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重覆的公證書,勞民傷財,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 你嘛幫幫忙!!
2009年09月回大陸辦14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應備文件。
[ 非婚生子]是在以前沒有登記結婚狀況下所生之子女。
非婚生子女:應備文件
1:經驗(查)證申請人與探親對象間之[ 親屬關係公證書]等足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
2:經海基會驗證生母受孕期間無婚姻關係之公證書、記載生母姓名之[ 出生公證書]並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具結書,於辦理延期時,檢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報告書。
以下是大陸福清市公證處於2009年9月所做之[ 親屬關係公證書] [ 出生公證書]
[ 親屬關係公證書]
申請人: XXX ,女,二O O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現住福建省福清市大陸鎮大陸村XX號。
關係人: XXX ,女,一九八四年一月十五日出生,現住台灣省。
茲證明申請人XXX 是關係人XXX 的女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清市公證處 公證員XXX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 出生公證書]
茲證明XXX,女,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在福建省福清市出生。XXX的生父不詳,XXX的母親是XXX。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清市公證處 公證員XXX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要請問移民署,[ 親屬關係公證書] [ 出生公證書],公證內容是不是一樣,相同的公證書,是不是勞民傷財,造成大陸公證處、台灣移民署、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三方的困擾。
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你嘛幫幫忙!! 基於情、理、法,請問移民署,是否可以在[ 親屬關係公證書] [ 出生公證書],從中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