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提告 柯:不要打人,要文明
2015-03-09 21:16:02 聯合報 記者高宛瑜╱即時報導
愛國同心會成員日前在台北101廣場遭信義分局警方逮捕,愛國同心會該會總幹事張秀葉今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信義分局長等人妨害自由,聲稱明天也將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今天下午受訪時說,對此事就依法行事,國民有表達權利,但「不要去打人,要文明一點」。
柯文哲說,台北101廣場管理權在101,但市府會討論,如果是展現民主自由可以,但還是要規劃,這交給觀傳局商量。既然是公共空間,要抗議就畫個區,並強調自己是SOP狂,甚麼都要規則,要抗議也要抗議區、意見表達區。他主張文明社會、文明方式處理,這是成熟公民社會,要有遊戲規則。
柯文哲說,101對廣場會有想法,再來處理,要訂遊戲規則,讓大家都可以接受,「最起碼可以忍受」。
【中央社╱台北9日電】
愛國同心會揚言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告,柯文哲今天受訪時說,反正他依法行事,國民有表達的權利,但不要打人、太叫囂,每個人都有表達權利,但是要文明一點。
柯文哲下午出席台北市音樂創作職業工會成立茶會,會後受訪時作上述表示。
新任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長吳敬田上任後,連續對台北101廣場展開強制執法動作,6日將涉嫌妨害公務的愛國同心會張秀葉等人逮捕送辦,8日勸離台北101前的法輪功成員。愛國同心會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信義分局執法過當、妨害自由,並揚言明天要告柯文哲。
媒體詢問,愛國同心會因妨害公務被驅離,為何法輪功成員也遭驅離?柯文哲表示,他跟觀傳局長簡余晏討論過,101是台北的地標,如果想要在101展現台灣的民主自由不是不可以,但還是要有規範。
柯文哲說,101廣場的管理權還是在101大樓,北市府有一些想法,會請觀傳局去跟101大樓商量。
他說,他是SOP狂,什麼東西都要有規則,所以101廣場怎麼用,要去設定規則,要抗議也要有抗議區,可以劃設意見表達區,文明社會用文明方式處理,既然認為自己是成熟的公民社會,訂個遊戲規則大家都可以接受,最起碼讓大家都可以忍受。
臺北警力101大樓維安 民眾給分局長建議
警政署2日公布,臺北市信義警分局長由士林分局長吳敬田接任。吳敬田受訪表示,他將全力以赴,對於臺北101大樓前的愛國同心會問題,將依法維護法律尊嚴。(臺北市警察局提供)
【大紀元2015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綜合報導)「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成員張秀葉等人長期在臺北101大樓騷擾、攻擊法輪功學員,臺北市信義警分局長吳敬田上任第一天,張秀葉等3人因不服取締6日遭到逮捕。今日(7日)有民眾在臉書表示,對付「愛國同心會」有辦法,並發文「『拿出辦法』不是『就地合法』-- 給吳敬田局長的喝采及建議」。
張秀葉等3名愛國同心會成員因不服取締遭逮;其中2人經檢方漏夜複訊後,今晨張秀葉及遇港生各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高淑梅則依社維法函送法院。臺北市警局今天動員41名警力在臺北101大樓廣場維安,周慶峻遠遠地站在馬路對面,拿著DV朝著101方向拍,愛國同心會的宣傳車則乖乖的停在停車格裡面。
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6日下午逮捕3名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右3)、高淑梅及遇港生。(中央社)
據中央社報導,臺北市警局持續派警在101大樓前維安,愛國同心會和獨派團體各占一方,零星衝突不斷,警方逮捕一名罵警的楊男和另一名不願出示證件的李姓婦人。警方說,下午2時許,支持臺灣獨立的團體在101大樓前演出行動劇,遭保全以不要影響行人為由,要求清空大樓前空地,在場員警受理後溝通,卻爆發口角爭執。
警方要求一名支持獨立團體的李姓婦人出示證件,但李婦不願配合,員警立即把人帶回清查身分後釋回,沒多久,一名在場發表統一言論的60多歲楊男和支持獨立的民眾發生口角。在場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排除糾紛,並要求楊男離開,楊男忽然怒罵派出所所長是「強姦犯」,警方立即把人帶回,持續偵訊中,訊後會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對於臺北101前愛國同心會問題,新接任的臺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吳敬田表示,一定會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陳柏州/大紀元)
民眾發文「『拿出辦法』不是『就地合法』-- 給吳敬田局長的喝采及建議」
有民眾以筆名「快刀」在臉書發文「『拿出辦法』不是『就地合法』-- 給吳敬田局長的喝采及建議」。他表示,吳局長上任,張大嬸(張秀葉)立即跌了一跤,證明了過去警察「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然而這個漂亮出擊的後勢如何呢?據悉主嫌雖吃了震撼彈,其餘兵將還舉著紅旗佔地沒受影響,誠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他說,全台百姓睜大了眼,信義分局能否繼續「拿出辦法」,或是小懲大縱,如前「就地合法」!
要知愛國同心會挑戰公權力不單耍狠,更兼鬥智,台北101自柯p震怒後依舊一片亂象:1、該會道具、人手更增一倍,紅旗布條充塞:「我不直接罵,我寫大字侮辱你如何?」2、藉言論自由之名弄出幾個疑似同源的友好個體戶,站滿台北地標。3、以歡迎為名帶動陸客喧噪(甚至舞蹈),塞爆廣場,讓真正台北人繞道而行。表面上暴力消失了,實則威脅與擾民的範圍更形擴張。
他表示,更妙的是,別的表述群體都得靠邊站以免妨礙交通,唯獨愛國同心會霸住半個場中央,一位推車帶狗罵某某人的大叔,其「攤位」大喇喇就堵在路中簡直特權。若據網友上傳影片來看,如遇「友好警員」出巡時,愛國同心會還重振起叫囂個半晌,連市長都在被侮辱的台詞裡,不會被開單。說白了,這群累犯已被包庇有了地盤,現在新官上任,應該進行的是拔根!
對於愛國同心會違法行為,臺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吳敬田受訪時則表示「一切依法辦理」。(陳柏州/大紀元)
該民眾還提出五問,作為新任信義分局長處理本案的良心建議:
一、台北市究竟有多少警力,可以每日出動十數員警站崗以防「動作片」發生?幾個悍婦與老兵用得著動員這麼多人都搞不定?公權力需不需要如此長期消耗在保障一個暴力團體之擁有「表達權」?然後等待市民受害。充份的警力應用於驅離或逮捕,這麼多警力大可站滿了該會「老地盤」使其無立足之地,如之前網上影片所見,惡徒大駕光臨時警察還幫忙清場,使其爽爽布陣,稱為民主,當然開心不走啦。
他強調,「問題是,警察敢不敢?」如眾所見,過往警察都是在阻擋質疑犯罪的民眾,或鏡頭遠離愛國同心會,偏對著合法安靜的法輪功,氣力用在逼迫市民與正常團體行為緊縮到極點後,才敢回來勸導早就鬧夠了的愛國同心會,當然永遠錯過案發現場。如今新官上任,出手不同,市民盼能繼續喝采。
0119愛國同心會瘋狂攻擊實錄
二、據張秀葉女士公開談話:「我遊走兩岸三地,對,我就是共產黨」,以一位領取低收入戶補助者卻能買得起機票時時出境,實在太過神奇。據知該會其他成員狀況亦同,由網民影片中更可發覺他們隨身攜帶高級相機,並贈送陸客紀念品,(另有媒體拍到疑似領走路工資),其非公開之收入及背後金援難道不該徹查?
他呼籲,檢警應查其出入境記錄,個人財產及存款收支,愛國同心會的賬目也應要求公開,認真辦案的話,光是查賬與查稅都足以將它查倒。張女士與愛國同心會成員更多次高喊「消滅」、「槍斃」、「解決變種中國人」等語,其公然犯行可謂已動搖民主國本,除警察局外,國安局、國稅局難道不該主動關注此事?正好揪出一體徹查。
三、具審判權的司法與具執行權的警察應積極建立合作機制。法院對已起訴案件是否做出了真正有效遏止再犯的判決,還是龜速審理?甚或不考慮其日日威脅社會之客觀事實,一次又一次當成個案輕判,易科罰金了事?那麼這群人拿了市民納稅給的救濟金,上街打人,又因此賺了錢繳罰款了事,豈非天天打臉市民?
據知該會成員早已被起訴或判決公然侮辱、妨礙自由等罪名,然其相關行為(污穢標語,霸路)至今依然不受禁止;按理既定為犯罪行為就沒有行使的自由了,警方何不主動清理?即使歹徒上訴,在其上訴沒成功前都該強制執法,否則判決還有啥意義,法治還有何尊嚴可言?請問,讓鄭捷再去搭捷運可以嗎?就算一個無知的小民也明白:當一個強盜打人之後,就應強制遠離肇事區及受害者,而不是在入獄前還可以每天盯著你家大門,然後出動一堆警察來守衛。
(視頻轉自youtube使用者 Andyliu0225 )
四、面對社會觀感甚差、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團體,檢警是否只能被動等待案發,而不能主動偵辦?周武榮律師1月25日於《蘋果日報》發表文章「可用組織性犯罪偵辦愛國同心會」,「警政署或台北市警局,不應再縱容此犯罪行為,而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傷害恐嚇輕罪偵辦,應該以組織犯罪條例,列冊移送地檢署」,實為真知灼見。
「我們條理分析愛國同心會之涉案情況,可發現其集團不只是有內部組織、為三人以上之結構,而且:1、愛國同心會主要成員幾乎全數涉及傷害、侮辱、損毀等罪行,且每人不只一樁。百分百符合「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之特徵。2、所有起訴犯行動均發生於從事該會正常與例行活動之時刻,地點固定於台北101。符合「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之特徵。3、活動與發生衝突時均不脫離宣揚該會宗旨。符合「以犯罪為宗旨」之特徵。」
愛國同心會從組成份子,組織宗旨,到從事之活動全數涉及犯罪,完全符合偵辦條件。信義分局不但該列冊移送,持續約談,還應對其過往破壞社會秩序之犯行回溯開罰。即使過往有人包庇而未確實蒐證,網民公布的違反社會秩序影片也數量驚人,內容夠清楚明白了。
環保局亦應算一算自己有心或無意漏失的噪音罰單(如環保局從沒開過單或從未收到罰金,則柯p真該好好徹查),每天約談和罰款,都可以達到保護百姓的作用。相信公權力只要拿出二分之一處理M149案之魄力與效率,都能馬上看到維護司法尊嚴的成效。
五、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的羈押(即預防性羈押),本就是用來對付那些大罪不犯,小罪不斷的歹徒,以維護社會的安寧。此法條適用範圍共列有八款,其中有三款愛國同心會成員完全符合條件: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第三款、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第四款、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他表示,上述罪行不僅為常識判斷而已,據知該會多位成員早已被起訴或判刑確立,在客觀上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危險,且有羈押的必要者」,此時不用,更待何時?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紅衣者)去年曾毆打遊客蔡女士(被壓住藍紫衣者)。(民眾提供)
他強調,長達數年的鬧劇,愛國同心會的問題早已不是有心人士窄化成的「法輪功被打」問題。統計媒體報導出的個案數,受害者過半以上是路過市民,且情況更為慘烈。包括令人髮指的2014年10月27日當著孩子面狂毆一位母親事件,影片歷歷在目的情況下,施暴者張秀葉仍多次上網反控自己受了傷(是否打太用力),叫受害者情何以堪?
「試想一群暴力犯罪者怎能合法停留於犯罪現場擁有繼續表述的權力?」他強調,所有承受過其騷擾甚至攻擊的市民究竟還要膽顫心驚地讓這群加害者每日站在自己門前多久?虎視眈眈,霸地擋路也稱為合法表述?一切法大不過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明訂人民有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及生命、身體安全之保障。
他說,愛國同心會行為正是威脅了所有人的基本憲政權利。至於其所大聲嚷嚷的言論自由權,憲法早已明訂,在下列四種原因下,於必要時國家得以法律限制人民之基本權利: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2、避免緊急危難。3、維持社會秩序。4、增進公共利益。上述四項原因中該會觸及了二至三項,該團體之自由使其他接觸到的百姓全數喪失了自由,其活動早該勒令解散或驅離。
最後,他表達,小民還是要給吳敬田局長及檢警人員打氣:危機常常就是轉機,沒有大鱷哪來辦大案的契機?而今市長力挺,百姓沸騰,正是時勢造英雄的時刻,誰能拿出膽氣智謀,誰就贏得全民喝采。曾被婉君罵翻的信義分局員警,轉念即可雪恥成英雄。是「眾矢之的」還是「眾望所歸」?存乎一心。吳局長,加油!
責任編輯:華子明
101前「同心會」鬧場 警逮3人
2015-03-07 02:35:36 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愛國同心會昨天下午前往台北一○一前廣場集會時,有三名成員與執勤員警衝突被帶走;其中兩人涉嫌出言辱罵及「架拐子」,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這是愛國同心會與法輪功成員在一○一前長期衝突以來,第一次有愛國同心會成員被依現行犯上銬逮捕。外界解讀,這是信義警分局長吳敬田新官上任後的鐵腕作風。
台北市長柯文哲一上任就當眾嗆前任分局長李德威「再有法輪功人被打就換掉你」;李隨即以「生涯規劃」為由申請退休。吳敬田前天上任,昨天就抓人,網友有人讚「幹的好」、「大快人心」,有人批「拍馬屁」,也有人希望標準一致,「路過的,圍樹的,都比照辦理,就給你拍拍手」。
信義警分局說,愛國同心會成員昨天下午兩點四十九分先在信義路違停,交整員警勸導無效,開單告發並通報拖吊。三點一分,高姓女成員在廣場大聲叫囂,員警制止要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帶回盤查,高女嗆聲「你們警察真是丟臉」,被認為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一旁遇姓男子見狀,出言大罵「柯P一句話,你們就嚇得他媽的」,警方認定他妨害公務,當場上銬逮人。
警方的強制力引起張姓女成員不滿,在場咆哮「警察貓的狗的」,雖語意不清,但警方認定是辱罵言語,一併逮捕;要帶走時張女不斷大喊「警察打人」,掙扎時手肘撞到一名女警,被認為是加暴行為,罪加一條。
【簡銘柱╱台北報導】在台北101廣場嗆警踢警的愛國同心會吃癟了!曾嗆「信義分局換10個分局長都沒用!」的愛國同心會總幹事張秀葉,昨在新任分局長吳敬田上任首日帶十多人到101嗆聲,未料警方火力全開,強力逮捕張女,她不斷罵:「貓的狗的」還假裝昏倒,警方當場用擴音喊:「張小姐妳假裝昏倒,假裝跌倒,請妳自制。」張等3人被帶回警局,其中2人因辱罵警察,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人員送辦。
張秀葉(55歲)率眾長期在101廣場持中國五星旗,對法輪功及民眾嗆聲,甚至警方勸導時也惡言相向,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首日就對前分局長李德威說:「如果101前再有法輪功的人被打傷,我就把你換掉!」而昨吳敬田上任第一天,張女就帶人到101下馬威。
信義分局早已嚴陣以待,張女等人一下車就因違停不服勸導,車輛遭警方強勢拖走,過程中警方要求出示證件遭拒,愛國同心會成員高淑梅(56歲)罵警察:「真是丟臉。」另名成員遇港生(62歲)罵:「柯P一句話你們就他媽的……」
網友:大快人心
張女在場則罵警察「貓的狗的」「你說想升官啊!不能說吼!」指揮官林宇鴻煞氣說:「妳剛剛對我們執行勤務的同仁叫囂,這我們都已經蒐證到了,我們依法辦理!」她回嗆:「不能講嗎?講你還是講貓狗?」過程中手肘打到執勤女警,還假昏倒拒上警車,警方分別依侮辱公務人員及妨害公務將張秀葉及遇港生送辦。
警方昨強勢執法,網友讚:「大快人心!」認為新分局長「有氣魄,依法行政人民就會當你的後盾。」
辱警被逮 愛國同心會嗆告柯
連日大鬧101 反控警迫害人權
【綜合報導】愛國同心會總幹事張秀葉與2成員在北市101大樓廣場辱警,被信義分局逮捕,移送北檢漏夜複訊後,各以3萬元交保,但昨下午2時許,張女再帶5名成員至北檢外,指摘「警察亂抓人」,揚言明天按鈴控告分局長吳敬田,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甚至要連台北市長柯文哲也一起告。
交保返北檢叫罵
愛國同心會在101廣場長期挑釁靜坐的法輪功成員,前天是信義分局長吳敬田上任首日,警局得知該會成員下午又前去廣場,派員前往,並對成員違停車輛拖吊,過程中,成員高淑梅、遇港生痛罵警察「丟臉」、「柯P一句話你們就他媽的」,該會總幹事張秀葉也罵「貓的狗的」,還裝昏倒。3人被依妨害公務法辦,北檢昨凌晨予交保3萬元等處分。
不料,昨下午2時許,總幹事張秀葉手持廣播器,與5名成員回到北檢外叫罵怒控「警察亂抓人」,並揚言明天會再來,要控告信義分局長吳敬田、偵查隊隊長迫害人權,違反《憲法》有關人身自由言論保障,更稱還要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
隨後,部分愛國同心會成員於昨下午3時,再度出現在101大樓廣場,但現場除有法輪功成員靜坐,還有台灣獨立革命軍大旗隊前來。
昨罵警「強姦犯」
不久,愛國同心會就與大旗隊爆發爭執,警方馬上介入將雙方隔離,但過程中,愛國同心會成員楊冀華竟對派出所所長挑釁說:「你可能是強姦犯!」當場被逮捕帶回,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對愛國同心會總幹部張秀葉揚言提告,信義分局昨回應表示「不予置評」,北市府也表示,警方依法執勤,張女若覺權利受損,也可以有她的法律權益,其餘不予評論。
愛國同心會不滿成員日前在台北101大樓前遭警方逮捕,繼昨日控告信義分局長吳敬田,今則指控台北市長柯文哲教唆下屬違法濫權,於台北地檢署控告柯文哲教唆妨害自由罪。
繞101遭強制驅離 台灣民族黨斥警執法過當
2015-03-16
〔記者郭安家、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求信義分局處理台北一○一大樓前的愛國同心會聚眾事件,不料,昨下午五點多,台灣民族黨等獨派人士的三輪車隊到場,也被警方強制驅離,警方將十多人帶回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盤查,有獨派人士不滿在派出所外抗議,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至昨深夜人群才逐漸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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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族黨主席蔡金龍。(記者姚岳宏攝)
平時常在台北市西門町一帶活動的台灣民族黨成員,昨有十五人騎三輪車到台北一○一前,他們騎車繞行台北市政府及台北一○一時,警方認為他們未事先申請,攔下開紅單,其中十二人未出示證件,被警方帶回盤查並開單告發,引發不滿,一度待在派出所門口不肯離開,抗議警方執法。
台灣民族黨主席蔡金龍說,獨派人士過去在西門町舉旗遊街也沒事,但在台北一○一大樓前遊街,只是沒拿出身分證,警方卻一直要抓人,當然會引起反抗,這樣算重罪嗎?為何要被帶回警局?蔡質疑,警方執法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所保障的人權、自由,執法員警根本是受到過去獨裁教育影響。
警方︰三輪車未領有證照
蔡金龍批評,「人家五星旗滿街跑,警方怎麼不取締?反找台灣人麻煩。」信義警分局則指出,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九條「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台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此外,警方在一○一大樓前執法時,「台灣獨立革命軍」成員林新凱質疑警方執法,對警叫囂「信義分局侵犯台灣人民人權!」警方認為他又叫又跳,情緒過於激動,加上在車來車往的大馬路邊,蒐證後將他保護管束上銬帶回三張犁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