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國務機要費」纏鬥的「剪不斷,理還亂,」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慌亂中,拿起「特支費」打馬英九。雖是急救章,亂槍打鳥,但也打的馬英九「眼冒晶星」,當然吐嘈王知道「國務機要費」與「特支費」,風、馬、牛、不相干,但一則買「狗飼料」、一則付「醫狗費」有「異『狗』同工之妙」!笑掉吐嘈王在自家裝的假牙(我現在充分懷疑裝的是狗牙,有人罵我「狗嘴吐不出象牙」)。
前些日,審計部已替馬英九背書:「馬英九特支費使用完全合法!」,才不久,就被爆料,馬英九的特支費,二分之一入馬英九私人帳戶,另二分之一要憑據的部份,發現有「馬小九」的「醫藥費」發票,云云。
馬英九解釋:若干年前,馬英九響應農委會「公義慈善活動」,認養流浪狗(馬小九),後來發現農委會的馬小九健康有問題,才送醫治療,所以用北市府的「特支費」,但事後覺得免落人口實,這筆款也歸墊了!
嘖!嘖!馬英九啊!馬英九!如合法,就不必歸還,如合法只是不合情、不合理,那也該道歉,不是「錢歸還」就算了,這和第一家庭「捐出不義所得」,只是「五十步笑百步」,又是「異『屈』(委屈)同工」妙事一樁。
認養「流浪犬」雖是「公義慈善活動」,但認養「馬小九」的是「馬英九」還是「台北市政府」?誰養誰負責花錢,這是常識,「因是公義慈善活動,所以私人認養,就可用公款」?這也是瞎掰!這是什麼邏輯?「合情嗎」?「合理嗎」?
陳水扁以前是三級貧戶,現在是四級貧戶所以金孫奶粉錢、衣服錢、金狗飼養費、、都要政府補助。只怪陳水扁薪水太少!馬市長是五級貧戶,薪水也太少!所以狗醫療費也要政府補助,剩下百姓是六級貧戶,薪水更少,甚至沒有,又沒「機要費」、「特支費」可A怎麼辦?去「偷」?!去「強」?!這是「什麼樣的人間」?
記者很可愛,捧著報紙去問李登輝,「馬英九拿特支費付馬小九的醫療費」合不合法?,李登輝當然回答:「合法」。李登輝才不會上當,掉入記者的陷阱,否則別人拿李登輝的特支費來「炒」,那更是「吃不完,兜著走,是小丑,指著鼻子罵你是老朽」
吐嘈王早說過,「特支費」被「A」是個普遍存在的事,這是「惡法」使然!審計部及李登輝為何替馬英九背書?因審計部官員、李登輝非常清楚這是怎麼回事!審計部計部長、監察院長、行政院長、各機關首長、個縣市首長、、「合法A特支費」的「天下烏鴉」,無一不黑,都是如此,主管機關的「主觀解釋」:「合法」,就是「客觀存在」的普遍存在,不得不用「法律邊緣」來詮釋,但能杜悠悠眾口?這個惡法不改,無疑是個陷阱,所有「大官」都會掉入這個陷阱。吐嘈王大膽假設,連馬英久也不例外。
從今起,老百姓要從「政治人物有較高的道德標準」的迷失走出來,應修正為:政治人物和常人沒兩樣,但因為他們接觸利誘多於常人,所以較常人更易失德,所以「政治人物被老百姓要求,要有較高的道德標準」。所以老百姓要用放大鏡,隨時隨地,檢驗政治人物的操守。
如果你迷信政治人物真的有「較高的道德標準」,就會有像現在這樣,再怎麼樣,也還有18%的選民,相信陳水「A國務機要」是合法的!吐嘈王的意思是:馬迷們,如果愛馬英九,就要用「不放心」的態度鞭策他,監督他,他一有錯(一定會有),就要不客氣的糾正他,而不是粉飾、掩護、辯駁、否認、不敢相信、、、重蹋陳水扁的覆轍。
26th Sept 2006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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