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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的前世今生!黨報:不僅釣魚島要回歸 琉球也可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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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日本外務省發表《關于尖閣列島主權的基本見解》,聲稱:“該列島向來構成我國領土西南諸島的一部分,而根據明治二十八年五月生效的《馬關條約》 第二條,該列島並不在清朝割讓給我國的臺灣、澎湖諸島內。”這成為日本所謂擁有釣魚島主權的依據之一。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一、關于《馬關條約》及其第二款 《馬關條約》第二款第一項、第三項對同時讓與的遼東半島、澎湖列島的地理范圍有明確的界定,為什麼僅對“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進行了模糊表述?從日方公開的有關《馬關條約》交涉議事錄的記載,我們可見日本政府在條約中模糊處理臺灣附屬島嶼的用心。 1895年6月2日中日簽署《交接臺灣文據》前,關于臺灣附屬各島嶼包括哪些島嶼,成為雙方討論的焦點。當時日本公使水野弁理和清政府全權委員李經方 之間討論的紀要收錄于日本公文書館,並見于日本學者濱川今日子所著《尖閣諸島之領有論點》一文中。在會談中,李經方擔心日本在日後將散落于福州附近的島嶼 也視為臺灣附屬島嶼而對中國提出島嶼主權要求,于是提出是否應該列出臺灣所有附屬島嶼的名錄。水野回復說,如果將島名逐一列舉,難免會出現疏漏或涉及無名 島嶼問題,如此一來該島將不屬于日、中任何一方,從而帶來麻煩;有關臺灣附屬島嶼已有公認的海圖及地圖,而且在臺灣和福建之間有澎湖列島為“屏障”,日本 政府決不會將福建省附近的島嶼視為臺灣附屬島嶼。鑒于日方的表態,李經方同意對臺灣附屬各島嶼不逐一列名的處理。 水野談話表明,日本政府承認臺灣附屬島嶼已有公認的海圖及地圖,因而不需要在接管臺灣的公文中列出釣魚島列嶼,從這一點看,日本政府實際上承認釣魚島 列嶼是臺灣附屬島嶼,因為釣魚島列嶼在公認的海圖及地圖上早已標明它屬于中國;另一方面,這段對話還表明,日本政府會談代表水野有意隱瞞另一個事實,即在 《馬關條約》簽署前3個月,日本政府已召開內閣會議秘密將釣魚島編入了衝繩縣。 1885年至1895年的10年間,衝繩地方政府一直圖謀建立“國標”,從而將釣魚島納入其管轄范圍,但日本政府鑒于釣魚島為“清國屬地”,一旦建立 “國標”,恐引起清國警覺和爭議,因此始終未予核準。當甲午戰爭日本即將獲勝之際,日本政府感到攫取釣魚島列嶼時機已到,于是在1895年1月14日召開 內閣會議,秘密決定:釣魚島等島嶼“應按照該縣知事呈報批準該島歸入衝繩縣轄,準其修建界樁”。事實上,關于在釣魚島修建界樁,衝繩縣並未立即執行。據井 上清教授披露,直到1969年5月5日,衝繩縣所屬石垣市才在島上建起一個長方形石制標樁。日本內閣會議的這一決定是密件,過了57年後,于1952年3 月在《日本外交文書》第二十三卷對外公布,此前清政府以及國際上完全不知情。 既是如此,在很長時間內,日本政府並未公開宣稱對釣魚島擁有主權。1896年3月日本發布名為《有關衝繩縣郡編制》的第十三號敕令,明治天皇並沒有將釣魚島明確寫入。而第十三號敕令卻被日方視為其擁有釣魚島主權的依據之一,顯然是欺騙世人。 日本“竊佔”釣魚島絕非什麼“和平方式”,而是近代殖民侵略的產物,是甲午戰爭中日本戰略的一環。正是基于侵華戰爭勝券在握,日本內閣才搶先竊據釣魚 島,接著才有了不平等的《馬關條約》;正是通過《馬關條約》,日本力圖以所謂條約形式,實現其對釣魚島“竊佔”行為的“合法化”。這一歷史過程是清楚無誤 的,是史家的共識。 二、釣魚島早就是中國臺灣的附屬島嶼 根據中國歷史文獻記載,“釣魚島是臺灣附屬島嶼”這一事實,是明確無誤的。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成書的《日本一鑒》,由“奉使宣諭日本國”的 鄭舜功撰寫。該書明確記錄了從澎湖列嶼經釣魚島到琉球再到日本的航路,其中特別記錄釣魚島為中國臺灣所屬:“釣魚嶼,小東小嶼也。”小東島是當時對臺灣的 稱謂。上述航路,不僅準確記錄了釣魚島與臺灣島等島嶼之間的地理關係,而且明白無誤地指出釣魚嶼是臺灣所屬小島。《日本一鑒》是具有官方文書性質的史籍, 它反映出明朝政府早已確認釣魚島列嶼是屬于臺灣的小島群。 在明清兩代,臺灣屬于福建省轄地。光緒十一年(1885),鑒于日本和西方列強對臺灣的覬覦和侵略,臺灣防務形勢嚴峻,臺灣在行政上以一府的地位難以應對,清政府決定在臺灣建省。建省以前,釣魚島列嶼作為臺灣府所轄之島嶼納入福建海防范圍。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閩浙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著《籌海圖編》,其中《沿海山沙圖》中記錄了臺灣、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屬于福建海防范 圍。萬歷三十三年(1605)徐必達等人繪制的《乾坤一統海防全圖》及天啟元年(1621)茅元儀繪制的《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也將釣魚島 等島嶼與臺灣島作為同一個防區劃入中國海防范圍之內。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黃叔璥任清政府第一任巡臺禦史,乾隆元年(1736)他“以禦史巡視臺灣”身份作《臺海使槎錄》(又名《赤嵌筆談》),其卷二《武備》列舉了臺灣所屬各港口,不僅將釣魚島視為中國海防前沿要塞,而且表明釣魚島在行政上早已屬于臺灣府管轄。 《臺海使槎錄》是公文文書,其影響甚廣,此後史家多有引用,如乾隆年間的《臺灣府志》,基本引用了上述內容:“臺灣港口”包括“釣魚臺島”。類似記載 在其他官員的公文文書中也屢見不鮮,如乾隆十二年(1747),時任巡視臺灣兼學政監察禦史范鹹著《重修臺灣府志》明確指出,釣魚島等島嶼已劃入臺灣海防 的防衛區域內,屬于臺灣府轄區。同治十年(1871)刊行《重纂福建通志》,其中《臺灣府‧噶瑪蘭廳》載:“北界三貂,東沿大海……又山後大洋北有釣魚 臺,港深可泊大船千艘。”類似記載見于余文儀著《續修臺灣府志》、李元春著《臺灣志略》以及陳淑均纂、李祺生續輯《噶瑪蘭廳志》等史籍中。 此外,法國人蔣友仁1760年繪制了《坤輿全圖》,其中《臺灣附屬島嶼東北諸島與琉球諸島》中有彭嘉、花瓶嶼、釣魚嶼、赤尾嶼等,把上述各島嶼均置于 臺灣附屬島嶼中。日本人林子平1785年出版的《三國通覽圖說》所附《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島之圖》,圖中繪有花瓶嶼、澎佳山、釣魚臺、黃尾山、赤尾山,這些 島嶼均涂上中國色,表明為中國所有。1809年法國人皮耶‧拉比和亞歷山大‧拉比繪制了彩圖《東中國海沿岸圖》,圖中將釣魚嶼、赤尾嶼繪成與臺灣島相同的 紅色,將八重山、宮古群島與衝繩本島繪成綠色,清楚地標示出釣魚臺列嶼為臺灣附屬島嶼。 綜上所述,盡管日方力圖割裂釣魚島與中國臺灣的歷史聯係,並一再否認《馬關條約》中的“臺灣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島。但大量歷史文獻表明,中國政府將釣 魚島納入臺灣轄下,從海防和行政兩個方面都對釣魚島實施了長期的有效管轄,釣魚島不是無主地,而是中國臺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列嶼不僅有中國漁民長期經 營,而且至少從明代中葉開始就納入中國政府的海防范圍,由中國政府採取了實際管轄措施。這一歷史事實,比日本所稱1895年1月內閣決定竊據早了三百幾十 年。 三、釣魚島與甲午戰爭及“衝繩處分” 日本內閣秘密將釣魚島列嶼劃入衝繩縣管轄,與甲午戰爭有關,也與日本的“衝繩處分”有關。衝繩本是琉球王國所在地。琉球王國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明初即 接受明朝皇帝冊封,是明清時期中國的藩屬國。明洪武五年(1372),明朝派出冊封使到琉球,此後歷代冊封使不絕于途。日本幕府末期,日本與琉球相鄰的島 津藩主強迫琉球向自己進貢,但琉球王國照舊向清政府納貢稱臣。明治維新後廢藩置縣,明治政府開始顯現軍國主義傾向,矛頭指向朝鮮、琉球和中國。此後,日本 利用各種借口侵略琉球、朝鮮和中國的事件時有發生。1872年日本利用琉球漂流民在臺灣南部被所在地居民殺害一事,向清政府問罪。口實有二:琉球民是日本 屬民,臺灣南部“番地”是無主地。日本派出的交涉使把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說的臺灣番地是“政教不及之所”,偷換概念,變成“政權不及之地”。1874年日 本蠻悍地派兵侵入臺南,引起中日之間嚴重交涉。那時候,日本國力尚不能與清朝抗衡,在取得清朝50萬兩白銀賠款後退兵。徵伐臺灣與侵略琉球是同時進行的。 1874年2月日本政府通過的《臺灣番地處分要略》提出,阻止琉球向清政府進貢“可列為徵伐臺灣以後之任務”。1875年,日本天皇強令琉球斷絕與清朝的 冊封關係。1877年底,清政府駐日公使何如璋在東京考察了琉球問題後指出:“阻貢不已,必滅琉球;琉球既滅,行及朝鮮。”“臺澎之間,將求一日之安不可 得。”1878年10月,何如璋向日本外務省發出照會,譴責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貢為“背鄰交,欺弱國”,是“不信不義無情無理”。1879年,日本政府 以武力派往不設軍隊的琉球,將琉球國王強行解到東京,吞並琉球王國,將它改名為衝繩縣。這在日本歷史上美其名曰“琉球處分”。 日本此舉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議。中日之間由此展開了琉球交涉。日本提出了“分島改約”方案,即把宮古、八重山群島劃歸中國,琉球本島以北諸島歸日 本,試圖誘使清政府承認日本吞並琉球,但必須以修改中日《修好條規》為前提。《修好條規》是1871年中日之間締結的建交條約,是一項平等條約。所謂修改 條約,即是清政府允許在《修好條規》中加入日本人在華“一如西人”,享有與歐洲人在華通商“一體均沾”的權利。清政府提出了三分琉球的方案,即北部原島津 藩屬地諸島劃歸日本,琉球本島為主的群島還給琉球,並恢復琉球國王王位,南部宮古、八重山群島劃歸中國,待琉球復國後送給琉球。1880年,清政府正在處 理在伊犁問題上與俄國發生的糾紛,準備對日退讓,便與日本議定了分島改約方案。中方隨後認識到分島改約方案無助于琉球復國,改約徒使中國喪失權利,分島改 約方案未及簽字。1882年—1883年間,中日就此問題的談判仍在進行。在討論重新簽訂中日《修好條規》時,清政府再提琉球問題,日本外相表示把修改貿 易條款與琉球問題分開,清政府談判代表反對。問題一直拖下來。直到1887年,總理衙門大臣曾紀澤還向日本駐華公使鹽田三郎提出,琉球問題尚未了結。但日 本已經把琉球據為己有,對清政府的態度就不管不顧了。琉球處分問題在中日之間成為一個懸案。 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了1885年—1895年之間日本政府(包括琉球政府)商討在釣魚島設置“國標”以及把釣魚島列嶼劃歸衝繩縣的問題。在釣魚島設置“國標”以及把釣魚島列嶼劃歸衝繩縣是與日本完成攫奪琉球並進而指向臺灣聯係在一起的。 《馬關條約》簽訂,清政府沒有能力重提琉球,臺灣以及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琉球就被日本奪走了。但是,1941年中國政府對日宣 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日本天皇接受了這些規定。依照這些規定,不僅臺灣及其附屬諸島(包括 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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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復國運動”將成燎原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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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復國運動”將成燎原之勢 作者:心事浩茫 因日本右翼政客無恥挑釁導致釣魚島主權爭端持續緊張,連帶出了與之相關的琉球(衝繩)主權問題,由于美日之間私相授受與二戰後戰勝國關于琉球主權的處置意 見不相符合,使之越來越多的人質疑日本對琉球主權的合法性,本來對此問題比較淡漠的中國民眾開始關注琉球主權問題,有些網友甚至提出中國應收回琉球主權的 主張。琉球在歷史上是中國明清兩個朝代的藩屬國,清末被日本竊取,二戰後為美國托管,1972年美國私自交還日本,中國政府摒棄陳腐落後的“宗藩”觀念, 沒有聲索對于琉球(衝繩)的主權。但中國政府可以放棄收回琉球主權的要求,並不意味著不能質疑日本對琉球主權的合法性,由于琉球與中國的歷史淵源,中國更 有支持“琉球復國運動”的情感道義! 一、琉球的前世今生 2012-11-1 13:59:30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琉球群島位于臺灣島與日本九州島之間,呈東北---西南向。原琉球國包括琉球群島中的先島諸島、衝繩諸島和奄美諸島,總面積大約為3500平方公裏,現有人口140萬。 琉球之名的來源,一說為隋煬帝遣使尋訪海外異俗,行至今日與那國島時,見一片珍珠般的島嶼,“若虬龍浮在水面”,遂為其取名“流虬”。至朱元璋時,將該地美名為“琉球”,意為琉璃玉和珍珠球,可見其壯麗奇絕的景色。 根據琉球官修史書《中山世鑒》的說法,琉球開辟之神阿摩美久降臨衝繩島,創立了琉球國。12世紀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佔據琉球群島的南 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明太祖特 賜閩人三 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其中包括‘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航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他們在琉球子孫繁衍,為琉球的文明進步作出了許多 貢獻。1416年中山王尚巴志徵服北山,1429年徵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15--16世紀,琉球國進入全盛時期,成為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 站,號稱“萬國津梁”。 1609年日本開始侵略琉球,並挾持琉球內政,1654年清順治帝在琉球的請求下封尚質王為琉球王,琉球成為清王朝的藩屬,實際上當時弱小的琉球國同時向 清朝和日本薩摩藩稱臣。1693年,薩摩藩強行割佔琉球北部奄美諸島(後奄美群島被劃歸鹿兒島縣管轄)。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禁止琉球進貢中國 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1879年將琉球改為衝繩縣,正式開始殖民統治。正處于衰落時期的清政府無力與日本抗衡,在琉球主權問題 上採取“延宕”的手法,始終不與日本簽約,領土糾紛一直拖延下來,為琉球國際地位的不確定性埋下了伏筆。 1945年,日本戰敗,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放棄了除日本四島以外的所有領土。琉球群島(包括現今衝繩縣和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被美國軍事佔領,並施 行“信托統治”。1953年美國將奄美群島行政權交于日本,1970年美日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私相授受,把琉球以及釣魚島的“施政權”轉給日本。 1972年5月日本重新恢復對琉球(衝繩)的殖民統治。 二、琉球的獨特文化 關于琉球人的來源,有不同的說法,琉球人雖然與大和人同屬蒙古人種,但與大和人相比,他們的身材略矮,眉毛較濃,顴骨稍高。綜合來看,琉球人混合了來自日 本列島、中國東南沿海、乃至東南亞馬來人種的不同方向先民的基因,是比較可信的。琉球人的本民族語言為琉球語,其與日本語有一定的近似關係,同時受到漢語 閩方言尤其是福州話的影響。目前琉球人在正式場合一般使用日本語,而在衝繩民間亦有許多人使用帶有濃重衝繩腔調的日本語(衝繩弁)。 2012-11-1 14:02:28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古代琉球的官方文書使用漢語。在1879年被日本吞並之前,琉球人的傳統服飾為琉裝,其外形與中國的漢服相似。作為漢字文化圈的一員,琉球人亦尊崇儒學, 尊敬孔子等儒家聖人。琉球國從中國引進了許多的包括飲食、音樂、建築等方面的觀念,使得琉球在文化上有接近中國的特點和風俗。中國武術在琉球發展而成的 “手”,亦稱“唐手”或“唐手拳”,是現代空手道的原型。中國武術由明朝閩人三十六姓帶往琉球,結合了琉球當地一些格鬥技術,發展成琉球特有的武術手。琉 球音樂也受到了一些中國音樂的影響,琉球人特有的樂器三線,其原形為中國的三弦。琉球民俗中至今尚存許多中國文化影響的痕跡。 琉球文化亦受到日本文化的深遠影響。不少琉歌歌人不僅擅長于創作琉歌,亦長于漢詩與和歌。琉球的建築更像是琉球、日本、中國三國的融合體。琉球亦有許多異 于中國和日本的文化,例如,琉球特有的“衝繩料理”等,以及酒類食品“泡盛”,在中國和日本本土皆無。琉球文化在中日兩國文化的交匯大潮中凸顯出獨特的個 性。琉球人固有的宗教信仰為琉球神道,佛教和道教也很盛行。 琉球王國的都城為首裏,在今日本衝繩縣首府那霸市的東郊。歷代琉球國王及王族居住和處理政務的首裏城和其它琉球文化遺跡在2000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世界文化遺產。 琉球群島風光旖旎,以農業為主,主要作物為甘薯和稻米。糖和罐頭鳳梨是主要出口產品。金槍魚的捕撈日益重要。傳統工業有漆器和陶器制作;新興企業生產各種工業化合物。旅遊業已成為經濟的重要部門。衝繩島上設有衝繩大學、國際大學和琉球大學。 三、琉球復國運動。 當初面對日本侵佔,琉球王國拼死反抗,發出血淚抗議,曾秘密派員赴天津謁見李鴻章,請求中國“盡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曾據理與日力爭,但終究因國力虛弱未能派兵援助。當時,琉球國陳情通事林世功在北京壯烈自殺,以死抗爭,反抗運動一直持續到甲午戰爭結束後才暫時平息。 日本剛剛佔領琉球時,為撲滅琉球人的國家意識和獨立風潮,使用了各種軟硬兼施的方法,強行推行“日本化”。雖然經過日本七十年的“皇民化改造”,但是數百 年積累下來的漢文化影響依然根深蒂固。琉球人使用自己的語言,更有自己獨特的歷史,採用的是中國的農歷年號,節日喜慶也與中華文化大同小異。 1945年,衝繩島戰役爆發。在美軍猛烈攻擊和日軍頑強抵抗下,衝繩島平民死傷慘重,根據不同估計,人口減少約十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有歷史學者認為日軍曾 強迫或誘使衝繩平民集體自殺,但這種說法日方否認亦沒有收編入教科書內,引起爭議,這也是導致部份衝繩人對日本產生抗拒的原因。戰後美國曾一度鼓勵琉球人 的獨立意識,此時的琉球獨立運動宣導者希望在美國托管之後成立獨立的琉球國。這些人曾把美軍稱為“解放軍”。但美軍的粗暴統治以及對已琉球左翼政黨的打 壓,很快讓琉球人寄予美國人的希望破滅,而琉球人反對美國統治的情緒愈演愈烈。 2012-11-1 14:03:34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美國將琉球(衝繩)移交日本後,美軍在衝繩島依然擁有大量的軍事基地,美軍軍紀松弛,與當地居民的衝突時有發生,發生過多起強姦當地民女的惡性事件。 1995年衝繩縣一名十二歲少女被美軍強姦,觸發反對美軍基地運動,琉球獨立論也再次被提出。9月8日琉球人對“美軍基地存廢”進行公投,琉球調頻廣播電 臺“溝通”就“琉球是否獨立”展開民意調查,琉球獨立的呼聲又掀起了新的高潮。公投結果顯示:人們一致投票決定不接受美軍基地,更不接受日本政府“代做的 決定”。這使日本高層一度如熱鍋螞蟻,最後又是給予琉球巨額財政撥款,又是像對外國元首一樣鄭重接見衝繩縣知事,並一再道歉,連哄帶騙才蒙混過關。 1996年底,衝繩美軍使用放射性核子槍彈頭練習射擊,給琉球造成核污染。日本政府心懷鬼胎,不敢將真相告訴人民,直到事情瞞不住了,才急忙把這一舊聞公 布出去,使琉球人對日本政府更加失去信任。1997年3月,就在當時的美國國防部長科恩訪問日本時,駐衝繩美軍又傳出強暴虐待琉球婦女醜聞。這些事件引發 了琉球群島空前的反美浪潮,同時,另一種潛藏已久的反日情緒也高漲起來,已振蕩了多次的“琉球獨立“運動又成熱點,而最近,又爆出兩名美兵輪姦一名衝繩女 性的醜聞,這令琉球人民忍無可忍! 日本再度統治琉球後,為徹底消除中華文化的影響和琉球民族的獨特特徵,強制推行“國民義務教育”、穿日本服裝、吃日本食品,強迫琉球孩子只能講日語,並接 受至少十年的奴化教育。即使“日本化”到現在,琉球人依然沒有忘記歷史忘記祖先。事實上,多數日本人並不認可琉球人是日本人,日本政府漠視琉球人的利益訴 求,琉球人民多次示威要求美國撤軍,日本政府一直置若罔聞。 琉球前後遭受日本兩次佔領,但琉球人的復國夢想從未泯滅,自始至終就努力著抗爭著。在衝繩復國獨立運動的組織中,最著名的是“嘉利吉俱樂部”(原名琉球獨 立黨),由野底武彥建立,現在的黨首是屋良朝助,確定黨旗為“三星天洋旗”,並作為設想中未來“琉球共和國”的國旗。“嘉利吉俱樂部”近年積極參加政黨選 舉活動,近期尋求地方自治,呼吁奄美大島歸屬琉球州(奄美自治縣),政治活動有聲有色。 四、支持琉球復國義不容辭 2012-11-1 14:04:19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琉球復國運動認為:琉球自古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他和中國以及朝鮮,東南亞各國關係密切,尤其與中國,簡直形同手足。中國五千年文明給了我們深遠的影響,琉 球一直使用漢字和漢語,積極參與與中國的文化交流活動,向中國派遣留學生,吸引中國的能工巧匠來琉球教授技術,使得琉球的文明和文化得到了空前的提高。琉 球是一個主權獨立的王國,琉球人民始終對中國抱有良好的感情。回憶以前的那段歷史,清政府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還對日本佔領琉球的霸道行為積極奔走、抗議 和交涉,盡管最後無奈地放棄。中國為琉球作出了該做的一切,我們始終不會忘記這段感情。日本的侵略給了琉球很深的創傷,琉球的歷史和文化遭到了徹底的毀 滅,琉球人民陷入了日本的殖民統治當中。對于日本人犯下的滔天罪行我們堅決予以譴責和抗議,也希望中國政府能看在數百年的關係史上給予琉球獨立以更大的幫 助。琉球復國運動是一個需要中國人民幫助和作為後盾的政黨,希望雙方能加強溝通,積極宣傳琉球的獨立思想,把琉球從日本的奴役統治中解脫出來。琉球是個非 常獨立的王國,也是一個非常愛好和平的王國。 以上內容,道出了中國人理應支持琉球復國的道義所在。中國和琉球之間歷史上存在的“宗主”與“藩屬”的關係,是歷史的產物,也是中國和琉球友好交往的歷史 見證和特殊情感的歷史根據,琉球作為傳統中華文化圈的一員,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中國政府自覺放棄早已過時的“宗主權”意識,是一種文明進步的表現。中 國政府本著中日友好及東亞地區和平穩定共同繁榮的良好願望,在琉球主權問題上一直低調行事,但日本政府尤其是右翼政客不僅不知感恩,反而得寸進尺,恩將仇 報,不僅在釣魚島問題上步步緊逼,還在臺海問題、南海問題、藏獨疆獨問題上小動作頻頻,屢屢挑戰中國的底線,是可忍孰不可忍!毫無疑問,日本竊據琉球是毫 無國際法依據的,根據現在的事態發展,以中國和琉球的傳統友誼計,以回擊日本政府及其右翼政客的挑釁計,以維護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維護《開羅宣 言》、《波茨坦公告》的法律尊嚴計,中國政府都有理由支持琉球復國運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 2012年9月18日,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發表“九‧一八”宣言,宣言中再次對日本統治琉球合法性提出了質疑:“釣魚島不屬于琉球,琉 球也從來不屬于日本。日本竊取琉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非法的。日本必須無條件執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立即結束對琉球的武裝佔領 和殖民統治。我們堅決支持琉球人民謀求獨立自主,擺脫日本殖民統治的正義鬥爭。”這是中國權威政策研究機構首次發布的此類聲明,雖然還不是中國政府的正式 表態,但顯然是一個嚴厲警告的信號!
五、為琉球復國運動支招 2012-11-1 14:07:39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琉球復國運動具有不容置疑的歷史依據和國際法依據做支持,也具備相當的民意基礎,2005年,琉球大學副教授林泉忠對18歲以上衝繩人(琉球人)進行了電 話調查,他收集了1029份有效回答,其中40.6%的人認為自己是衝繩人(琉球人),而不是日本人。24.9%的人表示支持衝繩獨立,58.7%的人表 示反對衝繩獨立。2007年,同一係列的調查訪問超過1000名當地人,41.6%受訪者認為自己是衝繩人、25.5%認為自己是日本人、29.7%認為 自己既是衝繩人亦是日本人。20.6%的人認為衝繩應該獨立,64.7%認為不應該獨立。調查顯示,琉球復國運動雖具備一定的民意基礎,但客觀的講,目前 支持率還沒有達到應有的程度。在現代政治文明的大背景下,琉球復國運動的決定性因素在于當地人民的真實願望,其次是國際社會的支持率,只有最大限度的贏得 琉球人民和國際社會的支持,才能最終實現“琉球復國”的夢想。鑒于琉球群島的民族構成已經發生很大變化,鑒于琉球現代文明多樣化的現實,鑒于當前琉球民意 的復雜性,建議琉球復國運動應突破“原住民意識”的局限,以“琉球歷史文化”為根係,以容納中日傳統文化及現代文化影響的“新琉球文化”為旗幟,以解決琉 球人民民生問題為抓手,以爭取地方自治為近期目標,宣傳造勢,爭取民心,堅持走合法的議會鬥爭民主競選之路,以非暴力的手段,最後以全民公決的“普世經 驗”無可爭辯的贏得民族獨立。與此同時,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往活動,爭取盡可能多的國際支持。中國政府首先應該放手讓民間組織、團體、黨派、文化教 育研究機構、企業、個人自願支持琉球復國運動,為其提供輿論支持、資金支持、物質支持、資訊支持、學術支持以及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全方位支持。作為策略,中 國政府現階段可對琉球復國運動持保留態度,但應該始終保持道義上的支持,作為一種主持正義的強大的保障力量,維護在國際法基礎上的民族意願。中國的國家力 量應堅決反對任何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以及企圖搞雙重標準違反人權的行為,在必要的時候,敢于亮劍,與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軍國主義、殖民主義僵屍復活的罪惡企圖 做鬥爭! 中國大力支持琉球復國運動,必將極大地促進琉球人光復祖國的事業,琉球復國運動可望形成燎原之勢。中國對琉球復國運動的支持,必將促成該組織放棄一切不利 于中國的主張,為中國增添一個潛在的,和我們具有特殊文化淵源關係的,不會容納任何反華勢力的,不存在霸權國軍事基地的睦鄰友邦。 六、中國、日本、琉球的關係框架以及東亞的前景 中國大力支持琉球復國運動,並不意味著中國願意和日本世代為敵,但中日兩強相遇在人類暴力文化的影響下,衝突與碰撞是不可避免的,中國與日本之間的恩怨情 仇需要未來的歷史去化解。歷史上,日本曾是中國的“高徒”,通過向中國學習,日本躋身于東亞地區先進的儒家文明圈,近代以後,日本成為中國的“叛徒”,通 過“脫亞入歐”,躋身于西化的現代強國行列,轉而為禍鄰國,變成“強盜”。二戰至今,日本從戰敗中重生,發展成就驕人,角色轉換為我們的“老師”,也是 “強鄰”。可惜日本對于過去的戰爭罪惡一直缺乏真誠的悔過,軍國主義陰魂不散,右翼勢力屢屢抬頭,這就決定了中日兩國的較量將會長期存在下去。在當前中國 綜合實力開始超越日本的時候,中日矛盾出現激化趨勢, 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但歷史的經驗表明,妥協和綏靖只會助長冒險家的野心。在東亞地區日趨復雜的矛盾糾紛中,少不了美國的影子,冷戰結束後,美國雖然在 全世界支持、慫恿民族獨立運動,但卻漠視琉球復國運動,其目的是掩藏不住的,無非擔憂中國日本韓國之間的最終和解,想借此挑撥東亞國家的緊張關係。釣魚島 其實就是美國人預設的一個導火索,琉球則是有可能破壞東亞地區和平穩定的火藥庫!中國有條件的支持琉球的獨立,政府持沉默或有所保留的態度,而放手中國民 間力量在自願的原則下支持琉球復國運動,是一種有理、有利、有節的選擇,中日之間的恩怨在琉球群島上開始,也必須在琉球群島上結束。讓琉球群島成為和平中 立睦鄰的國家,成為東方的海上瑞士,有利于東亞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將使亞洲太平洋地區成為世界上一道最為美麗和平文明祥和的弧! 2012-11-1 14:06:30 上傳下載附件 (0 Bytes) 獨立後的琉球共和國,應該確立和平中立睦鄰的國策,保護中日琉球交匯融合特色鮮明的傳統文化,選擇與中國日本的等距離外交方針,恢復與東北亞及東南亞國家 的傳統友誼,廣泛與世界各國建立外交關係,大力發展獨立自主的民族經濟,重現“萬國津梁”的歷史輝煌。 隨著將來中國的進一步強大,日本必須對歷史進行徹底的梳理,找準自身的歷史定位和地區定位,實現“脫歐入亞”的歷史回歸,和中國攜手打造東亞地區的持久和 平與繁榮進步,這才是中日關係的應有之義。將來的東亞地區,在10+3的基礎上,融合東北亞和東南亞各國,建立類似歐盟那樣的超國家經濟文化共同體,必將 實現人類文明中心向東亞地區的轉移,這是一個多麼宏大的目標啊!為了這一宏大的目標,東亞各國理性處理各類紛爭,求同存異,共同發展,不是比以鄰為壑冤冤 相報的零和遊戲要明智嗎? 本文參考材料:《維基百科》琉球族、琉球歷史、琉球獨立運動、嘉利吉俱樂部,《百度百科》琉球群島、琉球國,《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九‧一八”宣言》,《琉球復國運動最新聲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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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懷中:從琉球入手解決釣魚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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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村報 很多國人知道岳飛“還我河山”的說法,但對“還我衝繩”卻很陌生。其實,早在1937年,毛澤東在祭祀黃帝陵的祭文中就為此痛心地寫到:“琉臺不守,三韓為墟。”其中的“琉”即琉球,也就是日本所稱的衝繩。 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金一南少將日前解讀釣魚島問題時說,在釣魚島問題上,中國必須採取行動,應將釣魚島問題放到琉球問題的框架內加以解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吳懷中是認為日本對衝繩的主權缺乏國際法基礎的學者之一。他說,必須要對復雜的衝繩主權問題發出中國明確的聲音。 但對多數國人來說,首先要了解的是,衝繩(即琉球)在哪,問題的由來如何。 日吞衝繩難下咽 今日的日本衝繩縣就是昔日的琉球國,連綿接受中國冊封將近500年。 衝繩位于臺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由衝繩諸島、宮古列島、八重山列島等60多個島嶼組成,面積為2255平方公裏。12世紀琉球群島上出現了中山、山南、 山北3個小王國,公元1372年開始向中國明朝進貢,國王分別受明朝冊封,官民與明朝往來十分頻繁。此後,該群島又形成了統一的琉球王國,但仍向中國封建 統治者朝貢。1609年,日本薩摩藩諸侯島津氏用武力徵服琉球。此後,琉球王雖向明朝與薩摩藩同時進貢,但國王仍受中國冊封,而且一直延續到清朝。琉球國 王一直受中國冊封,在交往中又偏重中國,日本統治者對此極其不滿,十分擔心琉球歸並于中國。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未與中國商量,強行廢琉球王國為琉球 藩。1879年,日本又強行吞並琉球藩設置衝繩縣,但中國清政府並不承認日本對琉球的吞並。 到目前為止,琉球群島中南部一直處于日本托管之下,但主權不屬于日本,其根據是《波茨坦公告》第8條的補充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二戰之後,美國曾要求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托管琉球與臺灣,但蔣介石只收回了臺灣,並未收回琉球。于是1945年至1972年期間由美軍直接管轄衝繩,其地位與如今已成為美國海外領地的塞班島幾乎一樣。1972年,美國將衝繩交給了日本。 日本《每日新聞》曾對衝繩近期歷史如此描述:1879年,琉球處分(日本對吞並琉球的說法),琉球王國的土族要求清朝救援;1894年,日清戰爭,衝繩出 現清兵來救援的流言;1911年,中國發生辛亥革命,部分衝繩報刊同時刊登日本和清朝的年號。《每日新聞》稱,衝繩從傳統上就有親中國的土壤,再加上因駐 日美軍基地問題對日本本土的不滿,讓衝繩對中國的親近感在增強。 “酒館獨立論” 雖然日本對琉球進行了上百年的殖民統治,但民眾對自己是不是“日本人”的認同還是非常模糊,琉球復國的思想也從來沒有消失。 2010年的民意調查顯示,衝繩支持日美安保條約的人僅有7%。衝繩國際大學學者富川盛武認為,衝繩人當然是日本人,但衝繩人也有既是日本人又不是日本人、既是中國人又不是中國人的獨特感覺。 2005年,日本內閣府的一項調查顯示,25%的衝繩縣民主張衝繩獨立,40%的縣民認為自己是衝繩人。 1945年美軍登陸衝繩,衝繩成立了一個只有一星期歷史的八重山共和國。當前全世界各地,均有大量支持“琉球國復國的運動”。 “在日本還有琉球獨立運動,但並未獲得一般縣民的支持。2006年的衝繩縣知事選舉中,琉球獨立黨的黨魁屋良朝助代表該黨參選,但只得6220票。”琉球 大學學者林泉忠認為,衝繩民族認同的主流並沒有超出“日本人”這一框架,衝繩獨立的思想被譏諷為“酒館獨立論”:既沒有尋求獨立的政治領導人,也沒有相應 的理論基礎和長久持續的運動實踐,只會在喝酒閒聊的時候發泄牢騷、空談獨立。 衝繩回歸的依據何在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所學者吳懷中認為中國擁有對衝繩的主權。他說,中國學者提出收回衝繩主權,是給囂張的日本以警示。 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所長金一南少將日前解讀釣魚島問題時說,在釣魚島問題上,中國必須採取行動。“今後不論從學界,還是從研究機構,我們應該從一個更大的方面來著手,要正式就衝繩的歸屬問題展開工作。” 他說,美日背著中國簽定《舊金山和約》,把琉球連同釣魚島的管理權轉給日本,違背《開羅宣言》和《波斯坦和約》,這是非法的。琉球主權仍屬于中國。“從今 天來看,衝繩當時作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是中國的藩屬國,和中國的關係非常近。那麼被日本強佔,可以講沒有一個國際條約能夠承認日本強佔琉球群島是合理的。 所以,我們僅僅就釣魚島跟日本就事論事,我認為小了,應該就更大的范圍來看,探討整個琉球群島的歸屬,琉球群島到底是誰的。” 對于中國民間出現的“日本沒有對衝繩的合法主權”的說法,清華大學學者劉江永認為,從歷史及國際法上,日本對衝繩並無合法主權,但部分學者提出中國應該收回衝繩,只是民間極少數人的意見,並不能代表中國主流聲音或中國政府的態度。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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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確實是釣魚島問題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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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依據無非兩條: 第一,釣魚島屬于琉球; 第二,琉球屬于日本。 幾月來海內外媒介關于釣魚島的文章無數,全是批駁以上第一條,幾乎無人提到日本的第二條“主權”依據可能比第一條更站不住腳,但這也是一個比釣魚島更長遠復雜的問題。以後如有機會,筆者將具體討論這樁歷史公案的各種細節,在此先扼要介紹一下背景。 由于美日共同掩蓋,今天幾乎被世人遺忘的事實是:琉球曾是一個具有自身語言和文化傳統的獨立王國,其悠久歷史和文化積累遠遠超過今天絕大部分亞洲國 家。借用時下政治流行語,可以毫不含糊地說日美百余年來在琉球犯下了亞洲近代史上最嚴重的“文化滅族”罪(cultural genocide),但是你如果以為歐美“人/權鬥士”為此會有一掬同情之淚,那未免對現代國際政/治棋局過于天真。 琉球國都名首裏(“守禮”),自明洪武初年起一直是奉中原正朔的獨立王國,而中國朝野對此“守禮之邦”的文化傳統和建樹也讚譽不絕。琉球地處海上貿易 要道,經濟上遠比日本富庶。1853年,美國海軍準將培利(Matthew C.Perry,冒充上將以愚弄日人)用炮艦政策叩開日本國門的同時曾“造訪”琉球,琉球與其交往全用漢文進行,使用的是鹹豐年號。 甲午之戰前十五年,日本利用滿清的積弱和顢頇霸佔琉球,從此開始對琉球進行“文化滅族”,但是琉球畢竟是有七百余年文化積累的禮義之邦,在日本長期全 面“皇民化”的努力之下,直到二次大戰,琉球還是頑強地維持了它文化遺產和國家獨立象徵,包括琉球王宮和傳統王宮衛隊。 琉球的最大悲劇是太平洋戰爭,日本處心積慮,以琉球而不是本土作為與美軍拼死抵抗的戰場,琉球列島總人口因之損失三分之一,大量所謂“寧死不屈”的當 地婦孺實際被日軍逼迫跳崖。更悲慘的損失是琉球的獨立文化傳統:日軍在最後關頭“極有遠見”地驅散了琉球獨立的最後象徵——王宮衛隊,王宮在戰火中被夷為 平地,最令人發指的是琉球立國以來所有王家典籍文獻檔案被一把火燒光,琉球七百五十年的文化積累由此盡數喪失。僅《永樂大典》被八國聯軍焚燒散失,至今令 人痛心疾首。想象如果兩千余年來積累的所有經籍包括“二十五史”和其他官方典籍盡數喪失,中國還剩下多少文化傳統?文化滅族,以此為最。琉球自南宋起七百 余年長期升平,未經戰燹,王家所藏必有許多海內外漢籍孤本。在亞洲近代史上這樣一件無法彌補的嚴重文化災難,由于日美兩國心照不宣,至今無人出來主持公 道。 然而琉球的國際地位當時並無一定,可惜的是蔣介石執迷認為英國是中國在亞洲的傳統主敵,並千方百計地企圖在戰後立即收回香港,在開羅會議期間兩次拒絕 羅斯福讓中國接收琉球的提議,喪失了幫助琉球復國的大好機會。(蔣氏對盎格魯薩克遜國家向無好感,去世之前港澳雜志曾報道他在二戰時就有遠見預料中美兩國 未來可能兵戎相見,但居然未能看出大英帝國在二戰時已日薄西山,可謂當局者迷,明察秋毫,不見輿薪。) 美國在戰後長期有將琉球據為己有的意圖,在當地禁用日本昭和年號,並提倡一種與日文頗有出入的書面語言,直到六十年代後期,美國還在各種正式文件中避免使用“衝繩”這一日本稱呼。 然而二戰之後亞洲局勢的發展卻大大有利于日本:由于斯大林和金日成挑起韓戰,中共和美國喪失了接近的機會,日本成為韓戰最大贏家。限于實際國力,為了 離間日美關係,毛、周不放過任何一個場合宣揚“衝繩”屬于日本。這種缺乏遠見的弱勢外交正中日本下懷,同時美國在越南陷入泥潭,被迫討好日本,沒有經過其 他戰勝國同意以及琉球公民投票就將“衝繩”“私相授受”,送還日本,日本又成為越戰最大贏家,釣魚島爭端也由此揭幕。 不管日本今天表面地位如何鞏固,我們應該看到日本強佔琉球和美國私自“交還”琉球並無任何國際法以及當地投票依據,而琉球表面上的“順從”並不表明其 人民對日本的認同。直到七十年代,受國民黨公開支持的蔡璋“琉球復國運動”還有不少活動。隨著東亞向其傳統秩序回歸,中國在將來有必要重開琉球歸屬之議。 其他不說,一旦中國官方上下一律拒絕使用日人的“衝繩”一稱,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調門就會有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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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琉球問題的前世今生,為何可以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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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與琉球問題 20世紀40年代,中國國民政府曾一度面臨解決中、日之間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的有利時機。但是,由于國民政府內部分歧重重,以及國家陷入內戰,沒有能 夠在該問題上達成任何政府共識,最終喪失了解決琉球問題的法理權。而且,伴隨著東、西方冷戰的加劇以及國民政府在國共內戰後敗退臺灣,琉球問題被美國所操 縱而成為美、日衝繩問題,從而給海峽兩岸的中國人留下深深的歷史遺憾。琉球曾經是中華朝貢屬國體係中的重要一員,但清政府的腐朽無能使其在甲午戰前就被日 本吞並。從地緣政治的角度來看,琉球群島是中國東南臺灣諸島的外圍“防禦線”,日本吞並琉球導致中國臺灣諸島直接暴露在日本帝國主義面前。隨著甲午戰爭後 《馬關條約》的簽訂,中國被迫將臺灣、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從而切斷了琉球與中國的一切聯係,致使日本獨佔琉球群島的局面得到了進一步鞏固。但是,歷屆中 國政府從未真正公開承認日本吞並琉球的合法性,也沒有放棄對琉球的固有權利,這就使得琉球問題成為中、日兩國之間的歷史懸案。 自古以來,琉球就與中國存在著密切的政治、文化、經濟等聯係,這就使得中國人民也始終對琉球懷著深切的感情。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總統的 徐世昌,在組織人選編清詩總集《晚清詩匯》中,仍然將琉球詩人的詩作為“屬國”的作品收在最後一卷中。1925年,聞一多在《七子之歌》之“臺灣”寫道: “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臺灣。”抗日戰爭爆發以後,1938年4月,蔣中正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致詞時表示:“日本自 明治維新以來,早就有一貫的大陸侵略計劃。過去甲午之戰,他侵佔我們的臺灣和琉球,日俄戰後吞並了朝鮮,侵奪我們旅順和大連,就已完成了他大陸政策的初 步……”。這是國民政府最高當局在琉球問題上的第一次明確表態,實際上反映了中國國內民眾收回琉球、洗刷近代百年國恥的心聲。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 後,作為戰勝國的中國關注琉球問題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1942年1月29日,即中、美結成反法西斯同盟後不久,中國國民政府外交部擬定了一份“修正擬定解決中日問題之基本原則”的草案,曾提及琉球問題。 但是,該草案中“關于領土條款之原則”第四小款中表示:琉球劃歸日本,但須受下列兩項限制:(1)不得設防,並由軍縮委員會議置分會加以監督;(2)對于 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別待遇,一切應遵照少數民族問題原則處理。國民政府在琉球問題上採取該立場的原因,可以從1942年6月17日美國駐華使館三等秘書謝 偉思(John S. Service)給駐華公使克拉倫斯?E?高斯(Clarence E. Gauss)的備忘錄中找到答案,備忘錄中提到:時任中國外交部亞東司司長楊雲竹(Yang Yunchu)表示,“琉球居民不是中國人,只有少數近幾年定居的中國人”,琉球曾經對華朝貢,但“已經同中國完全分開有80多年了,事實上現在已經是日 本的一部分,並在地理上與之緊密地聯係在一起”。這是中國國民政府官員首次對琉球地位做相關表態,也是1942年初國民政府外交部就“解決中日問題”中表 示“琉球劃歸日本”的重要考慮因素。但是,基于中、琉傳統關係的歷史情結,中國國內輿論對政府的態度不滿意,要求收回琉球的呼聲日益高漲。1942年6月 22日,高斯在致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Cordell Hull)的電報中表示,中國的《大公報》刊文要求其政府在戰後將琉球從日本脫離開來,並向外交部亞東司呼吁收回琉球群島。11月3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 宋子文對中外記者表示,“在戰爭結束後,中國將收回滿洲和臺灣以及琉球群島,朝鮮也將獲得獨立”。這是中國政府首次正式表示中國要在戰後“收回琉球”,從 而拉開了中國要求收回“琉球”的序幕。 1943年底的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對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提及琉球問題。根據美國的記錄概要,11月23日,當時“羅斯福總統提及琉球群島 問題並數次詢問中國是否要求該群島,蔣中正答稱,將很願意同美國共同佔領琉球,並根據一個國際組織的托管制度,與美國共同管理該地”。對此,後來蔣中正承 認,琉球由國際機構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議,一以安美國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已屬日本,三以此區由美國共管實較我專管為妥也”。另外,在 1944年1月白宮會議的備忘錄中,羅斯福也提到“斯大林很熟悉琉球的歷史,他完全同意該群島屬于且應該返歸中國,而且日本控制下的所有島嶼的行政權力應 該歸給聯合國”。但是,在德黑蘭會議上,斯大林對此沒有相關的表態。戰時領導人之間也沒有就有關琉球未來地位的進一步相關記錄。開羅會議結束後,在中、 美、英三國公開發表的《開羅宣言》中提到,“應當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來攫奪和侵佔的太平洋一切島嶼,把日本從中國竊取的一切領土如 滿洲、臺灣和澎湖列島歸還中國”,但未列入中、美、英三國對琉球問題的主張,甚至在隨後的《雅爾塔協定》以及《波茨坦公告》中也沒有提及琉球未來的地位。 但是,《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條款。隨後,1945年8月底的《戰後初期美國對日政策》又重申了《波茨坦公告》中對日領土范 圍的劃定。因此,根據上述國際共同認定的法律文件,盡管中、美、英三國並沒有就琉球的未來地位問題達成最後決議,但也表明了日本不可能擁有琉球的主權,應 由反法西斯盟國共同決定琉球的未來地位。可以看出,二戰結束前的國民政府內部對琉球的未來處理存在著諸多分歧,正是這些分歧使中國在琉球問題上態度搖擺不 定,前後矛盾:外交部亞東司基于日本控制琉球半個多世紀的現實,承認了日本對琉球的控制權;但是,由于中、琉關係源遠流長,外交部長宋子文在輿論壓力之下 又表示堅持抗戰、收回琉球的決心;國府主席蔣中正則由于中國首次參加大國會議,在琉球問題上堅持”中美共管”;加之二戰後美國實際軍事控制琉球等諸多因 素,從而使中國失去了取得琉球問題發言權、確認琉球是中國屬國法理權的寶貴機會。基于中、美兩國並肩抗日,以及羅斯福總統欲將琉球歸還中國的表態,二戰後 中國國內要求借此有利時機收回琉球的輿論高漲。 1947年10月18日,作為戰勝國的國民政府準備起草對日和約草案,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張群出席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作“關于軍事政治方面報告”時, 就“對日和約”中的領土問題表示,“琉球群島與我國關係最切”,而“琉球群島前途的解決,不外乎中國收回、或中美共管、或聯合國托管三種方式”,但“無論 如何必(須)反對該群島歸給日本”。由此,張群指出了處理琉球問題的主要方向。當時,中國國內輿論基本上有以下幾種意見:(1)中國收回琉球,這是二戰後 中國國內輿論的主流觀點。主要理由是:琉球為中國歷來之屬地,後被日本強佔,理應由中國收回;琉球戰略位置十分重要,是中國東南沿海屏藩,必須力爭收回。 1947年9月16日,中國國民政府監察委員于樹德、王宣等13人在起草的“對日和約的意見”中表示,中國政府應該主張“琉球與我國有一千多年的歷史關 係,仍應歸屬中國”。9月27日,國民政府前外交部長、司法院院長王寵惠表示,“根據歷史關係及戰略關係意義”,琉球“應交還我國或考慮由聯合國共管,絕 不可讓日人涉足”。(2)琉球應為中國托管或中、美托管,其根據是開羅會議上蔣中正與羅斯福“中美共管”及二戰後聯合國托管原則。1947年7月,國民政 府要員、後任駐韓大使的邵毓麟表示,“琉球問題可由中美兩國依由聯合國憲章規定,締結托管協定以處理之”;9月24日,國民政府參政會對日和約研究會在 《中央日報》發表文章稱,“《開羅宣言》規定,日本領土以外之各島應適用托管制,琉球應請聯合國交中國托管”。(3)琉球獨立,主要依據是1941年《大 西洋憲章》中民族自決原則,但當時持這一觀點的人較少。1947年9月5日,《大公報》的重要執筆人(李)純青在上海《大公報》上撰文認為,中國政府“應 採民族立場”,“收回東北臺灣”,實現“琉球獨立”。
在中國國內輿論討論琉球問題的同時,中國國民政府外交部也就此問題先後展開三次討論。1947年9月4日第一次討論中,“對日和約審議委員會”指出:“從 歷史上看,(琉球)與中日均有附屬關係”,“1881年日曾有劃分琉球提議,惟我未答應”。“開羅會議時,羅斯福曾特提出”,但蔣中正“並無要求領土之 意”。因此,審議委員會提出了解決該問題的三個方案:“是否一部或全部要求收回;是否共管;是否托管。” 兩周之後,即1947年9月19日下午5時,“對日和約審議委員會”再次討論對日和約問題。監察委員劉士篤認為,琉球“不必歸入中國版圖,但應該由中國托 管,將來再使她如巴基斯坦一樣獲得獨立,若成為自治領更好”。地理學家胡煥庸則認為,“琉球和我們有深切的關係,歸還中國是上策,由中國托管是中策,由中 國托管而以衝繩作美國基地是下策”,因為“中國若不能收回琉球就不能成為太平洋國家”,“琉球若給日本拿去,臺灣就危險了”。因此,胡煥庸認為,“我國應 該絕對反對將琉球局部或全部交給日本”,同時支持美國對硫磺島、小笠原群島、伊豆七島和蘇聯對千島群島以南諸小島的要求,以此換取美、蘇支持中國對琉球的 要求。監察委員萬燦(燦)則支持中央常務委員柳克述的托管意見:“對于領土應該作戰略上的考慮,要琉球歸還我國似不合法,只可主張由中國托管,成為一個緩 衝地帶,如法國之主張以萊茵為中立區。”可以看出,雖然此次討論頗為深入,但涵括國內主要觀點的討論也反映出內部分歧重重,最終沒能夠就琉球問題達成明確 共識,更不可能就此形成一份正式政府文件,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遺憾。不僅如此,1947年9月30日,《大公報》上海版總編輯、後著有六卷本《六十年中 國與日本》的王蕓生,在“對日和約審議委員會第三次談話會議”上還給琉球問題潑了一盆冷水:“琉球可交聯合國托管,但中國要保留一份權利,力爭收歸我有則 可不必,因為就實力而言,我們沒有海軍,把它拿過來也無大用。”因此,王蕓生的意見則使本來就態度不一的琉球爭論變得更加前景暗淡,並隨著美國對日媾和過 程的暫時中斷而被擱置了下來。國民政府外交部三次討論都沒有就琉球問題的處理達成共識,與國內要求“收回琉球”的主流輿論形成鮮明的對照。這不僅是因為國 民黨內部分歧重重的問題,更主要是因為蔣中正已經表示“中美共管”的結果。再加上此時的國民黨最高當局忙于內戰,無暇顧及琉球問題,也就不可能制定出一個 完整的方案,更無法在此問題上向美國傳達中國強有力的信息。因此,二戰後初期國民政府外交部條約司起草的中、英文“外交部擬對日和約草案”中,明確要求日 本將琉球群島“全部主權歸還中華民國”的條款也就很快成了廢紙。 進入1948年以後,美、蘇冷戰對抗加劇,中國內戰的局勢則日益對國民黨不利。鑒于東亞冷戰局勢的劇變,美國逐漸失去了支持中華民國的信心,轉而開始 採取扶植日本的政策———將日本逐步納入美國東亞冷戰格局之中。因此,為了繼續爭取美國的援助與支持,國民黨在對日媾和等問題上不得不走上了追隨美國的道 路,這也就使得琉球問題也不可避免地隨著冷戰格局及中國國內格局的變化而變化。1948年3月1日,美國駐華公使銜參讚劉易斯?克拉克(Lewis Clark)在給美國國務院的秘密電報中表示,中國外交部亞東司司長黃正銘(Huang Chengming)表示,前外交部亞東司司長楊雲竹所提“琉球群島是中國的一部分”說法並不代表中國政府觀點。這表明,基于國際局勢的劇變以及中國政府 的困境,已經放棄了先前宋子文外長“收回琉球”的承諾,從而給美、日兩國主導琉球問題留下了話語依據。在一份沒有具體時間及起草人的“密件15”(英文 稿)中,“對日和約草案”領土條款第六款稱:“東經122.56度到131.20度、北緯24.02度到30度之間的琉球群島(Ryukyu Islands)、口永良部島、大東群島和衝之鳥島應該置于……為管理方的托管之下。”同時,該草案還稱:“北緯30度以南(包括口之島)的琉球(南西) 群島應置于依聯合國憲章制定的托管制度之下。美國(和中國)應該被任命為托管領土的管理當局”,該段左側空白處還有“尚待討論決定”的字樣。可以看出,雖 然中華民國將琉球問題主導權讓給美國,但仍然冀望美國遵守開羅會議“中美共管”承諾,能夠在琉球托管問題上分給其一杯羹。1949年4月底,中國人民解放 軍渡過長江,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全線潰敗,根本無暇顧及美國正緊鑼密鼓進行的對日媾和問題,更不用提琉球問題了。5月8日,迫于形勢及為了爭取美、日的支 持及援助,外交部在電報中表示:“目前國際情勢,演變甚劇,我為表示與盟國充分合作,從速恢復中日兩國和平關係,及防止中共企圖取得我政府應存地位起見, 對于召開和會程序,擬于原則上盡量接納美方意見。”從此,中華民國的對日媾和外交完全失去了自主性、獨立性。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2月,內外交困的中華民國潰退臺灣島;1950年2月,蘇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了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面對國 際局勢的劇變,美國不得不加快了對日媾和,加速將日本納入其東亞冷戰戰略之中。1950年4月,美國國務院最高顧問約翰?F?杜勒斯全權負責對日媾和。在 杜勒斯的協調之下,美國政府在朝鮮戰爭爆發以後制定了NSC60-1號文件,要求“必須確保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琉球群島、南鳥島以及孀婦岩以南南方諸島 的唯一戰略控制”。由于該文件是當時美國政府最高機密文件,美國國務院又據此擬定了一份淡化美國戰略意圖的“對日媾和七原則”,“同意由聯合國托管琉球和 小笠原群島,以美國為托管當局”。1950年10月20日,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與杜勒斯會晤討論對日和約問題。根據會議記錄,杜勒斯表示,日本應承認 朝鮮的獨立,並同意聯合國托管琉球群島及小笠原群島,由美國行使管理權。但是,顧維鈞未對此做出表態,顯示出對美國做法的不滿與無奈。然而,面臨當時的國 際環境,1950年11月國民政府外交部整理的政府決議指出:“我國目前國際地位至為低落,于此時對日媾和”,“計惟有因勢利導,盡量與美方合作,盡量對 日表示寬大”。雖然美國“主張琉球及小笠原群島由美方托管”,但“查我與琉球,固另具歷史關係,但我從未主張收歸我國版圖,如由美國托管,自足避免分散多 方實力,且可吸致美方實力于遠東,對我尚屬利多害少。宜予讚同”。據此,1950年12月19日,顧維鈞與杜勒斯就對日和約問題進行商談時,無奈地表示 “他的政府完全同意其擬定的安全條款,並同意美國托管琉球與小笠原群島”。1951年1月12日,中華民國正式就美國政府的“對日媾和七原則”表示,“琉 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由聯合國托管並由美國行使管理權,中國政府在原則上是可以同意的”。1951年4月24日,駐美使館就美國起草的“對日和約”草案答復 美國,重申原則上同意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包括西之島、硫磺列島、衝之鳥島和南鳥島建立聯合國托管制度,並由美國任管理當局的任意條 款。此舉引起愛國人士的抗議,蔣總統不得不在7月16日辯解說:“琉球與臺灣,在我國歷史上,地位不同。琉球乃一王國,其地位與朝鮮相等……我們當時(指 開羅會議)認為琉球是我東海的屏藩,軍事重要性較大,我們同意,應由中美兩國經過聯合國之委托程序,實行共管,又以為此非當時緊急之事,故曾表示將來再 說。” 1951年9月4日,對日和約大會在美國西海岸的舊金山歌劇院召開,包括日本在內的52個國家及地區的代表出席會議。但是,由于美、英等國在中國代表 權問題上爭論不休,最終國共兩黨都沒有能夠參加舊金山會議。9月8日,舊金山大會舉行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對日和約”的簽字儀式。和約正式文本共7 章27條,其中第二章“領土”中第三條規定了琉球群島的地位:“日本對于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岩 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硫磺列島)及衝之鳥島與南鳥島置于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在提出 此種建議,並對此種建議採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海,行使一切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舊金山“對日和約”的簽署 標志著中、日之間的琉球問題已經轉變成為美、日之間的衝繩問題,不僅標志著國民政府已經不可能在琉球問題上有任何實質作為,而且使中國國民要求琉球回歸中 國的希望徹底落空。雖然國民黨對日本保留琉球“剩余主權”表示了不滿,並繼續與美國進行交涉,但是美國已經不再理會偏安一島的中華民國的主張。國際國內局 勢的劇變致使國民黨完全喪失了解決琉球問題的影響力,從而給二戰後中、美、日安全關係的發展帶來了深遠的影響。1952年4月28日,在美國宣布《舊金山 和約》生效的同一天,中華民國代表葉公超和日本政府代表河田烈在臺北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最後文本)》(即“日臺條約”)。該條約沒有提及 琉球問題,但條約中承認了《舊金山和約》就是默認了該條約對琉球的最終處理。盡管如此,國民黨仍然表示關注琉球問題:11月24日,顧維鈞又向美國助理國 務卿約翰?M?艾利遜(John M. Allison)提出,“琉球群島距離臺灣很近,中國政府自然對于這一問題的發展極為關注”。艾利遜則表示,“美國可能考慮授與琉球群島北半部居民以日本 國籍的問題”,但“對于日本收回琉球群島的任何部分的活動都堅定不支持”。然而,隨著日本政府逐步採取滿足琉球、小笠原諸群島居民與日本本土之間的交通、 貿易、人員往來及居民地位等要求的措施,琉球諸島嶼居民的日本認同感逐步增強。而且,隨著國際冷戰格局的變化及二戰後日本經濟實力的增強,美國根本沒有信 守“對于日本收回琉球群島的任何部分的活動都堅定不支持”的承諾:1953年12月24日,美國與日本締結了“美日間關于奄美群島協定”,將曾經屬琉球的 “三省並三十六島”中的奄美群島交給日本管理。對此,國民政府無奈地發表聲明,對美國此舉不予同意。 1962年3月,美國總統肯尼迪首次公開承認了日本對琉球享有主權,並承諾在未來的某個合適的時機將琉球的主權全部交還日本。肯尼迪聲明是美國對琉球 問題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為後來琉球歸給日本奠定了重要基礎。但是,它全然違反了二戰後一係列國際協定中“共同決定”的原則,也完全踐踏了中國對琉球問題 的合理主張,因此遭到臺灣島內愛國人士的抗議。1969年11月,日本首相佐藤榮作訪美,與美國總統尼克松進行會談並發表聯合公報,宣布1972年將琉球 “歸還”日本。對此,中華民國表示“遺憾”,並與美、日政府數次交涉未果。 1971年6月11日,面對琉球即將“歸還”日本的事實,外交部不得不就該問題發表正式聲明:“中華民國政府近年來對于琉球群島之地位問題,一向深為 關切”。“關于琉球群島:中、美、英等主要盟國曾于一九四三年聯合發表開羅宣言,並于一九四五年發表波茨坦宣言規定開羅宣言之條款應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 應僅限于本洲(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主要盟國所決定之其他小島,故琉球群島之未來地位,顯然應由主要盟國予以決定。”“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所簽訂舊 金山對日和約,即係以上述兩宣言之內容要旨為根據,依照該和約第三條之內容,對琉球之法律地位及其將來之處理已作明確之規定,中華民國對于琉球最後處置之 —貫立場為:應由有關盟國依照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予以協商決定,此項立場素為美國政府所熟知,中華民國為對日本作戰主要盟國之一,自應參加該項協商,而 美國未經此項協商,遽爾將琉球交還日本,中華民國至為不滿。”盡管國民黨正式闡述其對琉球問題的主張,希望美國遵守二戰後的承諾並重視中華民國的主張,並 曾數次與美國方面洽商琉球問題,但是美國只是敷衍表示:歸還日本的僅為“行政權”,並非認定琉球主權應屬日本,有關主權的爭議,美國不擬介入。1972年 5月,美國正式將琉球/衝繩地區的“行政權”交給日本。雖然國民黨對美國不顧其主張而私下將琉球“歸還”日本表示“至為不滿”,但是國民黨在既成事實面前 也無可奈何。而且,由于美國私下將中國的釣魚列島也附帶“劃給”了日本,激起臺灣海峽兩岸人民的堅決反對,從而將矛盾焦點由琉球問題轉移到釣魚島問題上, 致使中國更加無緣解決琉球問題。 在二戰後琉球主權及前途地位問題的解決過程中,中國國民政府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二戰結束後初期,中國國民政府曾一度面臨解決琉球問題的大好機遇。 但是,由于國民政府一直沒有在琉球問題上採取徹底、明確的立場,也沒有就此與美國展開強有力的外交交涉,甚至在審議對日和約之時出現了“把它(指琉球)拿 過來也無大用”的觀點,使得中國最終沒有爭取到琉球問題上的任何權利,從而使得解決琉球問題的機遇白白喪失殆盡。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標志著琉球成 了歷史名詞,琉球問題成為歷史懸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盡管國民黨仍然聲明保留其對琉球問題的主張,但是,美、蘇冷戰對抗的國際格局迫使臺灣當局不 得不依靠美國及日本來勉強維持孤島統治,根本沒有解決琉球問題的話語權。而且,由于海峽兩岸的分離及各自戰略利益的考慮,兩岸在琉球問題的分歧使得美、日 兩國有機可乘,致使琉球在1972年重新回到日本的實際控制之下,為釣魚島問題及當代東海海域爭端埋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王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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