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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華民國和平復國改進中華民國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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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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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年前,共營佔領大陸,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海峽兩岸分裂,共營要解放台灣,我方要光復大陸;起初雙方皆以武力對峙,共營解放台灣是以武力血洗台灣,我方光復大陸也是以武力反攻大陸;隨著時勢變遷,兩岸和平交流,共營遂將其武力解放血洗台灣改為和平解放「一國兩制」,我方亦將武力光復反攻大陸改成和平光復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但隨後我方內部政情變化,大家固然都不接受共營的「一國兩制」,可是很多人亦不相信「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而我方政府亦對光復大陸信心動搖,乃至完全放棄光復大陸心志,於是各種解決兩岸問題的主張,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以致要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縮水成「台灣國」的縮國份子聲勢高漲,甚至縮國份子還一度登台執政,差點斷送中華民國國脈;今縮國份子荒唐統治雖已垮台,中華民國政府恢復原狀,但中華民國政府已不再想光復大陸,變成「不統、不獨、不武」的不知所云奇怪模樣,而我方內部亦無人再想光復大陸。

  但大家都沒發覺一點,中華民國現在實行民主政治,實行民主政治的中華民國若光復大陸,那中華民國總統也須大陸民眾選票方可當選;實行民主政治的中華民國若光復大陸,那大陸民眾亦可自由組黨參政,而大陸人口是台灣人口的六十倍,所以現在中華民國若光復大陸,極有可能是由大陸民眾所組政黨執政,由大陸民眾出任中華民國總統;實行民主政治的中華民國若光復大陸,那現存於台灣的政黨,須獲相當多數的大陸民眾支持,且須有相當多數的大陸民眾加入成為黨員,又還須大陸民眾黨員人數遠多於台灣民眾黨員人數,才能成為具有全國問政能力的政黨;因此現在實行民主政治的中華民國若光復大陸,可將大陸民眾由共營統治下「解救」出來,大陸民眾乃由受共營統治的被統治者轉變成當家作主的自由國民,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真正可以「光復大陸解救同胞」了!所以現在中華民國才真該恢復光復大陸立場,要向大陸民眾宣揚中華民國所實行的台灣民主,喚起大陸民眾人人嚮往台灣民主,更要大陸民眾想通現在中華民國光復大陸真的可以「解救同胞」的道理;今日共營的解放台灣是和平解放的「一國兩制」,我方再恢復光復大陸當然也是和平光復的以台灣民主和平復國!

  於此不妨作個比較,共營的「一國兩制」其實還是要解放台灣,要將海峽兩岸皆置於其反民主統治下,當然絕不可取!縮國份子往自己臉上貼金的「台灣獨立」,其實根本就是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縮水成「台灣國」,亦是荒唐透頂!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所持的「不統、不獨、不武」,根本不知是個什麼莫名其妙的政策?其他還有很多各式各樣的解決兩岸問題主張,像什麼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等,大致都不外是同時解散兩岸當局,另外成立新的中國民主政府;在這麼多的政策、主張、方案中,同時解散兩岸當局,另外成立新的中國民主政府,這想法還稍稍可取,但成立新政府就須制定新憲法,制憲又需要一段時間,當制憲未完成期間,國家還是需要一個過渡性政府看守,這個過渡性政府如何產生,就須討論,而討論有可能變成爭論,爭論又可能變成爭執,莫說還未制憲,連過渡性政府都未產生就已全國大亂!縱使勉強成立過渡性政府,制憲也需要討論呀!也同樣可能討論變爭論,爭論變爭執,而致全國動亂;然現在中華民國政府就是個現成的民主政府,將中華民國現成的民主政府光復大陸與另外成立新的中國民主政府相比,哪個較省事?所以現在比來比去,任何政策、主張、方案都比不上中華民國光復大陸,現在祇有中華民國光復大陸才是解決兩岸問題的最佳辦法!而今日的中華民國光復大陸,就是以台灣民主和平復國。

  今日既然中華民國以台灣民主和平復國是解決兩岸問題的最佳辦法,就當喚起我方政府與百姓,全國上下重新恢復光復大陸的壯志,齊為台灣民主和平復國目標努力奮鬥!但同時也要將台灣民主改進成優質的模範民主,以增強台灣民主對大陸民眾的號召力;現在台灣民主還有很多瑕疵,像中華民國最大在野黨是個「台灣國」民進黨,「台灣國」政黨闖進中華民國政壇搗什麼亂?共營也藉此醜化台灣民主,好像所謂「台灣民主」就是在野黨胡鬧搗亂的民主,許多大陸民眾也因此對台灣民主一知半解的產生負面印象;因此中華民國政壇需要出現個效忠中華民國在野黨,中華民國最大在野黨必須換成效忠中華民國的政黨,「台灣國」民進黨必須趕出中華民國政壇,且還要徹底消滅!當中華民國最大在野黨換成效忠中華民國的政黨後,中華民國朝野一致效忠中華民國,執政黨與在野黨彼此良性公平競爭,這樣台灣民主,也就是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才能成為優質良好的模範民主政治。

  此外,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也有所缺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五院,除立法院外,其餘四院,總統皆有其人事權,行政、司法、監察、考試四院的正副院長,還有司法院大法官、監察院監察委員、考試院考試委員及典試委員,這些職務總統皆有人事提名權;祇有立法委員由民選,立法院正副院長由立法委員選出;按理,總統頂多祇能對行政院擁有人事權力,行政院之外的其餘四院,總統都不該擁有人事權力,這點憲法須再作研究修改。還有監察權分立於立法權之外,這是國父當年的主張,但當年國父也說了一句:「凡事不能光憑學理,還要以事實為根據。」,凡事既不能光憑學理,當然更不能光憑國父說的話嘍!唯以事實為根據才是對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經實行,事實又如何證明立法、監察分權是好是壞?那要將中華民國縮水的「台灣國」民進黨執政期間,一再惡意抵制立法院通過的決議和法律,根本就構成了行政違法、違法行政!但就因為立法院沒有彈劾權,有權制定法律,卻無能力約制政府遵守法律,沒有彈劾權的國會就像沒有手腳的人一樣,成了「殘障國會」!還有,國父既會想到考試獨立於行政權之外,怎沒想到選務也須獨立於行政權之外?民主政治,選務獨立豈不比考試獨立更重要得多?那要將中華民國縮水的「台灣國」民進黨執政期間,多少次行政惡意操縱選務?什麼公投綁大選、立委選票與公投票一次領票,這還是合法的行政操縱;非法的作票舞弊,像阿扁連任總統選舉,除了製造假槍擊案外,還濫用權勢作票;這些都是選務隸屬行政所產生的弊病!中央選舉委員會是否該脫離行政院去與考試院合併?脫離行政院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與考試院合併後的新機關,再定個新名稱,這樣由另一個獨立機關兼掌考試與選務,是否更能防止選舉舞弊及確保選務公正?行憲的事實已顯現出國父所創的「學理」有何錯處,中華民國憲法究竟還是要完全依循國父的「學理」或根據事實加以改進,這點很值得認真檢討!

  今日中華民國已實行民主政治,祇要中華民國朝野都是良性政黨,彼此良性公平競爭,再將中華民國憲法的弊病修正改進,將中華民國的民主政治改進成健全、優質、完美的民主政治,使我們都能很順心的向大陸宣揚台灣民主,亦能很容易的引起大陸民眾嚮往台灣民主,台灣民主就對大陸民眾產生強大號召力,那中華民國現成的民主政府就真的該「光復大陸解救同胞」,而以台灣民主和平復國的願望就真的可以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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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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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當存在

監察院之是否當存在,最近再度引起討論,特略述筆者研究所得,以拋磚引玉!

中山先生在《五權憲法》裡告誡我們:「由此可知凡是一個東西,在當時一二百年之前以為是好的,過了多少時候,或是現在亦覺得不好的。」所以把握中山先生救國救民之大公無私服務精神,發展出適合現在國情所需之新見解,當是我們後輩子孫不可推卸之責!而五權分立學說主要源自美國總統制的三權分立,主要為了權力制衡,但不管是總統制或內閣制,筆者認為五權分立都不是一種很適當之權力制衡方式。

首先是權力間之制衡關係複雜,這可以數學之排列組合計算出來,以三權中之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來看,三取二的組合是三【(三 × 二 × 一)∕(二 × 一)=三】,此即三權分立只有簡單之行立、行司、司立三種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但五權分立則不然,以五權中二權之相互制衡子關係來看,五取二之組合數為十【(五 × 四 × 三)∕(三 × 二 × 一)=十】,卻有行立、行司、行考、行監、立司、立考、立監、司考、司監、考監共十種二權相互制衡子關係;加上五權亦可能碰上各權相互結合後之對抗關係,例如行立兩院結合對抗考監兩院,甚或考監司立四院對抗行政院,如果種種權限均要訴諸憲法的規範,那就更讓人傷腦筋了。

因此五權憲法各個權力間之制衡關係實在太過複雜,終必導至總統專權,或者行政、立法兩權對立,甚或行政權獨大之後果,因此期望五權平起平坐的初衷,幾乎是不可能的;而更可笑的是,在中山先生「發明」第四與第五權後,中央銀行之貨幣第六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新聞監督第七權與選舉委員會之選舉行政第八權等等,需要分立設置以獨立行使權力的機關,往後又一個個被「發明」出來。

其實機關分立不代表就必能獨立行使職權,重點在取得此等治權之源頭為何。德國類如我國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或聯邦憲法法院任期十二年之十六名法官,大體上是由其聯邦議院和參議院以三分之二多數決各推選一半,再由其無實權總統任命之,蓋高門檻同意權之制約,可擔保出線的委員或法官,讓各主要政黨都能接受,加上長任期之保障,更能維護獨立行使職權的結果。

再者,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政黨政治,中山先生對政黨間之權力制衡,似乎並未深入了解,所以不知政黨間之制衡,才是權力不被濫用之關鍵,此即執政黨主要靠反對黨的監督,司法仲裁基本上只是輔助,因其力量薄弱而未可憑依,筆者在內閣制國家的瑞典,甚至常感覺不出司法權之存在,總覺得他們甚至沒有三權分立之制衡關係,因為總理是多數黨領袖,平時在國會立法,主要靠反對黨來針砭,但立法是為行政,哪裡還需要執政之行政權與立法權間之制衡呢!因為對執政黨本身之行使權力來說,應將執政之各個獨立部門整合,以效率周到為原則來為民興利,而實在沒有必要制衡自己,來給自己掣肘,找自己麻煩!

在歐美各民主先進國家,好像也沒有看過這種另立兩權之做法,但人家的政治卻較我國進步得多,加以五權這幾十年來在我國之失敗經驗,使得實施不為贏者零合通吃之內閣制,應該是現階段較佳之選擇,因此國家儀式代表之無實權總統改為立法院間接選舉,棄五權之考監兩院,而改由行政、立法與司法之三大權,或甚至再棄行政院而僅以立法、司法二大權,配以行政、考試、監察、貨幣、通訊傳播及選舉行政等,小型權力獨立行使機關,或為較佳之做法。








監察院不當存在補述
刪除2007/01/05 14:14
敬啟者!

謝謝您的指教!不過您的質疑無法說服痞瘋。

首先,這句話:「引介他國政治經驗必須謹慎宏觀負責,須知社會學實作經不起實驗,再回首即是百年後,且亦無從回復歷史了。」似乎您當對中山先生說,因為這是中山先生的「發明」,而痞瘋所論述者,則是先進西方主流政治理論,早經實驗一、二百年,且痞瘋主要是以現今中國在蕞薾台灣小島上的國情比擬的!

內閣制不是個「預測」,或者只有在「嚴酷氣候、單純種族」的瑞典實施,全球有太多的國家典範,且瑞典其實比中國還溫暖,因為幾乎所有的室內建築都保持廿度左右的空調,且瑞典人主要住在南部,氣溫冬天雖凍,但並不比我國的冬天冷,因為空氣乾燥之故,所以「冷」與「凍」其實是兩回事,是故瑞典有句俗諺:「只有不適當之衣裝,無不良之天氣」,此因熱時無法剝皮,凍時卻可著衣保護。且瑞典北部也有原住民薩馬人,近年來之外國移民更是複雜,在所有大城,很多都像巴黎一樣的人種混居,所以目前之種族亦不單純。瑞典國王亦是虛君,痞瘋則從未聽過何來之「皇室武力」,您的引用資料或許有誤。

尚且,痞瘋所論述者是政治學,不是社會學,政治學講求權責分明,簡單可行,五權分立完全違反這個原則,痞瘋最崇敬中山先生,何來「預設結論」之必要,完全是就事論事,五權憲法在中國一直無法有效施行,雖與制憲時未完全依造中山先生之設計、兩蔣威權體制與大陸遷台等等許多因素相關,但行憲至今,也不是全無機會發揮,但您何時看見五權分立做到制衡分立之初衷,既然做不到,何不將考試監察併入三權中,以免造成制衡關係之複雜,且政黨間之制衡才是真正制止權力濫用之關鍵,何苦制衡自己,來用石頭砸自己的腳,讓施政無法效率周到呢?

以排列組合論述五權分立之不可行,或是「唬人的算術」,但卻是以簡單明瞭,說服力強的科學方法來做「推論」,讓所有支持五權分立之學者都無法再用一些似是而非,且未經驗證的理論來反駁,這是痞瘋甚有信心的地方。至於其結果是否需要各個以實證來加權,則痞瘋可以這麼說:「毫無必要」,因為其所有權力制衡子關係,此即五取一,五取二,五取三,五取四的加種,有卅【五+十+十+五=卅】種之多,已經證明主體實在複雜到無法以憲法來規範,這樣又有何必要再去考慮加權之枝微末節呢?

痞瘋回答,不知您是否滿意!

痞瘋 謹敬

簡化的分析 將複雜的社會架構 套用預設的結論是危險的
刪除2007/01/05 10:59
簡化的分析 將複雜的社會架構 套用預設的結論是危險的

用排列組合的出現數(outcome), 未於各outcome 加以適當的並經實證的加權
是唬人的算術 不足為社會組織量化模型及推論預測之依據.

瑞典單純的種族背景 北國嚴酷的氣候地理 簡化了其社會衝突的動機
反映於其國會及行政組織架構 別忘了瑞典還有國王及皇室武力.

引介他國政治經驗必須謹慎宏觀負責 須知社會學實作經不起實驗 再回首即是百年後 且亦無從回復歷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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