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權時代的司法也有保護人民的功能 說其無保護功能 是偏見 也是謬論
2.司法的民主化往往使得司法的正義與政府的行政正義相左 打擊行政威信 有害於統 治 且反政府勢力易藉民主化之名滲透司法 使司法成為反政府勢力滋生的溫床 故司法的民主化不可取
3.司法應遵守其為行政權力的統治工具角色才是對統治有利的 人民的司法是一種反對勢力欲反對政府的煙霧彈 只有政府的司法才是正確的 政府就是代表人民自我統治的組織 說其不能代表人民 也就是反對當權者的說法 更是奪權的陰謀手段 當權者絕不能讓步給反對者有反對的空間
4.在司法為統治工具時 總統當然有權對其進行改革 司法既是統治工具 就不應准許人民參審 這樣必然造成分權現象 妨礙司法秩序 法官如不好 政府可建立淘汰機制來因應之 不必分權給人民 分權往往造成亂權及亂政 政歸於一才是安定的可靠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