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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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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喵XD
呵呵呵

前年…李明鍾涉改病歷配合詐保 緩起訴

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曾涉及掮客勾結醫師竄改病歷詐領保險金案,因犯後有悔意,獲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除罰捐款給公益機關外,並義診一百六十小時。

台中檢警前年偵辦中部三家大型醫院弊案,檢警追查掮客涉嫌勾結醫師竄改病歷,詐領近三千萬保險金,傳訊卅名病患,發現病歷記載為重殘、癱瘓的病患,竟然能跑能跳,警察上門時有病患從房間走出來,當場識破。

檢方查出,主嫌劉育仁長期在各大醫院活動,自稱是理賠法律機構的經理,看到輕度肢體障礙病患,主動上前搭訕,聲稱可介紹熟識的醫師協助竄改病歷,幫忙請領保險金,他抽佣三成。

偵查時,有人承認接受性招待、喝花酒、收禮、飲宴,承認在診斷書上刊載不實內容,去年將李明鍾及前台中榮總楊孟寅、中國醫大附醫莊皓宇、李漢忠、陳春忠等五名醫師緩起訴處分,要求他們捐款四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不等,每人義診一百六十小時。

【2012/04/0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前年…李明鍾涉改病歷配合詐保 緩起訴 | 醫判賠天價惹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9777.shtml#ixzz1qjQSxv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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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添富醫師  MD.LLM.PhD  102/1/31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法律顧問

臺灣醫師風險管理學會 理事長

銘傳大學法律系 助理教授

1.  依「事故補償,風險救濟,過失賠償」的法理,補償機制應採「無關過失,不論對錯」的責任基礎no fault liability

2.  「無過失」時,要由國家救濟(社會福利國家)

3.  醫療行為與病人傷亡結果之間「無法判斷因果關係」時,根本不成立醫療事故,如壽終正寢natural death或癌病歷程natural course等不可避免性之醫療結果者,當然不是醫療事故,自然也不必補償。

.「事故補償」法理下,不論醫師有沒有過失,為了保障受害人能夠迅速求償,只要發生醫療事故就先給予一筆限額的補償金。比照北歐的「不責難的補償基金制度」,人民必須要繳稅金來負擔基金財源,所費不貲。

(1).「瑞典醫療事故補償基金」,針對醫療傷害,瑞典用稅金成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每個瑞典人平均分攤10美元。當病人發生醫療傷害,損失超過350美元時,在「不責難」前提下,此一基金就會按月給付受害人失能救濟金、復健費用、一筆精神補償金等。

(2).「丹麥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制度」,每個丹麥人平均分攤20美元,對於損失超過2000美元的受害病患給予救濟。

2. 因為醫療事故中,可能醫師也有過失,其實醫師有過失怎麼可能不責難?不賠償?醫療糾紛憑什麼要全民為醫師買單?話說回來,固然醫師也要負擔一部份財源,問題是醫師也是人民,也要繳稅金負擔比例,要否要剥兩層皮?

3.事故補償真的要作也要用保險的方式(醫事人員強制責任保險),而非基金的方式,可比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由醫師及健保負擔保費,保障民眾被害人。

4.當務之急應是先整合「不責難風險救濟制度」,而非事故補償

衛生署只要把現行的藥害救濟(內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兒科)及生育事故救濟制度(婦產科),再加上急症風險受害救濟(急診科),手術風險受害救濟(外科),麻醉風險受害救濟(麻醉科),擴大整合為「醫療風險受害救濟制度」,六大科去除風險了就不會六大皆空。事實上「醫療風險」本身就不是醫師的過失所致,風險acts of God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意料者,幹嘛責難醫師?所以整合半現成的風險救濟制度,「不責難風險救濟」馬上就可以披掛上陣,何必捨近求遠,談什麼不責難事故補償?

按事故補償學理,只要是1.具可避免性,2.醫療行為與傷害有因果關係的醫療事故,受害人申請後三個月內就要發給補償金。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就是一種保險方式的「事故補償」,領取補償金後,被害人當然可以再告加害人,惟補償保險金可抵充,當作賠償的一部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32:「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2.  比照丹麥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制度,病人如果不滿意救濟金額,還可以申訴。因為醫療訴訟曠日費時且勞民傷財,只要醫師道歉、補償及事故不再發生,幾乎沒有病人會想告醫師;同樣在瑞典,每年12000件申請案,大約5成可獲得救濟,瑞典的醫療訴訟也「幾乎消失了」。

1.  除非補償金額能完全滿足受害人的需求,否則民眾仍保有訴訟權,「錯誤報告系統」反而會成了醫師犯罪的自白證據,「除錯機制」仍難實施。

2.  北歐採「不責難的補償基金制度」,北歐學者都強調,病人要的是醫師道歉、補償及事故不再發生,但北歐制度能夠成功,原因在於人民互助,而且在「不責難」前提下,讓醫師和病人雙方都樂於探究事故成因;除了獨立醫療補償調查委員會之外,醫師組織也致力減少疏失,才可能建立不責難錯誤報告系統」的除錯機制,但在台灣的國情民俗迴異,會不會南橘北枳?值得商榷。

1.      生產風險應該用「救濟」而非補償,「生產風險」強調的是生產時,如不幸發生羊水栓塞等的突發醫療意外而傷亡,風險當然不是醫師的過失所致(無過失責任),國家要推行人口政策,就必須比照「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或「藥害救濟」,即時救濟生產受害人或家屬,才能鼓勵婦女勇敢生產。

2.      「醫療事故補償」是指只要一發生醫療事故,無關過失不論對錯,就先予以被害人限額補償金,主要是為了要保障被害人。

「生產風險救濟」與「醫療事故補償」,兩者風牛馬不相及,當然應分別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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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巴掌 罰五萬 賠卅萬 牢五月(轉貼)王貴芬摑護理師 判賠卅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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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摑護理師 判賠30萬

蘆竹鄉民代表王貴芬涉嫌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除刑事被判5個月徒刑,民事也被判賠30萬元,仍可上訴。

王貴芬獲悉判決結果後表示「尊重」,是否上訴要和律師商量,她的律師林鈺雄說,判得太高了,要上訴。

桃園地院調查,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打電話至林口長庚醫院,要求李姓護理師接聽,當時李正為其他病患抽痰,以無法確認來電者身分拒絕,王嗆李「妳很大牌」。

王貴芬隨後到護理站,進入護理長室拉下窗簾,以右手掌掌摑李雙頰,造成李臉頰挫傷、左耳挫傷,一審被判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以2千元折算一天,上訴後王自行撤回而確定。

李姓護理師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桃園法院審酌後,認以30萬元為適當,昨天判王應賠償30萬元,至於要求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啟事部分,李女已在訴訟中撤回。

【2014/09/23 聯合報】

打護理師 王貴芬2巴掌代價60萬

2014-09-23

〔記者鄭淑婷、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縣蘆竹市民代表王貴芬去年十一月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李瑋珍,王貴芬一審被依傷害罪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三十萬元,她上訴高等法院後又撤回上訴,刑事部分已定讞;民事部分,李瑋珍向王貴芬求償三百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啟事,桃園地院判決王貴芬須賠償李瑋珍三十萬元,但不用登報道歉。

刑事30萬 民事再30萬

在刑事部分,王貴芬如果不想入獄,要繳納三十萬元罰金,另在民事部分,必須賠償三十萬元,她掌摑李瑋珍兩個耳光,共付出六十萬元代價。在這件風波後,王貴芬仍保有蘆竹市民代表職務、薪水照領(月薪五萬四千一百三十五元,另加研究費、出席費共六萬五千八百一十九元),不受傷害案官司影響。

桃園縣今年底升格後,王貴芬依法可轉任四年的區政諮詢委員,區政諮詢委員是無給職,每年開會二十四次,每次出席費二千元,一年共領四萬八千元。

將任諮委 有出席費

對於三十萬元的民事判賠,與李瑋珍求償的三百萬元有很大落差,林口長庚醫院昨天表示不回應;記者昨天多次撥打王貴芬的手機與服務處電話,她的手機未開機,服務處也沒人接聽。

王貴芬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因不滿李瑋珍拒絕在電話中講述父親的病情,直闖林口長庚醫院加護病房護理站連甩李兩個巴掌,引發各界撻伐,桃園地檢署在一週內立刻起訴,民眾還發起連署罷免,但罷免案並未成立。

王貴芬當初在法庭上供稱,她因擔心父親病情,再加上長期照顧壓力大才失控,已受社會輿論撻伐,刑事部分也被判刑五個月,易科罰金要繳納三十萬元,她已受到很大的懲罰,三百萬元求償對她來說實在太高。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雙方收入、地位及王貴芬犯後態度等因素,判決王貴芬須賠償三十萬元,李瑋珍要求登三大報道歉啟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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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追殺 太過惡質 事過境遷 還要滅頂(轉貼)離譜!王貴芬升格委員爽領四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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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掌摑護理師堅不辭職 王貴芬升格委員爽領4年薪

2014/09/09 19:21:00

記者張昱傑/桃園報導


還記得去年呼巴掌事件的蘆竹鄉代王貴芬嗎?掌摑長庚護理師被判刑五個月,易科罰金30萬,堅決不辭職,現在風頭過去了,王貴芬居然要「升格」了?隨著桃園縣即將在12月25號升格直轄市,鄉代會改制,現任鄉代將轉任「區政諮詢委員」,而且不用選舉,直接就享有四年任期,民眾直呼太誇張。


獨/"掌摑鄉代"王貴芬 將升格桃市"委員"


跪地痛哭道歉,還記得呼人巴掌的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嗎?去年掌摑長庚護理師,被起底砲轟,從傲慢改以哀兵姿態博取同情。但失控攻擊護理人員,已經被視為醫護公敵,九個月過去了,暴力事件逐漸被淡忘,隨著桃園縣升格在即,王貴芬也將同步升格為區政諮詢委員。


獨/"掌摑鄉代"王貴芬 將升格桃市"委員"


從去年底被國民黨停權一年以來,但鄉代薪水照領,12月17號復權後,12月25號無縫接軌,而且不用選舉,直接轉任區政諮委,享四年任期。


民眾不敢置信,痛批王貴芬擺官威前科,換個委員頭銜,難保不再繼續擺架子。雖然比起鄉代,研究費、選民服務費、零零總總福利加起來,每年可領84萬多,區諮委員只剩下每年一次的觀摩文康費跟一年頂多24次的開會出席費,加起來三萬不到,但難保不頂著委員頭銜,在地方橫著走。


獨/"掌摑鄉代"王貴芬 將升格桃市"委員"


其實,王貴芬掌摑護理事件,六月才判刑五個月定讞,易科罰金30萬,近日一度傳出要參選里長,但最後仍沒有登記,被貼上呼巴掌鄉代標籤,已經是政治生涯難以抹去的污點。


獨/"掌摑鄉代"王貴芬 將升格桃市"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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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沒錢替父辦後事 王貴芬淚求法官給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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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替父辦後事 王貴芬淚求法官給緩刑

王貴芬今到高院出庭,淚求法官給緩刑。張良一攝

2014年06月03日16:1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女護理師引起社會公憤,今年4月一審被依公然侮辱、傷害2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但王女自認沒有公然侮辱犯意,認為法官判太重而上訴求緩刑,高院今天首度開庭,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喊窮說:「沒錢幫爸爸辦後事,也沒錢請律師!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王貴芬今天身穿黑衣,左胸前別著一朵白色小花,獨自1人低調出庭,他看到記者立刻落淚說:「我父親小年夜過世後,幫他洗完大體就火化擺在家裡,沒錢辦後事。」王女當庭淚求法官給她緩刑,但被害女護理師李瑋珍已具狀表示不願原諒王女,希望法官不要給緩刑,全案本月12日繼續審理。
 
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上午打電話到長庚醫院要求照顧她父親(今年元月28日病逝)的女護理師李瑋珍接電話,要求李女解釋王父病況,李女因無法確認王女身分,擔心洩漏病患個資而拒絕,並請王女到醫院當面說明,王女因而被惹火。
 
王貴芬當天下午到醫院探視父親時,看到李瑋珍立刻高嚷「叫她(李女)出來、我就是不要她照顧我爸」,並指示要其他護理師接手,院方為安撫王女,帶王女進護理長室,王女見李女進入突然甩了李女2巴掌,至李女臉頰雙側挫傷,李女因而控告王女公然侮辱與傷害。(張欽/台北報導)

掌摑護理師案 王貴芬淚求輕判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被控掌摑護理師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她說,沒錢請律師,也沒錢為亡父辦後事,哽咽請求法官輕判。

王貴芬被控去年11月,情緒失控掌摑長庚護理師,一審遭桃園地方法院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每天新台幣2000元;王女認為原審判刑過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次開庭。

王貴芬當庭表示,她當天是身心狀況不好,出手就是不對,現在十分懊悔,農曆年前夕父親過世,至今已超過100天,因為經濟不好,沒有錢為父親辦理後事,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請求法官依比例原則或是可以給予修復式司法機會,從輕量刑並請求緩刑。她談到父親時,哽咽流淚。

王貴芬說,她坦承打人,但沒有以打人方式公然侮辱被害人,她沒有公然侮辱的主觀犯意,她是基督徒,所以,不會為自己伸冤,她知道自己做錯了。法官庭末表示,被害人已遞狀請求不要讓王貴芬緩刑並諭知6月12日再開庭。

庭訊後,王貴芬邊哭邊受訪表示,家中只有她一個孩子,父母同一年生重病,父親今年農曆年前夕去世,考量殯儀館冰遺體一天要1000元,她真的沒有錢,只好自己半夜為父親洗遺體,並在隔天送殯儀館火化,至今骨灰放在家中,沒有為父親辦一場告別式,她認為自己很不孝。

得知被害人請求法官勿給自己緩刑,王貴芬說,她知道自己打人不對,之前也道歉了,但是對方就是不原諒她,對方因為本案有向她求償300萬元,目前仍在一審法院審理中。

【2014/06/03 中央社】

掌摑護理師案 王貴芬哭求法官輕判

引發全民公憤、促成立法院修法將醫療暴力改為公訴罪的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案,高院首次開庭,王坦承打人但否認公然侮辱,她還哭著說沒錢幫父親辦告別式,求法官輕判並給予緩刑。

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因不滿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以擔心洩漏病患個資為由,拒絕在電話中透露王父病情,王怒奔林口長庚,將李瑋珍叫進護理長室,拉下窗簾後以右手掌摑護理師雙頰,造成李臉頰和左耳挫傷。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6天後以避免類似案件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不良擴散效應,將王貴芬依傷害、暴行公然侮辱罪火速起訴,並請求法官重判警世。

桃園地院考量王貴芬確因父親病情惡化導致情緒控制不佳,審理期間均自承過錯,遭縣府裁處5萬元罰鍰也立即繳納,足認她犯後態度尚佳,依傷害罪等罪將她判刑5月,可易科金,王不服提起上訴。

掌摑護理師案 王貴芬落淚出庭

桃園縣蘆竹女鄉代王貴芬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高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王貴芬承認打人,但否認有公然侮辱女護理師的犯意。

王貴芬落淚表示,因為經濟狀況差,無法請辯護律師,今年除夕前父親過世,也只有火化尚未安葬,希望法官能依比例原則,從輕量刑並予緩刑。法官諭知本月12日再開庭。

桃園縣蘆竹女鄉代王貴芬因掌摑長庚女護理師,今天到高院出庭。當提到父親尚未安葬,王貴芬眼淚潰堤,泣不成聲。 記者鄧桂芬/攝影 

【2014/06/03 聯合報】

掌摑護理師 王貴芬撤回上訴

桃園縣蘆竹女鄉代王貴芬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桃園地院一審判王貴芬5月徒刑,易科罰金以2千元折算一日,共30萬元;王貴芬提起上訴。不過高院今天上午進行審理庭時,王貴芬委任的訴訟代理人表示,王貴芬決定當庭撤回上訴,中午過後再到法院遞狀。由於檢方及告訴人沒有上訴,高院收到王貴芬的狀紙後即全案定讞。

王貴芬因為生病、身體不適,上午沒有出庭。她說,因為母親身體狀況不好,她不想再花時間打官司,才決定撤回上訴,不過卻堅稱自己雖然有錯,但絕對沒有公然侮辱被害女護理師李瑋珍的意思。

判決指出,去年9月期間,王貴芬因父親病況不佳,在父親住院期間,屢次和林口長庚醫院的護理人員有言語上的衝突。

同年11月26日,王女打電話要求李女解釋父親病況,不滿李女擔心洩漏病患個資為由婉拒,到護理站要求和李女談話。她帶李女進入護理長室,原想關門、拉下窗簾遭阻,憤而甩李女兩個耳光,導致李女臉頰雙側挫傷。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被控掌摑護理師案,她今天透過律師表示要撤回上訴。等她具狀撤回後,全案將定讞,她被依傷害等罪判刑5月。

王貴芬被控在去年11月情緒失控掌摑長庚護理師,桃園地方法院依傷害等罪判刑5個月,得以新台幣30萬元易科罰金。

這起醫院暴力事件引起社會撻伐,促成醫療法修法,對執勤中的醫事人員施以強暴、脅迫,妨礙醫療業務致生危害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俗稱「王貴芬條款」。

王貴芬不服一審判決而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3日開庭時,她穿黑衣別白花出庭,感嘆沒錢請律師,也沒錢為亡父辦後事,哽咽請求法官輕判。她表示,案發當天身心狀況不好,出手就是不對,如今十分懊悔,她沒有以打人方式公然侮辱被害人。

高院上午開庭,王貴芬未出庭,僅委由律師表示要撤回上訴。王貴芬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證實要撤回上訴,她語氣虛弱地說因為自己生病,加上母親身體不好,所以她無力再打官司。但她仍堅持,自己雖動手打人,但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

【2014/06/12 聯合報】

鄉代掌摑護理師 王貴芬接受判決撤上訴

王貴芬摑掌護理師遭法院判刑。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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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案,桃園地院4月7日依傷害罪判刑5月,可以2000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王貴芬月前以父親過世後,要撫養母親,加上經濟狀況不佳等為由向高院提出上訴並要求緩刑。

事後在友人建議下,要她坦然面對一審判決後,今天上午她委託律師,以自己身體狀況不佳,無法長期到台北開庭,以及避免浪費司法資源等向高院撤回上訴,至於未來刑事罰金和民事賠償,王貴芬說:「我會儘量想辦法籌錢!」(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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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王貴芬摑護理師 判五個月 六百萬待民事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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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巴掌 打醒沉睡醫療法

女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案,檢察官五天內火速起訴,法院一審昨天也作出判決;本案也促成醫療法達成快速修法共識,可望對醫事人員多了一層保障,堪稱是「王貴芬條款」。

掌摑事件爆發後,王貴芬立即成了全民公敵,並引發社會對醫療暴力事件的關切,在立法院「躺」了兩個會期的醫療法修正草案,得以立刻解凍;立委在刑案起訴二天後即達成修法共識,預定今年完成修法,將此類暴力行為改為公訴罪,並加重刑責,保障醫療人員安全。

【2014/04/08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這巴掌 打醒沉睡醫療法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98609.shtml#ixzz2yKXwFM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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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摑護理師 判5個月

可易科罰金 2巴掌30萬

王貴芬(圖)曾為掌摑護理師一事下跪痛哭道歉,昨她被判刑5個月。資料照片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地方法院審理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女護理師案,昨依傷害罪判處五月有期徒刑,可以兩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等於兩巴掌就要三十萬元。王貴芬獲悉判決後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長庚醫院對此不予回應,至於女護理師求償三百萬元及在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等,另由桃園民事庭接續審理。

一度否認犯行

桃園地院發言人吳為平指出,王貴芬(五十一歲)被檢察官起訴罪名包括傷害、暴行公然侮辱兩罪,法官審理後認為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之傷害罪量刑。另外,王曾要求緩刑處分,但法官以王身為民代,理應為民表率,反因一時情緒控制不佳,未能尊重醫療專業,且在偵查期間一度否認犯行,直到院方審理時始坦承犯行等情,未予以同意。
法院調查,王貴芬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打電話到長庚醫院要求照顧她父親(已於今年一月二十八日晚間病逝)的女護理師李瑋珍接聽電話,要求解釋其父病況,李因無法確認身分,擔心洩露病患個資,遂予婉拒,並請王來醫院,再當面詳述。 

雙側臉頰挫傷

判決書指出,王聞言後相當生氣,又掛念父親的病情,當天下午到加護病房探視父親時,見李在加護病,高聲直嚷「叫她(指李瑋珍)出來、叫她出來、我就是不要她照顧我爸」,並指示由其他護理人員接手,要求撤換李,院方為安撫王,把王帶進護理長室,隨後王見李進入辦公室,突甩了李兩巴掌,造成李雙側臉頰挫傷等。

王貴芬掌摑護理師判5月 法官不給緩刑

桃園縣蘆竹女鄉代王貴芬涉嫌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桃園地院昨依傷害罪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二千元折算一日,共卅萬元。

挨打的李姓護理師另提附帶民事賠償三百萬元及要求在三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刑庭裁定移由民事庭審理。

王貴芬獲悉判決結果後表示「尊重」,是否上訴要和律師商量。她的律師林鈺雄表示,刑度在預期中,易科罰金標準高於常情,應是法院衡量案情和對社會公益造成的影響做裁量。

李姓護理師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長庚醫院表示,期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的醫療暴力事件。

桃園地院調查,王貴芬去年十一月廿六日打電話至林口長庚醫院,要求李姓護理師接聽,當時李正為其他病患抽痰,王竟要求轉告李不得再照顧她父親;後來李接電話,王要求解釋父親病況,不滿李以無法確認來電者身分、擔心洩漏病患個資為由婉拒,嗆李「妳很大牌」。

王貴芬隨後到護理站,連聲高嚷「叫她出來」、「我就是不要她照顧我爸」;王並進入護理長室拉下窗簾,以右手掌摑李雙頰。

掌摑事件發生後,各界撻伐,檢察官在五天起訴,並請求法院重判。

桃園地院審理時,王貴芬逢父喪,態度低調,承認因照顧年邁雙親很疲累,未控制好情緒;她認錯、認罪,還向被害人及所有長庚護理人員致歉,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桃園地院以王貴芬為高學歷民代,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卻蠻橫無理要求護理師依她指示照顧病父,並掌摑、辱罵醫護人員,打擊醫療士氣、間接損害醫療品質,對公共利益造成相當程度損害,不宜宣告緩刑。

【2014/04/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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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頻遭毆傷 工會向衛福部抗議

2014/04/14 12:00 綜合報導     地區:桃園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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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之前在長庚醫院,甩護理師巴掌,引起公憤,王貴芬也被判有期徒刑5個月。不過,其實像這樣的職場暴力工傷,到處都有翻版,為了讓主管機關衛福部正視暴力問題,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也到衛福部抗議,要求提出預防政策。

掌摑護理師 王貴芬判5個月

蘆竹鄉代王貴芬(左)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一審判王貴芬有期徒刑5個月,兩造當事人並未聆判。圖為王貴芬父親病逝後穿黑衣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蘆竹鄉代王貴芬(左)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案,一審判王貴芬有期徒刑5個月,兩造當事人並未聆判。圖為王貴芬父親病逝後穿黑衣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李瑋珍案,桃園地院7日依傷害罪判處王貴芬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1日。針對王貴芬曾淚求緩刑,法官考量其身為鄉代動見觀瞻,第一時間又未坦承犯行,予以駁回。

輕判?檢未正面回應

兩造當事人與律師昨天都未到場聆判,王貴芬獲悉判決僅低調表示「尊重司法」,其餘不願再談。辯護律師林鈺雄則說刑度較一般傷害案還高,應是法官衡量其身為民代,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不可與常人相提並論,但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雖檢方求處重刑,仍在顧慮雙方立場後做出比一般傷害罪稍高刑度的裁量,與預期相符。

桃園地檢署當初向法院要求「從重量刑」,但昨天對於法院是否輕判?是否上訴?都未正面回應,僅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再說。林口長庚則不願對外回應,僅期盼不要再發生醫療衝突暴力事件。至於當事人同樣透過醫院表示要判決書後再說。

被求處重刑 擺低姿態

因護理師曾提出300萬元民事損害賠償,並要求在3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刑庭依刑訴法504條認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

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因不滿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以擔心洩漏病患個資為由,拒絕在電話中透露王父病情,王怒奔林口長庚,將李瑋珍叫進護理長室,拉下窗簾後以右手掌摑護理師雙頰,造成李臉頰和左耳挫傷。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6天後以避免類似案件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的不良擴散效應,將王貴芬依傷害、暴行公然侮辱罪火速起訴,並請求法官重判警世。

今年1月底桃園地院首度開庭時,王因父親病危告假,當時還被外界質疑藉機裝可憐、博同情,結果王父隔日晚間便在林口長庚病逝,王後續開庭都身著黑衣黑褲出庭,對於起訴書的指控通盤接受,姿態放得相當低。

身為民代 法官駁緩刑

桃園地院經3次開庭審理,認為「醫療暴力」行為不僅讓現場醫事人員身心受創,更嚴重影響打擊醫療士氣,恐加速醫事人力流失,最終減損醫療品質,對全體國民健康影響甚鉅;但考量王貴芬確因父親病情惡化導致情緒控制不佳,審理期間均自承過錯,遭縣府裁處5萬元罰鍰也立即繳納,足認她犯後態度尚佳,審酌她目前因焦慮症就醫等情形,依傷害罪判刑。

唯針對王曾淚求緩刑部分,法官以王貴芬身為高學歷民代,一言一行動見觀瞻,應以身作則,為民之楷模、社會之表率,結果卻因一時失控驟下大錯,基於「預防」觀點,不宜宣告緩刑。

怒巴護理師 王貴芬一審判有期徒刑5個月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4年 04月 07日  18:49

  •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理師一案,本月7日桃園地院作出宣判,王貴芬將處以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每日2千元,全案仍可上訴。圖說:王貴芬赴長庚道歉 媒體包圍(圖/資料照)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理師一案,本月7日桃園地院作出宣判,王貴芬將處以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每日2千元,全案仍可上訴。圖說:王貴芬赴長庚道歉 媒體包圍(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理師一案,本月7日桃園地院作出宣判,王貴芬將處以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每日2千元,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桃園地院法官判決時,王貴芬本人並沒有到場聆判。

根據中央社報導,去年11月26日,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因父親在林口長庚醫院就診時,一時情緒失控掌摑一名李姓護理師,引發全民公憤。隨後,桃園地檢署將王貴芬依公然侮辱罪、傷害等罪起訴。

本月7日下午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宣判王貴芬將處以5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每日新台幣2千元整,全案仍可上訴。

王貴芬掌摑護理師 桃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

蘆竹鄉民代表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涉嫌在林口長庚醫院掌摑護理師,經當事人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時,檢方依傷害及公然侮辱罪罪嫌提起公訴,當時檢察官在起訴書認為被告所為,嚴重破壞醫病律則,犯罪情節甚鉅,為免類似案件產生「一犬吠聲、眾犬咬人」之不良擴散效應,請院方速審速斷,重判警世,以昭公允。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開庭審理,4月7日宣判,法官判處王貴芬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2千元折算一日,地方法院發言人吳為平庭長表示,從重傷害罪來處斷,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2千元折算一日。

吳為平庭長指出,被告沒有控制自身情緒,掌摑告訴人,導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等,醫院屬於半開放性質,需要面對各式各樣醫療病痛病人及家屬,尤其加護病房,屬於高暴力風險職場,而「醫療暴力」行為,不僅讓現場醫事人員受到傷害,更嚴重影響到醫病關係,打擊整體醫療士氣,更會加速醫事人力流失。

地院表示,如不服判決,全案仍可以上訴。

掌摑長庚護理師 王貴芬判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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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17:2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涉嫌掌摑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李瑋珍案,今天下午5點桃園地院宣判,依傷害罪嫌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2000元計算,要30萬元。宣判時王貴芬、李瑋珍均未到庭聆聽,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因掌摑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案,今天下午5點桃園地院宣判,依傷害罪嫌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因掌摑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案,今天下午5點桃園地院宣判,依傷害罪嫌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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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芬向護士求和低調戰略一路輸 要知道真正對手是謀財害命長庚(轉貼)護士不願調解 王貴芬願當庭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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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院暴力!立法保護 醫護練武防身

  • 東森新聞-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傳出院內2名護理師遭病患毆打事件。其實護理人員被毆打的事件時有所聞。像是之前鄉代王貴芬,摑掌護士、本土劇演員黑支在急診室,暴打醫生、嗆護士。這些暴力行為,讓護理人員,不堪其擾。現在立法院已經通過醫療法,來保障醫護人員。還有醫院乾脆讓醫生、護士練習武功好防身。

連揮兩拳、再補上一腳,本土劇演員黑支,因為心急媽媽就診進度暴打醫生,之後又因為住院的爸爸,再次和醫護人員起了衝突,病患家屬心急和護理人員發生糾紛時有所聞,喝醉鬧急診室的事件也層出不窮,站在搶救第一線的醫療人員,除了要搶時間急救病人,甚至還會遇到暴力對待,有些護理人員乾脆自學防身術。為了保護自身安全,醫護人員排排站,仔細聽著教練教學,除了練武自保,醫療勞動團體也呼籲修法。立委趙天麟 (2013.11):「直接把這個在醫療院所發生暴力行為,列為公共危險罪,列為公訴罪,列為重罪,才會發生警惕的效果。」

今年一月,立法院通過醫療法修正案,對醫護人員施暴者,最高處以3年到10年徒刑,法案實施,希望真的能夠有效遏止,讓醫療場所遠離暴力。

護士不願調解 王貴芬願當庭道歉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醫院女護士案目前還在桃園地院審理中,上月開庭時,王貴芬透過律師向承審法官表達希望由法院安排調解庭,能與女護士當面道歉及協調,惟桃園地院日前通知王貴芬,女護士不願接受調解,王貴芬今對此表示遺憾,也強調道歉的誠意不變,也希望能在本月17日開庭時能當面向女護士說聲對不起!(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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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鄉代王貴芬。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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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黑支」道歉 醫護:照稿唸沒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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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1
「黑支」道歉 醫護:照稿唸沒誠意
藝人「黑支」(左一)昨到彰基醫院,對於他九個多月前的毆打行為,向醫護人員鞠躬道歉。(記者吳為恭攝)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藝名「黑支」的藝人陳清達,去年五月送母親就醫時,不滿醫護動作太慢,在急診室毆打蔡姓醫師及咆哮,經彰基提告後,「黑支」昨天出面向醫護相關人員致歉,賠償十萬元給彰基貧病基金專戶及賠償三十萬元給蔡醫師,雙方達成和解,但仍有公訴罪的恐嚇罪無法撤告。

「黑支」昨天在彰基醫院拿著道歉聲明稿唸,對於自己當時因情急情緒失控,毆打急診醫師致傷,又對醫護人員出言不遜,多次在臉書及接受媒體採訪時,捏造事實損害彰基與醫護人員的情事,公開道歉,並懇請醫護人員原諒,同時保證今後絕不再發生類似行為。唸完聲明稿,並對受害醫護一鞠躬,面無表情。

一名護士表示,「黑支」臉部的表情不像是有誠意道歉;被打的蔡醫師也說,感受不到誠意;也有醫護人員說,本月十六日「黑支」又在衛福部彰化醫院與警衛發生口角,不相信「黑支」會改善其個性。

「黑支」則說:「我沒讀什麼書,只好照稿唸。」隨後離開彰基醫院,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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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六百萬未了 王貴芬先繳五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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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認罪 道歉信被拒收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護理師案今天開庭,她當庭認罪道歉,姿態相當低,表示即使和解,也願意接受裁判,不以撤回告訴為和解條件,願以此案做為醫療暴力事件警世案例。她還寫了道歉信要給護士,但女護士未到庭,代理人不願轉達道歉信,法官諭知1個月後開庭。

王貴芬今天出庭,對媒體詢問不願表示意見。記者呂開瑞/攝影 

【2014/02/17 聯合報】



全文網址: 王貴芬認罪 道歉信被拒收 | 社會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491546.shtml#ixzz2tZVXHR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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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護理師案 王貴芬首出庭

王貴芬在律師陪同下首度出庭,面對記者詢問只說謝謝。(蔡依珍攝)
王貴芬在律師陪同下首度出庭,面對記者詢問只說謝謝。(蔡依珍攝)
王貴芬在律師陪同下首度出庭,結束旋即離去。(蔡依珍攝)
王貴芬在律師陪同下首度出庭,結束旋即離去。(蔡依珍攝)
王貴芬面對記者詢問父親,眼眶和鼻頭不禁泛紅。(蔡依珍攝)
王貴芬面對記者詢問父親,眼眶和鼻頭不禁泛紅。(蔡依珍攝)
王貴芬面對記者詢問父親,眼眶和鼻頭不禁泛紅。(蔡依珍攝)
王貴芬面對記者詢問父親,眼眶和鼻頭不禁泛紅。(蔡依珍攝)

民意代表掌摑護理師案今日下午二度開庭,蘆竹鄉代王貴芬上回因父親重病告假,今首度出庭,唯父親已病逝,治喪中的王,耳上別著小白花,面露哀戚,一路不發一語。

王貴芬當庭坦承所有打人過程,不以撤告為和解條件,盼以此案做為醫療暴力事件警世案例,唯否認護理人員指控丟隔離衣等「惡行惡狀」,指自己溝通方式要加以檢討改進。

另日前王貴芬曾親筆寫道歉信要給護理師李瑋珍,但雙方都未出庭,法官要王當庭領回,王表明雙方遲遲未碰面,日前檢察官又要求不得聯絡李,事發至今已歷經一段時日,道歉信仍未送出,希望告訴代理人能幫忙轉交,儘管王表明收下道歉信不代表李接受道歉或有任何條件交換,但告訴代理人猶豫許久後仍表示不便代收,最後道歉信仍由王收回保管。

王貴芬掌摑案開庭 接受檢方指控望和解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士李瑋珍案,今天下午在桃園地院召開準備庭,女護士仍請假未到,王貴芬則因父親在農曆年前過世,身著黑衣、頭戴白花出庭,她在庭上大都由辯護律師代答,並表明係因長期照顧臥病父親,壓力太大,未能審慎控制情緒,才會出手打人,願意接受檢方所有的指控,並以不撤回告訴為和解條件,願意向女護士道歉、和解。

針對有其他護理人員指她在照顧父親期間,曾自稱醫學院畢業、有營養師証照等,王貴芬表示,她確實有修過營養學分,但否認曾向醫護人員稱是醫學院畢業的營養師等。

另外,王的辯護律師也向法官請求安排調解庭,讓王和女護士當面調解,可是因為女護士未到庭,經詢問其委任律師,委任律師則表示會代為轉達給女護士,不便做決定。

而王貴芬曾寫一封道歉信函,請法官代轉,承審法官以法院不是郵局等為由,在今天當庭交還王貴芬,王欲請李的委任律師代轉,可是李的委任律師以不方便代理收受任何函件而婉拒,但稱若他的律師事務所有收到任何信函,會依法轉達當事人,最後王貴芬帶著道歉信在律師陪同下離去。(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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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由律師陪同出庭。張沛森攝

600萬未了 王貴芬先繳5萬元罰金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醫院女護理師,被要求賠償300萬元,還需在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等,至少要付出600萬元,但該案還在桃園地院審理中;桃園縣衛生局已針對王在醫院動手打女護案,也依違反醫療法行政裁處5萬元罰金。

王貴芬說,雖然一罪不兩罰,但她仍然繳納這筆罰金,藉此向全國醫護人員表明後悔及歉意。(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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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說,雖然一罪不兩罰,但她仍然繳納這筆罰金,藉此向全國醫護人員表明後悔及歉意。資料畫面

2014-2-15
摑護理師 王貴芬先罰5萬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去年在林口長庚醫院打女護理師巴掌,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依違反醫療法開罰5萬元罰金,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嚴玉賓說,攻擊醫護人員的風氣不可長,加上王貴芬又是民意代表,決定處最重的5萬元。

王貴芬表示她經濟困難,連替父親辦告別式的經費都還沒著落,已向朋友借錢繳清5萬元。

(記者邱奕統)

網評》吳景欽:王貴芬條款所引發的問題

OscarLue

2014年 01月 21日  14:28

 
  • ▲ 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修正條文,可望有效避免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士等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圖/翻攝自華視)

    ▲ 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修正條文,可望有效避免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士等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圖/翻攝自華視)

文/吳景欽

長庚護理師遭掌摑事件,引發輿論譁然,立法院亦在本會期通過所謂「王貴芬」條款,以來有效嚇阻醫療暴力的產生。而藉由對此等行為的刑事處罰,是否真能嚇阻醫療暴力,尚待時間觀察,但此次修法的條文,卻可能出現適用上的疑義。

由於我國刑法的普通傷害罪,並不處罰未遂,故在對醫療人員施暴而未成傷之場合,就只能依醫療法第106條的規定,由主管機關處以三萬到五萬元的行政罰鍰,致讓人有輕縱之感。故為了防止醫療暴力行為,此次醫療法修正,特比照刑法第135條妨礙公務罪,增訂於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只要施以強暴、脅迫,即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甚至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此的規定,不僅可彌補刑法治罪的漏洞,更可藉由重刑來防制醫療暴力。

惟醫療行為可能是一段長期的過程,則關於執行醫療業務時的判斷,就不像妨礙公務般容易認定,則是否適用此等重罪,就完全繫於司法者的解釋之上,而趨於浮動與不確定。甚且在醫療暴力多發生於醫療行為前或後的情況下,就算有此「王貴芬」條款之增訂,恐亦難為此罪的射程所及。

又此條款之增訂,僅針對妨礙醫療業務的危險行為處罰,但對於故意施暴成傷之場合,此次修法並無特別加重之規定,故遇此等情事時,仍得回歸刑法之適用。而依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普通傷害罪,法定刑上限雖為三年,但下限的一千元罰金卻比妨礙醫療業務罪的五十萬少,則結果較重的故意傷害罪,其刑責反比未成傷的妨礙醫療業務罪輕,豈不怪哉?此外,妨礙醫療業務罪乃屬非告訴乃論,但在普通傷害罪仍為告訴乃論下,即便受傷的被害人不欲提起告訴,檢察官仍應以妨礙醫療業務罪起訴施暴者。若果如此,則被害人無欲為訴訟的權利,也將因此被完全剝奪。

至於針對毀損醫療設備或其他保護生命之設備之行為,於此次修法裡,不僅增訂主管機關可處三萬到五萬的行政罰鍰,若有危及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由於刑法本文僅有在第189條之1第2項,規定有損壞公共場所保護生命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身體危險,法定刑為一年以下之罪,故於醫療法裡,針對此等涉及人命的毀損行徑為加重刑罰,確實有其必要。只是此等毀損的危險行為,亦可能造成死亡或重傷之結果,則於此次修法,為何未比照妨礙醫療業務罪般,針對此等行為致死傷之結果為加重刑罰的明文,實讓人感到不解。

刑事處罰乃是解決紛爭的最後手段,欲藉由刑罰來預防醫療暴力,不僅有侷限性,亦會陷入刑罰萬能的迷思。而就算認為刑罰具有絕對的嚇阻效果,亦不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的修法,否則,只會製造更多的衝突與爭議。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吳景欽,現任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圖文】1分鐘讀懂 王貴芬的2巴掌

  

「係因長期照顧臥病父親,壓力太大,未能審慎控制情緒,才會出手打人。」桃園縣蘆竹鄉鄉民代表王貴芬今天出庭掌摑護理師案準備庭,她透過律師表示願接受檢方所有指控,期望能與護理師和解。
 
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26日,王貴芳不滿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拒在電話中透露父親病情,將她拖出加護病房掌摑兩巴掌。其他護理人員怒將李瑋珍被摑的哭泣照po網,引發全民激憤痛批:「好大的官威呀,該下跪道歉!」
 
隔天,王貴芬被踢爆掌摑護理師,她先辯稱「碰到口罩」,檢方訊後才認失控,稱「2天沒吃飯失控」。11月28日,王貴芬開庭時王下跪道歉,被依傷害、公然侮辱裁定10萬元交保;國民黨對王停權1年。
 
案發後6天,王貴芬被依傷害、暴行公然侮辱提起公訴。上月27日,王貴芬坦承犯行,表示願和解並接受法律制裁;護理師提300萬元民事賠償、在報紙頭版道歉,總價值約600萬元。
 
王貴芬掌摑護理師一案,促成立法院修法,上月14日三讀通過「王貴芬條款」,掌摑、恐嚇醫護人員最重關3年。王父上月28日病逝長庚醫院。(突發中心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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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遭王貴芬打巴掌。翻攝網路

王貴芬一度辯稱「碰到口罩」。資料照片

長庚百名護理師力挺同事。資料照片

網友譴責王貴芬。翻攝網路

王貴芬下跪道歉,被轟矯情。資料照片

王貴芬趁李瑋珍休假時送花至醫院,再度挨批。資料照片

掌摑出庭 王貴芬願道歉和解

http://www.cdnews.com.tw 2014-02-17 18:34:06
閻光濤/整理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士案,桃園地院17日開準備庭。王貴芬由辯護律師代答表示壓力大,但願向女護士道歉和解。 

 中央社17日報導,王貴芬掌摑長庚李姓女護士案,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女護士請假未到;王貴芬父親在農曆年前過世,她身著黑衣且頭戴白花出庭,在庭上大多時間由辯護律師代答。律師說,王貴芬長期照顧臥病父親,壓力太大,未能謹慎地控制情緒,才會出手打人。 

 至於有其他護理人員指王貴芬在照顧父親期間,曾自稱醫學院畢業、有營養師證照等,王貴芬在庭上表示,她確實有修過營養學分,但否認曾向醫護人員稱是醫學院畢業的營養師等。 

 王貴芬的辯護律師也向法官請求安排調解庭,讓王貴芬和女護士當面調解,但因女護士未到庭,經詢問其委任律師,委任律師表示會代為轉達給女護士,無法代為決定。 

 此外,王貴芬曾寫一封道歉信函,請法官代轉,承審法官以法院不是郵局等為由,今天當庭交還王貴芬,王貴芬打算請女護士的委任律師代轉,可是李的委任律師以不方便代理收受任何函件而婉拒,最後王貴芬在辯護律師陪同下離開。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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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罹睪丸癌猝逝 高凌風助理 控三總誤診害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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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13 
  • 第1872期

罹睪丸癌猝逝 高凌風助理 控三總誤診害死兒

  • 報導/高鈞麟 攝影/何叔娟、高鈞麟、中國時報系 編輯/陳裕盛

4年前,藝人高凌風助理的兒子罹患睪丸癌,在內湖三軍總醫院開刀治療期間,短短1個月內,病發身亡。母親質疑院方不但延誤治療,還塗改病歷資料,為替兒子討回公道,怒告多名醫師。

「青蛙王子」高凌風半年前驚傳罹患血癌,並與妻子金友莊離異,往後高凌風不論是上通告或是到醫院就診,所有大小事務全由友人趙淑珍負責安排打點。當她推著輪椅帶高凌風到醫院看診時,憶及兒子董皓平遭人誤診不幸喪命的往事時,仍是咬牙切齒、餘恨難消。

趙媽媽回憶說,兒子從小個性內向,也不擅與人溝通,有事往往都悶在心裡,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九十九年八月時,他說身體不舒服,獨自到書田醫院看診,回家後也沒跟家人說明,「好像沒有發生任何事情,感覺一切都很正常。」

兩天後,他又偷偷去內湖三軍總醫院看泌尿科,依然沒跟家人講。後來,他突然發燒、氣喘,當晚我先生立刻帶他去內湖三總掛急診。「當時急診醫師診斷為上呼吸道發炎,似乎只是輕微的感冒而已。」趙媽媽說。不料,隔天即接獲三總的來電指稱,要他辦理住院,我們才知道不對勁。

被醫生延誤 病加劇枉死

追問後得知,當天去書田醫院就診時,他的「蛋蛋」已痛了兩個月;書田醫院診斷出他的左側陰囊腫大變硬,並做抽血及超音波檢查,結果發現左側睪丸有八.八公分腫塊及陰囊水腫,而腫瘤標記數值高出正常標準許多,懷疑是睪丸惡性腫瘤,趕緊安排他轉診到內湖三軍總醫院。

趙媽媽氣憤地說,到三總馬正平醫師泌尿科門診就診,他僅以手觸診,診斷該腫塊應為「睪丸良性腫瘤」。「為何小醫院診斷為惡性腫瘤,但大醫院卻只能診斷出良性腫瘤?」離譜的是,我兒子發燒到三總掛急診,但就醫紀錄檢傷分類欄中,護理師林琪惠竟輕率在就診紀錄中勾選「未曾到院就醫」。

趙媽媽更質疑,急診室住院醫師吳岳峰聲稱我兒子僅是扁桃腺發炎,與陰囊腫瘤無關,所以未做深入的檢查,只開了退燒藥再觀察,要他回家多休息;而急診室主治醫師張平穎則更加過分,在急診病歷上加註「4659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且在Genitalia(生殖器)之處,原記載為「Normal」,事後以筆塗改成為「not examed」(亦即未檢查),明顯在卸責。

「雖然抽血報告及超音波檢查,顯示為睪丸惡性腫瘤,院方也緊急開刀做手術,替他割除左側睪丸,但是一連串錯誤的診斷及延誤的醫療行為,致使腫瘤嚴重破壞肺臟及肝臟組織,讓我兒子錯失第一治療時機,因此從發現病因開始,僅僅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走了。」

經檢警調查 醫院合規定

趙媽媽表示,因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多年,看過很多醫療糾紛的案件,有不肖的醫師為求自保,常會竄改病患的病歷;沒想到三軍總醫院的醫師竟草率診斷,讓兒子病情加劇惡化,「不想讓兒子枉死,我決定控訴這群沒有醫德的醫生。」

更可惡的是,我兒子已經枉死,院方還不斷催繳醫療費用,甚至不惜發出存證信函。為了替獨子打官司,趙媽媽辭去工作,因為家中經濟也不寬裕,她聘不起律師,只好自己寫狀紙,控告多名醫師及護理師業務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並求償九百萬元,也向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申訴,想替兒子討回公道。

檢警調查發現,醫師馬正平診療時因以手觸診,常會因陰囊水腫、正常睪丸硬度及未使用量尺量測,而與超音波檢查及病理切片結果有誤差,因此診斷為睪丸良性腫瘤,僅為初步暫時性診斷,而馬正平也安排董皓平做抽血、超音波及住院等事宜,所有的醫療處置及過程,都符合常規。

檢警指出,內湖三軍總醫院儲存門診病歷,與儲存急診病歷的主機,兩個系統是獨立的,雖然醫生、護士可輸入帳號、密碼,分別進入不同的系統,但每個人的權限不同,所以急診室護理師林琪惠無法完全查明董男的就醫紀錄;加上當時董男是因發燒、氣喘而至急診室就醫,醫師吳岳峰診斷為急性扁桃腺發炎,並開立退燒藥,也未針對陰囊腫瘤部分加以檢查。

賣屋打官司 錯過上訴期

另外,針對急診室主治醫師張平穎,檢警認為,病患在急診室主訴發燒及乾咳,當然不可能做有關生殖器的檢查,所以才會修改病歷資料,並且在其修改處蓋章,以示負責。

最後,士林地檢署對所有被告醫護人員均做出不起訴處分,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也認為醫療行為並無不當。趙媽媽接獲地檢署判決後,氣得差點吐血,痛批:「台灣的法律已死。」趙媽媽說,一條年輕生命就這樣給無德的醫生醫死了,檢察官竟還認為他們符合規定,並無疏失,「我兒子的命由誰來賠呢?」

趙媽媽痛心地說:「兒子從小都很貼心,雖然他很內向,可是我可以感受出他對我的愛;失去他,比割下自己的肉還痛。為了打官司,我賣掉房子搬去汐止住,結果讓我錯過上訴期,更讓我對不起兒子。現在,就算我傾家蕩產,也要讓醫生付出代價。」

趙媽媽家族並無癌症病史,而睪丸癌也不至於這麼快就喪命,自從當了高凌風私人助理後,她陪他四處就醫,看清楚更多醫生的真面目:「目前,我已上告到高等行政法院,希望法官能替小老百姓伸張正義,出一口惡氣。」

早期發現 治癒率逾80%

在泌尿科系統的腫瘤當中,睪丸癌是治癒率相對高的癌症。台灣泌尿腫瘤學會理事長、高雄長庚醫院泌尿科主任江博暉表示,原發性睪丸癌多從一邊長起,若能早期發現,透過手術切除單側睪丸即可根治;即使是產生淋巴腺轉移的晚期患者,由於睪丸癌對化療的反應很好,因此手術切除原發性病灶、再搭配化療,治癒機率也高達85%。

雖然睪丸癌發生率不算高,不過江博暉提醒,20至40歲年輕男性如果罹癌,最常見就是睪丸癌,已知罹病有兩大高風險群,一是隱睪症患者;另一,則是母親在懷孕時曾使用女性賀爾蒙,腹中男嬰未來罹患睪丸癌風險會增加。

睪丸癌最大特色就是「無痛性腫大」,江博暉指出,臨床上可能誤診為發炎,不過發炎患者多半會疼痛,睪丸癌則不會痛。且睪丸是慢慢腫大,建議男性洗澡時摸摸自己的睪丸,看看兩邊睪丸大小是否一致、有沒有腫大的傾向,懷疑有問題時應至泌尿科就醫,進一步接受陰囊超音波等檢查,依腫瘤侵犯程度進行適當的治療。(張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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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唯一最最親愛的父親,財團醫院長庚無能西醫害死;健保免費連線要求血債血還,難道西醫生就可以合法殺人!(轉貼)貴芬父病逝 「不是裝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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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父病逝 「不是裝可憐」

王貴芬父親已在昨晚十時五十九分病逝於林口長庚醫院。資料照片

【張沛森╱桃園報導】甫因兩巴掌要付出六百萬元的蘆竹鄉代王貴芬,她昨晚向《蘋果》証實,她的父親已在昨晚病逝林口長庚醫院!她說:「我們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會以小而隆重的儀式來送父親最後一程!」

民事遭求償3百萬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醫院女護理師案前天下午在桃園地院開準備庭,王因父親病危,臨時請假未到,當時即引起外界質疑她藉機裝可憐、博同情。
另外女護理師委任律師向提出三百萬民事賠償、登報道歉等,總共要為兩耳光付出六百萬元代價,也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
王貴芬昨晚表示,她的父親(九十二歲)已在昨晚十時五十九分病逝於林口長庚醫院。她說:「桃園地院前天開庭,我沒去,真的是因為我的父親病危,醫院要我和母親簽『放棄急救同意書』,我一直沒有簽,就是希望父親的病情有奇蹟出現,奈何天不從我不願!」 

「送父親最後一程」

王貴芬說:「我真的不是裝同憐、博同情,我的父親情況真的很危急;我母親因不忍父親再受病痛折磨,今天下午到醫院簽了放棄急救同意書,晚間父親過世了!」她說:「我現在不談、也不想官司,只想好好送我父親最後一程!」

掌摑案才開庭 王貴芬父傳病逝

  • 小字型
  • 中字型
  • 大字型蘆竹鄉代王貴芬因家父病危告假,未如期到桃園地院接受法官審訊,據悉,王父已於28日晚間11時辭世,享年92歲。王貴芬在28日下午接到醫院通知到院,聽完醫生解釋父親病況後,即簽具放棄急救同意書,直至父親辭世,王貴芬才哽咽告知媒體証實。

王貴芬去年11月26日因心繫父親病情,一時情緒失控掌摑長庚護理師李瑋珍,面對父親過世,王貴芬不願多談,強調暫時不想法院官司,只想把父親後事辦好,送父親走完最後一程。

王貴芬 2巴掌代價600萬

護士求償 王稱尊重

  
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在掌摑護理師案開庭前,下跪痛哭道歉。資料畫面

【張沛森、石明啟╱桃園報導】好貴的兩巴掌!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摑長庚醫院護理師兩巴掌案昨開庭,女護理師提出三百萬元民事賠償,並要求在三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總費用估達六百萬元。對此,王貴芬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表示,醫院已對她父親發出病危通知,「父親隨時會走」,實在沒想那麼多,但尊重對方提出的條件。

賠償金全數捐出

王貴芬(五十歲)的辯護律師昨在準備庭上表示,王因父親病危無法到庭,並提答辯狀,表明王長期照顧年邁患病父母、承擔家計,而未審慎控制情緒,以致重創護理師李瑋珍身心,打擊護理人員士氣,對此深感後悔及歉意,願接受起訴書之指控,接受法院論罪科刑,且不以撤回告訴作為和解、賠償條件,也願擔任志工或其他適當方式,彌補對所有醫護人員造成的危害。
李瑋珍昨則因工作繁忙請假未到,其委任律師對王貴芬提出三百萬元民事賠償,並要求在三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賠償金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但王貴芬的辯護律師指出,民事賠償及刊登道歉啟事高達六百萬元,恐非王的經濟條件所能負擔。因當事人均未到案,法官最後裁示,二月十七日再行開庭。 

院方不干涉回應

王貴芬昨向《蘋果》表示,父親病危已無法想這麼多,但尊重對方所提的任何條件;長庚醫院昨則維持一貫態度,僅稱尊重李瑋珍的想法,但醫院不干涉、不回應。 

王貴芬掌摑 護理師事件簿

◎2013/11/25 王貴芬因林口長庚更換人員照顧父親,到護理長室踹門
◎2013/11/26 王不滿林口長庚護理師李瑋珍拒在電話中透露父親病情,將她拖出加護病房掌摑
◎2013/11/27 被踢爆掌摑護理師,王辯「碰到口罩」,訊後認失控
◎2013/11/28 開庭時王下跪道歉,後依傷害、公然侮辱裁定10萬元交保;國民黨對王停權1年
◎2013/12/02 王被依傷害、暴行公然侮辱提起公訴
◎2014/01/27 王坦承犯行,願和解、接受法律制裁;李瑋珍提300萬元賠償、在報紙頭版道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摑醫護代價6百萬? 王貴芬願被判刑當警世案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桃園蘆竹鄉代王貴芬(上圖/東森新聞料畫面)掌摑長庚護理師巴掌案,桃園地院在27日下午召開準備庭,兩人都剛好請假未出庭,不過王的辯護律師強調,當事人願意道歉,並接受法律制裁;至於女護理師李瑋珍的委任律師,則提出約莫600萬元的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要求對方捐款並在報導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據了解,王貴芬因為父親病危,今天並沒有出庭,僅由律師提出答辯狀,坦承因未審慎控制情緒,重創了李瑋珍個人身心,並打擊到相關護理人員士氣,對此深感後悔和抱歉,願意接受起訴書的指控。

答辯狀也提到,王貴芬希望能正式向李瑋珍表達歉意,同時也願意賠償彌補,即便即便對方肯和解,她仍願意接受法院論罪科刑,絕不以撤告為和解條件,好當作日後醫療暴力事件的警世案例。隨後委任律師也轉交一封道歉千言書。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李瑋珍今天請假未到,但有透過律師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除了要王貴芬要捐給公益團體300萬元外,還得在3家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約3百萬元)。由於雙方當事人均未到庭,法官當場裁定2月17日再召開準備庭。


王貴芬2巴掌 恐賠上600萬

王貴芬因父親病危、母親住院開刀,委由律師提答辯狀,並轉達千字道歉文件。當事人之一的李瑋珍因故未出庭,僅委託告訴代理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去年11月26日,王貴芬不滿長庚醫院護理師拒絕透露父親病情,憤而到醫院甩了負責照顧父親的李瑋珍2巴掌,經臉書粉絲團及PTT社群披露後,引起社會輿論撻伐,桃檢諭知王貴芬10萬元交保,也火速以傷害、暴行公然侮辱罪將王提起公訴。

律師轉述答辯狀內容表示,王貴芬因長期照顧年邁患病父母,承擔家計,而未審慎控制情緒,以致重創告訴人個人身心,破壞醫病律則,深感後悔及歉意,願接受起訴書指控,縱使告訴人接受被告歉意和解,仍願意接受法院論罪科刑,不以撤回告訴為和解條件,作為醫療暴力事件警惕。

另外,王貴芬也願以擔任志工或其他適當方式,彌補對全國所有醫護人員造成之危害。昨天為展現誠意,還向法院請求協助轉交親筆道歉信函,據悉信函由王貴芬所寫,約有上千字,內容僅委任律師一人看過,原則上是多為道歉語句,可見王貴芬態度明顯軟化。

至於李瑋珍委由律師提及300萬元民事賠償捐給醫療相關公益團體,並且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頭版刊登報歉啟事。律師認為並非王貴芬所能負擔,請求告訴代理人代為轉達,盼法院在審理時一併了解。承審法官則因2人均未到庭,另定2月17日下午再行召開準備庭。

王貴芬昨晚得知2巴掌代價恐會高達600萬元時哽咽表示,父親因牙齒問題住院,如今演變成全身性院內感染,家屬還沒質疑院方有醫療疏失,還百般刁難她,就連向長庚醫院申請病危通知書向法院告假,也被以沒先例婉拒,讓她無所適從。醫院對此則不願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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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氣粗,百萬計價,一掌三百,兩個六百; 護士錢多!登報公益?廿年薪水,一毛不要?(轉貼)六百萬:兩個耳光,王貴芬:尊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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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耳光6百萬 王貴芬:尊重對方

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醫院女護理師案,今天下午在桃園地院召開準備庭,女護理師請假未到,王因父親病危未出庭,辯護律師提出答辯狀,強調願意道歉和解、並接受法律制裁等。

另外女護師的委任律師也提出「附帶民事」,要求給付300萬元(全數捐助公益團體),另在三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若以三媒體頭版廣告100萬元計算,王貴芬二巴掌付出的代價高達6百萬元。而王對此表示,尊重對方所提出的任何條件。

承審法官則因二人均未到庭,另定2月17日下午再行召開準備庭。(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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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芬表示,尊重對方所提出的任何條件。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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