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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浩觀點:什麼是蔣經國主張的「一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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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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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宣稱「我完全了解『一個中國』的政策,但是,如果我們不能跟中國在其他問題、包括貿易問題上達成協議,我不明白我們為什麼還要受縛於『一個中國』政策。」對於川普這番言論,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當天重申美國仍堅定信守基於美中「三個公報」(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與「臺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柯比說,在過去40多年裡,美國民主和共和兩黨執政下的歷屆政府因「一中政策」,維繫了關乎美國根本利益的兩岸關係和平與穩定,這一長久以來的立場,美國認為已對中國及臺灣的領導人都清楚表達。但是,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對於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堅決反對的。

川普解散他的慈善基金,此舉旨在避免讓人們產生關於其總統職位有利益衝突的「印象」。(美聯社)
2016年12月11日,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宣稱「我完全了解『一個中國』的政策,但是,如果我們不能跟中國在其他問題、包括貿易問題上達成協議,我不明白我們為什麼還要受縛於『一個中國』政策。」(資料照,美聯社)

1972年6月1日,蔣經國正式接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6月中旬,蔣介石總統重病不起,從此沒有在公眾場合露面,臺灣自此進入了蔣經國時代。蔣經國辦外交,一切以臺灣的獨立和安全為著眼點。而架構美國對臺政策主要原則的「三報一法」,基本上是在蔣經國時代產生的。所以,蔣經國時代的臺美關係對當代中華民國外交的型塑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而在臺美關係中,蔣經國如何應對美國的「一中政策」呢?

蔣經國.jpg
蔣介石總統重病不起,從此沒有在公眾場合露面,臺灣自此進入了蔣經國時代。蔣經國辦外交,一切以臺灣的獨立和安全為著眼點。(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1972年2月28日,尼克森在「上海公報」中表示:「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關心。」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哪一個真正代表中國,美國在「上海公報」中沒有提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尼克森此番模糊的言論,蔣介石在2月28日日記中寫下他的氣憤:「上午研閱尼丑與周匪所發表之聯合公報,不勝憤慨,此為尼丑出賣我政府既定之方針,亦為其槍桿下屈服之一舉,無恥已極。下午召集高幹,指示對偽公報加以駁斥之聲明要旨,頗費心力。」 既然美國總統提出了這樣的聲明,中華民國外交部當然要公開回應「上海公報」:

1972年尼克森到達北京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握手。(維基百科)
尼克森此番模糊的言論,蔣介石在2月28日日記中寫下他的氣憤:「上午研閱尼丑與周匪所發表之聯合公報,不勝憤慨,此為尼丑出賣我政府既定之方針,亦為其槍桿下屈服之一舉,無恥已極。下午召集高幹,指示對偽公報加以駁斥之聲明要旨,頗費心力。」。(資料照,維基百科)

目前盤距我國大陸之共匪係一叛亂集團,絕無權代表中國大陸人民,美國與共匪偽政權間凡由此次訪問所達成任何涉及中國政府及人民權益之公開及尚未公開之協議,中華民國政府一律不予承認…中華民國政府鄭重指出:…我政府與海內外中國人民為推翻共匪暴力統治所從事之奮鬥,不僅是為了救中國,抑且是為了救亞洲,救世界。此為我政府與人民之神聖責任,在任何情況之下,決不動搖改變。唯有我全國人民選舉所產生的唯一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光復大陸,統一中國,拯救同胞,始能解決我們本身問題,除此以外別無其他任何途徑。

蔣介石強調的還是「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蔣介石顯然認為遷怒美國並無益處,反而可能動搖臺灣民眾對臺灣前途的信心,因此「對尼氏訪匪表面力求鎮靜,以警告美國萬勿上當之方式表示我之不快。」蔣盡可能地穩住當時的民心。

1972年尼克森訪問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敬酒。(維基百科)
蔣介石顯然認為遷怒美國並無益處,反而可能動搖臺灣民眾對臺灣前途的信心,因此「對尼氏訪匪表面力求鎮靜,以警告美國萬勿上當之方式表示我之不快。」。(資料照,維基百科)

事實上 1972年2月22日,尼克森對周恩來重申了1971年7月季辛吉所作的五項秘密承諾,但是,「上海公報並沒告訴美國,臺灣或中國的人民,尼克森已經私底下接受北京的關鍵要求」。尼克森不願公開他已與中共站在一起,同時也輸送許多臺灣利益給中共。

蔣介石對此五項承諾始終不知情,但他一直懷疑尼克森與中國有秘密協議。1972年3月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在接見美國助理國務卿葛林時,一再追問是否有秘密協議,而葛林則是不斷否認。周書楷問:「匪方對美之表面讓步,乃基於一種默契,即他日美匪建立正式關係,果爾,美方即可自然擺脫中華民國。」葛林答覆:「此係一項嶄新外交形式,不受舊有外交方式之限制 … 依公報內容觀之,北平允許吾人與中華民國保持外交及軍事支助關係,同時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有限度關係,而此一對華政策,即一方與中共作廣泛接觸,一方維持與貴國之外交關係,在美國國內已獲得壓倒性支持。」葛林強調「新外交形式」是要同時與中國和臺灣交好,此形式實際上是「兩個中國」政策,但他沒提到的是,這所謂的「新外交形式」對臺灣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19871年,周書楷黯然帶領中華民國代表們,退出聯合國。
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在接見美國助理國務卿葛林時,一再追問是否有秘密協議,而葛林則是不斷否認。圖為19871年,周書楷黯然帶領中華民國代表們,退出聯合國。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發表了建交公報。在公報裡,美國在「一個中國」的立場上作以下說明:「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中國政府版本:「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這中英兩版本中,稍微比對一下,可發現中文版本將英文的「recognize」和「acknowledge」全都翻譯為「承認」,但「acknowledge」的意義為「認知」,和「承認」不盡相同;而「the Chinese position」也不同於「中國的立場」,也就是說,中國在中文版本上故意曲解美國的意思。

事實上,蔣經國總統在1978年12月16日臨晨兩點被美國大使安克志通知美臺斷交時,他針對中文版本強調:「承認臺灣為『中國』之一部份,余肯定而言,美國已拱手把臺灣送交共匪,任其處置。余坦白以言,美方以為如此可仍然保持臺灣內部安全繼續發展,事實亦斷不可能。美方聲明中尤其提到將來臺灣問題由中國人自己解決,殊為不當。本人已再三說過,中華民國面對此一情況,只有從兩條路中解決──面對滅亡或鬥爭求生,美國處理此一重大決策的方式及決策的本身均失信於中華民國政府及世界人民,其嚴重後果將由美國負責。」

蔣經國(取自維基百科)
事實上,蔣經國總統在1978年12月16日臨晨兩點被美國大使安克志通知美臺斷交時,他針對中文版本強調:「承認臺灣為『中國』之一部份,余肯定而言,美國已拱手把臺灣送交共匪,任其處置。(資料照,取自維基百科)

獲知美中即將建交後,蔣經國立即公開聲明:「美國決定與共匪偽政權建立外交關係,不僅嚴重損害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之權益,且將對整個自由世界產生嚴重之影響,其因此所引起之一切後果,均應由美國政府負完全責任。… 無論國際情勢如何發展,中華民國以一主權國家,…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與共匪偽政權談判,絕不與共產主義妥協,亦絕不放棄光復大陸拯救同胞之神聖使命,此項立場決不變更。」

1978年12月29日,中華民國代表團在與美國代表團談判雙方斷交後關係之安排時,蔣經國曾親自提出五項原則:持續不斷、事實基礎、安全保障、妥訂法律以及以政府關係為依據。蔣經國在強調政府間關係時,重新定位了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中華民國自1911年建國以來,一直是一個獨立之主權國家,中華民國是中國文化與中國歷史唯一真正的代表。中華民國政府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所產生的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存在一向是一個國際的事實。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及國際人格,不因任何國家承認中共偽政權而有所變更。美國應當繼續承認並尊重中華民國的法律地位和國際人格。」在此,蔣經國最在意的是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其存在是一個國際關係的事實。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及國際人格,不因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有所變更,這一立場與1972年2月中華民國外交部的立場不同,蔣經國已不再與中共爭論誰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一九七五年蔣介石逝世,仍在戴孝期間的蔣經國帶領民眾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時報出版提供)
1978年12月29日,中華民國代表團在與美國代表團談判雙方斷交後關係之安排時,蔣經國曾親自提出五項原則:持續不斷、事實基礎、安全保障、妥訂法律以及以政府關係為依據。(資料照,時報出版提供)

在推動「臺灣關係法」的制定過程中,蔣經國要求美國國會以「臺灣政府」這名稱來稱呼「中華民國」,「美國雖然視我國為『臺灣政府』,但我們將永遠自視國號是『中華民國』。為了『臺灣政府』一詞,在卡特的法案裡能予我法律實效及順利通過立法程序,我們希望這一修改上能堅持『臺灣政府』。」可是,由於卡特政府的強烈反對,「臺灣關係法」最終沒有使用「臺灣政府」一詞,而是用「臺灣統治當局」取而代之。「臺灣關係法」並未表示美國對臺灣主權現狀的認定以及未來歸屬的看法,它只是一個規範美國繼續與臺灣交往的法律,它雖然承認臺灣是一政治實體,但仍確認美國與臺灣是非官方關係。不過,臺美斷交後,兩國政府重新審定了雙方的條約關係,不僅原有條約大多不予廢除,相反地還可以繼續簽訂新的協定,而且這些協定同美國與其它國家簽訂的條約具有同等效力,這說明美國政府承認臺灣為一事實上的「國際法人」。

1982年8月17日,雷根政府與中國在北京簽署了「八.一七公報」,其中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表述為:「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it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中國政府版本:「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繼續在中文版本上故意曲解美國的意思。

川普與雷根總統,1987年(維基百科)
1982年8月17日,雷根政府與中國在北京簽署了「八.一七公報」。圖為川普與雷根總統,1987年(維基百科)

1982年8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對此則聲明:

美國政府與中共政權雙方在該公報中所達成任何涉及中華民國政府及中國人民權益之協議,中華民國認為一律無效。中華民國政府並願就下列事項鄭重發表聲明如次:美國對中華民國防禦性武器之提供,係根據臺灣關係法之規定所執行對華軍售之既定政策。茲美國政府竟誤信中共政權虛偽之和平意向,而同意在對華軍售之數量與質量上設限,顯然違反「臺灣關係法」之文字與精神,吾人深表遺憾。中國共產黨為達到目的一向不擇手段。和談與戰爭之交相運用,更為其一貫之傳統技倆。目前更處心積慮,以種種方法發動國際統戰,企圖進一步孤立我國;以一切手段阻撓美國對我軍售,為其武力犯臺鋪路。茲美國政府未能明瞭中共偽政權陰謀詭計,與其發表上述文件係一項嚴重之錯誤。在所謂『聯合公報』進行磋商過程中,美方曾將有關發展告知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亦曾迭次將其一貫之反對立場告明美方;美方於本年7月14日循適當途徑,向我方表示下列事項:

美方未同意在對我軍售上,設定結束期限。

美方對中共要求就對我軍售事與其事先諮商事未予同意。

美方無意扮演任何我與中共間調解人之角色。

美方將不同意修改臺灣關係法。

美方並未變更其對臺灣主權之一貫立場。

美方無意對我施加壓力與中共進行談判。

吾人至盼美國政府正視中共偽政權妄圖併吞我復興基地、分化自由世界之陰謀,勿為所惑,並基於自由正義之立國精神,積極履行「臺灣關係法」,繼續售我防禦性武器,以維持中華民國之安定與繁榮,並確保亞太地區之和平與安全。

1972年6月,蔣經國出任行政院長後,加速推行「民主化,本土化」政策,對抗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接受「兩個中國」的現實,以保衛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為了擺脫「外交孤立」困境,中華民國力圖使自己在國際社會擁有更為「獨立」的地位,從1979年1月臺美斷交到1988年1月蔣經國去世之前,蔣經國大幅調整了對外政策。他雖然堅持「反共復國」口號,卻修改了「漢賊不兩立」政策,發展與無邦交國家的官方關係。中華民國將發展與無邦交國的實質官方關係,作為其對外關係的重要目標。1987年10月15日,蔣經國生前最後一次約見「美國在臺協會」主席時說「我們與中共、美國三方面的關係,在當年第七艦隊協防臺灣之後,杜勒斯國務卿與先總統蔣公,對臺灣問題曾發表聲明,那個時候是1958年10月。他們那個時候的談話,就是我們現在政策的基礎,我們反共政策之所以能夠立足,能夠發展。是要靠美國的市場,美國的武器以及我們本身反共的決心與政策,能夠永遠堅持下去,否則就沒有辦法在世界上立足。」

蔣經國主政臺灣時期,他堅持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領導臺灣的政治轉型和經濟飛越,也對臺中美三角關係的型塑留下了深遠影響。

*作者為英國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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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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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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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此舉是摧邪顯正,以正視聽!台灣媒體界的欺騙式宣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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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knowledge 和 recognize 就是同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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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izuguo*😻美國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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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貓靈子

中文版本將英文的「recognize」和「acknowledge」全都翻譯為「承認」,但「acknowledge」的意義為「認知」,和「承認」不盡相同;而「the Chinese position」也不同於「中國的立場」,也就是說,中國在中文版本上故意曲解美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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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浩 | 風傳媒 胡扯!

把 acknowldge 中譯成“認知”,台灣是始作俑者,故意曲解。

信手查了線上最常被用到的 Dictionary.com:

acknowledge
verb (used with object), ac·knowl·edged, ac·knowl·edg·ing.

  1. to admit to be real or true; recognize the existence, truth, or fact of: to acknowledge one's mistakes.
  2. to show or express recognition or realization of: to acknowledge an acquaintance by nodding.
  3. to recognize the authority, validity, or claims of: The students acknowledged the authority of the student council.
  4. to show or express appreciation or gratitude for: to acknowledge a favor.
  5. to indicate or make known the receipt of: to acknowledge a letter.

沒有一條可以真正解釋成“認知”。 基本上,acknowledge 和 recognize 就是同義字。硬要說有何不同,可能 recognize 在法律上更為正式些。

何況,在外交文件(如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上,大陸用的acknowledge 和 recognize 中文詞都是“承認”。 在法律上,文件中英版的效力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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