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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專政精神為主軸的政改才真正能保障經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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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胡主席曾於十一國慶大會上發表談話:「大陸將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而最近有位任職於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吳敬璉先生在著名的「財經」雜誌發表封面專文「中國經濟60年:改革不言止步,中國還要努力」,認為:

(一)大陸方面應以鄧小平於1986年所提出的「黨政分開」原則進行政治體制改革。

(二)政治體制改革的具體作為就是:「鏟除權貴資本主義存在的經濟基礎,並使公共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民眾的監督。」

 

    如果大陸走的是這一種政改方式,那就完蛋了!不但不能保障經改成果,還要賠上經改成果!因為這一種政改是屬於西方式的政改,並不是中國式的政改,大陸所需要的是建立中國式的政改:

 

一、中國式的政改必須具有專制的精神

    什麼是「專制的精神」?它有三個特點:

(一)權力專一,不搞分權制衡這一套。

(二)崇尚大一統的精神。

(三)中央集權、地方分權,上下分明、權責明確。

 

    中國人在經過長達兩千年的帝制薰陶後,已經具有十分成熟且明確的專制性格,所以一個政治制度如果不能符合這種需求,就不是一個適合我們發揮的好制度。有句成語說:「削足適履」,講的就是這種殘害自己去配合外物發展的愚蠢思想。鞋穿久了,難免破損,故有換新鞋的必要性,但應該是選擇合腳的新鞋來穿,而不是削足來配合新鞋;同理,政治制度用久了,難免有廢除或增加新制度的需要,但應該是建立適合自己傳統精神的新制度,而不是破壞自己的傳統精神去習慣別人的制度。

 

    為什麼大清帝國結束後,民國的政局依舊紛亂不堪?還不就是人民對於新政治制度的不適應嗎?

國民黨統一中國後,為什麼能夠施行一黨專政式的統治?難道不是因為符合中國傳統的專制精神?

共產黨建立政權後,為什麼還要繼續搞一黨專政?這不就是因為看準了這種政體的精神確實是適合中國人來用的嗎?

大陸現有的經改成果,不是依靠西方的政治體制才達到的,是依靠適合自己人民發揮的專政體制辦到的,憑什麼說現在的專政體制不好,非要用西方的政治體制才算好?憑什麼說親娘不好,乾媽才好?

 

二、鄧小平停止政改的原因

    鄧小平於1986年提出以「黨政分開」原則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意見時,是以看見經改的成果及原有政治體制的缺點為基礎的,但在經歷1986年底到1987年初的學運及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他已清楚認識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確實企圖利用西方式政改的手段要搞垮共產黨政權:

(一)以經濟和貿易力量進行政治施壓

(二)通過在政治、經濟、文化各領域的的接觸來傳播西式的政治信念和價值標準

(三)積極支援大陸內部的民運人士進行反政府的活動

(四)爭取青年一代認同西方的思想價值觀

(五)透過台灣及香港的影響力來進行滲透

 

    在蘇聯、東歐等共產國家相繼瓦解後,更印證了鄧小平停止西方式政改的正確性:削足適履的流血不止正足以致命!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把這種不流血而瓦解對方政權的手段稱為「和平演變」:其時共產國家多陷於經濟困境,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往往先誘以「經濟改革」,使共產國家嚐到甜頭,相信所謂的「民主國家」是真心真意的對待,然後民主國家再鼓吹共產國家的政治體制不符合經濟改革所需,應進行「西方式的政改」。在進行政改的過程中,共產國家的統治很容易出現鬆動,於是統治階層中的若干分子被民主國家所滲透、收買,被統治階層中的若干分子也被滲透、收買,到了時機成熟,國內的反政府分子上下沆瀣一氣、國內外的反政府分子也裏應外合,於是原有的共產政權就垮臺了!

 

    所以,大陸今天要進行政改時,不能不記取往事的明鑑,一旦照著吳先生的想法去進行政改,就等於是再度投入西方國家的陷阱!

 

三、西方式政改的重大缺點

現在許多人向大陸當局所鼓吹、推薦的「政改」,其本質就是「西式的政改」。什麼是「西式的政改」?就是建立「西式的政治制度」。什麼是「西式的政治制度」?就是有法律保障反對黨地位的政治制度。現今的「西式政治制度」起源於「愛琴海文化」。由於該處的人民富有與海相處的生活經驗,所以容易孕育「平等」的觀念。因為海洋是平的,不管你在海洋的那一個地方,彼此看來看去都是處於同一個平面。但中國人的發展不一樣,中國文化的起源是「黃河文化」,在這個區域的人們並無法經常體驗到「海平面」的生活,因此不容易孕育出「平等」的觀念。同時,陸地有高地與低地的區別,位於不同的地方,就可能有不同的高度,因此容易孕育出「不平等」的觀念。兩者文化起源不同、生活體驗不同,自然容易發展出不同的政治思想與政治制度,所以中國人接受專政思想是容易的,接受西式的民主思想是困難的;反之,要求西方人接受西式的民主思想是容易的,接受專政思想是困難的,理應互相尊重各自的天性與適性,適度、適量地將對方的優點融入自己的基本體制中,才是確保政改成功的關鍵所在!

 

吳先生在專文中認為大陸的政治體制改革就是:「鏟除權貴資本主義存在的經濟基礎,並使公共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民眾的監督。」然而「鏟除權貴資本主義存在的經濟基礎」實質上就是打擊共產黨政府的經濟主導權,一旦共產黨失去了這個主導權,威信必定受創,對於統治必然不利!同時,共產黨若失去這個主導權,國內的大資本家必然順手接管之,不啻是讓商人干政的危機更進一步逼近,肥了資本家,卻苦了共產黨!其次,「使公共權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民眾的監督」,這個主張相當於呼應民運人士建立「分權制度」,若真實現了,則現在大陸的高度行政與立法效率必定大打折扣,使國家的發展速度減慢,這當然也不許可!看看台灣的國民黨,自從1986年准許民進黨成立之後,其統治力就有如江河日下,經過李登輝之流於黨內裏應外合、內神通外鬼的胡搞瞎搞一番後,國民黨於2000年下台了,之後委曲了八年,好不容易奪回了政權,卻再也找不回當年一黨專政的霸氣!這段時間台灣是如何地內亂,又是如何地進步遲緩,共產黨焉能不警惕在心!

 

    此外,搞西式的政改還會鼓舞反政府、反黨分子的士氣,讓他們取得合法的保障,不管怎樣打擊、侮辱政府及黨,都不會受到處罰,影響所及,必會有部分的民眾隨之起舞,一起來反政府、反黨,屆時要想好好治理國家及黨可就難多了!最後,反政府及反黨的分子為了壯大聲勢及抵抗壓力,必然援引外國勢力來對抗政府及黨,這就讓外國勢力找到裏應外合的機會,當國家走到此地步時,有很大一部分就受制於外國,國家的自主權也必會隨之降低。大清帝國晚期,西方列強不就是利用中國進行一系列改革的機會來滲透及宰制過中國嗎?

 

四、以專政精神為主軸的政改

    大陸的經改得以迅速成功與專政制度的成功是分不開的,在專政制度下,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互信良好,沒有反對黨居中來挑撥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感情,於是政府的行政與立法效率高,人民從事各項建設的專注力強,國家的整體進步就快!倡言大陸需進行西式政改者,常以「人權」、「自由」及「貪污」為理由,然而反觀西方國家,難道其「人權」、「自由」的氾濫不就是造成政府於行政及立法上效率低落的原因?儘管大陸的「人權」、「自由」不如西方國家的「人權」、「自由」泛濫,但正因為這樣,才能從整體來展現聲勢壯大與力量集中的優勢!「精銳之師」不就是「節制之師」嗎?「烏合之眾」不就是「一盤散沙」嗎?大陸的專政制度與西方的民主制度相比,根本就是精銳之師與烏合之眾的差別,中國要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強,在未來10年內就可達成,這正是因為制度的勝利!

 

    至於說到「貪污」,沒有一個國家沒有這種現象,因為貪心是一種人性,很難根除!如果大陸因此就要搞大規模的政改,那麼大陸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美國進行政改,改成像大陸的專政制度一樣有行政及立法效率呢?要對付貪污,不一定要學西式的政改,因為在西式的政治制度中仍然會有貪污現象,就算變成了西式政制,貪污現象照樣會存在。貪心是人性,因此有人的地方就有貪污的可能,政府官員可能貪污,非政府官員也可能貪污,是人就有貪污的可能!貪污現象只能減輕而難以根絕,猶如醫學再進步,人類仍會受到致死疾病的威脅,無法完全根絕!

 

明太祖朱元璋曾經大力掃貪,成為一段歷史佳話,可惜他沒有創造出一種掃貪制度給我們,如果我們能創造出一套適合於專政制度的掃貪制度,就可不用「分權制衡」的方式來掃貪,就不必冒著進行西式政改的危險,同時也改良了自己的政治!我的意見如下:

 

一、推行肅貪類科的國家考試,並正式成立「肅貪機構」與編組「肅貪官員」。

二、國家主席直轄第一級肅貪機構,總理直轄第二級肅貪機構,省長直轄第三級肅貪機構,市長直轄第四級肅貪機構,縣長直轄第五級肅貪機構,鎮長直轄第六級肅貪機構,村長直轄第七級肅貪機構。

三、肅貪官員與司法官員同受憲法上的特別保障與待遇。

四、肅貪機構分為七級,對內為一條鞭式的上下管理體制,對外直接對同級的行政首長負責。

五、編制肅貪機構專有的公安、武警人員,充實其強制力量,並減低洩密機會,使之成為「有將有兵」的實權機構。

六、本級的肅貪機構專辦與下一級行政體系相關的貪污案件,但第一級的肅貪機構兼辦與其本級行政體系相關的貪污案件,而第七級的肅貪機構僅辦理與其本級行政體系相關的貪污案件。例如:第一級的肅貪機構專辦與國務院相關的貪污案件,同時也辦理與中央人民政府相關的貪污案件;第七級的肅貪機構僅辦理與村級相關的貪污案件。第二級的肅貪機構專辦與省級相關的貪污案件,其他級別的肅貪機構所管轄的案件以此類推。

七、國家主席的貪污罪行應由下一任的國家主席追究之。

八、不分官民,犯有貪污罪行者均應受到肅貪機構的追究;軍人的貪污罪行由軍隊的肅貪機構辦理。

九、軍隊中的肅貪人員亦統一經由國家考試來選拔及派任。

十、軍隊的第一級肅貪機構直轄於國防部長,最後一級肅貪機構直轄於連長。

十一、共產黨黨內的肅貪機構及肅貪人員可比照上述辦法組織之,且因「黨政一體」的緣故,整頓黨風與整頓政風對於國家的發展同樣重要,所以職司黨內肅貪工作的成員亦應一體與司法官員同受憲法上的特別保障與待遇。

十二、可先從一省區開始試辦,成效良好時,再推廣至相關區域;待相關區域施行的效果良好時,再推廣至全國。務必循序漸進,不可躁進妄動。

 

天底下沒有完美的政治制度,只有適不適合的政治制度。與時俱進、因時制宜地創造適合自己的制度才是正確的改革方式。我們中國人擁有廣土眾民、博大精深的文化及悠久的歷史,我們要仿效我們的祖先於大秦王國及大秦帝國時期的勇於改制,在正確的方向上走正確的道路,改革才會成功,國家才會益發強盛!我們實行有效的專政制度所展現的強大凝聚力與創造力難免會使西方國家嫉妒,並轉想破壞之,但我們絕不能上當!如果我們能夠創造一個好的「肅貪制度」,使之有效運轉,那麼我們國家的凝聚力與創造力必然會更加強大!我們要重拾起以往成為世界第一文明的信心,在遠離1840年的169個年頭之後,中國人必定要在十年之內超越美國,再度成為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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