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做莊」,修了七次「遊戲規則」(憲),陳水扁一次都沒有,怪不得做莊做的不順。好容易任務國代通過『修憲案』,修憲內容,我懶得問,反正做莊的定「遊戲規則」,定好了,大家跟著玩,由不得你「不玩」。
陳水扁又開腔了!「二接段完成修憲」,入它鍋,這已是第八次修憲,平均2年修一次,還分什麼段?第九次、第十次、、、編流水號,簡單、易懂、反映真實數,還分什麼段?陳水扁又有花樣了-律師詭辯性格。
『修憲案』最好玩的的陷阱是「公投入憲」,扁對綠營的競選期票是「台灣正名」「制憲」(不敢直說「台獨」),2004年,他賴皮,玩什麼「公投綁大選」,既然上了脫衣舞台,還怕什麼丟臉,搞個「購買武器公投」「猶抱琵琶半遮羞」,不三不四。 現在可好了,「公投入憲」,綠營極右派可要陳水扁玩真的;有憲法依據,陳水扁可要面對「台灣正名」、「制憲」的競選諾言,透過「公投」,徹底解決,但他會嗎?能嗎?敢嗎?雖然已沒有選票壓力,保証他不會、不能、也不敢在任內玩上述公投,只好詐稱「二階段完成」,「點火的階段」留給倒霉鬼。
怎麼個騙?「推」「拖」「拉」三字訣,任內拖拖拉拉,把「正名」「制憲」的燙手山芋推到第二階段,給下任總統「玩」,到了那時候,他也學李登輝,變成「台獨」急先鋒,不負責任的在旁邊搖旗吶喊。如此這般,給自已不能履行競選諾言,預留下台階。這就是政治人物的「嘴臉」。
吐嘈王對「正名」、「制憲」,不贊成,但與其每次「玩假的」,「喊爽的」,我倒贊成「長痛不如短痛」,「正名、制憲公投」一次解決,反對的人會說:「老共飛彈有否絕權」!這不成理由!「正名、制憲公投」結果,如絕大部份人反對,那用不著勞駕老共飛彈,如絕大部份人贊成,那大家當然有「不建國,勿寧死」的木土意識,不是嗎?怕的是贊成反對各近40%險贏,沒意見20%,那「本土也土不了多久」了,台灣沉倫,不假時日,何必老共用飛彈解決?
13th Jun. 2005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