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號稱民主,貧民要不要尊嚴就不能由貧民自己作主?「衣食足而後知榮辱」或「不食嗟來食」由貧民自己決定。政府沒有理由出面接受或拒絕!名嘴、政治人物、非貧戶可以有意見,但用不著氣急敗壞,把自己的價值意識,強加給貧民。
至於發放善款的技術問題,政府應有提供資訊的義務,但沒有指定發放善款方式的權力,所以任何發放方式,是否達到「濟貧」結果,也由發善款的人自己負責。「保證現場無人搶劫」、維持秩序、君子有成人之美,做到這點就好!
朱立倫說:「交由慈善團體處理」,這充分顯示朱立倫不改「官腔官調」。人家所以要把善款,交到「貧戶」手上,說白了,就是避免「中間剝削」,台灣的某些「慈善機構」,已嚴然「慈善企業無限公司」,許多「宏偉建築」不是來自捐贈的善款?怪不得善心人士,不放心把交給「慈善團體」,由他們處理。要親自把錢交到貧戶手上才放心!當然,還會有許多技術問題,那得由善心人士自己解決,送佛送到西天!
大陸窮人比台灣窮人更窮,陳光標蹧踏台灣人尊嚴,陳光標有商業企圖,陳光標高調行善有維台灣行善文化、、、、這些陳述都是事實,但與台灣窮人接受善款有什麼關係?除非貧戶得了錢,對健康、生命、財產有害,否則政府就不能拿那些理由,擋了台灣窮人的財路,政府千萬別做二百五,「婉拒」善行在台行善!!即使「笑裡藏刀」,也由「接受救濟的貧戶」,自行負責。
吐嘈王建議馬英九總統頒褒獎令給「大陸首善」! 人家喜歡,秀才人情紙 一張,順水人情,何樂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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