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20日,台北地院檢察署,為「駙馬趙」又演一場「騙人大戲」(記者居然說是檢察官、法官之間的攻防戰,連記者都被騙),老百姓「霧裡看花」理應理解,記者到底看出多少門道?
吐嘈王在「無恥雙簧」一文罵了地檢署和法院:
一、地檢署如站在「正義」一方,一連串弊案中,為何獨挑最易脫罪的「內線交易」起訴?其他弊案全部「簽 結」?擺明的要放水。
二、當初起訴書中為何不要求「羈押」「駙馬趙」?顯然:「要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法院」!「我檢察官已經做『一些』壞人,『起訴駙馬趙』了,地方法院也該分攤點,『延押』的壞人,就留給地方法院裁定吧?」結果地方法院比檢察官還會打如意算盤,「要我也做壞人?『門』!(都沒有)」
三、法院如站在「正義」一方,管他地檢署「舔誰」,可以當場裁定「駙馬趙」當然「還押」。否則大膽裁定:「證據不足,放人!」,怎麼和檢察官一個德性:「遮遮掩掩」,好人壞人都做一半-「1000萬交保!」。
那場「無恥雙簧」終於在輿論壓力下,「三方(檢察官,法官,律師)喬好」,再演一場「安可,三簧」,以息眾怒!戲一開鑼,拉琴的拉琴,打嗆的打嗆,檢察官演黑臉,審判長演白臉,「律師」是武生,駙馬演小生,「公主」演花旦,記者、保鑣、警察跑龍套、、、一陣「兵荒馬亂」之後,那個白臉的唱:「宅挪期伯丸元(再拿700萬元)」,「誆的累的!誆!(樂器聲)」,胡琴一拉,落幕了!演員也「煙消雲散」了!
剩下看戲的,一陣錯愕,一臉茫然,這演的啥麼東東?只見眼前像是「蝗蟲過境」,還沒有回神,就曲終人散,趕人了!?
吐嘈王告訴親愛的老百姓:「駙馬趙」羈押不羈押?會不會串供(早就串完了)?會不會逃亡?(他逃亡更好,那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道草)都不是重點!您也別管那麼多,重點是:「駙馬趙」有沒有犯罪?犯了多少罪?要負多少刑責?這才是重點問題!這個問題等「法院」宣判!。其實那也不是什麼問題!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法官豈敢亂來?不怕輿論韃伐?
問題又來了,誰敢和吐嘈王打賭:「法官心中的尺,和權貴的屬同一『度量衡標準局』的,是黃金打造的,與普通老百姓心中的尺,用『不隨意肌』做的不一樣!」。資本主義美國流行一句話:「犯罪與否不是問題,請的起請不起『好』律師才是問題!」御用律師都參加演出了,還有什麼問題?什麼?還有輿論?輿論是亂源!
(又有人在開罵了:「吐嘈王在演單人相聲,自說自話!」沒錯!快閃。)
22th July 2006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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