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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被霸凌千萬不要憤而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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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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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先生
龍女CHANG, HSIU-FEN
GAGA
雞飛狗跳


台南成大醫院男性林姓「體循師」,職場被霸凌,憤而殺女護理師案,媒體報導,林「體循師」己考上台北榮民總醫院,但成大醫院不准其辭職,所以忍無可忍,唱出悲歌。我聞了,心中無比沉痛。我在台北榮民總翳院,因為「不敢」同流合污,也會被霸凌(人、事、地貝體描述如下,時問因隔太久,記不清)。

 

幸好我的憤怒是打人耳光,(要不得,萬萬不可學),後來他們記我過(這也應該),後來我就用上BBS料,有事證在手,共犯們醜行被我揭漏,都是事賓,既不敢法辦,索性設排我(王文同)條款:院內任何一級主管,有權删除他們認為不當的言論(好像立法院先立「無理法」,然後「依法辦理」,而且逆及既往)。

 

於是我也索性,在退休前十年(在職),就架設個人網站(http://wtwang.idv.tw/),暢所欲言到退休,但爆料永不退休。我還在台北榮民總醫院facebook粉絲團,揭露一干人等的醜行 ,發表3篇之後,要發表第四篇時,台北榮民總醫院facebook粉絲團版,封鎖我這粉絲,我無法上傳貼文。

 

我上網有不當言論,白紙黑字,是法辦我、除掉我的最好機會,怎麽授權一群笨蛋:「删除就好」?可見這機關被什麽樣的心又髒、腦又空的笨蛋控制。我這個人,心也不怎麽好(血壓高),但腦袋比他們強,還有我這個人,嘴不甜(不會拍馬屁),但尿很甜(尿糖高),聽說不止螞蟻愛喝,還能治腦殘。

 

 

以下指名道姓,是為白已言論負責,不是不厚道、我誣衊了誰?歡迎提告。我真實姓名:王文同,民國37623日出生,身份證字號:C100858027 

 

綱要

地點

有關單位

有關人物

大略案由

行政部門一级主管為宦途拍台北榮民總醫院的主管機關輔導會主仼祕書、後升輔導會副主委、又成為國民黨不分區軍系立委、

空軍備役中將高仲源的小舅子。

 

工務室

中正樓

4樓會議

工務室

人事室

政風室

祕書室

醫務行政部

副院長白邵勇

工務室主任

潘博豪、政風

室主任韓忘記、

人事室主任

王忘纪祕書

室主住易屏

東、工務室

專員李復興

(前國防

部軍倩局

資料處理處

長)、醫務行

政部主任黃

東坡、另醫務

部門四位一

級主管。

一、        務室專員李復興(前國防部軍情局資料處理處長),毫無工程專長,但仗是工務室主任潘博豪(軍系不分區立委空軍退役中將高中源的小舅子)的人馬,每天除了當傳旨太監,什麼也不會。也是軍人退伍的我,(以下是我的錯,讀者不要模仿),看不吃軍中那一套,借他口出穢言時,伸手打他耳光。

二、        事後我請休假出國探親,從美返國在飛機上,我料到潘博豪一幫人,會在我銷假上班的第一天,在我豪無準備的情况下,召開「獎懲評審委員員會」,對我「暴力」進行懲處程序,叫我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况下,上「獎懲評審委員員會」的「被評席」上「開天窗」,所以我在飛機上就起草我的「答辯書」。

三、        果然,銷假上班第一天上午,我上班,就接到下午開評審會的通知。

四、        我帶著飛機上寫的錯字連篇又塗又改的影印「答辯書」,(來不及清稿),就列席了。我在所有評委桌上放一張影印的「答辯書」。

五、        一開議,主席(白副院長)說:「王先生,你打李復興案,破例(按往例無此程序,被評者只有在公佈懲罰後,始可申訴)給你两分鐘時間答辯」。

六、        我坦承打人行為不當,打人理由如各位委員宷上影印的「答辯書」。10秒不到我結束了陳述。如果我沒有書面答辯草稿,五分鐘也請不完。

七、        評審結果:我記過一次,李復興申誡一次。

八、        結果:

(一)、潘博豪串通好評審委員中的四個行政部門的主管(他們陞遷及院長、副院長是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決定)政風室主任韓忘記、人事室主住王忘纪、祕書室主任易屏東、醫務行政部主任黃東坡等四票,全部投贊成票我記過。全投反對票李復興記申誡,那麼醫療部門只要有一人贊成我記過,他們就達到整肅我的目的,醫療部門只要有一人反對李復興記申誡,李復興就逃过被申誡,這是它們的如意算盤。(委員8席,連主席,9票)

(二)、評蕃會議結果。行政部門拍立委小舅子馬屁的四主管臉都綠了:李復興記申誡、我記過。

(三)、那天會議紀錄某小姐,告訴我:你記過部份,十票全贊成。李復興記申誡部份主席,行政部門4票反對,醫療部門4票贊成,主席副院長關鍵表態:投贊成票。54通過贊成李復興記申誡。人算不如天算,小事一樁,後面一連串的「國家機器醜態,笑死我。」

(評審委員行政部門主管四人、醫療部門主管四人、主席一人,共九人) 請參考: http://wtwang.idv.tw/index1/5b/5b.htm

 

人事室欺上滿下偽造公文

人事室

人事窒

公務人員

陪訓暨保

障委員會

人事室主任王忘記、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委員(應該就是考試院委員)

發佈上述懲戒人令是要依據「懲戒評審委員會的決議」,懲戒評富委員會的決議是「王文同打人記過一次,李復興口出穢言記申誡一次」,但人令發布的是:「王文同誤會同事罵他母規而伸手打人,記過一次」。而沒有記李復興申誠。

 

18年後,當年人事室主任王(忘記)偽造公文的簽,陰錯陽差,落到我手裡,我有了證據,才能向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申訴,它們的回答是:「超過申訴期限。」入他鍋,我扮柯南,超过申訴期限,才找到新事證唉!說「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是共犯有沒有過份?

請參考: http://wtwang.idv.tw/index1/6a/6a.htm

http://wtwang.idv.tw/index1/7/7.htm

人事室偽造公文

 

人事室

人事窒

工務室

公務人員

陪訓暨保

障委員會

人事室主任王忘記、工務室主任潘博豪、銓敘部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

我應台北榮民總醫院招考,是我有「甲種輪機長」檢覆合格證書,我應考的職系是「機械」,沒有問題。在我被記過的前十年,沒升級,明知有問題,也苦無證據,被記過的後十年,沒升級,有問題也變成沒問題。

 

老天有眼,人事室偷竄改我的「專長」,「甲種輪機長」改成「丙種三副」的證據,又陰錯差落到我手裡,有了證據,我向「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甲訴」申訴,各位看倌猜猜,他們怎麼回覆我?,他們只詢台北榮總人事室,沒查詢我,一紙「貴院『轉檔作業錯誤』,與陞遷無關」丟給我了事。我罵這些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的委員「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漢書)過分嗎?

承辦人是吃屎的也不會把我的「甲種輪機長」(符合機械職缺專長)轉檔成「丙種三副」(不符機械職缺專長),合理懷疑是人事室主任拍輔導會主仼祕書、後升輔導會副主委、又成為國民黨不分區軍系立委、空軍備役中將高仲源的小舅子潘博豪的馬屁。配合潘博豪讓我無法陞遷,變造我的資歷,使我資歷不符陞遷資格,不是嗎?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的委員是不是吃屎的?可直公評。

詳如: http://wtwang.idv.tw/index1/10/10.htm

 

擬栽贓我是竊犯

營養部

辦公室

營養部

政風室主任韓忘記、竊盜組組長遲忘記、工務室尃員李復興、台北市警

察局北投分局、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組镒定科

 

一、                北榮總營養部保險箱失竊,我被疑為「關係人」,我有充份理由懷疑「政風室」主任為拍輔導會主仼祕書、後升輔導會副主委、又成為國民黨不分區軍系立委、空軍備役中將高仲源的小舅子潘博豪的馬屁,夥同工務室尃員李復興,設計把我列入「關係人」移台北市北投分局偵查,軍、警、情、政風、「座主門生,沆瀣一氣」、他們都知道不是我,但只要剝我一層皮,就達到他們向權貴小舅子效忠的目的。

二、                為了洗涮清白,我同意他們的要求,搜索我宿舍、我母親家、已離婚的前妻家。又要求我測謊,我也同意。「騷擾」結果是:搜索「尚無贓物」,測謊「無法判讀」!擺明的是「玩」我。

三、                我扮柯南,收集了推翻他們「栽贓我是竊犯」的反證據(他們說失竊現櫃子上有我的指紋),去找北投分局較它們把我涉案的證據拿出來,他們知到我有備而來,這樣回答我:「我們弄錯子,你的指紋不是在櫃子上,是在門把上」。說我「有罪」不敢,說我「無罪」不甘,我駡北投分局、刑事局鑑定科「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漢書)過分嗎?

四、                詳如:: http://wtwang.idv.tw/index1/6/6.htm

 

 

偽照證據

圖利廠商

地下停車

場工地

台北榮縂工室、

政風室、潤泰

企業某營造

公司(名學

忘了)

北榮前副院長雷永耀、工務正工程司陳孝先、主任潘博豪、政風室主住韓忘纪,營造商工地負責人

一、                北榮地下停車場工程,廠商潤泰企業旗下營造公司偷抽北榮地下水,被我檢舉。承辦工程師陳孝先把所有違法取水現場清理後拍照,上陳「廠商沒有偷水」,工務主任潘博豪、政夙主任都同意「廠商沒有偷水」。案子到了副院長桌上。

二、                當時的副院長雷永耀,恐嚇我:「王先生王先生,誣告可要吃官司呵!」。我早知道這些心術不五,頭腦又歪的人,會玩花樣,所以早就先一步把違法的現場照片,陳給副院長,他應該知道是怎麽回事,我真想問他:「偽造文書,欺騙長官會不會吃官司」,這案子就止樣被他搓掉了。我說它們:裡應外合,官商勾結,過分了嗎?

三、                詳如http://wtwang.idv.tw/index1/17/17.htm

變照公文公文圖利廠商

 

工務室

工務室、

會計室

北榮院長、工務室主任潘博豪、副院長白邵勇、

一、                中正樓水電維護保養合約我簽公開招標,主任潘博豪屬意要和榮雹議價(圖利特定廠商),幾經折籐,副院長白邵勇批定「甲案」(公開招標)。潘博豪找他姐夫-台北榮民總醫院的主管機關輔導會主仼祕書、後升輔導會副主委、又成為國民黨不分區軍系立委、空軍備役中將高仲源

二、                向院長施壓,再强迫白副院長在批定 「甲案」的公文上加「擬」,變成「擬甲案」,這公文再拿給院長張茂松翻案,採「乙案」(與荣電議價)。

三、                這是明顕圖利廠商的違法,我明知政風室主任和潘傳豪是共犯,但我仍然向政風室舉報,結果如預料,被吃案。我走我的路,天要下雨,國要亡,我也沒辦法。

詳如http://wtwang.idv.tw/index1/59/59.htm

馨竹難書

備用

備用

備用

有人會不耐我的文章。對不起 ! 我不是要煩您 , 也不是寫您的看得 ,是要寫給被我罵的人看的 , 寫到我被告為止。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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