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外交官!讚!
嚴峻的「中華民國」外交環境,外交工作本來就是事倍功半,劉姍姍事件,對外交人員士氣的打擊,卻是事半功倍。我對政府(不論那一黨)的批評遠多於揚善(請看我的部落格: http://wtwang.idv.tw >亂邦現形記)。但人是要有良知的,尤其當自己女兒,確實受到駐外使館保護時,身為父親的,不感恩,不感激,不表揚,那罔為有良知的人。
我一向聰敏伶俐的女兒,單槍匹馬,在中南美某邦交國做生意,為了生意及精神依靠,與該國男子結婚,婚姻兩年,感情不錯,篤信基督的我女兒,對她的異國夫婿,也絕對信任,終於把原屬他掌控的財務,全交給先生,包括花錢用先生的名義買房子。(她尚未取得該國公民身份)。
我女兒的先生以結婚為由,要申請我女兒該國公民身份,需要原國籍護照,騙走我女兒「中華民國」護照,但從此兩年護照沒發回來,我女兒卻相信他的謊言:「護照是被政府扣留,因為他們在該國做貿易時,有關稅未繳,政府在調查中」。後來她的先生,行為怪異,我女兒開始懷疑,暗中調查,始發現是謊言,向他詢問,他情緒失控,恐嚇、威脅、甚至以苦肉計、軟硬兼施,限制我女兒的行動。
開始我問女兒,婚後為何不回台灣(那時她尚不知情)?她相信先生說詞,告訴我等護照發回。一等兩年,我告訴我女兒說:「到大使館申請新的」。這時我女兒已知她被軟禁,但她怕我擔心,只敷衍說:「好!好!」。最後經他偷偷用電腦,與台灣友人連絡,台灣友人向外交部求支援,另方面叫我女兒趁先生不注意時,向大使館連繫,大使館在確定我女兒被軟禁地點後,派人突然出現,在我女兒的先生,沒有心理準備時,把我女兒接走,並且安排她至安全處暫住,又出面向我女兒夫婿所委託的律師處要回我女兒護照(我女兒的護照被她夫婿拿給一位律師朋友,名義上要辦申請我女兒公民身份,但他故意許多證見不齊全,又拖拖拉拉,不一次補齊,如此他就不會吃上「限制人生自由」的罪名,而幫助他的律師,也不會有職務過失,也沒有共犯疑慮,他們連後續的B計劃都預備)為了安全,我女兒一直不露面,由大使管人員協助,買機票,一直到派人護送我女兒到離境的登機門。整件事才告落幕。
一般國人包括我,都對外使館有負面觀感,這都是從媒介或傳聞而來的印象,但事實是在艱困外交環境下,還是有很多默默為僑民服務的無名英雄,只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如沒女兒的歷險記,我也不相信真還有這種分文不取、為僑民勞錄的外交官及大使館。
最後要感謝,所有過程(11月11日接我女兒離險境至11月16日送我女兒離境),協助我女兒的使館貴人:孫大使、曹秘書、譚武官、黃小姐(我女兒藏身處),還有在我女兒驚慌又不願令家人擔心時,她所資詢的台灣的貴人:羅先生,朴先生。也謝謝外交部有關官員,你們救援在外國商旅的中華民國國民的小事,卻是我一家人的大恩大德的大事,但遺憾,不知到他們的姓名。一向自認正義的我,在指責政府無能時,面對這些默默救援我女兒的貴人,身為父親的我,不感恩,不感激,不表揚,那豈不是好歹不分,是非不明,無良知的人?我怎能心安理得入睡?
再一次代表我女兒向所有菩薩大德說:「謝謝你們,中華民國外交官!讚!祈 主賜福你們!」
一位懷著感恩心的爸爸 王文同敬上 身份證號C100858027
本人無智慧,沒有智慧財產,也用不到智慧財產權,所以這篇文章,歡迎轉載、引用、抄襲….,希望能達到揚善的目的。我女兒有隱私的顧慮,不便公開姓名。又有怕影響邦交國友誼故不公開是那一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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