誓:不需證明。蔡振元敢這樣說,當然先挖洞,請韓國瑜跳,等到韓國瑜,陷入沉沼,再「一槍斃命」,幸好韓國瑜,也非省油的灯,見風轉舵:二天後:「给我一點時間消化。」韓粉還是不在乎?韓粉還認為:「又是抹黑!」,甚至認為「接受政治献金有什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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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第18條
對同一(組)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
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組)擬參選人之金錢捐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總統、副總統: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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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第25條(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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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則罰鍰,重則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到如今,代誌可大可小,端看檢方主動分案偵辦,介入選舉好呢?還是裝聾作啞,裝沒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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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我一點時間」是韓國瑜的掃雷棍,就是等所有地雷都爆完了,所有韓粉都有免疫力,百毒不侵了,再佈參選,否則沒有必要吊人胃口到如此地步;高招啊!非等閒,韓國瑜有幾套!
蔡振元果然是姓蔡的,急什麼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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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旦淨末丑,神仙老虎狗,讓我們繼續等下去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