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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弊驅逐良弊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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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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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早早安(顏俊家)
吐嘈王

      

16世紀英國伊麗莎白鑄幣局長托馬斯·格雷欣(Thomas Gresham)他發現,消費者都把金銀含量高的硬幣收藏起來,而把金銀含量低的硬幣進行市場交易。久而久之,市場上流通的錢幣成色,越來越差!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的由來,又稱格雷訓法則(Gresham Law)。為什麼呢?本來鑄造硬幣的原料,以金或銀為主。鑄幣官員,偷竊用來鑄硬幣的金銀,不足斤兩用銅鎳充數,因鑄幣官沒有受到制裁,後來的鑄幣官就越來越大膽,偷的金銀越來越多,官錢金銀成份越來越少。市場上的百姓,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會分辨官方硬幣的成色,把金銀成份高的硬幣留下融化做成金飾銀飾(可以獲得比幣值更高的價值),而把成色差的拿來流通。造成市場上流通的官產硬幣,成份一代不如一代,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原始

陳哲男高雄「泰勞」案,地院宣判「無罪」,判決書這樣說:「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必須行為人對於該事務有影響力並據以圖利;高捷引進泰勞須經勞委會審核,但檢方所提證據並不足以證明陳有此職權」「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利用職權影響政策,或使華磐公司得以承接高捷泰勞管理業務」。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改判陳哲男有期徒刑7個月,判決書這樣說:「陳哲男雖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但司法機關並非隸屬於總統府,陳哲男只有在督導典禮、交接時,才有機會與司法首長會面,業務上沒有機會接觸司法機關,認定他不是利用職務上衍生的機會詐財。」所以用普通的詐欺輕判陳哲男一年二個月,因有感於陳哲男「宦海浮俘,體弱多病,歸還收賄600萬後,並無利得」所以減刑為7個月!

兩個案子,法院輕放(判)的理由,都是:陳哲男「祇是」總統府副秘書長「而已」,「泰勞引進」、「搓和法官」都非總統府副秘書長所管範圍,所以用「貪污罪」起訴陳哲男是被法院否定。雖然法官振振有詞,但法官違背常情的「不懂人情」、違背常理的「強詞奪理」,莫此為甚!陪審法官之一的陳恆寬,對此「違反職業道德的判決」,是審判長曾德水一意執行的結果,為自己在此一體制下的無力感,憤而掛冠求去!對期待司法改革者,這是個「大快人心的消息」,後來陳恆寬又以「為馬總統的司法改革,留下來,與志同道合的朋友,做體制內的改革。」原先鼓掌的人,又像洩了氣的球。

中華民國司法自從建國以來就沒有「成長」過,沒有「成長」,何來「獨立」?在陳水扁以前,法律是被弮養,聽主人手勢表演猴戲,馬英九以後,法律是被野放,自謀生路,中間中華民國司法,沒有養成、沒有訓練,怎麼獨立?吐嘈王此處所謂的司法,不只是「法院」,而是指「警察」(與黑道掛鉤)、「調查局」(做抓耙子)、「檢察官」(與第一嫌犯喝茶)、「法官」(收賄),頭上長濃,腳底生蒼,說它從頭爛到腳,絕不為過。這是百年來民族性所形成的文化,要改變這文化,豈是「喊喊口號?」就能改革,孟子離婁篇:「七年之疾求三年之艾。」(其意斯是,七年形成的病,要用生長七年的艾草來針炙才有效)

整個司法,已是劣幣充斥,良幣沒有發展空間,文化不可能一夜之間反轉,只有所有正義的執法官員,要不斷有勇敢像高新武、葉起大的司法人一樣,一個接著一個前仆後繼站起來,挑戰虛偽的權威,揭發權威的黑暗,長期以後,或可蔚為司法公正的文化,至於在體制內體制外,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照明司法的火種,不能斷,否則像元旦煙火的美麗,激情完了,明年再見!十年前出現高新武,十年後出個陳恆寬,不論在體制內體制外,都只「放屁」!

十年前,馬英久,你當台北市長時, 王卓 君當台北市警察局長,你們所管轄的北投分局,亂用職權,配合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為權貴的裙帶服務,陷我於不義,(聽信台北榮民總醫院小人的說詞,把我當小偷),現在你了當總統, 王卓 君當了警政署長,請問我吐嘈王的當年所受的污辱,還我清白了嗎?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你們可以證明我有罪,否則就該還我清白,不是嗎當然當然!吐嘈王是小人物!小人物的清白,何需勞師動眾,還什麼還?那能跟您馬英九的特別費相提並論?特別費最高法院還你「無罪」但還你「清白」了嗎?你心裡有數!你要的只是「無罪」?小民吐嘈王要的可是「清白」,太過份了嗎!?

十多年前,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台灣司法就是這個樣!你膽小的長歎一聲:「不知為何而戰」,掛冠求去,吐嘈王曾為你「打撲!好樣的」,如今當了總統,另一個地位比你低,但比你有勇氣(指著頂頭上司罵)的司法人,在去留間徬徨時,您仍然「不干預」司法嗎?!司法亂像只是「少數害群」之馬只是「一粒老鼠屎」?還是劣幣驅逐良幣?當初你「不如歸去」,是為了體制外的改革?現在你充滿抱負執政,不力謀體制內的改革是為了「不干預司法」?這一廂情願的想法,成為藉口時,馬英九,就算給你當皇帝,司法也別想改革!您的老爺在天之靈,只希望你:「當個總統?」,還是要你「救國救民」?父親節到了!你好好想想!

 

                2010  /  08/  05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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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司法改革法院有在理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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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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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為判"無罪"或"輕判". 我們就認為法官昏庸 , 而是判"無罪"或"輕判"的理由 , 不能違背所有善良習俗的經驗法則 !

6歲女童被性侵 , 被地院輕判 .其理由是:"未違反(受害者)意願" , 全國輿論嘩然 ! 甚至網路連署發起抗議   .

 3歲女被性侵 , 嫌犯雖被一二審重判 , 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 其理由還是 :"未違反(受害者)意願" ! 視輿論如糞土 ! 怎麼樣 ? 抗議 ? 屁用 ! 有種學菲律賓夾持人質談判 !

本土最腐敗的文化就是視 法律,道德,輿論 , 如無物 ,肉弱強食 , 適者生存 ! 台灣已是個水泥的叢林 , 充滿著穿西裝打領帶的毒蛇猛獸 , 馬政府的司法改革 , 根本被司法人看"扁" 可惜淹淹一息的人民 ,身處危邦 , 習以為常! 那一天 , 像菲律賓 ,發生夾持光觀客,談判事件 !才會大夢初醒 !

其實吐嘈王說"司法從頭爛到腳" 爛了近百年 , 有網友還在做春夢 :"那只是一顆老鼠屎 , 壞了一鍋粥 " !  

繼續"自我感覺良好 " 唄 !留這一篇文件 , 做歷史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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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無罪判決又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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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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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進一連串宣判為人關注的前朝舞弊案, 不是免費招待就是跳樓大拍賣 , 8月18日再添一樁:

根據檢方調查,查黑中心在民國95年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曾經向國防部調閱機密外交執行情形等資料,同時檢方也通知當時的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辦公室,要求前往查黑中心領取一份密件。檢方起訴指出,柯承亨辦公室秘書在領取文件之後,交給柯承亨。

特偵組去年大動作搜索前總統陳水扁寶徠花園廣場住處,就發現這份密件的影本,懷疑有人洩密給陳水扁,追查之後,認定是柯承亨,將他依洩密罪起訴。

柯承亨在法院作證強調沒有洩密,他表示,並沒有向陳水扁報告過,也不記得有交過文件給陳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則是指出,文件函覆流程超過一天,經手單位和承辦人員不只柯承亨,無法確認是誰影印給陳水扁(入他鍋 , 當庭問這密件影本那來的? 不就得了, 這和判陳哲男無罪一樣 ! 違反經驗法則 ),因此,判決柯承亨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院上午則是予以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也就此定讞。

吐嘈王說 : 最近司法改革雷聲 , 只是行政部門敲鑼 ! 關健的司法部門 , 根本沒在怕 ! 馬政府如何改革司法的"首惡"?  檢驗馬政府司法改革是真是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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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雷聲響 , 別高興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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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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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特偵組檢察官一連串「搜索羈押傳訊檢察官、法官、律師」的動作,看在久旱的選民眼裡,總算有了雷聲,但吐嘈王對台灣選民的認知,持悲觀的態度。這一連串「自清門戶」運動,會鼓舞快棄甲的泛藍選民民眾,重拾信心,願為國民黨再戰!這就解國民黨五都選舉,燃眉之急!但選完五都,船過水無痕。選民被唬的還不夠!

 

台灣選民說好聽是善良的,說難聽是無知的。最近「自清門戶」動作都是「行政部門」在發動攻擊!「司法部門」的反應呢?當然,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不能妄斷,但從最近政治人物的「機密外交」案、「陳哲男高捷BOT」案、「陳哲男黃牛」案的判決,全部大逆轉,可以看出端倪,吐嘈王合理懷疑,就算是「五都選舉」作秀演出,也只有行政部門特偵組博命配合演出,司法院老神在在,暗中較勁意味濃厚。

 

目前高院、最高法院這些法官,有那一個不是李登輝、陳水扁時代拔擢出頭的,另外現任大法官,全還是陳水扁任命的(好像要到2012年,有一半大法官7人任期滿,馬英九才能重新提名7人),要不是三位法官被收押,或者司法院院長賴英照「賴著不走」,連現任司法院長和司法院,都還是貪腐嫌犯的人馬,這是個牢牢的「生命共同體」,除非馬英九把手伸進去,親自操刀割盲腸,只要把盲腸割調,干預司法,選民還是會用選票報答你。否則所有戲碼,騙了選民騙不了吐嘈王!

 

並不是無罪或減刑就是「司法不公」,而是無罪或減刑的理由,法官簡直「不要臉」!馬英九可以接受,選民也接受?那吐嘈王也沒辦法!

 

兩年後,被收押的法官如全不起訴或獲判無罪,而且理由是:「無法證明他們接受饋贈與判決結果有關」,那選民要馬英九「再由你玩四年」,這是台灣選民的智慧,吐嘈王罵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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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李登輝陳水扁所哉培出來的司法走狗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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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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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罩的住,趙建銘一干人等, 均非 "二次金改"之業管長官或直屬長官 , 亦非監督長官 , 故該人等 , 對二次金改無影響力 , 可見檢察官所訴該等人接受業者餽贈 , 沒有所謂對價關係 , 亦不會影響"二次金改"審查結果 . 所以一干人等 ,被控 貪污 ,吐嘈王預判無罪 !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係總統的幕僚長 , 對外交事務非其職務管轄範圍 , 陳水扁總統在外交機密案都判無罪 , 故邱義仁終極審判吐嘈王預判當然無罪 !

!所有李登輝陳水扁所哉培出來的司法走狗 , 現都位高權重 , 劣幣驅逐良幣 , 馬英九也不敢動 , 為什麼 ? 特別費他雖被判無罪 , 但他心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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