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0日專電)婚姻平權議題在立法院與法學界引起關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2015年全面施行之前,支持與反對陣營大打法律戰,但仍靠臨門一腳才促成美國平權歷史的重要發展。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3年6月,以5對4票裁定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組合的「婚姻保護法」(DOMA)與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Prop 8)均違憲失效,等同宣告同性婚姻正式在美國合法。
2015年6月,最高法院再度聽取多州有關州法禁止同性婚姻的案例。多數大法官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各州禁制同性婚姻的法律違憲,婚姻平權適用全美各州,包括至今仍強烈反對的南方保守州。
婚姻平權涉及法律、政治、宗教與社會,是美國長期紛擾的議題,即使最高法院作出裁決,仍不保證未來不會翻盤。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目前有一空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仍強調,若當選,屆時提名的大法官必須支持同志社群權益、女權和人權。
美國婚姻平權發展與政治社會變化息息相關,婚姻保護法是柯林頓執政時期,共和黨主導的國會打算將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文字寫進憲法,民主黨的柯林頓政府被迫妥協下的產物,但婚姻保護法造成不少同性伴侶終身遺憾,許多年長同志已不能再等。
今年88歲的伊迪.溫莎(Edith Windsor)的婚姻伴侶於2009年過世,溫莎得繳交36萬3053美元的稅款才能繼續住在妻子名下的房子,溫莎憤而提告,全案最後走向最高法院,成為推倒婚姻保護法、實踐美國婚姻平權的臨門一腳。
除了溫莎的故事感動全美外,政治力介入也是主要因素。
總統歐巴馬於2012年5月在美國廣播公司(ABC)專訪中公開表態,成為首位力挺同志權益的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後續仍高調推動同志就業與跨性別者平權等事務。
大法官哪有這麼狂? 廢死、同性婚姻、支持安樂死、拒唱國歌!?
大法官哪有這麼狂? 廢死、同性婚姻、支持安樂死、拒唱國歌!?本期立法院院會開議沒多久,最精彩的好戲就已經上演,接連好幾天的全院委員會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審查,網友先前多半認為大法官都是半隻腳踏進棺材的法學老學究,中規中矩,在野的國民黨形式上杯葛一下,大家舞照跳、馬照跑,沒想到兩天下來的大法官人選各個語出驚人,不管在傳統媒體及網路上都引發熱烈的討論,小編特別整理了精采的語錄及議題,讓網友們來評評理!
這兩天引起最大風波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有許志雄、黃瑞明、詹森林三人
可以發現前日引起風波的許志雄明聲量最高、今日接受質詢的黃瑞明及詹森林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發酵
黃瑞明
曾任司改會董事長的黃瑞明接受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質詢,被問及南沙太平島到底是島還是礁。黃瑞明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328號解釋,「重大政治問題不適合由司法機關來決定」。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則詢問黃對同性婚姻是否為憲法保障的權力,黃除了表態支持,更追述特別訂定同性婚姻法並不是真正的平等,不應該將同性戀者進入結婚程序,給予任何歧視跟區隔
黃瑞明
網友對黃多持正向及中立評價
詹森林
台大法學院院長詹森林更是在一開始的口頭詢問,不等立委發問直接對於眾多爭議性社會議題表態:
本人支持終局廢除死刑!
本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本人支持代理孕母!
本人支持安樂死!
本人支持通姦除罪化!
本人支持落實原住民族自決!
詹森林直接表態讓網友封為最霸氣の法官
不過國民黨立委作為專業の在野黨,自然不會讓他專美於前,先是陳超明要求詹背出大法官的職責,詹森林立刻輕鬆背出:「第一,解釋憲法;第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第三,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不料陳超明竟惱怒,「偉大的候選人,我立委我不懂(法律)啦,我要聽你來背一次啊?」
許多網友嘲諷立委不懂法律,真是任性
從圓餅圖可以看出詹森林所表態的議題在網友間還是有很大爭議
詹森林雖然霸氣,但網友似乎未因此買帳
許志雄
本次大法官候選人質詢至今最狂的獎項的還是得歸給昨日(18)接受質詢的嘉義大學公共政策所的許志雄教授,遭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詢問是否願意唱國歌時,直接回絕表示「人不能違背良心,國歌第一句歌詞就是三民主義,但是三民主義有很多問題啊」。
若輸入關鍵字唱國歌可看見都跟許志雄有關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則請許志雄說明,目前中華民國的憲法狀態到底是大中國憲法還是台澎金馬憲法?許志雄則回答憲法增修條文一開始寫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好比若憲法條文中寫「月球是我們的領土」,月球也不會是我們的領土,那是不可能的。另外像是憲法第四條條文中寫的「固有之疆域」,什麼叫做「固有之疆域」,是黃帝大戰蚩尤時的疆域還是元帝國的疆域?
將來的當場打中華民國憲法臉引起網路上激烈的論戰,正方表示,總算有人敢點出現在憲法的荒謬性,反方則認為不認同中華民國還來當中華民國的官員?
還有網友幫許志雄作圖
讓人意外的是,連知名的美國影集新世紀福爾摩斯,都趕上許志雄的發言補了一槍。
以上三位大法官候選人的發言網友是不是也覺得很狂阿?接下來如果還有更勁爆的發言社群氣象台會在隨時更新囉!
許志雄在三位大法官候選人之中討論度最高,但負面聲量也最多
多位大法官支持同性婚姻 途徑各有不同
Kairos 風向新聞 (2016-10-20 18:34)
目前司法院大法官的備詢至今,許多位大法官提名人均被質詢尖銳議題,諸如同性婚姻、廢死等,面對同性婚姻,至今許多位大法官表達同情甚至支持,但支持的途徑各有不同。如詹森林,他個人雖支持同性婚姻,但仍傾向委由立法院解決爭議;張瓊文雖支持仍有疑慮,傾向採德國伴侶制度;黃昭元認為相愛的人無法在一起是種傷害,但他也認為要不就是釋憲或制定《同性伴侶法》。
同性婚姻在台灣社會上仍屬極端爭議,支持反對民眾常常意見水火不容。目前7位候選大法官中,除許宗力有條件的支持,另6位對同性婚姻持支持或開放、同情的立場。許宗力表示,關鍵在於同性戀究竟是必須治療的病態,抑或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如果事實調查屬前者,他傾向現行法只許一男一女婚姻的規定合憲;反之,則傾向認為現行法違憲,違反平等。
對於同性婚姻,蔡烱燉表示,目前國內對性傾向有異於一般人的情形,接受度顯然較過去高,有關性傾向權利保障,或可較以往有不同思維。詹森林表示,基於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他支持同性婚姻,並傾向修改民法第980條,將「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修改為「當事人可依其自由意願訂定婚姻」。
許志雄的態度也支持同性婚姻。黃瑞明接受質詢則說,認為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應同等,支持修改民法達成平等。張瓊文則認為,贊成國家應給予跨性別者建立家庭的制度,但她也沒有把握全國民眾會支持該議題,傾向先仿照德國的伴侶制度,降低對社會的衝擊。
黃昭元說,目前同性婚姻還有一、二案還在大法官釋憲審理中,為了維持審判的獨立,他不便表示意見。他認為同性婚姻在台灣可走釋憲或修法,至於修法看要《民法》或是另行制定《同性伴侶法》。若以美國最高法院的例子,他認為有些極端,「稱呼為伴侶,似乎還是把婚姻保留給異性戀」。(馮紹恩/綜合報導)
- 2016年10月20日 22:37
- 楊若潔/綜合報導
10月16日法國巴黎有數萬民眾上街示威反對同性婚姻,希望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再次開啟相關辯論,並且呼籲總統候選人必須捍衛「傳統家庭價值」。法國在2013年5月18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在通過之前其實早就爆發多次大規模的示威遊行,每次皆有數十萬民眾參與。值得注意的是,法國民調顯示自2013年同性婚姻法通過之後,仍有50%法國人依然不支持。
2013年法國民調指出,支持同性婚姻和反對同性婚姻者幾乎為1:1,但是高達54 %人卻反對同性伴侶能領養孩子、53%人反對其以醫學方式輔助生育。這反映部分支持者雖接納同性婚姻,卻強烈反對其生育權,擔心這將對孩子成長有不良影響。 在通過法案三年後,再次有20萬人參與此次的反對同性婚姻遊行。
這次示威由「為全民示威」(La Manif Pour Tous)組織發起,示威者高舉「為家庭團結」的標誌,也有人揮舞法國國旗或高舉代表這項運動的粉色和藍色旗幟,通過巴黎地標艾菲爾鐵塔,要求撤銷在2013年通過的同性婚姻法。
數萬民眾上街遊行,希望在明年總統大選將此議題納入辯論項目。「為全民示威」發言人表示,這次示威主要是要提倡「傳統家庭價值」,也就是一男一女所組成家庭之觀念,該組織純粹只是提倡自己認為對的價值,並無涉及政治色彩,但若候選人沒有明確的表示維持傳統家庭價值的決心,他們或許會以抵制投票或投廢票以示抗議。
「為全民示威」組織在天主教族群中尤其興盛,除了反對同性婚姻,也反對代理孕母、人工助孕技術與同性伴侶的領養權。不過在示威者遊行期間,出現意外插曲,有 6名烏克蘭女性主義運動團體成員裸著上半身,試圖攔阻遊行隊伍,最後警方介入處理將其中6名抗議者給帶走。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 不再唱國歌
妙答「配額已用完 給付不能」
【符芳碩、陳雅芃╱台北報導】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一天比一天精采!繼許志雄日前稱「不能違背良心」唱國歌後,昨另名被提名人黃昭元面對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詢問時稱,自己「五音不全、不會唱歌」,從小學到高中都有唱,在他來看,「國歌的配額已經用完」,現在「給付不能了!」
昨是立院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最後一天,黃昭元接受輪番詢問,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問,怎麼看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連任、再任問題?黃說,據他理解,連任是任期不斷而連續,再任不在《憲法》增修條文限制範圍。吳追問,若有機會獲提名再任會接受嗎?黃說會接受,以證明再任超然性。
盼許宗力化解疑慮
但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疑,許宗力有再任爭議,未來能孚司法眾望、推動司改嗎?黃昭元坦言,即使經立院審查通過,社會上恐仍有爭議,「這個顧慮是存在的」,「只能期待許教授將花更大力氣,去化解這個疑慮」。陳又問,許宗力、許志雄、黃昭元等被質疑是「獨派大法官」?黃直言,他不喜歡標籤式稱呼,「我是一個複雜的人,無法用這麼簡單的標籤把我定位」。
「毋須公開喊愛國」
藍委王惠美則問黃昭元,是否認同中華民國?黃說,「很多人認同」,但台灣人對國家認同有很大歧異,大法官對政治重大爭議,應保持政治中立。但他個人認為,台灣已民主化多年,應走出那個時代,不該再像文革,公開要大家講愛國、維護政府。王追問,「很多人」包括黃昭元嗎?若不認同中華民國如何釋憲?黃說,未來會依個案解釋,「該採什麼立場就採什麼立場。」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昨則關心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並提到台大前教授畢安生日前尋短,與其同性伴侶在台不具婚姻合法化空間,讓人感觸良多。對此,黃昭元嘆說,同性婚目前有聲請釋憲案審理中,不便評論,但他認為,這問題只能釋憲解決,或由立院修改《民法》或制訂《同性伴侶法》。
挺同性相愛就可婚
黃昭元說,在美國留學時,就開始關心同性婚問題,自己也有同性戀朋友,很同情他們遭遇,「我自己是有婚姻的人,我只能說,如果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那個痛苦是涉及一個人根本的親密關係、價值信仰,那是很大很大的一個傷害。」
大法官被提名人 黃昭元語錄
◎能否唱國歌?
我五音不全,不會唱歌;從小學到高中都會唱,配額已用完,現在給付不能了
●支持同性婚?
如果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那個痛苦涉及一個人根本的親密關係、價值信仰,是很大很大的一個傷害
◎決策會議違憲?
這本來就是憲法不清楚底下灰色地帶,且歷任總統都有,寧可把它看成是發展中的憲政慣例
●認同中華民國?
很多人認同,但台灣歷經民主化多年,應走出那個時代,不該再像文革,公開要大家講愛國、維護政府
◎再任有爭議嗎?
未來若有機會再任會接受,以證明超然性,但許宗力要花很大力氣化解各界對他推動司改的疑慮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給付不能
律師羅豐胤說,「給付不能」屬於《民法》用語,用於債務履行情況上。「給付不能」分為主觀與客觀。主觀給付不能是屬於個人主觀看法、主觀因素的認定,舉例而言,某甲要交付某種物品給某乙,但因物品所有權已不屬於某甲,所以某甲主觀認定自己無法給付該物品。而客觀的給付不能,則是指該物品若已毀損、滅失,任誰都無法給付給某乙,就屬於客觀的給付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