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自己國家」一文,將要求大陸台商不要忘記自己「國家」的說法糾正為不要忘記自己「歸所」,並為此事而新創「政治歸所」一詞,本篇對此一新詞涵義再作進一步闡釋﹔蓋因台灣民眾與大陸民眾都是中國人,因此不能說兩地民眾「國籍」不同,但台灣民眾的國籍註記於中華民國政府,大陸民眾的國籍註記於北京政權,因而形成台灣民眾與大陸民眾的政治註籍不同,且將此政治註籍簡稱為「政籍」﹔由於台灣民眾的政籍為我方政籍,大陸民眾的政籍為共營政籍,所以說我方是台灣民眾的政治歸所,共營是大陸民眾的政治歸所﹔但上篇「自己國家」一文也呼籲大陸民眾改將我方當作他們自己的政治歸所,於是「政治歸所」一詞又有政籍上的政治歸所與認同上的政治歸所兩種不同涵義。 且先論「政籍」,前述「政籍」就是政治註籍的簡稱,一個美國人的政治註籍是什麼?當然就是美國國籍﹔所以一般正常國家的國民,其政籍就是其國籍﹔但一個分裂國家的國民,像今日韓國國民,朝鮮半島南部韓國人的政籍是南韓政籍,朝鮮半島北部韓國人的政籍是北韓政籍﹔而南韓政籍與北韓政籍都是韓國國籍,因為朝鮮半島南部韓國人與朝鮮半島北部韓國人都是韓國人。而今日中國,不僅我方政籍與共營政籍都是中國國籍,所謂的「蒙古國籍」其實祇是蒙營政籍,也是中國國籍而非「蒙古國籍」,台灣民眾、大陸民眾、外蒙古民眾都是中國人。 正常情況下,一個人的政籍就是自己國家的國籍,同樣在正常情況下,一個人的政治歸所就是自己國家,一個美國人的政治歸所是不是就是美國?但分裂國家國民的政治歸所,還要增加說明是自己國家的哪個政治陣營,像今日韓國人的政治歸所,就或為北韓或為南韓。僅就政籍而言,台灣民眾的政治歸所是我方,大陸民眾的政治歸所是共營,外蒙古民眾的政治歸所是蒙營﹔但我方應呼籲大陸民眾改將我方當作自己的歸所,而這個歸所就不是政籍上的歸所,乃是心理認同上的歸所﹔其實所謂「自己國家」也有國籍上的自己國家與心理認同上的自己國家,民國初年,西洋文化湧入中國,許多中國人普遍崇洋,那些崇洋的中國人,在國籍上中國是他自己的國家,但在他內心中,美國才是他「自己的國家」。 在分裂國家中,自己政籍是這個政治陣營的政籍,但心中認同另一個政治陣營,這種「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現象是十分普遍的﹔一個人當然一定要忠於自己國家,但分裂國家的國民則不必非忠於某個政權、非忠於某個政治陣營不可﹔連極力倡言「忠臣不事二君」的孔孟儒家,孟子也侍奉過籐文公、齊宣王、魏惠王三個不同政權的君主,侍奉二君都不是忠臣,侍奉三君怎麼反而變成古聖先賢了呢?這就是一個分裂國家,哪個政權有能力統一全國及統一國家後能給全國安定幸福,就選擇這個政權,認定這個政權為國家政府,並支持其統一全國﹔孟子一直在為中國挑選、尋找有資格統一全國的政權,這不能與那些變節投降之流視為同類﹔孟子也曾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所以不能斷章取義的祇知「忠臣不事二君」,卻不知還有「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今日我方實行民主政治,中華民國政府是民主政府,祇有使中華民國政府恢復有效治理全國,將中華民國政府恢復成真正的中國政府,才能每個中國人都有選擇自己政府的投票權,每個中國人都是自由國民,不再是民權無保障的被統治者﹔因此大陸民眾若能將其共營的政籍換成我方政籍,脫離曹營投漢營,那是最好,但政籍很難換得動,換不動政籍,身在曹營心在漢,在政籍上自己的政治歸所雖仍是共營,但心中將我方當作自己的歸所,倘每個大陸民眾都如此,中華民國不愁不能光復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