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購地案陳水扁一審重判20年(同案其他被告陳淑貞、陳敏薰等都被定罪)」(按左鍵連結)、也就是說,承審法官認為陳水扁有「借總統職位,借勢借端收賄。這些案件扁不但知情,甚至指示授權吳淑珍代為處理。
泰勞案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一審地方法院判無罪,其理由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必須行為人對於該事務有影響力並據以圖利;司法非總統府副祕書長職務管轄範圍,陳哲男對法官無影響力。」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改判陳哲男有期徒刑7個月,判決書這樣說:「陳哲男雖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但司法機關並非隸屬於總統府,陳哲男只有在督導典禮、交接時,才有機會與司法首長會面,業務上沒有機會接觸司法機關,認定他不是利用職務上衍生的機會詐財。」所以用普通的詐欺輕判陳哲男一年二個月,(因有感於陳哲男「宦海浮俘,體弱多病,歸還收賄600萬後,並無利得」所以減刑為7個月!)。那時吐嘈王就痛責馬總統,就算給你當皇帝,你也無能管司法(按左鍵連結)。
二次金改案,周占春判陳水扁無罪,其判無罪的理由,又不是周占春的新發明,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只是周占春看陳哲男泰勞案的判決書,百姓只叫兩天就沒事,於是拿陳哲男泰勞案的判決書抄襲,案由、名子、日期改一改,再用憲法調味一下,端了出來!吃吃總統豆腐,總統是需權的啦!?反正「大當家的不管!」。
笑話一籮筐,總統府秘書長,對法官有沒有影響力?那陳哲男設宴介紹被告梁柏薰給法官、高院庭長、當時的北檢檢察長施茂林、法務部政次謝文定、、、這些高官全都撥冗覲見被告。怎麼解釋?
黃芳彥,你逃跑為那廂?連總統府秘書長涉嫌「皮條客」,都因「非職務管轄範圍,沒有影響力,被判無罪。」,你是一介平民,沒有任何公務員身份,怕什麼?你只不過請檢察官總長陳聰明、法務部長施茂林吃個飯而已,就被千夫所指是司法黃牛,你受委屈了!回國吧!周占春會為你主持公道,只要執骰子,執到周占春!
那個女婿趙建銘,關說、圍事、受賄、內線交易的一大堆脫線行為,只有內線交易一項被起訴,一審被判有罪時,吐嘈王說:不要高興太早,吐嘈王看,依周占春的邏輯,趙建銘冤屈大了,趙建銘非財金公務員、他非企業主或管理人,他是醫生,職務上對財金官員無影響力(他丈人都無影響力,何況他),同桌吃吃喝喝怎會內線交易?趙公子,委屈了!
吳淑貞更是眼淚往肚裡吞,總統都無權過問的案子,一個輪椅上的弱勢女子,有什麼影響力? 如不是周占春搬出憲法,撥亂反正,吳淑貞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國民黨糟蹋人權,莫甚於此!
請問 馬法律 博士:你的國家法官,對第一家庭及其家臣,涉公務員收賄疑案(人證、物證、事證都俱備),有幾種宣判結果(基層公務員皆重刑伺候不在討論之例)?
一、有罪(借勢借端)
二、無罪,(他們沒有影響力,收的錢是政治獻金)。
三、一半有罪,一半無罪。(收賄不成立改判較輕的欺詐罪)。
上開三種結果,到底那種是對?正確答案,只有一個,這是法律常識,也是國家機器運轉的軌道,在你競選時,宣誓旦旦,找回司法正義,但當你選後,第一家庭及其家臣同類型的收賄案,就有三種相互矛盾的判決結果,是否滑天下之大稽?不指望你找回正義,給個答案就好!還是丟骰子決定?
國民黨笨的要學民進檔「當家鬧事」,呼籲11月20日上街頭?2006年10月10日,施明德發起倒扁,那時你們在野黨,做了什麼?現在你們的黨在執政,還鬧什麼事?就讓你們鬧,能鬧出什麼名堂?10萬紅衫軍和平上街頭,破白疵(無不敬之意、吐嘈王也是其中之一,不要臉的怕不要命的,和平理性的向不要臉訴求,等於白疵)集合遊行之金氏紀錄,怕死的「有合之眾」,想怎樣?省省吧泛藍選民!不要臉的怕不要命的,徵求敢死隊到司法院革命,吐嘈王參加;當白疵?一次夠了!
又有人呼籲敢快通過「法官法」,淘汰不適任法官,這些人不是無知,就是想幫馬英九用「修法」呼巄選民。現行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之罪。這條文,就是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法條,問題是官官相護,檢查官不會起訴也不敢起訴「心理上的上司」,監察院彈劾「陳聰明」算是創紀錄(又怎樣?),要御史老爺再出馬?當家的沒指示,建煊老矣,尚能飯否?千萬條「法官法」,不執行、不敢行、不能行,行不通,行不怕、行不了,「屁用」!
我不罵周占春,因為李登輝執政20年,陳水扁執政8年至,整整28年司法界(檢、警、調、法院)的陳聰明們,葉盛茂們,施茂林們、周占春們、、、俯拾皆是,罵也罵不完,吐嘈王只罵馬總統(按左鍵連結),因為改革司法亂象是馬總統開的支票,現在不但沒改好,而且每況愈下,鐵馬誠市的藍衛兵們,你們還要說:「周占春只是一顆老鼠屎嗎?」,馬英九「野放」習慣聽主子指令的司法,使從沒有獨立過的中華民國司法,像孤兒,讓其自生自滅!所以吐嘈王罵馬英九無能。
這些都是「小事」,周占春寫了一篇專業的研究論文,暢明我國憲法的總統是「虛權總統」,A4紙 16號字,長達22頁!(按左鍵連結),這對馬英九可是嚴重的大事,大法官對周占春的大逆不道,可是不告不理的ㄡ,吐嘈王沒學問,沒意見,沒感覺,馬總統,您不是哈佛法學博士嗎?您是虛權總統嗎?這個從法院出來的文字,白紙黑字,可是有法律效率,您如果還沉默!表示你接受你是虛權總統!否則還不快馬加鞭,提出釋憲!
2010/11/14 http://wtwang.id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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