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豐:最實惠的台灣奇跡 全民健康保險

王豐:最實惠的台灣奇跡 全民健康保險


2009-10-15

一、前言
  
最近一年多來,兩岸關係進入水乳交融階段,民眾往來川流不息。大陸民眾借著旅遊的機會,實地登臨台灣寶島,體驗所謂台灣經驗。有的朋友一趟台灣行,可能志在飽覽山光水色、感受風土民情、親睹故宮國寶…,有些朋友或許愛看台灣晚間囂鬧不休、口沫橫飛的電視政論談話節目,有些朋友對台北士林夜市(大排檔)情有獨鍾……。每位朋友根據個別的偏好興趣,到台灣總有不同的觀察與選擇。從現階段民眾實惠的角度觀之,如今最夠資格稱之為台灣「奇跡」的,應該首推「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台灣這項醫療社會保險制度,甚至連社會福利發達國家美國、歐洲、日本等各界人士都讚譽不絕。

大陸的幅員遼闊,不論是城鄉之間,東西部之間,有限的醫療資源呈現不對稱分配現象,由來已久。改革開放已逾三十年,大陸不僅擁有高佔世界首位的外匯存底,更擁購最多的美國國債,然而,大陸全面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亦正值研擬規劃階段,未來的動向備受重視。

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每人每月僅需繳付有限的保費(按:最低一級的每月保費僅需付台幣600元,相當於人民幣125元),即可享受全方位的醫療服務及保障。台灣的健保,或許是一套頗值得大陸參考借鏡,「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社會保險制度。兩岸固然曾經走過一段迥異的歷史歲月,但兩邊同為中國人組成之社會,民族性格完全一致,醫病關係與醫病心理,也應類似。追循台灣健保制度建構的軌跡脈絡,參酌台灣健保的發展歷程,雖未必能提供一條完善醫療社會保險制度的終南快捷方式,但在最低限度上,台灣健保犯過的錯誤,未來大陸的健康保險制度,可以少犯些錯誤,少走些冤枉路。

二、循序漸進,健保制度之前的一葉滄桑

一項福國利民的好政策,必須仰賴兩種人,方可順利使之付諸實現,一種人是有遠見、堅持理想、勇往直前的領導人,一種人是執著理想、奮力不懈、鍥而不捨,具有使命感的專家與科技官僚。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日,時任「行政院長」的陳誠,在接見一群勞工及漁民代表時説:「實施勞工保險及漁民保險,僅是政府實行社會安全制度之一部份,如果『國家』財力充裕,應將此保險制度,擴大到公教人員和農民方面。」陳誠承諾:世界各民主國家為加強社會安全之基礎,無不朝向此一方向邁進,希望此一制度能漸漸擴大範圍到各界。

這是國民黨高層于台灣第一次對實施社會安全制度,作出了公開承諾。國民黨撤退台灣後第一任「省主席」吳國楨,也曾經在歷年省政施政計劃重點中,多次提及實施「疾病保險」。一九五二年元月提出的施政計劃第七項就説:「七、社會方面:盡可能做到疾病保險。」剛到台灣,當局的財務窘迫異常,不少資源用於軍備,落實民眾疾病醫療保險,需要鉅額資金,所以僅止于口頭宣示。吳國楨在一九五二年九月就曾經説:「…勞工保險的舉辦,已有相當成就,年內將續舉辦漁民保險,對漁民鹽民的生活,政府已在盡力改善,漁鹽區自來水的設施,較日據時代超過三倍半,至疾病及失業保險,政府亦有舉辦的準備,惟不敢貿然從事,需要穩紮穩打,所以還不敢説何日可以成為事實。」 

任何事物皆有其本源,舉凡大事率皆始於小事。台灣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從勞工保險、漁民保險、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農民保險…逐步積累、推廣到島內整個社會的全民健保。所以,全民健保絕非一步到位,而是伴隨社會財富之增長、政治民主化、中央權力下放的進程,逐步推廣。台灣過去半世紀來陸續施行的勞工保險、漁民保險、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農民保險…等項保險,實際上均可視為現今台灣全民健保的基礎。

勞工保險,是國民黨撤退台灣後,第一項實施的社會保險。而吳國楨更堪稱勞工保險的奠基功臣。

吳國楨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二號的省政施政報告中指出:台灣省從一九五0年三月一日開始辦理勞工保險,至一九五一年九月止,勞保支出新台幣三百零九萬八千元,承保工人總數為十四萬九千余人。

但是,當時開辦的勞保,屬於第一期第一階段,初期勞保並無醫療保險的服務項目,實施的範圍也局限公營事業工廠員工。勞保的理賠項目包括傷害給付、殘廢給付、家屬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生育給付、老年給付等。當年台灣生活條件尚屬貧乏,就以勞保死亡給付而言,一名勞工死亡,只能領到約三百多元死亡給付。

台灣當局開始思考把醫療保險納入勞工保險之中,並且付諸實際行動,是在一九五一年八月,吳國楨命令台灣省勞工保險部經理俞慈民帶隊,專家謝徵孚、史尚寬、果增祜四人,于該年八月卅日前往日本考察兩個月,深入了解日本勞保運作的情況。初步在全台各大城市,籌設勞工醫院,為投保勞工免費治病,這是台灣執政當局籌辦平民醫療保險之始。

隨著主客觀條件的成熟,勞工保險在醫療方面的著墨,亦逐步豐富其內容,擴大保險服務範疇。一九五六年七月,開始辦理勞保疾病住院給付,投保的勞工此後因病住院者均可得到補助;一九七0年一月,勞保的範圍擴大到疾病門診給付,勞工看病可以得到保險給付。一九七九年,勞保的給付保障範疇已擴擴至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一九八八年,勞保再增列職業病預防檢查、精神病醫療給付等兩項。

軍人保險,也是國民黨撤退台灣後,基於提高軍人效忠與向心力之思考,較早實施的一种醫療保險制度。一九五0年六月一日,當局于「聯勤總司令部」轄下,成立了一個「軍人保險管理委員會」,隨後即逐步全面實施軍中的醫療保險制度。

台灣的軍人保險的開創者,是曾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趙聚鈺。趙聚鈺(1915~1981,湖南衡山人)北京大學預科及復旦大學畢業,曾任中央信託局分局經理。任職中央信託局期間,趙聚鈺奉蔣氏父子之命,創辦團體健康保險、軍人保險及公務人員保險制度。軍人保險開辦之初,很多軍人不清楚軍保有啥用處,發現薪餉當中「無緣無故」被扣掉了一些錢,心裏很不舒服,群起責怪趙聚鈺剋扣薪餉,秀才遇見兵有理説不清,趙聚鈺平白受謗,還是毅然籌辦下去。辦完軍人保險,趙聚鈺還接著辦理黨員保險(國民黨黨務工作人員保險),及公務人員保險。

不論是軍保、黨保、公保,從賬面上乍看,都是十分花錢的制度,不少財政部門的官員極力反對,都説那是虧本的事,趙聚鈺回答這些反對者説:「這是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環,即使虧本亦在所不惜。」趙聚鈺能貫徹軍保政策,主要也是有蔣介石、蔣經國父子背後撐腰。

受限早年台灣當局的經費預算,與勞工、軍人保險相較,台灣的公務人員保險遲來了七、八年不止。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由「立法院」內政、法制、財政三委員會聯席審查會議中,初步審查完竣。台灣的公務人員保險真正付諸實施,是在一九五八年八月一日,但公務人員免費醫療及現金給付,則于一九五八年九月一日起開辦。

公務人員保險于一九五八年八月興辦之初,包括台、澎、金、馬地區,全體公務人員總計有十七萬四千八百七十三人加入保險。公保初辦,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俸給的百分之七,但是,這百分之七並不是由被保險人(公務人員本身)全額負擔,分攤方法是被保險人自付百分之三十五,「政府」補助百分之六十五。保險費是按月于發薪水時扣繳,連同「政府」補助部份的保險費,交給負責公保業務的「中央信託局」。假設某公務員的薪俸是一百元,他實際只需繳交保費二點四五元,算起來是十分低廉的。
先前陸續實施的勞保、軍保、公保、農保,即成為日後台灣建構全民健保制度的奠基石。

一九八六年二月,「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公開宣佈將以西元兩千年作為實施全民健保的目標年。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奉命負責規劃全民健保。一九八八年七月,在「經建會」之下,成立了「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小組」,召集人為「經建會」副主任委員蕭萬長,總顧問為美國哈佛大學經濟係教授蕭慶倫(William Hsiao)博士,蕭博士是台灣健保第一期規劃總顧問,實則堪稱台灣全民健保的前期總設計師。

蕭慶倫原籍江西,出生北京,一九四八年,襁褓時期的他,隨父母家人舉家遷往美國,日後曾任美國社會保險署副總精算師,美國衛生福利部醫療保險精算局局長;現任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健康政策與管理系、全球健康與人口係教授。卅四歲那年,蕭慶倫放棄高薪職位,重返哈佛大學經濟係攻讀博士學位,于一九八二年獲得博士學位後,經哈佛大學禮聘擔任經濟係教授,也是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著名的衛生經濟學專家,美國科學院院士。

早在俞國華宣佈開始規劃全民健保之前,台灣有關方面已與蕭慶倫教授多次研商請益。因蕭慶倫學術成就享譽國際,一九七0、八0年代之交,台灣執政高層有感於經濟發展已至相當程度,但是社會福利制度卻趕不上經濟發展,亦與人民的需求脫節。曾多次透過「財政部長」李國鼎聯絡他,欲延攬蕭慶倫並借重他在公共衛生經濟學領域之專業,為台灣設計一套具有前瞻思維的福利制度。在李國鼎等人的盛情邀請下,蕭慶倫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出席在台北舉行的「國家建設研究會」(簡稱「國建會」)。

所謂國建會,是一九七二年,台灣在退出聯合國後,台當局每年召開的大型會議,廣邀海內外知名學者專家出席。該會議原意是「為促進海內外團結,對抗中共統戰」。之後,國建會的重點工作轉移到科技專業及制度建立方面,政治味較前轉淡。八五年那次的「國建會」,蕭慶倫參與的項目是國外學者專家出席的「醫療管理小組」討論。然而,這時全民健保規劃事務尚未啟動,所以蕭教授尚未參與台灣社會福利制度設計工作。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作施政報告時宣佈,全民健康保險將提早于一九九五年底實施,當局並已成立項目小組,預定一九九0年六月以前完成規劃。俞國華宣佈提早實施全民健保,那時擔任「經建會」主委的錢復,曾數度到美國邀請,蕭慶倫方同意擔任台灣全民健保第一期規畫總顧問。當局還邀請七、八位世界第一流的社會保險專家,結合台灣本地學者,先期針對全民健康保險相關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研究分析。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規劃小組」最初的規劃,全民健康保險的支出,約佔台灣全民生産毛額(GDP)的百分之五點五。「規劃小組」計劃,在實施全民健保之前,逐步擴大已經開辦實施的勞保、軍保、公保、農保等各項保險,陸續于一九九五年前,納入公務人員父母、低收入戶、公務人員子女、勞工眷屬、農民配偶、農民父母、農民子女。

誠如台灣「衛生署長」葉金川所説的,台灣全民健保是「七年規劃,一年立法,三天實施」。健保從俞國華宣佈實施時間,歷經了俞國華、李煥、郝柏村、連戰等四任的「行政院長」。從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一年,是由「經建會」負責第一期的規劃,之後,第二期規劃健保的擔子則交給了「衛生署」。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九日,健保實施的法律案「全民健康保險法」在「立法院」通過三讀,拍板定案。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執行健保業務的「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也經立法通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健保局」成立,同年三月一日,全民健保正式開辦。

台灣「中央健康保險局」掛牌成立當天,葉金川形容,「我知道引擎已發動,全民健保列車上路了,我們這批司機,未來到底會如何,實無從預估,也無暇多想,只知道做就對了,勇往直前,別無選擇。」原本不屬於勞保、軍保、公保、農保、漁保…各種社會保險受保對象的「化外之民」──從來沒有享受過醫療保險的老百姓,對全民健保的開辦,如大旱之望雲霓,但是,真正促使健保早早上路的,主要卻不是這些平民百姓。健保一年高達三千億台幣以上的預算,讓島內眾多利益團體,早已垂涎三尺,他們急著蠶食這塊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健保利益大餅,使盡各種手段,逼迫台灣行政當局不斷提早實施健保的進程。這也成為健保急速實施的原因之一。

全民健保果然是另一項「台灣奇跡」嗎?這項「奇跡」,是不是有揠苗助長之嫌?它是否憂中有喜,喜中有憂?喜的是,它創辦的神速,質量的優良;憂的是,它存在的制度缺失是否不利廣大病患?財務虧損有沒有可能變成所謂的黑洞?

最初協助台灣這套健保制度規劃,後來卻又放棄繼續規劃的蕭慶倫博士,他的警語如今依稀在耳。一九九二年一月,他在接受島內傳媒訪問時提出過警告,全民健保一年要花掉台幣三千二百多億元,這中間如果出了差錯,健保日後一定成為吃錢的無底洞,造成的財務風暴將拖垮台灣經濟,如果失敗了,台灣就沒有錢再去辦其它的社會福利措施!蕭慶倫認為,全民健保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社會保險,做好全民健保之後,台灣才有本錢擴大辦理退休或失業福利政策。

三、馬兒跑得好 馬兒吃得少:海內外稱羨的醫療保險

儘管各種聲音不絕於耳,全民健保還是在一九九五年如期開辦上路了,今日並成為舉世稱道的優質社會福利醫療制度。美國經濟學大師,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克魯曼(Paul Krugman),曾于二00五年十二月撰寫題為〈驕傲、偏見、保險〉的文章,要求美國虛心向台灣學習全民健保的經驗。這篇文章説,台灣全民健保已實施十年,它使得原本只有59%的人口享有公、勞、農保,擴大並達成了全民納保的目標,然而在經濟面上,整體醫療費用之增加卻相當有限。
    
台灣「中央健康保險局」也強調,全民健保具備了低保費、低行政經費及高納保率的經營效率等優點,逐漸達到減輕民眾就醫負擔的目標。根據二00五年的統計數據,台灣的健保經過實際操作之後,醫療支出的費用佔了台灣生産毛額(GDP)的6.2%,雖然比原先規劃時期的5.5%來得高,除了略高於韓國的6.0%,遠低於美國的15.3%,也均低於各個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

儘管官方健保機構對台灣的全民健保多所褒揚,民間社會團體及各界人士,包括醫界人士,對現行健保存有許多意見和不滿。例如,現任監察委員程仁宏,之前,在他擔任台灣消基會董事長接受傳媒訪問時曾指出,消基會歸納台灣消費者的投訴,發現台灣健保醫療浪費的兩大類別,是醫界的不當醫療和黑心醫療。醫界不當醫療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多領健保費,因而頻頻發生各种醫學檢查氾濫、多開藥品的情況,甚至衍生濫開抗生素給病人的嚴重情形。而醫生與病家勾結起來,假看病、假住院、盜刷健保卡的案例,也是層出不窮,目的就是企圖浮報與詐領健保費。

今年六月初的傳媒報道,美國商會人士直指,台灣全民健保申請的許多新藥與醫療器材申請案,核定的價格「幾乎是全球最低」,許多美國大藥廠被迫不引進新藥到台灣,嚴重影響病患醫療權益。近期,亦有媒體引述消基會人士的評估,擔心今年底全民健保的財務赤字,將達到新台幣六百億元。
    
如果暫且不深究健保財務黑洞,及各種為人廣泛詬病的醫療陰暗面,而純從「物美價廉」的角度審視台灣的全民健保,克魯曼的文章絕非溢美之詞。

即使未受健保庇護的病患,台灣的醫療費用,也比較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價廉得多。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島內媒體報道,一位名叫Eileen Dreizin的美國加州婦人,居然千里迢迢搭飛機到幾千公里外的台灣,接受活體肝臟移植手術。她會到台灣換肝的兩個主要的原因,第一是台灣的肝臟移植手術,在國際醫界頗負盛名;此外,在台灣施行活體換肝手術的費用,約僅需兩百萬元新台幣,施行同樣的手術,在美國需耗資一千萬元新台幣。在台灣僅需五分之一的價格,即可獲得具備世界先進水平的醫療服務。
    
保費低廉,醫療質量符合國際水平,是台灣健保醫療的最大特色。健保把民眾區分為六類保險對象。第一類的保險對象包括:公務人員、志願役軍人、公職人私校教職員、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僱主的受雇者、僱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第二類的保險對象包括:職業工會會員、外雇船員;第三類的保險對象包括:農民、漁民、水利會會員;第四類保險對象諸如:義務役軍人、替代役役男、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第五類保險對象包括:低收入戶;第六類保險對象包括:榮民、榮民遺眷家戶代表及其它地區人口。

作上述六類保險對象劃分的目的,是要根據民眾經濟能力,劃分不同的健保保險費負擔比例,有錢的人自己多負擔健保保險費,沒錢的人少負擔甚或不負擔保險費。目的在照顧中低收入的貧苦民眾。

譬如,第一類的公務人員,他們的保險費用百分之三十是被保險人本人要付,其它的百分之七十的費用,則由投保單位,也就是公務人員的工作單位付給。第一類的僱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這些人多半是老闆,屬於薪資較高的人,他們必須百分之百負擔自己的健保費。而第五類的「低收入戶」保險對象,考慮到他們經濟能力較低,這些弱勢民眾的健保費用百分之百是由「政府」付給。像這樣不必付健保保險費的保險對象,還包括榮民(早年退伍的軍人)、榮民遺眷家戶代表、義務役軍人、替代役役男、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等。

一般民眾投保健保,是按照你的投保金額,來決定你每個月該付多少健保保險費。按照投保金額,作了十組四十六等級的組別級距,不同的組別級距,付不同的健保費。如果你投保的月薪是在新台幣17280元以下,你一個月實際要繳納的健保費為新台幣600元。再高一階的實際薪資如果在17281元至22800元之間的,一個月需要繳納的健保費是新台幣900元。最高的組別級距是第十組第四十六等級,投保的月薪在新台幣126301元至131700元之間,每月要繳納新台幣5400元健保保險費。

然而,不論民眾投保的組別屬於哪一組,交的健保保險費儘管不同,去看病時受到的健保醫療照護的待遇,是完全一樣的。當然,個別投保的民眾,如果願意在看病時多花錢,經醫師指示,買健保不給付的昂貴藥品,或住院時住進健保不給付的頭等病房,屬於個人的消費自由權利,不在此限。 

全民健保屬於強制性保險,按規定每位台灣老百姓都必須投保健保,這一制度揭舉的精神是「人人均納保、人人均可獲得平等醫療服務的權利」。截至二00八年六月底止,參加全民健保的總人數有2,289萬1,972人,投保單位有67萬4,589家,幾幾乎全體台灣民眾都已投保。 

民眾上醫院看病,只需攜帶自己的健保IC卡,就可以到任何醫院看病,台灣各地的醫院憑著IC卡,即可為病患辦理看診或住院手續。健保IC卡在許多場合,甚至可替代身份證,成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為了節約醫療資源,衛生當局再三要求民眾,生小病就到較小的診所或地區醫院就醫,如果重症或大病才到大型的區域醫院、醫學中心看病。

為了適度抑制看病浮濫的情況,健保設計了部份負擔費用制度。以到小診所看病為例,病患需要繳交看診「部份負擔費用」新台幣五十元,急診則需繳交「部份負擔費用」新台幣一百五十元。如果到大醫院,比如説到醫學中心看病,如果未經轉診者,要繳交「部份負擔費用」新台幣三百六十元,轉診者要交新台幣二百一十元,到醫學中心看急診,則需新台幣四百五十元。
    
領藥時,還要再繳交藥品的部份負擔費,費用按藥品的價格而不同,如果每次看病時藥品的費用總計為一百元以下,則無需繳交藥品部份負擔費;藥品的費用一百零一元至二百元,需繳交藥品藥品部份負擔費二十元;最高的藥品費用,凡在一千元以上者,需繳付藥品部份負擔費用新台幣兩百元。所以,看一次病,連同看診費用、藥品費用,最低的可能收費僅需五十元,最高亦不過六百五十元左右。

健保對一般台灣市井小民而言,稱得上是相當實惠的健康保障機制,這項制度使得過去貧病無依,沒錢看病,坐以待斃的情況,不復發生,堪稱窮人生病時的救星。回顧過去,一般民眾設若不幸罹患大病,輕者債台高築,重則傾家蕩産,恐怕都還未必能治愈疾病,更遑論得到優質醫療照護。健保讓民眾免除了得大病而無錢就醫的隱憂,醫療照護也在國際水平以上。所以,全民健保堪稱是台灣民眾最受用的福音。

當然,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一位不具名的醫界人士曾經投書媒體,形容全民健保不過是一帖誘人上癮的「政治鴉片」。罌粟花盛開時,花朵甚為美麗動人。影射健保虛有其表,隱藏著無限陷阱。誠然,全民健保在現階段被視為台灣奇跡,但是,能不能持續這樣的「榮光」?仍有待後勢證實。 

台灣醫政官員仍應將蕭慶倫博士的警語懸為警鐘:做好全民健保,才可再做其它的社會福利政策!

台灣健保官員當然不應自我陶醉於外界的好評,更應務實檢討台灣健保財務黑洞的問題,把漏洞妥善補好,並理性糾正健保各項缺失,以免進一步惡化。而大陸在組建肆應中國具體需求的健康保險體制時,台灣這套已經實行十四年余的健保機制,頗有「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