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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不接受詢問,請支持陳水的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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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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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華碩

陳水扁 620日晚上2小時發「牢騷」,吐嘈王沒看,吐嘈王沒事,睡覺去!

21媒體刊載,陳水對罷免案的幾項辯解,吐嘈王請問陳水的支持者,你們看懂嗎?懂就替陳水回答(陳水他是被「溜」的狗,「丟」了就走!):

陳水說

吐嘈王不懂

台肥內部董事長與總經理互相批評,最後兩人都換掉,這是行政部門決定,他就尊重,並沒有干涉與介入。

台肥董事長與總經理同時被換,大家都知道是蘇貞昌上台,趁機把「國王人馬」撤換,陳水不爽蘇貞昌可以理解,沒有人說陳水有干涉與介入台肥董事長與總經理被換ㄚ!陳水又在「聲東擊西」,律師的巧辯性格!

南港軟體工業園區第一、二期相當成功,是國家驕傲,需要繼續發展第三期、第四期,這需要台肥土地。如何取得土地可協調,談不成,就拉倒;說得成,政府就盡量協助,他的關心也僅止於此,不會因為他當總統就硬要談成功,大可不必無限上綱牽扯到人事,產生不必要聯想。

1、 政府就盡量協助業者取得土地,是行政院的事,干總統府底事?

2、 總統把相關人等請到總統府便當宴,總統還出面,「關心也僅止於此」嗎?談不成,就拉倒?如果真那麼輕鬆,就不會如此「熱鬧」,就是「拉不倒」嘛!范振忠才「爆料」嘛!不是嗎?

3、 「天下本無事」,「陳水可以處處『惹塵埃』」,「老百姓不必要事事聯想」?

女婿或親家如果介入此案,涉入內線交易或其他案件,一定要接受司法調查,就算收押也沒話講,該起訴就起訴,該判罪就判罪,法律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例外,絕不護短,絕不包庇。

1、 這話要對檢調講,而且要他們相信陳水不是說「客氣話」!為什麼老百姓懷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假的?

2、 陳水對我們說:不護短,絕不包庇,屁用!你為何不對檢調講:「好好給我查陳、馬、李、黃、、、、、、有無舞弊?有、罪加一等,無、還他清白!」這有何難

SOGO是私人公司,要賣給誰,政府不會干涉;有人打著總統府高層名號這樣不好。他聽到相關風聲後,請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去了解、澄清,他與吳淑珍沒有介入,不要常用總統與夫人的名義,或用高層名義,招搖撞騙、唬人,這是不應該、不道德。

廢話連篇,話中有蹊蹺:

1、 有人打著總統府高層名號,這可是陳水你自己承認的,「有人」是何人,為何不說清處?這樣不好」你制止沒有?

2、 請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去了解」,馬永成奉命去了解了嗎?還是去招搖撞騙、唬人?馬永成奉命辦事難到沒有「回報」(覆命)?如沒有,去你問馬永成沒?「不要『常用』總統與夫人的名義,或用高層名義,招搖撞騙、唬人,這是不應該、不道德」,這可是陳水你自己承認的,不但有人打著總統府高層名號,而且是『常用』!你指的是馬永成?如是,你沒有法律責任(連坐法)? 沒有道德責任(良心安在)?沒有政治責任(你的祕書不代表你?)如不是馬永成,那是誰?

太百案:他與吳淑珍未介入

廢話!那你就對檢調說,「太百舒困案,快點給我查個水落石出」,而且要他們相信你不是說「客氣話」。調查真相資源在你手中,不是嗎?檢調不機極,難不成是揣摩上意?

吳淑珍曾經去過SOGO買東西,也曾使用SOGO禮券,但不能推論吳淑珍用過的SOGO禮券都是李恆隆等人送的,以此劃上等號,也不是事實。大家要尊重司法,不能干涉。有沒有違法,相信檢調會向全民交代。

1、廢話連篇,問題就是2年了!檢調沒有給全民會交代,你要大家尊重「睡覺睡了2年」的司法?

2、你早該就對檢調說,「Sogo禮卷,快點給我查個水落石出」,而且要他們相信你不是說「客氣話」。調查真相資源在你手中,不是嗎?檢調不機極,難不成是揣摩上意?

3、 陳水承認吳淑珍用過的SOGO禮券「部份」是李恆隆等人送的?你是那樣說的,還耍什麼花樣。

第一手家庭沒有直接拿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

越說越坦白,本來說:沒有拿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其他人的禮卷有拿),現在    沒有直接拿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有間接拿李恆隆等四人的禮券)。是嗎?陳水!請你說清楚!不要老是「語留懸機」。

關心SOGO百貨公司,是因為,政府關心銀行債權是否能保障,私人公司要賣給誰,他們並不會干涉,和他們無關。

1、 此話差矣!政府關心銀行債權是否能保障,關總統府屁事!關第一夫屁事!那是財政部的事,行政院干涉,都有越權之虞!

2、 私人公司賣給誰,他們並不會干涉,和他們無關。總統府一干人等,都無關?那你就對檢調說,而且要他們相信你不是說「客氣話」。調查真相資源在你手中,不是嗎?檢調不機極,難不成是揣摩上意?

ETC案被列為罷免理由之一,陳總統更是覺得莫名其妙。

案發在 林陵三任交通部長任內,林陵三的交通部長是當時行政院長「謝長廷」內定?別騙人了!林陵三任交通部長,白疵都知道是你指定的,而且得利的企業又是和現在sogo同屬一個、「正派經營的」遠百集團,(總裁徐旭東)ETC與你連想,也合情,但這法理方面,缺證據,所以並沒有媒體或某人正式把ETC和陳水畫等號,「ETC案被列為罷免理由之一,陳總統更是覺得莫名其妙」。陳水此話,確實有點「做賊心虛」了! 

陳由豪的案沒有的事?

陳由豪的水餃案,怎麼還否認?民進黨大老沈富雄說謊?支持陳水之人,應該站出來,鬥臭說謊的沈富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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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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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刊登把ETC案發生在交通部長林陵三任內,筆誤成  陳唐山  特此致歉!現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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