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鬼月的人話 作者: 范蘭親
常州,中國。是我國,還是外國?
余紀忠,常州人,在台灣省辦了分「中國時報」,死後,他葬回了家鄉。遺願:葉落歸根,心繫祖國。
蔡衍明,台北大稻埕人,在湖南做米果,回家鄉買了分報紙,或說接手吧,結果他被罵死了。死後,他若要葬在湖南望城,他發跡之地,可不可以?
不可以,這是不愛台灣、辱台。他不「適格」。
NCC早就說:「做米果的不適合做媒體。」
他是吃哪裡米,喝哪裡水?
親中?他是中國人,辦的,或說買吧,是「中國時報」。
中資?當然。他賺的錢是大陸同胞一口口反哺出來的,他沒就地正法,反拿錢回饋家鄉,有何不可?
米果?其它的媒商,或叫報老闆吧,有做思想箝制的,炒地皮的,辦特種行業的,官商起家的,那個較「適格」?
言論人,還有「適格」問題?可以思想審查?
不錯,「中國時報」是曾匯集了不少人才,但是,為何這些人才會離開?為何報紙曾面臨經營困境?以致要由一「不適格??」的人來接手?
錢衷時說:「蔡老闆,這分報紙的天下不是你打的,是你買的」。那請問,打天下的人為何不買?為何把這分報紙打到要賣?
報紙,說是社會公器,不是一般商品,那這個公器垮了,關門了,我們可向蔡衍明求償?我們不出十元私款買這分報紙,我們不喜歡她,或我們的眼球看到別處,腥羶暴騙,我們時間分給了別的媒體,電子、網路,那這報紙就會退場,這不只「中國時報」,所有的報紙都面臨這問題。
我們仍是低頭族,但我們雙手是合握的,我們不再張開雙手,攤開報紙。
公器?「中國時報」是,其它報紙就不是?雜誌、網路、色暴政騙,侵門踏戶,置入行銷,就不是?高調,也得高標啊。
「中國時報」成了「圓環」,蔡衍明生長的地方,但他都沒回去看了,他都在東區出沒。那些對圓環指手畫腳,說它的鱿魚羹蚵仔煎味道不對的人,他不知是他的口味變了,他已好久沒去「圓環」了,那早是他的遙遠的記憶了。
英國有個鄉下火車站要廢,附近居民皆反對,在車站開公聽會,問,有誰是坐火車來的?沒,都是開車來的,廢議乃決。
很多人對「中國時報」是愛之深,責之切,但卻又對拔刀護愛的蔡衍明恨之切,說它把小雨打扮得太土了,口紅太紅了。他們擠到病床邊,叫蔡衍明把手拿開,但他們的腳卻踩在輸氣管上。
如果蔡衍明把「中國時報」化療到不成人形,那為何不讓它安樂死呢?「中國時報」死了,中國就萬木無聲了嗎?沒有其他的報紙了嗎?沒有其他的媒體了嗎?我們手機收不到訊號了嗎?不喜歡蔡衍明,不買他報紙就是。就像不喜歡執政黨,「中央日報」就熄燈關門。
不是怕蔡衍明言論集中壟斷嗎?那就叫他關掉言論的重鎮,不再供水,不再私器公用,那不最好嗎?我們還鞭策建言什麼?拖在那兒,他苦你也苦。
有人說:「台灣今日文化領域,盡是中時當年人。」那要問,今天台灣的問題,媒體的亂象,「中時當年人」毫無責任?如果「中國時報」真是那麼高級,怎麼會留不住人才?那些人才怎麼在那些被指為低級的、訛騙羶腥的報紙,幹得有聲有色,而致威脅到樹頭的生存呢?
「中國時報」說是第一大報,最高級,桃李滿天下。這就不是「涉己」自吹嗎?那些反旺旺以「涉己」事物干預編務,說此是違反新聞倫理的人,怎麼談起以前的「涉己」事務,就毫不避諱的自擂呢?
旺旺欲併購「中嘉」,這怎是「涉己」事務呢?這是關係民主憲政的大事,有人說這是「民主已死」,那這怎算是旺個人的涉己事務呢?
說「中時」拿太多版面自辯「涉己」事務,那其它報紙以三大版、幾百篇文章的罵「涉旺」事務,反對黨還排排坐的開思想法庭,怎麼沒人質疑痛惡呢?怎麼沒人問這些千夫所指,是出於何動機目的的呢?
「中嘉」案完全是個「涉理、涉憲」的事,如果真有言論壟斷集中的問題,那應有標準,有標準,一刀畢命,也不會審了個一年半。
顯然,這是個欲加之罪的問題,是個言論管制,怕旺中、要反中的問題。所以才會有所謂的「適格」的問題,才有「你喇叭已太多,要再買、要升級,得先關掉幾個喇叭」的問題。也就是說,你少講話,我怕你講話,你最好閉嘴的問題。
這個明顯違憲違理的事,竟在「思想恐怖」之下,萬木無聲,瓦釜雷鳴。
很多人也知這裡面的民主憲理,是非曲折,知道「傳播法令中有哪一項條文可禁止旺中案?其應受法律保障卻殆無疑義;這也是當民意與法律、法律理性與大眾情緒、法律思維與大眾思維有所衝突時,政府在作可否裁決時唯一應遵循的標準,否則,要法律何用?、、NCC要求中天電視切割中天新聞台,要求中視新聞台變更經營,都是涉及憲法範疇的財產權問題。反旺中案學者自始即未以法律作為反對的最高依據;及至NCC作成行政處分明顯有違法違憲之虞時,學者也不置一詞,好像只要能阻絕旺中案,即使違法違憲也並無所謂。我對所謂言論集中化的主張也有所保留:現今台灣媒體的關鍵問題乃是言論的極端化、民粹化與弱智化,而這「三化」之所以形成也正是集中化的反證,證明集中化是個被過度誇張的假議題。」
但同一論者,又鄉愿的說旺「不應也不該與學者為敵」,說「中時集團與學界一向有深厚淵源,學者與中時曾相互扶攜走過戒嚴歲月,也曾協力推動台灣民主轉型,就像一九三○年代的《大公報》一樣,中時曾是學者集結的大本營,也是學者發聲的第一選擇;但這個傳統卻因旺中案戛然中斷,這是學者與中時集團的兩敗俱傷;資深的學者與記者大概都有同感:那個美好年代已經一去不返。」這實在是毫無道理的涉己自吹,本末倒置。「學者」?標準何在?為何不能為敵?為何學者可與憲政法理為敵?可以指鹿為馬,肆意樹敵?這種連基本事理皆可否逆的人,可稱「學者」?學者,不也與政客媒體一樣,被指為社會的亂源?黑白講,往往掛個學者之名,講得頭頭是道,不准人講話也講得頭頭是道。
「禮失求諸野」,旺旺就是野,他是隻小鬥犬,叫聲或許刺耳,但比萬馬齊喑究可哀的狀況,終究是好多了。
「那個美好年代已經一去不返。」??錯了,現在看來,那個時代並不美好,因為它導致了一個後來混亂錯謬的時代。說當時美好,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當時各種思想言論解放,「中國時報」是執言論的牛耳,但台灣的問題,不是「報」,是在「中」。到那階段過去,反中的作者有她們的陣地,對還知禮有節的「中時」棄如敝屣;投俗嘩眾的報紙脫得更徹底,「中時當年人」也去助紂。「中時」琵琶遮面,要維格又也不能東施效顰,因此兩面落空,勢微言輕了。另一大報也是如此,形成了言論政見版是獨報的副刊,社會娛樂版是色報的副刊。橘逾淮為枳,人才往低走,枳卻行有風。
若真感到那時代是美好,那今必不可免的要慚悔惶悚,深感不值。「中時」人才之佼佼者高信疆就有此嘆,乃是當年大家共同描繪美好理想的人,怎會在獨形畢露後如此醜惡,完全背其所稱要追求的民主法治、牛奶蜜水,那我們當初扶攜相濡,不都是欺騙虛無?
是這批虛騙者早與公理戛然絕斷,不是與「中時」。這些違憲違理違常之言之人,怎還能與其相攜共毒?其拒寫退開正是好事,只是戒毒不易,故會難受難斷。
以「澄社」為例,創其美好年代的真學者,早已與之戛然絕斷,言之痛心,引以為恥,因現其跳樑者,皆與公理邏輯完全逆反。以百篇文攻旺中就是顯例。
又有渾見一方面說:「言論自由已經成為生命中的最高信仰;而報紙媒體,更應該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但另方面又說:「媒體濫用新聞自由,甚至侵害到社會的輿論自由時,我將毫不遲疑站在個人言論自由的基本立場。」因此這人拒寫「中時」了。這種說法十分可笑,渾到不知如何駁之的地步。既然「該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怎麼又「濫用」了呢?這「最大限度」與「濫用」區分標準何在?由誰判定呢?該人以「報紙連續兩天以社論針對學者與學生進行圍剿時,就已經違背言論自由的立場。」為由,那是不是不要兩天,一天就可以?不要社論,拆成百篇小文就可以?
不管是社論,還是「我見我思」,或投書,都是言論,都有自由,若你說得煩,我不聽就是。「中時」社論,管他是一篇,一百篇,我煩,不看不買就是。李敖罵胡茵夢,不就四十多集?你不喜,不看就是,但這與「侵害到社會的輿論自由」毫無關。你可笑旺旺,不要以上駟對下駟,老罵這些爛人幹嘛,但旺旺要罵,這是他的言論自由。現在好像有錢人的言論、報紙的社論,是巨獸,一般人的言論,是小白兔,會被巨獸侵害,是步槍對付坦克一樣。這完全是無理的渾言。
「中時社論」不是莒光日,不是每家交錢要訂,不是毛語錄,要「早點名,晚匯報」,強迫人看,那是違反言論自由,但社論只是眾言中的一種,你不喜,不看就是。就如「惡少豔照」,現在撲天蓋地的報談,很煩人,但不能說這是言論集中,妨礙言論自由。
還説:「知識分子反對媒體壟斷,也是一種言論表達。」沒人說知識分子不可表達,但這種表達,卻是說別人、媒體,會壟斷言論,故不准發言,不可表達。這些纏來繞去不知所云之言真是無法與言。
這又說回爭點,即你不喜「中時」,不喜旺言,不喜旺顏,你不看不買不寫不理就是,這都是自由,但政府不能憂其言,怨旺中,就禁其言,限其行,不准他買「中嘉」,要他關掉兩中,甚至派官審查其言論思想,這就是扼殺言論自由,違憲違法,還打著個「毫不遲疑站在個人言論自由的基本立場」的名義。
有人對「本」視而不見,甚至助紂為虐,但在「末」上,卻何患無詞。說旺的吠太難聽了,他叫太久了,他不該一人敵一國,他犯了眾怒,卻不問為何眾惡可以踐踏民主法治,侵害基本人權?不幸,旺旺還是個有錢人,很,他的維持「中國時報」的能力,反成了罪惡。在仇富仇中的心理下,成為眾矢之的。
「現在,是停戰的時刻。」?是誰起戰?不是旺旺;是誰最不想戰,是旺旺;對那邊跑邊回吠的旺旺,是誰追殺不止?
這就如對釣魚台,不去追究主權保土的問題,反去計較誰在島上插了哪幅中國旗。
這才是「中國時報」所有問題所在─「中國」。即這不是心胸的問題,氣度的問題,不是人才聚散的問題,不是巨獸還是小犬的問題,是個認識的問題,是個認同的問題,是個思想、路線、立場的問題。
余紀忠,廣納人才,禮賢下士;王惕吾,聯合報,難道就不是嗎?當然,兩人器識有別,但想辦分好報,超越對手,其心皆一。後來,是余紀忠的思想路線變了,也就是他現在被那些變化受益者一直吹捧的所在。他看的是中國,講的是統一,但他向現狀妥協,想改土歸流了,曾有一大批,包括總編輯在內的人才,不認同他這個偏侷牆草路線,全部改投他報去了,余家為大失血痛哭,但「中國時報」並沒垮下去,反而更形茁壯;他報有了這批人才,也沒有大發;社會,也沒像今天這樣,發起什麼「反余家巨獸聯盟」的奇怪活動。
言論也沒集中,人才也沒消散,民主沒死,活得好好的。
丟掉了扁擔後,「中國時報」還有一段彩票不缺的日子,但後來,定位不明,報業維艱,「中國時報」走入了困境,就像一大堆成功的企業一樣,是成功陷害了她,是那美好的年代惑累了她,侷限了發展。同樣是報紙,其它的獨沽一味,有的政騙,有的色暴,有的有外補,「中國時報」反被曾經最大、曾經最好所限,轉不過身,曲高和寡了。
曾經,有位總編輯被執政黨的高層問道:「你們為什麼稱大陸為中國?」答:「大家都這麼說,約定俗成,不如此不好行文。」該高層說:「別的報紙,台獨如此說尚可,但貴報豈可如此說?那你們是在台灣辦一分外國報紙?」
「中國時報」不能辦成一分全球華人喜看的報紙,「海外中時」的夭折,是余紀忠的大痛,當年他選聚了「中國時報」最好的人才,辦了「海外中時」,氣勢極旺,結果,被指在洛杉磯奧運說我國奪金是「紫氣東來」,又為一個因言賈禍的江南說了真話,就受到國內的強大壓力,同業也落井下石,金援為斷,被迫關報。當時,是威權時代,立言被害,尚有可愿;今天,近三十年過去,說民主了,這種事仍重演,實不可思議。
旺旺可議的是,他把「紫氣東來」說了出來,要掩飾也來不及了。他被視為會帶來紫氣,會傷害綠氛,因此緊箍加身,限遏附加。他從一個成功巨賈,被說成了噬人巨獸,弄得自家員工都有吳三桂,要請他退位出宮。只籌餉,不管軍。
江南被殺,說是個人行為,我們賠了撫慰金五千萬,「海外中時」陪葬;現在,旺旺也因言獲罪,他已賠了不只五億,眾惡還不饒,非把「中國時報」送終不止。
當年,奧運只得幾塊獎牌,就說紫氣東來,現在獎牌90面,卻沒人敢說同話。旺中,成了罪惡。政治不正確,會受到比當年更大的迫害。民主,獨裁,那個好?那個較人道?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哪些拿著饅頭等沾血的人,說不出旺有何罪,為何棄市,就說他犯後態度不佳,喊冤擾人,白目,該殺。
九月一號,菜市口,古軒亭,秋風秋雨愁煞人。
更冤枉諷刺的是,這三年多來,「時報」「中國」了嗎?沒有!!她除了口頭旺中外,與以前並沒有什麼兩樣,路線言論仍隨蕭規,還是資產階級自由化,還是在談人權,批政府,兩個執政黨都罵。若說「中國時報」不是靠旺旺的私庫,是靠公款,那正如敵中報所謔指的:「所託非人。」真如此,不是正遂敵意,應為反旺中者所樂見嗎?
公器?公審?連個公視董事會都吵不出來,還能要個私業也成立思想審查會,新聞倫理社?這種思想法庭,法官如何選任?是否一體比照?那是不是要有幾十個公視董事會?支不支薪?這些小警總,是公養,還是私豢?
請以文明說服我。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這是個言論自由的問題,憲政法治的問題,一個我國能不能有用國為名的報紙的問題,一個可不可以說中國話,要旺中的問題。
當然,社會還是前進的,民主不是只有壹聲音。一分報紙能不能存在,不是靠政府、當權者可決定,也不是靠「對毒素思想發起總攻擊」的惡意者所能決定;不是靠報館擁有多少人才,還是靠該企業在銀行存有多少錢;不是靠蔡董是否重抖擻,「不拘一格留人才」,是靠我們願不願出十元買這分報紙,是我們決定。
旺旺買了這分報紙,維持之,花了十元錢的幾千萬倍。對這分報紙的存在,他,是個充分條件。他與這分報紙,是苦戀,要不要看下去,決定權在我們。我們,是必要條件。
九月一日,讓我們用十元,決定我們的選擇,決定我們的發言權,決定,誰說出了我們要說的話─人話。
那天,讓我們坐火車到那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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