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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授銜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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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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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1955年9月28日,新華社發佈《國務院授予軍官將官軍銜典禮》的消息。



  在人民解放軍開始實行軍銜制度的時候,共有1038人被授予將官軍銜,其中55人被授予上將軍銜。幾十年來,人們對此已很瞭解,形成固定印象;
愛好者津津樂道,如數家珍。本文擬圍繞上將軍銜的設置、評定標準、上將軍銜與相關編制等級、職務等級、軍隊級別的關係,與職務、軍隊級別組成的軍官等級結 構等問題作初步探討。抛磚引玉,並就教于方家。



  一、上將軍銜的評定標準



  當時,由權威機構規定的、見諸文字且公佈于眾的上將軍銜的評定標準是什麼呢?



  1955年1月,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1954年9月恢復成立,以下簡稱中央軍委)發佈《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以下簡稱《軍銜指示》),規定"以德才資衡量幹部現職",參照編制軍銜,以幹部的軍隊級別為主要依據評定軍銜,"正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上將"。



  1955年2月,一屆人大第6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以下簡稱《服役條例》),規定授予軍官軍銜的條件是現任職務、政治品質、業務能力、在軍隊的服務經歷和對革命事業的貢獻,規定每一軍官職務均須在定員編制表內確定其相當的編制軍銜。



  1955年5月,國防部頒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編制軍銜》(以下簡稱《編制軍銜》),規定兵團司令員的基準職務軍銜為上將,兵團副司令員的軍銜亦可為上將。



  上述評定軍銜標準,涉及幾個專門名詞、專門概念--"兵團"(編制等級),"兵團司令員、兵團副司令員"(職務等級--正兵團職、副兵團職),"正兵團級"(軍隊級別)。只有洞察它們的確切含義及其相互關係,才能準確解析上將軍銜的評定標準。



  編制、職務與軍隊級別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國家的武裝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仍未實行幹部等級制度和軍銜制度,全軍幹部、戰士在物質待遇方面仍實行供給
制度。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以下簡稱軍委)總幹部管理部成立,這個人民解放軍全軍幹部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責之一就是"掌管軍官 軍銜的授予工作"。當時,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在該部會議上提出建立軍隊幹部等級制度的問題。1951年2月,軍委發佈《關於幹部評級工作指示》,確定人
民解放軍幹部的評級工作于當年完成,但後因故推遲到1952年。1952年3月,軍委再次發出《評定各級幹部等級指示》(以下簡稱《等級指示》),明確了 評定軍隊級別的目的是合理解決各種幹部的物質待遇問題,並為以後實行軍銜制度奠定基礎;確定了全軍幹部、戰士的軍隊級別從軍委主席、副主席級到戰士級共分
為23級;制定了《部隊及領導幹部評級幅度》(以下簡稱《幅度》);規定了以德(政漢品質)、才(業務能力)、資(資歷)標準衡量幹部現任職務以確定其級 別的評級方法。與此同時,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亦於1952年3月頒發了依軍隊級別而定的軍隊幹部津貼費標準,此後,軍隊幹部(軍官)僅按自己的軍隊級別得
到相應的津貼費(薪金--1955年1月起軍官實行薪金制度),而職務、軍銜與津貼費(薪金)並無關聯。人民解放軍全軍評定軍隊級別的工作從1952年上 半年(可視為評定軍隊級別的標誌性時間)全面展開,當年基本結束,從而正式建立了軍隊幹部等級制度。



  1952年上半年,實行四級軍區(一級軍區即大軍區、二級軍區、三級軍區、軍分區)編制體制的人民解放軍,共編有6個一級軍區暨野戰軍,即第一
野戰軍暨西北軍區、第二野戰軍暨西南軍區、第三野戰軍暨華東軍區、中南軍區兼第四野戰軍、東北軍區、華北軍區,以及與之相當的軍委總部的軍事學院、志願軍 (以下簡稱大軍區);8個兵團(第1、第9、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兵團、鐵道兵團),以及與之相當的二級軍區、軍種兵種(以下簡稱兵
團)。《幅度》規定,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後勤部長、幹部部長的軍隊級別"一般應在正、副、准兵團級範圍內確定";兵團及相
當於兵團的二級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一般應評為正兵團級",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一般應評為副兵團級";同時還規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個別資深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待評為軍委委員級"(筆者注:軍委委員系《等級指示》確定的軍隊級別第3級,高於第4級的正兵團級。按政務院
1952年3月頒發的軍隊幹部津貼費標準排列,軍隊級別第2級的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為2等1級,第3級的軍委委員級為2等2級,在此,軍委委員級實際 相當於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級。但是,軍隊級別不稱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級,而稱軍委委員級,顧名思義,顯然與1949年10月組成的人民革命軍
事委員會的一項職務--委員[軍委委員]有關。軍委委員級對應的職務是大軍區副司令、副政治委員,但是,只有擔任軍委委員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才 可評為軍委委員級。因此,1952年上半年時的軍委委員如果評定軍隊級別,其職務為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者評為軍委委員級,低於此職者才評為軍委委
員級,高於此職者則評為高於軍委委員級的其他級別,如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非軍委委員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按《幅度》規定可評為正兵團級,只 有"個別資深的"非軍委委員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才"得評為軍委委員級"。1955年1月,軍隊級別的兩個等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軍委
委員級合併為一個等級--大軍區級,軍委委員級取消。依《幅度》規定,大軍區、兵團及與之相當的編制機構擔任上述職務者的軍隊級別一般評為正兵團級、副兵 團級、准兵團級。這種標準雖界定了範圍、上限、下限,但仍顯籠統、含混。



  評定軍隊級別的結果顯示,評正兵團級的有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兵團司令員、政治委員,評副兵團級的有大軍區副司令 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副參謀長、政治部副主任、後勤部長、兵團司令員、政治委員、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由此可見,同級職務者的軍隊級別
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因而,津貼費(薪金)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同職不同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 任、後勤部長等職對應的軍隊級別幅度較寬--軍委委員級、正兵團級、副兵團級、准兵團級、正軍級,多達5個級別;個別人高於標準上限或低於標準下限;某些 擔任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二級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職務的人,其職務等級須參照此前在野戰軍擔任的兵團職務和任職時間;各大
軍區幹部軍隊級別的差異(當時,大軍區對確定個人軍隊級別起主導性作用);"德才資"因素;等等。



  通常,人們稱某任兵團司令員是"兵團級幹部",這裏所說的"級"實際是職務等級。1952年,人民解放軍全軍評定了軍隊級別,"級"的含義有了
變化,若以此精確而論,"兵團級"僅指部隊級別,"兵團職"則指職務等級。由此,幹部(軍官)的等級產生兩種概念:一是職務等級的概念,如兵團職(包括正
兵團職,如兵團司令員、政治委員;副兵團職,如兵團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一是軍隊級別的概念,如兵團級(包括正兵團級、副兵團級、准兵團級);正、副 兵團職者的軍隊級別可能是正兵團級,也可能是副兵團級、准兵團級……這就是由職務等級、軍隊級別組成的軍隊幹部等級的雙重結構。後來,又以這種複雜的雙重
結構為基準評定軍銜,使得職務、軍隊級別、軍銜(職級銜)三者之間的關係愈加迷離。



  軍隊級別與軍銜



  1952年11月,總幹部部(總幹部管理部1952年7月改稱)擬定了實行軍銜制度的初步計畫,設置了軍銜等級--元帥、將官、校官、尉官、軍
士、士兵,共6等20級,其中將官設上將、准上將、中將、少將四級。1953年1月,軍委頒發《關於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指出"擬於今年7月份 全軍實行軍銜制度"
(後因故推遲);當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設置將官等級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四級。1955年1月,中央軍委發佈《軍 銜指示》,指出以軍隊級別為主要依據,參照編制軍銜確定軍官軍銜;2月,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服役條例》,規定了授予軍官軍銜的條件;5月,國防部頒佈
《編制軍銜》。人民解放軍官兵遵此評定軍銜。



  《軍銜指示》規定,"正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上將";《服役條例》規定的現任職務、政治品質、業務能力、在軍隊的服務經歷和對革命事業的貢獻等授
予條例同樣適用于上將軍銜;《編制軍銜》規定,兵團司令員的基準職務軍銜為上將,兵團副司令員的軍銜亦可為上將。由此可見,上將軍銜所對應的軍隊級別是正 兵團級、副兵團級,基準級別是正兵團級。1952年評定軍隊級別時的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後勤部長,兵團司令員、政治委員、
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或與之相當職務者)被評為正兵團級、副兵團級者,1955年評銜時,符合上將軍銜的評定標準。



  二、1955年9月授予了55名上將



  不管評定軍銜的標準、過程如何,1955年9月,55名人民解放軍高級幹部被授予上將軍銜,成為新中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度的第一批上將。



  由於《軍銜指示》、《服役條例》強調授銜是給予軍人的一種榮譽,政治品德、資歷、功績是授銜的重要條件,因此,授予上將軍銜(其他軍銜亦然), 除以軍隊級別作為主要依據外,還要考慮諸如革命經歷的歷史淵源、政治表現、戰功、資歷等因素,以及某些特殊情況,某種特殊人物,綜合衡量,整體協調。55 名上將就是這樣性質的評銜、授銜的一項最終成果。時至今日,有關55名上將的資料、統計數位愈來愈清晰,人們可以從不同側面,不厭其詳地端量他們了。



  1、上將人數(55人),占1955年9月授銜將官人數(1038人)的5.3%。



  2、將官中的大將、中將、少將的軍隊級別除兵團級外,還有其他等級(大軍區級、軍級、師級),唯有上將的軍隊級別僅有兵團級一個等級。其中正兵
團級33名,占上將人數的60%,占正兵團級人數的91.6%;副兵團級19名,占上將人數的34.6%,占副兵團級人數的45.2%;准兵團級1名,占 上將人數的1.8%,占准兵團級人數的1.75%;無軍隊級別者2名,占上將人數的3.6%。正兵團級的大多數(91.6%)授上將軍銜,但只占上將人數
的60%(三分之二弱),並非大多數上將的軍隊級別是正兵團級;副兵團級的近半數45.2%亦授上將軍銜,占上將人數的34.6%(三分之一強),並非個 別的副兵團級者授上將軍銜。



  3、革命經歷的歷史淵源--原紅一方面軍幹部30名,占54.5%;原紅二方面軍幹部5名,占9.1%;原紅四方面軍幹部9名,占16.4%;
原紅25軍幹部2名,占3.6%;原南方遊擊區幹部3名,占5.5%;原西北紅軍幹部1名,占1.8%;起義將領3名,占5.5%;其他方面2名,占 3.6%。



  4、中共第7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5人:張宗遜、王震、呂正操、宋任窮、烏蘭夫。



  5、按照《軍銜指示》、《服役條例》、《編制軍銜》的授銜條件、標準,有的人本應授予上將軍銜,卻授予了其他軍銜;有的人擬應授予其他軍銜,卻授予了上將軍銜;有的人無軍隊級別授予上將軍銜;有的人有軍隊級別且評軍銜終未授銜。成為與上將軍銜有關聯的特殊人物——



  王樹聲,正兵團級,大將;



  許光達,正兵團級,大將;



  徐立清,唯一一名正兵團級中將;



  賀晉年,唯一一名副兵團級少將;



  賀炳炎,唯一一名准兵團級上將;



  烏蘭夫,無軍隊級別,授上將軍銜;



  閆紅彥,無軍隊級別,授上將軍銜;



  李聚奎,原評軍隊級別、軍銜,當時未授,後至1958年被授予上將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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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上将授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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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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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28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授予军官将官军衔典礼》的消息。

    在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的时候,共有1038人被授予将官军衔,其中55人被授予上将军衔。几十年来,人们对此已很了解,形成固定印象;爱好者津津乐道,如数家珍。本文拟围绕上将军衔的设置、评定标准、上将军衔与相关编制等级、职务
 
等级、军队级别的关系,与职务、军队级别组成的军官等级结构等问题作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一、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当时,由权威机构规定的、见诸文字且公布于众的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1955年1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1954年9月恢复成立,以下简称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军衔指示》),规定“以德才资衡量干部现职”,参照编制军衔,以干部的军队级别为主要依据评定军衔,“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

    1955年2月,一届人大第6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以下简称《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官军衔的条件是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规定每一军官职务均须在定员编制表内确定其相当的编制军衔。

    1955年5月,国防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编制军衔》(以下简称《编制军衔》),规定兵团司令员的基准职务军衔为上将,兵团副司令员的军衔亦可为上将。

    上述评定军衔标准,涉及几个专门名词、专门概念--“兵团”(编制等级),“兵团司令员、兵团副司令员”(职务等级--正兵团职、副兵团职),“正兵团级”(军队级别)。只有洞察它们的确切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准确解析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编制、职务与军队级别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仍未实行干部等级制度和军衔制度,全军干部、战士在物质待遇方面仍实行供给制度。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总干部管理部成立,这个人民解放军全军干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掌管军官军衔的授予工作”。当时,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该部会议上提出建立军队干部等级制度的问题。1951年2月,军委发布《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确定人民解放军干部的评级工作于当年完成,但后因故推迟到1952年。1952年3月,军委再次发出《评定各级干部等级指示》(以下简称《等级指示》),明确了评定军队级别的目的是合理解决各种干部的物质待遇问题,并为以后实行军衔制度奠定基础;确定了全军干部、战士的军队级别从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到战士级共分为23级;制定了《部队及领导干部评级幅度》(以下简称《幅度》);规定了以德(政汉品质)、才(业务能力)、资(资历)标准衡量干部现任职务以确定其级别的评级方法。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亦于1952年3月颁发了依军队级别而定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此后,军队干部(军官)仅按自己的军队级别得到相应的津贴费(薪金--1955年1月起军官实行薪金制度),而职务、军衔与津贴费(薪金)并无关联。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军队级别的工作从1952年上半年(可视为评定军队级别的标志性时间)全面展开,当年基本结束,从而正式建立了军队干部等级制度。

    1952年上半年,实行四级军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军分区)编制体制的人民解放军,共编有6个一级军区暨野战军,即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第三野战军暨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兼第四野战军、东北军区、华北军区,以及与之相当的军委总部的军事学院、志愿军(以下简称大军区);8个兵团(第1、第9、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兵团、铁道兵团),以及与之相当的二级军区、军种兵种(以下简称兵团)。《幅度》规定,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干部部长的军队级别“一般应在正、副、准兵团级范围内确定”;兵团及相当于兵团的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正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一般应评为副兵团级”;同时还规定,“个别不适宜者应酌情降低”,“个别资深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待评为军委委员级”(笔者注:军委委员系《等级指示》确定的军队级别第3级,高于第4级的正兵团级。按政务院1952年3月颁发的军队干部津贴费标准排列,军队级别第2级的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为2等1级,第3级的军委委员级为2等2级,在此,军委委员级实际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但是,军队级别不称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级,而称军委委员级,顾名思义,显然与1949年10月组成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一项职务--委员[军委委员]有关。军委委员级对应的职务是大军区副司令、副政治委员,但是,只有担任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可评为军委委员级。因此,1952年上半年时的军委委员如果评定军队级别,其职务为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者评为军委委员级,低于此职者才评为军委委员级,高于此职者则评为高于军委委员级的其他级别,如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按《幅度》规定可评为正兵团级,只有“个别资深的”非军委委员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才“得评为军委委员级”。1955年1月,军队级别的两个等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军委委员级合并为一个等级--大军区级,军委委员级取消。依《幅度》规定,大军区、兵团及与之相当的编制机构担任上述职务者的军队级别一般评为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这种标准虽界定了范围、上限、下限,但仍显笼统、含混。

    评定军队级别的结果显示,评正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评副兵团级的有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长、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由此可见,同级职务者的军队级别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因而,津贴费(薪金)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同职不同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等职对应的军队级别幅度较宽--军委委员级、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军级,多达5个级别;个别人高于标准上限或低于标准下限;某些担任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二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职务的人,其职务等级须参照此前在野战军担任的兵团职务和任职时间;各大军区干部军队级别的差异(当时,大军区对确定个人军队级别起主导性作用);“德才资”因素;等等。

    通常,人们称某任兵团司令员是“兵团级干部”,这里所说的“级”实际是职务等级。1952年,人民解放军全军评定了军队级别,“级”的含义有了变化,若以此精确而论,“兵团级”仅指部队级别,“兵团职”则指职务等级。由此,干部(军官)的等级产生两种概念:一是职务等级的概念,如兵团职(包括正兵团职,如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兵团职,如兵团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一是军队级别的概念,如兵团级(包括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准兵团级);正、副兵团职者的军队级别可能是正兵团级,也可能是副兵团级、准兵团级……这就是由职务等级、军队级别组成的军队干部等级的双重结构。后来,又以这种复杂的双重结构为基准评定军衔,使得职务、军队级别、军衔(职级衔)三者之间的关系愈加迷离。

    军队级别与军衔

    1952年11月,总干部部(总干部管理部1952年7月改称)拟定了实行军衔制度的初步计划,设置了军衔等级--元帅、将官、校官、尉官、军士、士兵,共6等20级,其中将官设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四级。1953年1月,军委颁发《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指出“拟于今年7月份全军实行军衔制度” (后因故推迟);当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设置将官等级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四级。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军衔指示》,指出以军队级别为主要依据,参照编制军衔确定军官军衔;2月,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服役条例》,规定了授予军官军衔的条件;5月,国防部颁布《编制军衔》。人民解放军官兵遵此评定军衔。

    《军衔指示》规定,“正兵团级,多数可评为上将”;《服役条例》规定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的服务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等授予条例同样适用于上将军衔;《编制军衔》规定,兵团司令员的基准职务军衔为上将,兵团副司令员的军衔亦可为上将。由此可见,上将军衔所对应的军队级别是正兵团级、副兵团级,基准级别是正兵团级。1952年评定军队级别时的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长,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或与之相当职务者)被评为正兵团级、副兵团级者,1955年评衔时,符合上将军衔的评定标准。

    二、1955年9月授予了55名上将

    不管评定军衔的标准、过程如何,1955年9月,55名人民解放军高级干部被授予上将军衔,成为新中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度的第一批上将。

    由于《军衔指示》、《服役条例》强调授衔是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政治品德、资历、功绩是授衔的重要条件,因此,授予上将军衔(其他军衔亦然),除以军队级别作为主要依据外,还要考虑诸如革命经历的历史渊源、政治表现、战功、资历等因素,以及某些特殊情况,某种特殊人物,综合衡量,整体协调。55名上将就是这样性质的评衔、授衔的一项最终成果。时至今日,有关55名上将的资料、统计数字愈来愈清晰,人们可以从不同侧面,不厌其详地端量他们了。

    1、上将人数(55人),占1955年9月授衔将官人数(1038人)的5.3%。

    2、将官中的大将、中将、少将的军队级别除兵团级外,还有其他等级(大军区级、军级、师级),唯有上将的军队级别仅有兵团级一个等级。其中正兵团级33名,占上将人数的60%,占正兵团级人数的91.6%;副兵团级19名,占上将人数的34.6%,占副兵团级人数的45.2%;准兵团级1名,占上将人数的1.8%,占准兵团级人数的1.75%;无军队级别者2名,占上将人数的3.6%。正兵团级的大多数(91.6%)授上将军衔,但只占上将人数的60%(三分之二弱),并非大多数上将的军队级别是正兵团级;副兵团级的近半数45.2%亦授上将军衔,占上将人数的34.6%(三分之一强),并非个别的副兵团级者授上将军衔。

    3、革命经历的历史渊源--原红一方面军干部30名,占54.5%;原红二方面军干部5名,占9.1%;原红四方面军干部9名,占16.4%;原红25军干部2名,占3.6%;原南方游击区干部3名,占5.5%;原西北红军干部1名,占1.8%;起义将领3名,占5.5%;其他方面2名,占3.6%。

    4、中共第7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5人:张宗逊、王震、吕正操、宋任穷、乌兰夫。

    5、按照《军衔指示》、《服役条例》、《编制军衔》的授衔条件、标准,有的人本应授予上将军衔,却授予了其他军衔;有的人拟应授予其他军衔,却授予了上将军衔;有的人无军队级别授予上将军衔;有的人有军队级别且评军衔终未授衔。成为与上将军衔有关联的特殊人物--

    王树声,正兵团级,大将;

    许光达,正兵团级,大将;

    徐立清,唯一一名正兵团级中将;

    贺晋年,唯一一名副兵团级少将;

    贺炳炎,唯一一名准兵团级上将;

    乌兰夫,无军队级别,授上将军衔;

    闫红彦,无军队级别,授上将军衔;

    李聚奎,原评军队级别、军衔,当时未授,后至1958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2009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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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解放軍健在的開國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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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解放軍健在的開國上將
作者:張宏坤 文章來源:中國軍網 點

1955年9月,當中國的歷史偉人毛澤東在中南海懷仁堂向眾多的將帥授銜之際,全軍上下,共授元帥10名、大將10名、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 798名。之後,又補授上將2名、中將2名,補授、晉升少將562名,到1965年將星便以其璀璨的光輝誕生在中華民族歷史的天幕中了,令世人矚目,令世 人敬仰,令中國人民自豪,令中華民族驕傲。
  他們是偉人麾下的一代天驕。
  他們是人民共和國的中流砥柱。
  他們是祖國鋼鐵長城中的中堅。
  他們是一批立下了奇功殊勳的革命者、時代與革命的精英。征途漫漫,歲月悠悠。50年即將過去,開國將帥大部分已離我們而去,如今僅存開國上將以下幾百位將軍,且大多是八九十歲的老人了。
  1989年3月29日,隨著86歲的肖勁光海軍大將的辭世,十位大將都離開了我們。
  1992年5月14日,93歲高齡的聶榮臻作為最後一位元帥,帶著億萬人民的思念離去,十位元帥也都走了。元帥、大將相繼離世後,那些當年橫戈馬上,為新中國奠基的一代開國上將,尤其是健在者便成為中國軍隊中最為矚目的星座,人民敬仰的焦點。
  這如同豐碩的灰天一樣璀璨、血紅。
  這如同豐碩的秋天一樣燦爛、輝煌。
  隨著無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原代總參謀長楊成武2004年2月14日17時35分在北京的謝世,至此,中國50年代授予的57名開國上將中的53位均已作古仙逝。
  在上個世紀 60年代逝世的上將有8名,他們分別是:賀炳炎(1960.7.l)、李克農(1962.2.9)、甘灑淇(1964.2.5)、劉亞樓 (1965.5.7)、賴傳珠(1965.12.24)、趙爾陸(1967.2.2)、楊至成(1967.2.3)、閻紅彥(1967.8.1);
  在70年代逝世的上將有9名,他們分別是:郭天民(197.5.26)、李天佑(1970.9.27)、李濤(1970.12.20)、謝富治 (1972.3.26)、陳伯鈞(1974.2.6)、陳明仁(1974.5.21)、彭紹輝(1978.4.25)、蘇 振 華(1979.2.7)、周 士 第(1979.6.30);
  在80年代逝世的上將有 19名,他們分別是:鄧華(1980.7.3)、王建安(1980.7.25)、陳奇涵(1981.6.19)、傅秋濤(1981.8.25)、楊勇 (1983.1.6)、黃永勝(1983.4.26)、王新亭(1984.12.11)、周純全(1985.7.28)、肖華(1985.8.12)、許 世友(1985.10.22)、韓先楚(1986.10.3)、唐亮(1986.11.20)、李志民(1987.11.16)、烏蘭夫(1988. 12.8)、陶峙嶽(1988.12.26)、朱良才(1989.2.22)、董其武(1989.3.3)、韋國清(1989.6.15)、傅鐘 (1989.7.28);
  在90年代逝世的上將有15名,他們分別是:鐘期光(1991.5.22)、宋時輪(1991.9.17)、劉震(1992.8.20)、王震 (1993.3.12)、陳再道(1993.4.6)、李達(1993.7.12)、王宏坤(1993.8.20)、周 桓(1993.10.27)、楊得志(1994.10.25)、李聚奎(1995.6.25)、陳士榘(1995.7.22)、王平(1998.2. 8)、張宗遜(1998.9.14)、葉飛 (1999.4.18)、陳錫聯(1999.6.10)。
  進入新世紀逝世的上將有2名,他們就是:張愛萍(2003.7.5)、楊成武(2004.2.14)。
  如今,仍然健在的開國上將只有4名了,他們分別是:呂正操、蕭克、宋任窮、洪學智。
  呂正操 現年99歲。遼寧省海城縣人。 1922年參加東北軍,1925年畢業于東北講武堂。1937年5月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八路軍第3縱隊司令員、冀中軍區司令員、總參謀部軍事交通部 部長、國家鐵道部部長、鐵道兵政委等職。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上將軍銜。呂正操是唯-一位來自東北軍的開國上將。
  蕭克 現年96歲。湖南省嘉禾縣人。1926年參加國民革命軍,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參加北伐戰爭、南昌起義、湘南起義。歷任紅六軍團軍團長、紅二方面軍副總 指揮、第4野戰軍參謀長、國防部副部長、訓練總監部副部長、軍事學院院長、第一政委等職。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上將軍銜。
  宋任窮 現年95歲。湖南省瀏陽縣人。1926年6月入團,同年12轉入中國共產黨。參加了湘贛邊秋收起義。歷任紅28軍政委、冀魯豫軍區司令員、總幹部部副部長、中共中央東北局第一書記、瀋陽軍區政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等職。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上將軍銜。
   洪學智 現年91歲。安徽省金寨縣人。1929年5月參加商南起義,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紅4軍政治部主任、第4野戰軍43軍軍長、中國人民志願軍副司令員兼 後勤司令員、總後勤部副部長、部長、中共中央軍委副秘書長等職。1955年9月27日被授予上將軍銜。1988年9月14日再次被授予上將軍銜。他是我軍 唯一兩次獲得上將軍銜的將軍。
  在這4位健在的開國上將中,蕭克將軍不僅是一員儒將,還是一位著名的作家。自長篇小說《浴血羅霄》出版,獲第三屆"茅盾文學獎"後,又出版了 《朱毛紅軍側記》一書。早在烽火歲月,蕭克將軍于運籌帷幄、指揮鏖戰間隙,便醞釀文藝創作。為此,他曾讀過大量中外名著,他象研究作戰一樣,研究巴爾紮 克、福樓拜、托爾斯泰,研究魯迅、郭沫若、沈從文,即便轉戰沙場,仍手不釋卷。難能可貴的是,大文學家曹雪芹含辛茹苦10載,寫就不朽之作《紅樓夢》,而 我們的老將軍,從1937年開始創作,則用了整整50年,終於使這部長篇小說《浴血羅霄》與讀者見面。其間,雖然斷斷續續,寫寫停停,但蕭克將軍即始終不 怠,初稿寫成後,曾先後4次刪改。有傳奇色彩的是,這部浸透將軍心血的書稿,在戰火中曾兩次得而復失,失而復得。有一天,蕭克愛人發現在古北口一個團裏, 書稿不見了,急得滿頭大汗,大家紛紛去找,直找了一整天加半夜,終於將這份珍貴書稿找回。在"文革"中,這部書即將出版之際,曾遭到嚴厲批判,被扣上宣揚 "戰爭恐怖主義"罪名,荒謬地說將軍是為了"打倒共產黨",從而使書稿打入冷宮。
  健在的4位開國上將,雖然出身不同,經歷各異,但最終都昂然屹立於"八一"獵獵軍旗之下,他們在長期的革命戰爭烈火的鍛煉中,出生入死,南征北 戰,英勇奮鬥,為中國人民武裝力量的創建和發展,為中華民族的獨立和人民的解放作出過巨大貢獻,還為祖國的繁榮昌盛嘔心瀝血。往事依依堪回首,金戈鐵馬伴 人生。他們馳騁疆場、屢建戰場、叱吒風雲的英姿已經存留在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歷史畫卷之中。他們每個人的戰鬥歷程,都是這個共和國經歷的一部分;他們每個 人的功績,已經不屬於他們個人,而是融入中華民族的歷史豐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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