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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吐嘈王凸槌走廊】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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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學運而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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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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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1106嗆陳雲林活動民進黨草草落幕,台大政大學生不但「為學運而學運」,而且理由荒唐;一流學府的學生,三流的邏輯思維,讓吐嘈王尾尾道來:

之一指警察執法過當:

「如警察非法取締在先,所以示威的『暴力』就合理化」的邏輯成立,那「違法示威在先,那警察執法過當又怎樣」?「雞生蛋,蛋生雞」,一流學府的學生,沒學邏輯學,當然搞不清楚。但示威行動的衝突現場,「『警察執法過當』與『群眾示威暴力』熟多?所有SNG的紀錄會說話,認為要為「暴力」負責的應該是「示威者」或「政府」?各媒體的「民調」會說話。

之二指政府藏匿國旗不當:

這如是愛國運動,吐嘈王也全力支持,馬政府,不敢公開說『藏匿國旗』,但「避免出現太多平時不該出現的國旗」是事實,吐嘈王認為「要出現比平時更多的國旗」才對!這一點,馬政府說不清,講不白。『馬藏國旗』疑雲,曾有迭起(在台北市舉辦的世界棒球賽也有不准帶國旗風波)。但請問學運學生,馬英九「總是在緊要關頭,收起國旗,糊塗加混蛋!沒錯」,但民進黨執政時,天天把國旗當「邪物」束之高閣,怎麼不見台大政大學生的「愛國行動」?這點你們怎麼和「暴民」同步「為護國旗」興師問罪?

之三學運發言人,指著薛香川:「你是人嗎」:

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進入學運區與學生溝通,其中在台上學運發言人,嚴然學運領袖,指著薛香川問:「你還是人嗎?」。這一幕使全國百姓「心痛、心灰、心涼、心碎!」,未來台灣從事政治的人物,年青時都是這付德行?那吐嘈王保證,這些人玩政治會比陳水扁還糟,更令吐嘈王跌破眼鏡的是,這位一流學府的高材生,這樣定位自己:「做為知識份子,不能對政府的無能,表示憤慨?、、、」;「政府的無能」倒也是(否則豈讓你們胡鬧),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政府的無能」只有知識份子有權憤怒?就算只有知識份子有權憤怒,你們只是大學還未畢業、乳臭未乾的學生,就定義自己是「知識份子」?!你們知不知道,現今大學聯招,只要考「個位數」的分數就可上大學。這位同學連「知識份子」的含意都還不懂,就以「知識份子」自居,這就是一流學府學生?還是坐井觀天的所有「知識份子」都這樣?怎麼不見真「知識份子」挺身而出為維護「知識份子」清譽?除了一個「知識份子」除外-莊國榮,但是他是站在「乳臭未乾的知識份子」那一邊!

之四要求修改集遊法:

集遊法是非曲直,可以討論,問題是早不急,晚不行,偏偏在1106嗆陳雲林後,要求政府現在就要善意回應,否則「賴著不走」,賴蛤蟆,打噴涕,好大的口氣!這根本是為「1106嗆陳雲林」活動失去正當性後的轉移焦點的議題;聽說這些都是台大、政大社會系的學生,小朋友!你們又不是八分、十分考上台大政大當的學生,你們應該聽說「民主政治」主要戰場在「議會」,「街頭運動」是在「議會路線」失控時非常的運作;「國會通過的集遊法」最後一次修正公告實施是民國916月,到2008520日前,都是陳水扁政府執政,你們怎麼都非常遵守愛護這部「集遊法」?因為民主議會政治,對貪撫腐政府一籌末展時,紅衫軍真正百萬人,才井然有序圍城時,那次人數十倍於1106,也沒聽說踩死一隻螞蟻!怎麼不見你們蹤影?難道那時台北市政府警查局對付紅衫軍的是另一部「集遊法」?

對這些無知的小朋友,動用警察權,萬萬不可,但政府「仁慈」的,苦苦相勸,也大可不必,他們要挑「沒有民意支持」的訴求,要在畢業之前,領一張「社會運動資歷」證明,用心良苦,就讓他們玩呗(台大是反國民黨的搖籃勿庸置疑)!小朋友不經一事,不長一智。「虛寒問暖」反而慣壞了驕矜的孩子!

      10th Sept.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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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10:44 【不平則鳴】 老丐膚淺談群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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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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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三權分立下的行政權 下的警察權同意的.是違憲的"吐嘈王伯伯看不懂, 是"五權....."之筆誤吧?   行政權下的警察權同意的,是違憲的.....是何意義?

_"集遊"要小小警察同意是違憲的_, 小朋友,你的意思就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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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份子」應該聽懂吐嘈王伯伯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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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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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麥芽糖
閃電狼

1、「集遊法」最後一次修正通過是916,955月民進黨執政黨之前,你們怎麼沒聲音?不早不晚,偏偏在此時?怎麼這麼不懂事?選在別的時間本來是好事,選在這節骨眼也成壞事!

2、「集遊」申請的核准,由大官或小官決定是無關的,「請問你一個人有話想說須要警察的同意嗎.不用吧.那幾萬人想說話 +表達意見.竟然要一個小小的警察分局長的同意.不是一場笑 話嗎.」,「集遊法」規定要「小小警察局長批准」,不是給小小警察局權力,是賦予他們責任,是要他們查察,當時該地有無其他已申請之使用或不能開放之原因。到目前為止,歷次「集遊」申請,沒有被批「不准」的,除了「路權」已被申請。小官就有權同意你們講話!用不著大官,不是嗎?「一個人有話想說須要警察的同意嗎?希望版主以後寫東東的時候.先向管區警察申請核准後.才能投稿,這是從何說起?這種說話方式或思考邏輯是根你們的學長陳水扁學的或教授莊國榮教的!「邏輯學」的辯證法,「社會系」是必修的,不是嗎?這是那門子辯論方式?

3、集遊法歐美採取「報備制」?小朋友!我們從小的「公民教育」能和他們比嗎?小朋友!美國示威人民睬到紅線,騎警的馬,馬上就踩過去,你們不知道嗎?法國最近一次「學運」(反對法律歸定企業僱用剛畢業的學生,試用期長達兩年,此兩年內,僱主不需任何理由,可解顧這些人),學生失控,當街燒車,警察「催淚彈」伺候,(當然你們沒有,吐嘈王伯伯鼓掌,我要說的是),1106,暴民汽油彈丟向警察,你們看見了嗎?你們只看見警察打人!你們怎麼不罵警察笨蛋,不學歐美警察?

4民主遊戲規則:國會通過的法律,如「真」不合民意,學生或社會可以要求執政黨由行政權方面主動發動「修法草案」。如議會不通過,那議會違反民意(假設那真正是民意),學生或社會人士可以上街頭,這是「民主程序」,老師不是這樣教的嗎?國民黨上陣才半年,你們之前有此聲音嗎?如果有,執政黨反對嗎?如果沒有,在這節骨眼湊熱鬧,讓你們插花也就罷了!執政黨沒有馬上答應接受,行政院已有初步善意回應,還要怎樣?用的著一下子和牢裡的人同步「不吃飯」?

5、你們的主張「集遊法核准制違憲」,這點吐嘈王認為有討論空間,但你們的自認「就是代表多數民意」?吐嘈王懷疑!「知識份子」應該知道民意是否是多數要經過「檢驗」,各種民調你們該看的懂,「抽樣調查」這門課,你們及格嗎?

6、我肯定FRLBPSH代表一小部分熱情有餘,知性不足的小朋友!馬英九不見的是你們的好學長,你們說話方式,用不著跟他學,但陳水扁肯定不是你們的好學長,瞎掰的說話方式,你們學的太像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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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版主以後寫東東的時候.先向管區警察申請核准後.才能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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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LBP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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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有人說:美国英国德国,哪个没有游行集会的法规,哪个是不要申请 的,---搞錯了.他们的申請是報備制.警察無權核准+申請是要 警察保護的.只有台灣的申請是核准制的.需要三權分立下的行政權 下的警察權同意的.是違憲的. 請問你一個人有話想說須要警察的同意嗎.不用吧.那幾萬人想說話 +表達意見.竟然要一個小小的警察分局長的同意.不是一場笑 話嗎.這樣說大家明白了嗎
希望版主以後寫東東的時候.先向管區警察申請核准後.才能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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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頂尖的知識份子李遠哲躲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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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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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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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學生指罵:"你還是人嗎'' , 是薛香川,吐嘈王記錯,謝謝網友指正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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