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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不怕民進黨執政的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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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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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是個要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縮水成「台灣國」的縮國政黨,由於不僅要將中華民國版圖大幅縮水,且還要將中華民國顛覆成「另一個國家」,因此民進黨可謂中華民國政壇裡的「外國政黨」﹔為了要防這個「外國政黨」執政統治中華民國而顛覆中華民國,因此有人主張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制,也有不少人希望中華民國政黨輪替變成國民黨與新黨輪替或國民黨與親民黨輪替,亦有人認為兩岸間依九二共識達成和平協議,確定兩岸關係為一個中國裡的兩個政權的關係,縱令民進黨上台執政也改變不動﹔既有防阻民進黨執政的想法,也有讓民進黨執政都無法改變中華民國的想法,本篇再提出一個令民進黨執政也更動不了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
  總統是國家元首,總統這個國家元首到底應該是治理國家的行政元首還是維繫國家組織的憲政元首?目前中華民國總統顯然是治理國家的行政元首,在中華民國執政,祇有當了總統才叫做執政,總統執政就是執掌整個國家,那行政院長豈不變成「多餘」的了嗎?如果將總統改為憲政國家元首,沒有任何行政權力,其職權為維繫國家組織守護憲法,似乎這才是國家元首應肩負的職責、應扮演的角色,所有行政權力全歸行政院長﹔如此,維繫國家組織守護憲法的憲政國家元首總統就必須超黨派,不得加入任何政黨、不得具備任何黨籍、不得參加任何政黨活動,任何政黨也不得推舉人選爭取總統之職﹔但擁有所有行政權力的行政院長改為全民直選,將執政變成當行政院長就是執政,行政院長執政就祇有執掌行政院,不能執掌國家,行政院長行政權力再大也超不出行政院外,因此行政院長執政與總統執政有很大的差別!
  
總統既是超黨派憲政國家元首,不能由選舉產生,應改為初任總統由大法官互相推選一名大法官出任之,再每四年由全體選民對總統行使續任同意投票,總統須獲全體選民票數的70%同意方得續任﹔由於續任同意投票不是選舉,沒有競選對手,且總統又是守護憲法維繫國家組織的支柱,祇得半數選民支持,其民意基礎似嫌不夠,所以須獲70%選民支持,其守護憲法維繫國家組織的資格方令人信服﹔但這相對的等於30%票數可以「罷免」總統,所以平時要提案罷免總統,還是須全體選民過半票數方得罷免之,不能什麼時候都祇須30%票數就可以罷免總統﹔而因為續任同意投票不是選舉,沒有競選對手,不會形成黨派紛爭,可以確保總統超黨派身份角色,因此任何政黨也不得介入總統的定期續任同意投票。
  
既然初任總統由大法官選出,那現行的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得連任的規定就須作修改,應改為每八年全體選民對每一位大法官分別行使續任同意投票,每一位大法官都須獲全體選民過半票數同意方得續任﹔由於大法官也是超黨派的,所以大法官的定期續任同意投票,任何政黨亦不得介入﹔然而初任大法官還是依現行規定,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如此,司法院正副院長亦可改為初任正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每八年大法官對司法院正副院長行使續任同意投票,獲得大法官過半票數同意方得續任。由於大法官的職權是被動的,有人聲請釋憲,大法官才能解釋憲法,無人聲請釋憲,大法官不得擅自解釋憲法﹔而改為憲政國家元首的總統,就有主動解釋憲法、主動糾正違憲事件、主動調解憲政紛爭的權力,但若有人對總統職權所作的決定不能接受,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否決總統職權的決定﹔譬如總統宣稱行政院某項政策違憲,下令禁止行政院繼續違憲施政,行政院若不接受,就訴諸大法官會議,大法官會議認為行政院政策不違憲,總統命令就失效,大法官會議認為行政院政策違憲,那行政院政策就確定違憲,不能再施行了﹔以後任何憲政問題都不可逕行訴諸大法官會議,必須先經總統,不能接受總統的決定才可聲請大法官會議糾正總統的決定。
  
改為憲政國家元首的總統,雖無行政權力,但其如此之憲政職權,國家仍由總統所執掌﹔改為全民直選的行政院長,雖擁有全部的行政權力,但祇能執掌行政院,其行政職權超不出行政院外﹔且監察院正副院長和監察委員、司法院初任正副院長和初任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和考試委員及典試委員等職的提名權仍在總統手中,無論如何行政院長就祇能管行政院,其他四院行政院長根本不可能管得到﹔如此一來,執政黨就祇是推舉人選當上行政院長的政黨,執政黨祇能掌控行政院不能掌控國家﹔行政院長就不可以推動公投制憲,連發起和主導修憲都不可以,否則就會遭到總統糾正制止,去找大法官會議也沒有用,因為行政院長謀求修憲制憲是越權違憲的,大法官會議也會贊同總統制止行政院長越權違憲行為﹔這樣縱使民進黨執政,也沒任何權力和能力將中華民國顛覆成「台灣國」,就不必怕民進黨執政了。
  
這樣的憲政體制,不僅可防民進黨執政顛覆中華民國,對任何政黨執政也都一樣,執政黨祇能執掌行政院不能執掌國家,這是對民主政治更進一步的有力保障﹔像目前立法院既要制衡行政院且還要制衡總統,如此維持民主的力量實在太薄弱,再加上立法院又沒有彈劾權,如同一個人沒有手腳般的成了「殘障國會」﹔我們雖為國父革命後繼者,但也不得不承認國父五權分立學說有這個缺點﹔所以如果改成執政黨就祇能掌控行政院,其執政權力非但受立法院制衡,且又還受憲政總統的制衡,如此憲政總統、行政院、立法院三者間的制衡,才是民主政治的有力保障!
  
要防民進黨執政顛覆中華民國,已有數種辦法,本篇又再多提供一種辦法,但目前中華民國卻未採用任何一種辦法,這實在是國家的憂慮!能夠採用兩種或數種辦法,甚至所有辦法全都採用,那當然是更好,但至少一定要採用一種辦法才行呀!盼中華民國政府評估島內和兩岸情勢,看看可以採用幾種辦法,至少該採用哪種辦法以阻止民進黨因可能執政而顛覆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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