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街站璧女郎的貞操,不用懷疑
請問全國檢察官:「『政變』是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罪?」你別告訴我:「『政變』是公訴罪,『柔性政變』法無明文規定,所以無罪。」
2004/11/11有則新聞: 陽明山泥土以肥沃遠近馳名,有民眾用機械方法,大量私挖泥土,破坯生態,被警方逮到移送法辦,檢查官以『竊取國土』論罪。私偷土方故然可惡,但『國土』和『國家泥土』混為-談,更是暈庸有餘,智能不足。『笨蛋』管『混蛋』,一堆飯炒蛋,令人倒胃口,台灣學法的蛋,程度還真不是蓋的。
無獨有偶,曾經為美麗島受刑人辯護的名律師(那時代的法官,遇到這種律師,還真好混!)的陳水扁,在中美訪問時冒出『R.O.C是什麼碗糕』羞辱了自已,也羞辱自已代表的國家,回台後又自已塗粉,硬拗說:『台灣是R.O.C的簡稱』(這則新聞沒有人注意,誰也不會注意陳水扁說什麼,吐嘈王可記的清楚),『簡稱』『簡寫』『縮寫』名詞定義他都沒搞清楚,怎麼會有這種律師?
聽吐嘈王來免費給水扁老弟上一課:『R.O.C』是Republic of China 的,『縮寫』,『中華民國』翻譯成英文是『Republic of China』,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洲帝國,正式宣佈新國號是『中華民主共和國』,『簡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已經是『簡稱』了!簡寫是『中华民国』,從頭到尾和台灣扯不上關係,扁弟!現在懂了嗎?支持陳水扁的人,不懂不要緊,反正沒差(沒其他意思,哈哈!),不支持陳水扁的人,-定會懂,至於陳水扁,是不是和前述把『國土』和『國家泥土』混為一談的檢查官-樣?不讀書靠命運吃飯?去好好問問總統府發言人好了,他一定老實回答:『這是陳水扁個人意見,不代表總統意見』。
猶記得前總統府發言人陳思孟的名言:『國旗不等同於國家』,我得為這位老兄,說句公道話,這話比陳水扁合邏輯多了,國旗是塊布,國家是土地、人民、主權、外交承認,在質與量上,兩者當然完全不等同,問題是這句話不是等同『脫了褲子放屁』?不!『放屁後才脫褲子』嗎? 政壇上的怎麼都是這種貨色?真要全台灣人的命!上述一干天才等,上『邏輯學』時,-定蹺課。不說了,說多了,連讀者也跑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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