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顯然大陸地接旅行社, 是以低於成本接團的!
2. 公教退休人員一般比較注重(強調)品質, 喜歡多玩少浪費時間買東 西.
3. 1 + 2 = 這樣就麻煩了 ! 眼看鐵定賠錢(可能只有旅行社, 也可能 旅行社和導遊都要賠錢), 這時導遊如果無法認賠, 就只好耍嘴皮 或訴諸行動, 強迫購物補回 !
4. 坦白說, 固然台灣與大陸旅行社難以卸責, 大陸導遊之出言不遜與 限制自由, 更是罪加一等 , 但是我們也要問:
A. 偉大聰明的公教退休人員, 台灣這種低價旅遊方式, 難道您們 (承辦人)會不知, 如果知道是低於成本接團的, 然後要低價高享受, 拒絕下車購物, 這是不道德的 ! 一般民眾大都是瞭解的, 低價又註明有購物站, 大家多少都會買些小東西交差的!
B. 如果付出高價而台灣旅行社卻罔顧道義, 搏價交出, 那就是旅行社不對!
C. 一分錢一分貨 ! 自古皆然! 要高享受又要低價 , 這樣的心態不 改, 早晚又要重新演出同樣戲碼的!
D. 醒醒吧! 消費者! 請務必先問是否是購物團 ! (不想購物卻想低價又不捧場這是不對的!)
5. 這裡牽涉五個面向(十個團體或單位):
A. 首先是 官方(兩岸)的法規 與耐心協調 和公權力 執行 !* 由於上位(賣方,供應方)四方未理出服務業細微的準則和遊戲規則, 所以這行業整體無法質化, 導致所得比是非常偏低的!
a.官方(兩岸)的法規 應該是夠用的.
b.耐心協調 出 核心問題的準則和遊戲規則--闢如這項問題:
甲.收費標準. 乙 購物站 丙.適格的領隊導遊.
c.顯然是(乙 購物站 丙.適格的領隊導遊)出了問題!
d.如果兩岸官方不想再出糗, 那麼先將購物站的家數(進站時間)先訂出, 讓諸方有準則, 那麼誰不醬子玩, 那他就玩完了(公權力執行)
B. 公協會(兩岸) ! 可以在旅遊契約書上, 協調定出購物站的準則 (定價已有參考值, 是否可加訂低於參考值若干, 不得來投訴! )
C. 旅行社(定價與收費--是否於包團時在合約書應註明收費與參考值, 制式化後可免)
D.領(隊)導(遊) , (協會)(兩岸) ! 所以有必要成立兩岸領(隊)導(遊)聯誼會, 宣導上方三位的理念和規定. (不妥時上位便有空間時間肆應)
E. 消費者 !
a.消費者協會可居中定約, 協調, 呼籲, 裁判(民間)
b.如果要 "出門前比價格, 出發後比品質", 那麼天下就有白吃的午餐啦 !? 這個行業淘汰率不會降低, 又因進入簡單, 所以獲利難以合理化, 每年倒閉眾多, 新生也多, 到頭來, 還是會被限制自由啦(身體不成, 那麼領隊導遊司機, 只有拿您的心理的遊興交換囉 ! 落得五方皆墨就可悲咦)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