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早安(顏俊家)
現在大家都在爭論九二共識涵義是祇有「一個中國」還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爭論是維持九二共識還是另外尋求「台灣共識」,但大家是否都以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原則是從九二共識「規定」而「誕生」出來的呢?其實自民國三十八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海峽兩岸間向來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我方始終以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政府,共營建立北京政權後,也始終以其北京政權為「中國政府」,這哪需要什麼共識「規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乃自然而然的常理! 無論中外,自古以來分裂國家中的哪個政權是國家的政府,就是各自表述的﹔兩千多年前,劉邦和項羽雙方有「鴻溝共識」嗎?「鴻溝共識」是要平分天下,變成兩個「國家」,但後來劉邦毀棄這項共識,攻擊項羽,雙方又變回「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了﹔是以劉邦和項羽雙方,有「鴻溝共識」時是「兩個國家」,沒有「鴻溝共識」時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因此「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不需要任何共識「規定」的﹔沒有「鴻溝共識」時,劉邦以自己的政權為「中國政府」,項羽的政權就祇是「政權」而非「政府」﹔項羽亦以自己的政權為「中國政府」,劉邦的政權就祇是政權不是政府﹔所以沒有「鴻溝共識」時,劉邦和項羽雙方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洪秀全與滿清也沒有「長江共識」呀!但滿清始終都以自己為中國政府,洪秀全在南京成立的就祇是政權不是政府﹔而洪秀全則自稱在南京成立了新的「中國政府」,認為滿清已喪失政府的資格,淪為祇是一個政權﹔因此洪秀全與滿清雙方也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除了中國過去各分裂時代外,且看看其他國家的分裂時代又如何?古羅馬帝國也曾經出現兩次分裂,第一次是屋大維與安東尼的分裂,屋大維也把自己的政權當作羅馬政府,安東尼的政權就祇是政權不是政府﹔安東尼亦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屋大維的政權也祇是政權不是政府。羅馬帝國第二次分裂是君士坦丁與李希留的分裂,君士坦丁同樣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李希留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李希留也當然以自己的政權為羅馬政府,認為君士坦丁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羅馬帝國兩次分裂,屋大維與安東尼雙方是「一個羅馬各自表述」,君士坦丁與李希留也是「一個羅馬各自表述」,屋大維與安東尼雙方有什麼共識?君士坦丁與李希留雙方又有什麼共識? 還有日本南北朝時代,當時日本出現南北兩個天皇,南朝天皇與北朝天皇也沒任何共識呀!但南朝天皇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北朝天皇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北朝天皇也以自己的政權為日本政府,南朝天皇的政權祇是政權不是政府﹔當時日本南北雙方也是「一個日本各自表述」。 不僅中國分裂會形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其他國家分裂都形成「一個羅馬各自表述」、「一個日本各自表述」,無論「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個羅馬各自表述」、「一個日本各自表述」都不是什麼共識「規定」的,而是自然而然就如此的﹔所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是九二共識「規定」出來的,反而「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本來就是必然的常理,因為這個常理所以才產生九二共識,可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位階在九二共識之上,不是在九二共識之下﹔這就是為什麼儘管共營不肯親口說出「各自表述」四個字,但我方多次聲稱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馬總統且還多次宣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共營都默不吭聲﹔怎麼僅以共營從未親口說出「各自表述」四個字就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呢?共營從未公開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成立了,縱使共營公開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也推翻不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沒有九二共識仍然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營是什麼?哪有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