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為是假設的情況 不算洩密
軍事演習A計畫 B計畫 都是假設的情況 所以不是國防機密 所以可以提供給敵方 ?
"有洩密的原因 沒有保密之必要 ! " 與 "有串證之原因 無羈押之必要 " 異曲同工 .
吐嘈王咸信 : 有不得已的隱情 , 所以王郁琪放棄抗辯 , 選擇辭官 !
真正隱情 只有馬 , 張 , 王 , 檢察官 .大陸海協會會長知道! 但不能亮 , 亮了一起玩不下去 !
如是一般事 , 張顯耀依據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 , 張顯耀會要求陸委會恢復他的職務 , 否則 可向法院提民刑事的自訴或向地檢署檢舉王郁琪毀謗 , 但張顯耀不會 , 因為他的目的(我非洩密及匪諜) , 已達到 . 搞國安的人有一潛規則 : 只要沒有被逼到牆角 , 得饒人處且饒人 ,如果檢察官不知輕重起訴張顯耀 , 張顯耀豁了開來 ,那問題會很嚴重 , 這是馬英九所最怕的 ! 目前取得恐怖平衡 ,一場羅生門劇 , 就此落幕 ! 我替馬英九說 : 好家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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