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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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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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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1:今天台灣非法色情業的現狀是什麼 ﹖
客觀上《 性工作者除罪化 》對誰不利、對誰有利!
主觀上誰最不希望《 性工作者除罪化 》﹖誰最希望《 性工作者除罪化 》﹖
誰在靠此生存﹖他們的背景資料是什麼 ﹖非法色情業的黑暗面在那裡 !

台灣色情業的現狀就是合法掩護非法或甚至直接非法營業
目前這些大大小小、高級或低檔的色情行業中、因這個事業投入門檻低
變成一大堆素質低劣惡性重大的老鴇、皮條客、保鏢、黑道、人蛇集團混跡其中
而這些生存在社會陰暗面的人最不願意《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再則是收賄的警察、販毒者、以此為犯罪手段的罪犯《放高利貸或設計仙人跳者》
這些不作為官員及趁火打劫的人也不喜歡《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還有一些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與不肖政府官員及周邊從業人員
這些人共生、共存、共犯、互保罪惡集體也不希望看到《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最後是一些舉著莫須有社會善良風氣大旗的所謂偽道德人士
這些人被已所不欲而也想施於人的錯誤概念綁住所以不想讓《性工作者除罪化》

由以上觀察及分析我們就知道《 性工作者除罪化 》對誰最不利 ﹖
除了最後一種以所謂道德訴求反對《 性工作者除罪化 》的人外
其他幾種實際上正在犯罪的人就是《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最不利的人!
反過來說這些社會敗類、人渣正在享受沒有《 性工作者除罪化 》的巨大利益
目前台灣這種合法掩護非法色情業狀況真正是叫親者痛、仇者快、社會受害

那麼《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對誰最有利 ﹖
對得到合法保障的性工作者最有利、對一般人客最有利
對提供交易的安全場所經營者最有利、對政府稅收最有利
對防止因性行為而發生的傳染病防制最有利
對教育兩性關係、轉移社會風氣及大眾觀感最有利

非法的色情場所成為黑道犯罪與壯大的溫床
為黑道生存與壯大提供重大的利益來源及白道保護傘
販毒《以毒品控制性工作者》、人口販賣、放高利貸、搞仙人跳威脅勒索詐財
甚至直接恐嚇不明就理的意外人客、製造抓不勝抓的刑事案件危害社會人群
這就是我們台灣色情業的現狀

【 註:希望以道德為訴求反對的人、不要不明白或不想花時間明白、只用便宜的理由就說我反對、然後批評、攻擊、甚至要消滅性工作者的生路 】
【 註:以道德訴求反對的人、主觀上或許沒有也不會有幫黑道色情業者的意思、但客觀上卻真實的成了黑道色情業者的幫凶、這是因事物的發展不隨個人意願而轉移、我們要有勇氣及智慧認清與了解現實上發生的事及產生的問題、知道實務上及理論邏輯上的雙重作用與真相!】
【註:這不是學術研究、而是活生生的普遍性的犯罪與性工作者的生存問題 】

●●●

2:法律制度與執行者在這個行業中的影響是什麼 ﹖
是否是將為違章等等小罰、小罪演變成官員收賄等等貪污大罪 !

在現有法令與制度中
這些非法色情經營業者或個體性工作者本身
她們為了能夠安穩營業不受騷擾、那就須打點黑白兩道
打點黑道部份經常深不可測、各方牛鬼蛇神聞香都可能來吃一口八戒肉
這部份就是社會恐嚇勒索暴力治安事件、抓不勝抓、刑案永遠辦不完的狀況
更嚴重的是白道政府警察收取業者賄賂、平時為業者充當保護傘並取締競爭者
有事時為業者擺平黑道勒索糾紛、甚至充當合法掩護非法的打手
而地方警察收賄充當非法色情業者保護傘這個就是重罪
所以為了保障非法經營色情事業的利益、業者引誘政府官員犯貪污的重罪
我們的政府不可能在一方面讓警察有那麼容易貪污收賄A大錢的機會
另一方面卻要求警察當聖人不為所動、甚至要冒被生命威脅的危險
大家都知道這種警察貪污拿業者黑錢的官場潛規則是普遍存在的事
即後來者想清廉執政、也很難有辦法靠著自己的意志想挽回這種局面
並且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官場習性中、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非法色情業者總會、總能找到警察治安的薄弱環節加以多方測試
或因地方、或因時間、或因人事、總會讓這些非法色情業者找到突破口
這就是由《 買淫 》小罪演變成《貪污》重罪並嚴重危害社會政府的現象
而這正是我們台灣時時刻刻正在社會各角落發生的事、這個大家都知道
這種現象嚴重打擊我們政府的公信力與公權力
也讓一般群眾看不起警察、看不起政府、對國家沒有信心
非法色情業者送賄收買地方警察以利非法營業、賺了錢還去選議員
當選民意代表後便利用議員身份以《人頭》搖控非法賭色的經營
並可以不時利用議會開議時聲東擊西、項莊舞劍般威嚇警方
這就是一個社會惡勢力在法治漏洞下壯大的惡性循環過程
再則甚至警察會直接介入非法色情業經營、插股分紅抽成謀取更多暴利
而也有一些警察佯裝查辦而趁機勒索已經或還未從事色情服務經營者
更極端的是唆使相關合法業者作非法色情服務經營以圖收賄
這些真實的現在進行式動搖了警察在一般民眾間的公信力
也削弱了警察一般而正在的治安力量去《不務正業》
最嚴重的是挑戰了國家的公權力!危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可《 買淫 》在怎麼說都是小罪、甚至只是違警罰款而已!

這法律不改行嗎﹖這《 性工作者不除罪化 》行嗎 ﹖

【 註:黑道色情業者犯罪成本低、以小搏大、犧牲無用人頭及小弟綑綁政府官員同歸於盡 】
【 註:有限制就有漏洞、有禁止就有特權、就沒有競爭、就是暴利、有法律規定就有人包庇圖利 】
【 註:不要考驗人性、也不要挑戰人性、更不要誤解人性、在巨大利益驅動下、任何殺人放火的事都有人會去作、更何況只是送黑錢賄賂官員、這是關於性產業同一件事情而不同的兩種展現、黑道犯罪集團敢送錢賄賂官員、官員也敢貪污收黑錢包庇犯罪份子、不要要求平凡人會有聖人的表現、拒絕威脅利誘絕不是一般脆弱人性作的到的事情 】
【 註:法律在制度內的運作邏輯走不通、這是因為政府權力的使用失去正當性、所以必然會引發官僚系統的貪污腐敗行為及社會競爭的不公平性 】
【 註:一個情治、治安機關可以被收賣的國家是稱不上國家的 】
●●●

3:如何正視這些問題及合理、合情、合法處理這些即存的非法色情業問題 ﹖

正視現實上就是有性工作者的問題、及可能遇到的問題
以正確合理有人性、有人權的方法解決性工作者除罪化問題、然後在談其他
並去說服對這些問題還不明白的人、而來支持《 性工作者除罪化 》
調查那些人為什麼反對《 性工作者除罪化 》﹖是因為利益問題還是別的原因
甚至一些反對者表面理由雖說的好聽、而實際有不可告人的企圖
他們真正反對的原因是什麼 ﹖他們不敢說出口的陰謀是什麼 ﹖
是否是一但《 性工作者除罪化 》他們的黑道利益就被消滅了

認真、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提出解決的方法
最終看可不可能消除這個行業、而不是假裝看不見或不想看見
讓她們的不幸存在於我們這個社會的邊緣黑暗面裡過著非人的生活及受壓迫
這才是一個有人性、有人權、有責任、文明而道德的態度與作法
現在的感覺是政府對這些問題是片片斷斷的切割處理而沒有完整性
這樣即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又浪費政府資源並讓有心人趁機謀利及破壞
甚至讓這些問題一直累積而更加嚴重、形成政府及社會越來越重大的負擔

一但《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
我們就有合法與多餘的時間及財力為性工作者做社會性服務《如兒女的教養》
甚至從原始條件去找出性工作者的賣淫動機原因、從根源上處理這個問題
性工作者是被騙、被賣、被陷害、自願、有條件自願《 如欠帳、逼良為娼 》
就是為了道德、為了保障人權所以更應該讓《 性工作者除罪化 》
並可降低社會風險及政府統治成本、並且防止人口素質弱化

【 註:對真實的性工作、情色行業壓制、甚至迫害、而那些虛偽、作假的情色才有快感、一邊是合法的不開放、一邊是非法的不禁止、視若無睹放任表演、故作前衛開放、在媒體上欲露不露的挑戰所謂尺度而謀利大賺廣告費、這難道不就是以性議題吸引人的變態虐待狂作法嗎 ﹖】
【 註:古時的性工作者或叫藝妓的都像演藝人員、可現在的演藝人員看起來卻都像性工作者賣弄肉體與情色感觀、媒體上有多少人不須要靠色相混飯吃的、甚至在潛規則下不須作出情色犧牲才能有鏡頭的、難道只因為她們上的了媒體包裝一下就顯得高貴了嗎 ﹖價錢又高又貴嗎 ﹖】
【 註:綜藝節目搞緋聞、搞八掛、講一夜情、聊劈腿就叫情調、這樣作難道不是對我們的性教育傷害更大、讓青少年對性知識誤解更深嗎 ﹖ 】
【 註:主要是與女性有關的一切自主權、其次是一般人與教育的性觀念及婚姻觀】
【 註:配偶無權干涉對方的工作選擇權、部份外籍新娘嫁到台灣的就業意圖 】
【 註:對性觀念態度的真正革命性轉變、】
【 註:相信性工作者要的不是被可憐、不是被同情、要的只是一個公平合理的生存工作權、一個不被歪曲、壓迫的工作環境 、一個不被刻意醜化、妖魔化的工作身份、這種要並不過份 】

如果這個政府、這個社會沒有辦法給這些性工作者一個能夠生存的生活環境
那我們又有什麼權力與資格指責她們以自己選擇的方式去謀生去過她們的生活呢 ﹖
而且這種批評與指責除了是暴露這個社會的自私與缺乏同理心外、看不到別的意義
請記住性工作者首先是一個人、一個獨立的人
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她犧牲什麼來捍衛什麼,那是她自己的人生
就像她不能、也沒有要求這個政府與社會犧牲什麼一樣
誰不願意有一個可以體面過日的工作與生活 ﹖

●●●

4:修法保障性工作者人權工作權!同時加強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政府立法及公權力的作用
採取登記制《 密碼假名保護 》就業執照隨人移動登記制《人到那裡登記到那》
工作場所固定制《 股份制建立營業場所 》
部份移動制以公地或私地開放營業、設隱密性專區《 如房車、船隻 》
工作場所範圍、從業人員都須嚴格考核限制
消費價格與定價的等級劃分須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即使妹有請郎有意、雙方仍須自己保密身份、只是生意上關係、除非要轉正
政府規劃營業地區、提供安全保障及衛生檢查
最後還要給予性工作者福利保障、退休生活保障
性工作者成立管理公會及股份公司自己管理自己
相信性工作者不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錢財開玩笑
寧願去最作危險而沒有保障的單幹戶、而不願參加這種公司

立法的配套措施
立法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及人客雙方的交易隱私權
嚴格規範與此有關的一條龍服務行為及周邊配套處理方式
也須立法重罰嚴懲那些意圖當狗仔隊去拍照要暴料勒索的犯罪人
並連坐其媒體主管及媒體經營者、未遂犯就須重懲
讓這些媒體狗仔混混一次都不敢把他們的生財快樂之道建立在無辜受害者身上

一些非法業者可能在別的地方繼續經營、但這就增加他們的犯罪成本
也加大了犯罪風險、更讓他們失去競爭力、他們會發現經營不下去
而且警察機構也不敢打開保護傘、睜一支眼閉一支眼讓其生存
即使為應付社會媒體壓力或上級監督、非法者也是抓《 人頭 》充數
那麼這就是簡單的官員收賄貪污問題了、這容易發現也容易抓到

但最怕的是不要又搞出一部似是而非徒法不足以自行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黑道有歪策的漏洞法律條文出來
如果我們什麼都不作、不起而行、那任何事都比到7-11買份報紙困難

【 註:第一:修法、立法
第二:訂立管理規則
第三:成立娛樂公司
第四:正式營運
須一次性解決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並且戰且走監督觀察除錯改進 】
【 註:公理正義能不能伸張、對抗邪惡、國家政府能不能保護善良、懲治犯罪、社會公眾能不能文明進步、導正觀念 】
【 註:《 特種行業 》這個詞不好、會誤導一般人對這個行業產生錯誤看法 】
【 註:不正確錯誤而有害的、小數人的意見、聲音大、甚至佔據了所有媒體發言權、大多數人或許搞不清楚《 只是有錢有空時去爽一下 》或許不好意思表態講、而真正的受害者卻無處說理、沒有媒體發言權、甚至沒人敢或找不到人替她們講話 】
【 註:媒體一向把這類新聞當消遣、任意取笑、詆毀的對象、只因這些人最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更不要說能反擊這些不公平、甚至沒有人性的報導 】
【 註:各種選美又是什麼概念 ﹖嫁入豪門又是什麼宣傳觀念 ﹖二奶是什麼念、現實裏,不從事妓女行業,卻有著妓女心態的女人並不少見。 】
【 註:國中生、高中生的初期性經驗與這種身、心、腦三方面都不成熟的性經驗帶給她一輩子負面的人生陰影、那麼那些所謂成人的大學生或一般成年人又如何 ﹖所以從根源上花一份力氣處理問題、才不會在末端時花十份力量仍無法解決這種婚姻及男女性全力間的問題 】
●●●

5:試論性工作者除罪化《 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 》後的好處

一:性工作才能拿到自己賺到的大部份的錢【 部份繳稅 】
二:避免警察收賄貪污、警力可以用在真正的處理犯罪問題方面
三:避免黑道挾持性工作者、剝削性工作者、成為黑道壯大的溫床
四:避免人客被仙人跳、被敲竹槓、保障人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五:避免人客白吃、威脅、甚至搶劫殺害性工作者造成社會悲劇刑案
六:可以把這行業限制在一定範圍而維持大部份正常社會風氣
七:性工作者是可以有光明面的、也可以是高尚事業的、歷史已證明
《 蘇東坡與潮雲 》有這個可能性記錄
八:有人會說這是把女人商品化、我們是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而非只是以自我潔癖的眼不見為淨、所謂把色情趕出那裡就算了
九:我們可以把預期的損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而對性工作者來說是最有利、最保障人權、工作權的作法
而非無視於性工作者的生活需求、把她們從一個深淵推向另一個深淵了事
十:這個對性工作者觀念的改變與改造本身就是最好的性教育
不會有那麼多被色誘或以色誘引發的各種相關的犯罪行為
十一:政府可以抽稅、這個稅專款專用 《 發專票、收門票 》
十二:增加各種消費服務業的就業機會、擴大內需解決一些失業問題

【 註:這就是愛台第十三大建議 《 不要說是我說的 》 】
【 註:男人今後就要考慮和顧慮到,如果對自己的女人不好的後果 】

總結是
不論是從社會現實或理論層面
從人性、從人權、從工作權、從社會安定、從衛生安全
從兩性教育、從經濟稅收、從預防犯罪、從法律公正、社會公平等等方面
性工作者與性交易行為都應除罪化
並且政府有責任修改法律保障他們的各項權益不收受侵犯與剝奪
政府也應為她們創造一個優良、安全的工作環境

【 註:作就會有成果、不作永遠不知永遠封建】
【 註:把這些同胞從地下行動中《 贖身 》出來、這是我們應有的責任、對他人對自己都是作好事 】
【 註:打開這片玻璃窗、讓所有國民都能在自由自在沒有罪惡感的看看窗外的風景、這是思想的解脫、文明的演進、靈魂的釋放 】
【 註:政府只須提供公權力安全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監督檢查可以、加上其他社會團體的監督檢查、最後還有媒體的監督檢查 】
【 註:要明火執杖的、天打雷劈的幹、讓想反對、想攻擊的人都上來溜溜、把所有的話都說出來、然後才能一次解決這個問題 】

●●●

【 補充資料 】

這是人類演化中由原始習慣所產生的本能權利《 原始母系社會 》
性工作者應該享有以她自己願意而不妨害他人的方式去進行謀生的權利
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予性工作者對於這個社會貢獻後應有的感謝與地位
她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她們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
她們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或危害社會的方式生存
她們也不是存心犯罪的人、我們社會不應活生生的用空洞虛偽的道德觀
把她們從命運之樹上砍下來,把他們當作枯樹拋入到犯罪、恥辱和貧困的地獄
那樣的勝利是空洞偽善的道德說詞,而犧牲的卻是真實的人性、人權
這個簡單的要求是比人類力量還要人道的力量

如果我們能放開心胸解放做自己的心智
我們就可以輕易的發現性工作者所擁有的道德形象也決不會輸那些政客
與搞不清楚狀況、確沾沾自喜自己有極端道德潔癖的偽善者
而且這些政客與偽者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擁有解釋性道德的獨佔權
性工作者至少比那些政客、更誠實一百倍、更乾淨一百倍
對性工作者處罰、就是我們之只看到懲罰、但是我們看不到罪行
這個法律或規則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人權

孟德斯鳩說:
《 有兩種腐敗,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一種是法律使人民腐敗。後一種腐敗是無可藥救,因為藥本身就包含腐敗的因素。 》

這是目前我們這個社會制度下
人為的在物質上的差距或者說是貧富的差距所產生的不平等
也是社會把人劃分成不同等級的根源
當問題涉及到不同社會階層時
就會有許多不同的色情標準跑出來講話
為他們各自的色情享受發言保障他們的色情利益
認為看女模內衣秀叫高格調服裝表演與世界接軌是普世價值
而到汽車展看明車配美女的清涼泳裝同樣是有水準的高尚休閒活動
至於在省道或是高速公路下穿比基尼的檳榔西施、那就真是不風雅了
但這三者在有色眼光下真的有什麼區別嗎 ﹖還只是她們服務的對象不同罷了

而卡車司機所能享受的滿足就是檳榔西施那一點點的有色眼光服務
這種卡車司機的有色權利是否只能是這一最低下的
備受壓迫的底層群眾的有色眼光權利
如果我們的政府連卡車司機這種有禮而視的眼光享受也要禁止、取締
那立法者的殘忍可想而知、他們連人性最基本的食色性也的權利也剝奪走了

如果我們把性工作者看成是我們的同胞、是我們的一份子
最主要國家與政府應該把他看做是國家的一個公民、而應該保護她們
這樣國家的權威、政府的作用才能真正成為保障、保護人民的力量
而不是讓國家的力量與政府的公權力與不合人性、不顧事實的法律
反而變成《非法色情業者》奴役性工作者的幫凶
這等於是把國家的權力、社會的利益轉讓給這些黑道的《非法色情業者》

一般家庭主婦也可能反對、但她們不知道《除罪化》反而社會家庭更安定

天下的女人活得不好,試問男人就能活得好嗎?
性工作者就是性工作者、她沒有動誰的乳酪
土匪窩的簽名檔、當然是要錢還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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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梅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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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試著從人性、人權、工作權、生存權、傳統、風俗、治安、法律、政府穩定、乃至社會道德的各個層面來論述我們為什麼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並提出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也請讀者共同關心與思考並能支持這個議題!謝謝!
台灣非法色情業的現狀
我們必須認真探討在現實社會環境中﹁性工作者除罪化﹂對誰不利?對誰有利?在獲取非法的「性工作者」利益問題中那些人最不希望﹁性工作者除罪化﹂?而誰最希望﹁性工作者除罪化﹂?又那些人在靠「性工作者」及其衍生的社會環境生存?他們的社會背景是什麼?再則非法色情業的黑暗面在那裡?
我們知道今日台灣色情業的現狀就是合法掩護非法或甚至直接非法營業,目前這些大大小小,高級或低檔的色情行業中,因這個「事業」的投入門檻低,所以變成一大堆素質低劣惡性重大的老鴇、皮條客、黑道、人蛇集團混跡其中,而這些生存在社會陰暗面的人最不願意﹁性工作者除罪化﹂!再則是被收買而收賄的警察、販毒者、放高利貸者、惡性設計仙人跳詐騙者、及以此為犯罪溫床與手段的各型罪犯!與一些不作為的官員及想借此行業為趁火打劫對象的人也不喜歡﹁性工作者除罪化﹂!還有一些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與不肖政府官員及周邊從業人員,這些人共生、共存、共犯、共保罪惡集體都不希望看到﹁性工作者除罪化﹂!最後是一些舉著莫須有社會善良風氣大旗的所謂偽道德人士、這些人被已所不欲而也想施於人的錯誤偽道德概念綑綁住,所以也不想讓﹁性工作者除罪化﹂!
由以上台灣社會現狀的觀察及分析我們就知道﹁性工作者除罪化﹂對誰最不利?除了最後一種以所謂道德訴求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外,其他幾種實際上正在犯罪的人就是﹁性工作者除罪化﹂後最不利的人!因為從此他們將無罪惡利益可圖、反過來說這些社會敗類,人渣正在享受目前﹁性工作者有罪﹂的巨大非法利益及迫害﹁一般性工作者﹂、甚至為了能享受這種非法暴利、而經常幹出比﹁性工作﹂本身更嚴重的罪惡來,非常不幸的我們台灣目前這種合法掩護非法色情業狀況真正是讓親者痛、仇者快、社會受害、國家有難!
我們希望那些以道德為訴求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不明白或不想花時間明白為什麼需要給﹁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那些只想用便宜、簡單的理由就說我反對的人,然後批評、攻擊、甚至要消滅性工作者生路的人!這些以種種某莫須有及偽道德訴求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應該知道他們主觀上或許沒有也不會有幫黑道色情業者的意思,但客觀上卻真實的成了黑道色情業者的幫凶,這是因事物的發展不隨個人意願而轉移,所以我們要有勇氣及智慧認清與了解現實上因﹁性工作﹂而發生的事及產生的問題,知道實務上及理論邏輯上的雙重作用與真相,並認真思考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我們應該知道這不是象牙塔裡不食人間煙火的學術研究,而是活生生的普遍性的犯罪與性工作者的生死存活問題!
法制與執行在此行中的影響
我們只要簡單推論就能知道﹁性工作者﹂問題就是法規中的違章等等小罰,小罪演變成官員收賄等等的貪污大罪,並造成政府形象齷齪,人民不信任國家治安狀態的不可調和矛盾問題!
在現有法令與制度中,這些非法色情經營業者或個體性工作者本身,她們為了能夠安穩營業不受騷擾、取締,那就須打點黑白兩道,打點黑道部份經常深不可測、各方牛鬼蛇神聞香而來都要來吃一口八戒肉。這部份就是社會恐嚇、勒索、暴力、治安事件、抓不勝抓、刑案永遠辦不完的惡性循環狀況!
更嚴重的是白道政府警察甚至檢法人員收取非法色情業者賄賂、平時為業者充當保護傘進而打擊取締不送賄賂的競爭者,有事時為業者擺平黑道勒索糾紛、甚至充當合法掩護非法的打手!而地方警察收賄充當非法色情業者保護傘這個就是重罪。所以為了保障非法經營色情事業的利益、非法色情業者引誘政府官員犯貪污的重罪,我們的政府不可能在一方面讓警察有那麼容易貪污收賄A大錢的機會,另一方面卻要求警察當聖人重金之前不為所動、甚至要冒生命被威脅的危險。於是這種警察貪污拿業者黑錢的官場潛規則就成普遍存在的事實。即使後來者想清廉執政,也很難有辦法靠著自己的意志想挽回這種局面。並且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官場因循苟且習性中,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非法色情業者總會,總能找到警察治安的薄弱環節加以多方測試尋求突破,或因地方、或因時間、或因人事、總會讓這些非法色情業者找到突破口!
有限制就有漏洞,有禁止就有特權,就沒有競爭就是暴利,有法律規定就有非法業者需要包庇圖利。不要考驗人性,也不要挑戰人性,更不要誤解人性,在巨大利益驅動下,任何殺人放火的事都有人會去作,更何況只是送黑錢賄賂官員,這也是關於性產業同一件事情而不同的兩種展現、一個情治,治安機關可以被收賣的國家是稱不上國家的!
正視問題及處理之道
我們需正視現實上就是有性工作者的這個問題,也須要處理因性工作的存在可能遇到的社會問題!以正確合理有人性,有人權的方法解決性工作者除罪化問題,並去說服對這些問題還不明白的人,而來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認真、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提出解決的方法!最終看可不可能消除這個行業,而不是假裝看不見或不想看見之想一趕了之,讓這些姊妹兄弟的不幸存在於我們這個社會的邊緣黑暗面裡,過著非人的生活及受殘酷壓迫!這才是一個有人性、有人權、有責任、有文明而道德的社會人群應有的態度與作法。現在的感覺是政府對這些問題是片片斷斷的切割處理而沒有完整性,這樣即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又浪費政府資源並讓有心人趁機謀利及破壞,甚至讓這些問題一直累積而更加嚴重,形成政府及社會越來越重大的負擔。我們可以設想一但﹁性工作者除罪化﹂後!我們就有合法與多餘的時間及財力為性工作者做社會性服務﹁如兒女的教養﹂,甚至從原始條件中去找出性工作者的賣淫動機原因,從根源上處理這個問題。性工作者是被騙、被賣、被陷害、自願、有條件自願﹁如欠帳、逼良為娼﹂,因此就是為了道德,為了保障人權所以更應該讓﹁性工作者除罪化﹂,這並可降低社會風險及政府統治成本,並且防止人口素質弱化。
病態的社會是對真實的性工作,情色行業壓制,甚至迫害,而那些虛偽,作假的情色才有快感。一邊是合法的不開放、一邊是非法的無法真正禁止,視若無睹放任表演、故作前衛開放、在媒體上欲露不露三點的挑戰所謂尺度而謀利大賺廣告費。這難道不就是以性議題吸引人的變態虐待狂作法嗎?感嘆古時的性工作者或叫藝妓的都像演藝人員,可現在的演藝人員看起來卻都像性工作者賣弄肉體與情色感觀,媒體上有多少演藝人員須要靠色相混飯吃的?甚至在潛規則下須作出情色犧牲才能有鏡頭的?難道只因為她們上了媒體包裝一下就顯得高貴了嗎?價錢又高又貴嗎?綜藝節目搞緋聞、搞八掛、講一夜情、聊劈腿就叫情調,這樣作難道不是對我們的性教育傷害更大、讓青少年對性知識誤解更深嗎?
我們的目標之一是﹁性工作者除罪化﹂可解放與女性有關的一切自主權,其次是重審我們一般人的性教育與性觀念及婚姻觀,在配偶無權干涉對方的工作選擇權概念中,讓我們對性觀念態度來個真正革命性的轉變,我們也相信性工作者要的不是被可憐、不是被同情、她們與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公平合理的生存工作權,一個不被歪曲、壓迫的工作環境,一個不被刻意醜化,妖魔化的工作身份,我們認為這種要求並不過份,所以我們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如果這個政府、這個社會沒有辦法給這些性工作者一個能夠生存的生活環境,那我們又有什麼權力與資格指責她們以自己選擇的方式去謀生,去過她們的生活呢?而且這種批評與指責除了暴露這個社會的自私與缺乏同理心外,看不到別的意義。所以請記住性工作者首先是一個人,一個獨立的人,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她犧牲什麼來捍衛什麼,那是她自己的人生,就像她不能、也沒有要求這個政府與社會為她們犧牲什麼一樣,想想又有誰不願意有一個可以體面過日的工作與生活?
修法保障性工作者人權工作權
政府必需的立法及公權力必要的作用,對性工作者(不分男女或變性者)採取登記制﹁密碼假名保護﹂,就業執照隨人移動登記制﹁人到那裡登記到那﹂,工作場所固定制﹁股份制建立有合作利潤營業場所﹂!部份移動制以公地或私地開放營業,設隱密性工作營業專區﹁如房車、船隻﹂,從業人員都須嚴格考核限制,消費價格與定價的等級劃分須貨真價實童叟無欺,交易雙方即使妹有請郎有意、仍須自己保密身份只是生意上關係,除非﹁性工作者﹂願棄職結合。
政府負責法律保護,規劃營業地區,提供安全保障及衛生檢查,最後還要給予性工作者福利保障,退休生活保障!性工作者成立自主管理公會及股份公司自己管理自己。相信性工作者不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錢財開玩笑,寧願去最作危險而沒有保障的非法單幹戶、而不願參加這種有保障的合法公司。或說有人願意作這行業,但怕人家知道甚至侮辱,這是技術問題不難處理,實際運作後不會產生這種問題。
立法的配套措施須能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及人客雙方的交易隱私權,嚴格規範與此有關的服務行為及周邊配套問題處理方式,也須立法重罰嚴懲那些意圖當狗仔隊去拍照要暴料勒索的嫌犯,並連坐其媒體主管及媒體經營者,未遂犯就須重懲,讓這些媒體狗仔混混,一次都不敢把他們的生財快樂之道建立在無辜受害者身上!
我們須要一次性解決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然後在實證中且戰且走監督、觀察、除錯、改進。我們知道公理正義能不能伸張,能否對抗邪惡,國家政府能不能保護善良,懲治犯罪,社會公眾能不能文明進步,道德觀念能否導正,就在政府官僚的為與不為間,及社會群眾願不願付出與關懷我們這個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經常不正確錯誤而有害的,小數人的意見、聲音大,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佔據了所有媒體發言權,大多數人或許搞不清楚﹁只是有錢有空時去爽一下的人﹂或許更不好意思表態講,而真正的受害者卻無處說理,沒有媒體發言權,也沒人敢、或找不到人替她們講話,並且惡質的媒體一向把這類新聞當消遣,當任意取笑、詆毀的對象,只因這些人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更不要說能反擊這些不公平,甚至沒有人性的媒體報導。
我們再想想各種選美又是什麼情色概念?嫁入豪門又是什麼宣傳觀念?媒體上大談二奶是什麼概念、現實發現裏不從事性工作行業,但卻有著性工作者宣傳心態在謀生的媒體上女人並不少見。這些媒體上對性工作及性概念描述甚至歪曲的報導對國中生、高中生的初期性經驗與這種身、心、腦三方面都不成熟的性經驗教育都帶給他們一輩子負面的人生陰影、那麼那些所謂成人的大學生或一般成年人反應又如何?所以從根源上花一份力氣處理問題,才不會在末端時花十份力量仍無法解決這種婚姻及男女性權力與性自主權間的不平等及生活矛盾問題。
試論性工作者除罪化的好處
一、性工作者才能拿到自己賺到的大部份的錢並能﹁部份繳稅﹂!
二、避免警察收賄貪污,警力可以用在真正的處理犯罪問題方面。
三、避免黑道挾持性工作者,剝削性工作者,成為黑道壯大的溫床!
四、避免人客被仙人跳,被敲竹槓,保障人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五、避免人客白吃、威脅、甚至搶劫、殺害性工作者造成社會悲劇刑案!
六、可以把這行業限制在一定範圍而維持大部份正常社會風氣!
七、性工作者是可以有光明面、也可以是高尚事業、歷史已證明﹁蘇 東坡與潮雲、張建與關盼盼等等﹂ 有這個可能性的許多記錄!
八、有人會說這是把女人商品化,我們是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非只是以自我潔癖的眼不見為淨、所謂把色情趕出那裡就算了!
九、我們可以把預期的損害控制在最小範圍,而對性工作者來說是最有利、最保障人權、工作權的作法,而非無視於性工作者的生活需求,把她們從一個深淵推向另一個深淵了事!
十、這個對性工作者觀念的改變與改造本身就是最好的性教育,不會有那麼多被色誘或以色誘引發的各種相關的犯罪行為!
十一、政府可以抽稅、這個稅專款專用,可 ﹁發專票、收門票﹂!
十二、增加各種「性工作」相關消費服務業的就業機會、解決一些失業問題!
總結
不論是從社會現實或理論層面,從人性、從人權、從工作權、從社會安定、從衛生安全,從兩性教育、從經濟稅收、從預防犯罪、從法律公正、社會公平等等方面,性工作者與性交易行為都應除罪化!並且政府有責任修改法律保障他們的各項權益不收受侵犯與剝奪,政府也應為她們創造一個優良,安全的工作環境!我們需知作就會有成果,不作永遠不知答案並永遠保守不進步而封建!把這些﹁性工作者﹂同胞從黑暗的地下活動中﹁贖身﹂出來,這是我們應有的責任,是對他人、對自己都是在作好事!打開這片玻璃窗,讓所有人民都能在自由自在沒有罪惡感的看看窗外的風景,這是思想的解脫、文明的演進、靈魂的釋放!
我們應該知道這是人類演化中由原始生存及﹁原始母系社會﹂自然習慣中所產生的本能權利,性工作者應該享有以她(他)自己願意而不妨害他人的方式去進行謀生的權利,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予性工作者對於這個社會貢獻後應有的感謝與地位,她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她們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她們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或危害社會的方式生存,她們也不是存心犯罪的人,我們的社會不應活生生的用空洞虛偽的道德觀,把她們從命運之樹上砍下來,把他們當作枯樹拋入到犯罪、恥辱和貧困的地獄,那樣的勝利是空洞偽善的道德說詞,而犧牲的卻是真實的人性、人權,「性工作者除罪化」這個簡單的要求是比人類力量還要人道的力量!
如果我們能放開心胸解放做自己的心智,我們就可以輕易的發現性工作者所擁有的道德形象也決不會輸那些政客,與搞不清楚狀況,確沾沾自喜自己有極端道德潔癖的偽善者。而且這些政客與偽道德者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擁有解釋性道德的獨佔權!性工作者至少比那些政客,更誠實一百倍,更乾淨一百倍,對性工作者的處罰、就是我們只看到懲罰,但我們看不到罪行!這個法律或規則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人權,簡單講一據話就是違反人性!
孟德斯鳩說:﹁有兩種腐敗,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而腐敗,一種是法律使人民腐敗。後一種腐敗是無可藥救,因為藥本身就包含腐敗的因素。﹂
這是目前我們這個社會制度下,人為的在物質上的差距或者說是貧富的差距所產生的不平等與罪惡,也是社會把人劃分成不同等級的齷齪制度根源,當問題涉及到不同社會階層時,就會有許多奇異不同的色情標準跑出來為他們各自的色情享受發言,保障他們獨享色情的醜陋利益。認為看女模內衣秀就是高格調服裝表演,而到汽車展看所謂名車配美女的清涼泳裝同樣是有水準的高尚休閒活動,至於在省道或是高速公路下穿比基尼的檳榔西施,那就真是非常不風雅要叫警察取締了。這是什麼社會道德的標準概念?但這些表演做秀的情色真的有什麼區別嗎?還只是因為她們﹁情色服務﹂的對象不同、所以就產生可享受與不準看的惡劣多重色情眼光標準!
如果我們把性工作者看成是我們的同胞,是我們的一份子,最主要是國家與政府應該把他看做是國家的一個公民,而應該保護她們,這樣國家的權威,政府的作用才能真正成為保障,保護人民的力量,而不是讓國家的力量與政府的公權力與不合人性,不顧事實的惡質法律,反而變成﹁非法色情業者﹂奴役性工作者的幫凶,這等於是把國家的公權力,社會的利益轉讓給這些經營﹁非法色情業者﹂的黑道!
最後試問如果天下的女人活得不好,男人能活得好嗎?性工作者就只是性工作者,她並沒有去動了誰的乳酪。希望我們衷心來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讓這個充滿人性光輝的﹁義舉﹂成為一個事實!皇天后土、佛祖菩薩保佑!感恩!


廖才傳
以前的黨外人士
前黨外立委蘇秋鎮助理助選員
曾經的李敖求是報高雄地區總經銷
廣播電台節目部經理、節目主持人
台灣左派、社會主義者、法家思想、理工科系

PS
可用真名發表
照片背景為西藏拉薩色拉寺辯經園

敬安
土匪窩的簽名檔、當然是要錢還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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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兄!

請依照下列文本去修正,標點與空格都依此文本,因為這是直排後之結果,這樣我就比較輕鬆些!

還有,可否用真名發表,並請您最好能給我作者簡介與照片,謝謝了!

梅峰 謹敬

以下的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試著從人性、人權、工作權、生存權、傳統、風俗、治安、法律、政府穩定、乃至社會道德的各個層面來論述我們為什麼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並提出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也請讀者共同關心與思考並能支持這個議題!謝謝!
台灣非法色情業的現狀
客觀上﹁性工作者除罪化﹂對誰不利、對誰有利?在利益問題中那些人主觀上誰最不希望﹁性工作者除罪化﹂?而又誰最希望﹁性工作者除罪化﹂?再則又那些人在靠此生存?他們的背景資料是什麼?非法色情業的黑暗面在那裡?
今日台灣色情業的現狀就是合法掩護非法或甚至直接非法營業,目前這些大大小小、高級或低檔的色情行業中、因這個事業投入門檻低變成一大堆素質低劣惡性重大的老鴇、皮條客、保鏢、黑道、人蛇集團混跡其中、而這些生存在社會陰暗面的人最不願意﹁性工作者除罪化﹂!再則是被收買而收賄的警察、販毒者、放高利貸者、惡性設計仙人跳詐騙者、及以此為犯罪溫床與手段的各型罪犯!一些不作為的官員及想以此行業為趁火打劫對象的人也不喜歡﹁性工作者除罪化﹂!還有一些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與不肖政府官員及周邊從業人員、這些人共生、共存、共犯、共保罪惡集體也不希望看到﹁性工作者除罪化﹂!最後是一些舉著莫須有社會善良風氣大旗的所謂偽道德人士、這些人被已所不欲而也想施於人的錯誤偽道德概念綁住所以也不想讓﹁性工作者除罪化﹂!
由以上台灣社會現狀的觀察及分析我們就知道﹁性工作者除罪化﹂對誰最不利?除了最後一種以所謂道德訴求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外、其他幾種實際上正在犯罪的人就是﹁性工作者除罪化﹂後最不利的人!因為從此他們將無罪惡利益可圖、反過來說這些社會敗類、人渣正在享受目前﹁性工作者有罪﹂的巨大非法利益及迫害﹁一般性工作者﹂、甚至為了能享受這種非法暴利、而經常幹出比﹁性工作﹂本身罪行更殘酷的罪惡來、非常不幸的我們台灣目前這種合法掩護非法色情業狀況真正是讓親者痛、仇者快、社會受害、國家有難!
那麼﹁性工作者除罪化﹂後對誰最有利?對得到合法保障的性工作者最有利、對一般人客最有利!對提供安全交易的場所經營的合法投資者最有利!對社會穩定最有利!對政府稅收最有利!對防止因性行為而發生的傳染病防制最有利!對教育兩性關係、轉移社會風氣及大眾觀感最有利!對因非法色情交易衍生的社會犯罪防制最有利!
再則更可怕的是非法的色情場所成為黑道犯罪與壯大的溫床,成為提供黑道重大利益的金錢來源及不肖白道官員的保護傘!在非法色情業中販毒﹁以毒品控制性工作者﹂、人口販賣甚至強壓脅迫、惡性高利貸、搞仙人跳威脅勒索對尋芳客詐財,甚至直接恐嚇不明就理的意外人客、製造抓不勝抓的刑事案件,危害社會人群,這就是我們台灣色情業的現狀!
希望以道德為訴求反對的人,不明白或不想花時間明白、只用便宜的理由就說我反對、然後批評、攻擊、甚至要消滅性工作者的生路!這些以道德訴求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的人、主觀上或許沒有也不會有幫黑道色情業者的意思、但客觀上卻真實的成了黑道色情業者的幫凶、這是因事物的發展不隨個人意願而轉移、所以我們要有勇氣及智慧認清與了解現實上發生的事及產生的問題、知道實務上及理論邏輯上的雙重作用與真相!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不是象牙塔裡不食人間煙火的學術研究、而是活生生的普遍性的犯罪與性工作者的生死存活問題!
法制與執行在此行中的影響
﹁性工作者﹂問題就是將法規中的違章等等小罰、小罪演變成官員收賄等等的貪污大罪、並造成政府形象齷齪、人民不信任國家治安狀態的不可調和矛盾問題!
在現有法令與制度中,這些非法色情經營業者或個體性工作者本身,她們為了能夠安穩營業不受騷擾、那就須打點黑白兩道,打點黑道部份經常深不可測、各方牛鬼蛇神聞香遠來都可能來吃一口八戒肉。這部份就是社會恐嚇、勒索、暴力、治安事件、抓不勝抓、刑案永遠辦不完的惡性循環狀況!
更嚴重的是白道政府警察甚至檢法人員收取非法色情業者賄賂、平時為業者充當保護傘進而打擊取締不送賄賂的競爭者,有事時為業者擺平黑道勒索糾紛、甚至充當合法掩護非法的打手!而地方警察收賄充當非法色情業者保護傘這個就是重罪。所以為了保障非法經營色情事業的利益、非法色情業者引誘政府官員犯貪污的重罪,我們的政府不可能在一方面讓警察有那麼容易貪污收賄A大錢的機會,另一方面卻要求警察當聖人重金之前不為所動、甚至要冒生命被威脅的危險!於是這種警察貪污拿業者黑錢的官場潛規則就成普遍存在的事實。即使後來者想清廉執政、也很難有辦法靠著自己的意志想挽回這種局面。並且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官場因循苟且習性中、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非法色情業者總會、總能找到警察治安的薄弱環節加以多方測試尋求突破,或因地方、或因時間、或因人事、總會讓這些非法色情業者找到突破口!
有限制就有漏洞、有禁止就有特權、就沒有競爭、就是暴利、有法律規定就有人包庇圖利。不要考驗人性、也不要挑戰人性、更不要誤解人性、在巨大利益驅動下、任何殺人放火的事都有人會去作、更何況只是送黑錢賄賂官員、這也是關於性產業同一件事情而不同的兩種展現、一個情治、治安機關可以被收賣的國家是稱不上國家的!
正視問題及處理之道
我們需正視現實上就是有性工作者的這個問題、及處理可能遇到的問題!以正確合理有人性、有人權的方法解決性工作者除罪化問題、並去說服對這些問題還不明白的人、而來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觀察那些人為什麼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是因為利益問題還是什麼別的原因?甚至一些反對者表面理由雖說的好聽、而實際有不可告人的企圖!他們真正反對的原因是什麼?他們不敢說出口的真正動機是什麼?是否是一但﹁性工作者除罪化﹂他們的非法利益就被消滅了?
認真、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提出解決的方法!最終看可不可能消除這個行業、而不是假裝看不見或不想看見,讓這些姊妹兄弟的不幸存在於我們這個社會的邊緣黑暗面裡過著非人的生活及受殘酷壓迫!這才是一個有人性、有人權、有責任、有文明而道德的社會人群應有的態度與作法!現在的感覺是政府對這些問題是片片斷斷的切割處理而沒有完整性。這樣即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又浪費政府資源並讓有心人趁機謀利及破壞,甚至讓這些問題一直累積而更加嚴重、形成政府及社會越來越重大的負擔!我們可以設想一但﹁性工作者除罪化﹂後!我們就有合法與多餘的時間及財力為性工作者做社會性服務﹁如兒女的教養﹂,甚至從原始條件去找出性工作者的賣淫動機原因、從根源上處理這個問題。性工作者是被騙、被賣、被陷害、自願、有條件自願﹁如欠帳、逼良為娼﹂,因此就是為了道德、為了保障人權所以更應該讓﹁性工作者除罪化﹂並可降低社會風險及政府統治成本、並且防止人口素質弱化!
病態的社會是對真實的性工作、情色行業壓制、甚至迫害、而那些虛偽、作假的情色才有快感、一邊是合法的不開放、一邊是非法的不禁止、視若無睹放任表演、故作前衛開放、在媒體上欲露不露所謂三點的挑戰所謂尺度而謀利大賺廣告費、這難道不就是以性議題吸引人的變態虐待狂作法嗎?感嘆古時的性工作者或叫藝妓的都像演藝人員、可現在的演藝人員看起來卻都像性工作者賣弄肉體與情色感觀、媒體上有多少人須要靠色相混飯吃的、甚至在潛規則下須作出情色犧牲才能有鏡頭的、難道只因為她們上了媒體包裝一下就顯得高貴了嗎?價錢又高又貴嗎?綜藝節目搞緋聞、搞八掛、講一夜情、聊劈腿就叫情調、這樣作難道不是對我們的性教育傷害更大、讓青少年對性知識誤解更深嗎?
﹁性工作者除罪化﹂主要是解放與女性有關的一切自主權、其次是一般人的性教育與性觀念及婚姻觀,在配偶無權干涉對方的工作選擇權概念裡、讓我們對性觀念態度來個真正革命性的轉變、我們也相信性工作者要的不是被可憐、不是被同情、要的只是一個公平合理的生存工作權、一個不被歪曲、壓迫的工作環境、一個不被刻意醜化、妖魔化的工作身份、我們認為這種要並不過份!所以我們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如果這個政府、這個社會沒有辦法給這些性工作者一個能夠生存的生活環境,那我們又有什麼權力與資格指責她們以自己選擇的方式去謀生,去過她們的生活呢?而且這種批評與指責除了是暴露這個社會的自私與缺乏同理心外、看不到別的意義!所以請記住性工作者首先是一個人、一個獨立的人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她犧牲什麼來捍衛什麼,那是她自己的人生,就像她不能、也沒有要求這個政府與社會犧牲什麼一樣,誰不願意有一個可以體面過日的工作與生活?
修法保障性工作者人權工作權
政府必需的立法及公權力必要的作用,對性工作者(不分男女或變性者)採取登記制﹁密碼假名保護﹂,就業執照隨人移動登記制﹁人到那裡登記到那﹂,工作場所固定制﹁股份制建立有合作利潤營業場所﹂!部份移動制以公地或私地開放營業、設隱密性專區﹁如房車、船隻﹂,工作場所範圍、從業人員都須嚴格考核限制,消費價格與定價的等級劃分須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即使妹有請郎有意、雙方仍須自己保密身份、只是生意上關係、除非﹁性工作者﹂要棄職!
政府負責法律保護,規劃營業地區、提供安全保障及衛生檢查,最後還要給予性工作者福利保障、退休生活保障!性工作者成立管理公會及股份公司自己管理自己!相信性工作者不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錢財開玩笑,寧願去最作危險而沒有保障的非法單幹戶、而不願參加這種有保障的合法公司。或說有人願意作這行業但怕人家知道甚至侮辱、這是技術問題不難處理、因此實際運作後不會產生這種問題!
立法的配套措施、立法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及人客雙方的交易隱私權,嚴格規範與此有關的一條龍服務行為及周邊配套處理方式,也須立法重罰嚴懲那些意圖當狗仔隊去拍照要暴料勒索的犯罪人,並連坐其媒體主管及媒體經營者、未遂犯就須重懲,讓這些媒體狗仔混混一次都不敢把他們的生財快樂之道建立在無辜受害者身上!
一些非法業者可能在別的地方繼續經營、但這就增加他們的犯罪成本,也加大了犯罪風險、更讓他們失去競爭力、他們會發現經營不下去,而且警察機構也不敢打開保護傘、睜一支眼閉一支眼讓其生存,即使為應付社會媒體壓力或上級監督、非法者也是抓﹁人頭﹂充數,那麼這就是簡單的官員收賄貪污問題了、這容易發現也容易抓到!但最怕的是不要又搞出一部似是而非徒法不足以自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黑道有歪策的漏洞法律條文出來,如果我們什麼都不作、不起而行、那任何事都比到七│十一買份報紙困難!
我們須要一次性解決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然後在實證中且戰且走監督觀察除錯改進,我們知道公理正義能不能伸張、能否對抗邪惡、國家政府能不能保護善良、懲治犯罪、社會公眾能不能文明進步、導正觀念就在政府官僚的為與不為及社會群眾願不願付出關懷我們這個賴以生存的環境!經常不正確錯誤而有害的、小數人的意見、聲音大、甚至佔據了所有媒體發言權、大多數人或許搞不清楚﹁只是有錢有空時去爽一下的人﹂或許不好意思表態講、而真正的受害者卻無處說理、沒有媒體發言權、也沒人敢、或找不到人替她們講話,並且惡質的媒體一向把這類新聞當消遣、任意取笑、詆毀的對象、只因這些人最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更不要說能反擊這些不公平、甚至沒有人性的媒體報導!
我們再想想各種選美又是什麼情色概念?嫁入豪門又是什麼宣傳觀念?媒體上大談二奶是什麼概念、現實發現裏不從事性工作行業,但卻有著性工作者宣傳心態在謀生的媒體上女人並不少見。這些媒體上對性工作及性概念描述甚至歪曲的報導對國中生、高中生的初期性經驗與這種身、心、腦三方面都不成熟的性經驗教育都帶給他們一輩子負面的人生陰影、那麼那些所謂成人的大學生或一般成年人反應又如何?所以從根源上花一份力氣處理問題、才不會在末端時花十份力量仍無法解決這種婚姻及男女性權力與性自主權間的不平等及生活矛盾問題!
試論性工作者除罪化的好處
一、性工作才能拿到自己賺到的大部份 的錢﹁部份繳稅﹂!
二、避免警察收賄貪污、警力可以用在 真正的處理犯罪問題方面。
三、避免黑道挾持性工作者、剝削性工 作者、成為黑道壯大的溫床!
四、避免人客被仙人跳、被敲竹槓、保 障人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五、避免人客白吃、威脅、甚至搶劫殺 害性工作者造成社會悲劇刑案!
六、可以把這行業限制在一定範圍而維 持大部份正常社會風氣!
七、性工作者是可以有光明面的、也可 以是高尚事業的、歷史已證明﹁蘇 東坡與潮雲、張建與關盼盼等等﹂ 有這個可能性的許多記錄!
八、有人會說這是把女人商品化、我們 是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非只是 以自我潔癖的眼不見為淨、所謂把 色情趕出那裡就算了!
九、我們可以把預期的損害控制在最小 範圍,而對性工作者來說是最有 利、最保障人權、工作權的作法, 而非無視於性工作者的生活需求、 把她們從一個深淵推向另一個深淵 了事!
十、這個對性工作者觀念的改變與改造 本身就是最好的性教育,不會有那 麼多被色誘或以色誘引發的各種相 關的犯罪行為!
十一、政府可以抽稅、這個稅專款專用 ﹁發專票、收門票﹂!
十二、增加各種消費服務業的就業機會、 擴大內需解決一些失業問題!
總結
不論是從社會現實或理論層面,從人性、從人權、從工作權、從社會安定、從衛生安全,從兩性教育、從經濟稅收、從預防犯罪、從法律公正、社會公平等等方面,性工作者與性交易行為都應除罪化!並且政府有責任修改法律保障他們的各項權益不收受侵犯與剝奪,政府也應為她們創造一個優良、安全的工作環境!我們需知作就會有成果、不作永遠不知答案並永遠保守不進步而封建!把這些﹁性工作者﹂同胞從地下行動中﹁贖身﹂出來、這是我們應有的責任、是對他人對自己都是作好事!打開這片玻璃窗、讓所有人民都能在自由自在沒有罪惡感的看看窗外的風景、這是思想的解脫、文明的演進、靈魂的釋放!
這是人類演化中由原始生存及自然習慣所產生的本能權利﹁原始母系社會﹂,性工作者應該享有以她(他)自己願意而不妨害他人的方式去進行謀生的權利,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予性工作者對於這個社會貢獻後應有的感謝與地位,她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她們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她們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或危害社會的方式生存,她們也不是存心犯罪的人、我們社會不應活生生的用空洞虛偽的道德觀,把她們從命運之樹上砍下來,把他們當作枯樹拋入到犯罪、恥辱和貧困的地獄,那樣的勝利是空洞偽善的道德說詞,而犧牲的卻是真實的人性、人權,這個簡單的要求是比人類力量還要人道的力量!
如果我們能放開心胸解放做自己的心智,我們就可以輕易的發現性工作者所擁有的道德形象也決不會輸那些政客,與搞不清楚狀況、確沾沾自喜自己有極端道德潔癖的偽善者!而且這些政客與偽道德者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擁有解釋性道德的獨佔權!性工作者至少比那些政客、更誠實一百倍、更乾淨一百倍,對性工作者處罰、就是我們之只看到懲罰、但是我們看不到罪行!這個法律或規則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人權!簡單講就是違反人性!
孟德斯鳩說:﹁有兩種腐敗,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而腐敗,一種是法律使人民腐敗。後一種腐敗是無可藥救,因為藥本身就包含腐敗的因素。﹂
這是目前我們這個社會制度下,人為的在物質上的差距或者說是貧富的差距所產生的不平等與罪惡,也是社會把人劃分成不同等級的齷齪制度根源,當問題涉及到不同社會階層時,就會有許奇異不同的色情標準跑出來講話,為他們各自的色情享受發言,保障他們獨享色情的醜陋利益!
認為看女模內衣秀就是高格調服裝表演是與世界流行接軌的情色﹁普世價值﹂!
而到汽車展看所謂名車配美女的清涼泳裝同樣是有水準的高尚休閒活動!至於在省道或是高速公路下穿比基尼的檳榔西施、那就真是非常不風雅要叫警察取締了!這是什麼社會道德的標準概念!但這些表演做秀的情色真的有什麼區別嗎?還只是因為她們﹁情色服務﹂的對象不同、所以就產生可享受與不準看的惡劣多重色情眼光標準!
如果我們把性工作者看成是我們的同胞、是我們的一份子,最主要國家與政府應該把他看做是國家的一個公民、而應該保護她們,這樣國家的權威、政府的作用才能真正成為保障、保護人民的力量,而不是讓國家的力量與政府的公權力與不合人性、不顧事實的法律!反而變成﹁非法色情業者﹂奴役性工作者的幫凶,這等於是把國家的權力、社會的利益轉讓給這些經營﹁非法色情業者﹂的黑道!
試問天下的女人活得不好,男人能活得好嗎?性工作者就是性工作者、她沒有動誰的乳酪!希望我們衷心來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讓這個充滿人性光輝的﹁義舉﹂成為一個事實!皇天后土、佛祖菩薩保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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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性工作者除罪化 】

以下的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試著從人性、人權、工作權、生存權、傳統、風俗、治安、法律、政府穩定、乃至社會道德的各個層面來論述我們為什麼支持【 性工作者除罪化 】!並提出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也請讀者共同關心與思考並能支持這個議題!謝謝!

1:今天台灣非法色情業的現狀是什麼 ?客觀上《 性工作者除罪化 》對誰不利、對誰有利?在利益問題中那些人主觀上誰最不希望《 性工作者除罪化 》﹖而又誰最希望《 性工作者除罪化 》?再則又那些人在靠此生存﹖他們的背景資料是什麼 ﹖非法色情業的黑暗面在那裡 ?
今日台灣色情業的現狀就是合法掩護非法或甚至直接非法營業,目前這些大大小小、高級或低檔的色情行業中、因這個事業投入門檻低變成一大堆素質低劣惡性重大的老鴇、皮條客、保鏢、黑道、人蛇集團混跡其中 、而這些生存在社會陰暗面的人最不願意《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再則是被收買而收賄的警察、販毒者、放高利貸者、惡性設計仙人跳詐騙者、及以此為犯罪溫床與手段的各型罪犯!一些不作為的官員及想以此行業為趁火打劫對象的人也不喜歡《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還有一些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與不肖政府官員及周邊從業人員、 這些人共生、共存、共犯、共保罪惡集體也不希望看到《 性工作者除罪化 》 ! 最後是一些舉著莫須有社會善良風氣大旗的所謂偽道德人士、這些人被已所不欲而也想施於人的錯誤偽道德概念綁住所以也不想讓《 性工作者除罪化 》!
由以上台灣社會現狀的觀察及分析我們就知道《 性工作者除罪化 》對誰最不利 ?除了最後一種以所謂道德訴求反對《 性工作者除罪化 》的人外、 其他幾種實際上正在犯罪的人就是《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最不利的人!因為從此他們將無罪惡利益可圖 、反過來說這些社會敗類、人渣正在享受目前《 性工作者有罪 》的巨大非法利益及迫害『一般性工作者』、甚至為了能享受這種非法暴利、而經常幹出比『性工作』本身罪行更殘酷的罪惡來、非常不幸的我們台灣目前這種合法掩護非法色情業狀況真正是讓親者痛、仇者快、社會受害 、國家有難!
那麼《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對誰最有利?對得到合法保障的性工作者最有利、對一般人客最有利 !對提供安全交易的場所經營的合法投資者最有利!對社會穩定最有利!對政府稅收最有利! 對防止因性行為而發生的傳染病防制最有利 !對教育兩性關係、轉移社會風氣及大眾觀感最有利 !對因非法色情交易衍生的社會犯罪防制最有利!
再則更可怕的是非法的色情場所成為黑道犯罪與壯大的溫床,成為提供黑道重大利益的金錢來源及不肖白道官員的保護傘!在非法色情業中 販毒《以毒品控制性工作者》、人口販賣甚至強壓脅迫、惡性高利貸、搞仙人跳威脅勒索對尋芳客詐財 ,甚至直接恐嚇不明就理的意外人客、製造抓不勝抓的刑事案件,危害社會人群 ,這就是我們台灣色情業的現狀 !
希望以道德為訴求反對的人,不明白或不想花時間明白、只用便宜的理由就說我反對、然後批評、攻擊、甚至要消滅性工作者的生路!這些以道德訴求反對【 性工作者除罪化 】的人、主觀上或許沒有也不會有幫黑道色情業者的意思、但客觀上卻真實的成了黑道色情業者的幫凶、這是因事物的發展不隨個人意願而轉移、所以我們要有勇氣及智慧認清與了解現實上發生的事及產生的問題、知道實務上及理論邏輯上的雙重作用與真相!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不是象牙塔裡不食人間煙火的學術研究、而是活生生的普遍性的犯罪與性工作者的生死存活問題 !

2:法律制度與執行者在這個行業中的影響是什麼?
『性工作者』問題就是將法規中的違章等等小罰、小罪演變成官員收賄等等的貪污大罪、並造成政府形象齷齪、人民不信任國家治安狀態的不可調和矛盾問題 !
在現有法令與制度中,這些非法色情經營業者或個體性工作者本身 ,她們為了能夠安穩營業不受騷擾、那就須打點黑白兩道 ,打點黑道部份經常深不可測、各方牛鬼蛇神聞香遠來都可能來吃一口八戒肉 。這部份就是社會恐嚇、勒索、暴力、治安事件、抓不勝抓、刑案永遠辦不完的惡性循環狀況!
更嚴重的是白道政府警察甚至檢法人員收取非法色情業者賄賂、平時為業者充當保護傘進而打擊取締不送賄賂的競爭者,有事時為業者擺平黑道勒索糾紛、甚至充當合法掩護非法的打手 !而地方警察收賄充當非法色情業者保護傘這個就是重罪 。所以為了保障非法經營色情事業的利益、非法色情業者引誘政府官員犯貪污的重罪, 我們的政府不可能在一方面讓警察有那麼容易貪污收賄A大錢的機會,另一方面卻要求警察當聖人重金之前不為所動、甚至要冒生命被威脅的危險!於是這種警察貪污拿業者黑錢的官場潛規則就成普遍存在的事實 。即使後來者想清廉執政、也很難有辦法靠著自己的意志想挽回這種局面。 並且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官場因循苟且習性中、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非法色情業者總會、總能找到警察治安的薄弱環節加以多方測試尋求突破,或因地方、或因時間、或因人事、總會讓這些非法色情業者找到突破口 !
有限制就有漏洞、有禁止就有特權、就沒有競爭、就是暴利、有法律規定就有人包庇圖利 。不要考驗人性、也不要挑戰人性、更不要誤解人性、在巨大利益驅動下、任何殺人放火的事都有人會去作、更何況只是送黑錢賄賂官員、這也是關於性產業同一件事情而不同的兩種展現、一個情治、治安機關可以被收賣的國家是稱不上國家的 !

3:如何正視這些問題及合理、合情、合法處理這些即存的非法色情業問題!
我們需正視現實上就是有性工作者的這個問題、及處理可能遇到的問題 !以正確合理有人性、有人權的方法解決性工作者除罪化問題、並去說服對這些問題還不明白的人、而來支持《 性工作者除罪化 》、觀察那些人為什麼反對《 性工作者除罪化》、是因為利益問題還是什麼別的原因?甚至一些反對者表面理由雖說的好聽、而實際有不可告人的企圖 !他們真正反對的原因是什麼?他們不敢說出口的真正動機是什麼 ﹖ 是否是一但《 性工作者除罪化 》他們的非法利益就被消滅了 ?
認真、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提出解決的方法! 最終看可不可能消除這個行業、而不是假裝看不見或不想看見 ,讓這些姊妹兄弟的不幸存在於我們這個社會的邊緣黑暗面裡過著非人的生活及受殘酷壓迫! 這才是一個有人性、有人權、有責任、有文明而道德的社會人群應有的態度與作法 !現在的感覺是政府對這些問題是片片斷斷的切割處理而沒有完整性 。這樣即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又浪費政府資源並讓有心人趁機謀利及破壞 ,甚至讓這些問題一直累積而更加嚴重、形成政府及社會越來越重大的負擔!我們可以設想一但《 性工作者除罪化 》後 !我們就有合法與多餘的時間及財力為性工作者做社會性服務《如兒女的教養》 ,甚至從原始條件去找出性工作者的賣淫動機原因、從根源上處理這個問題 。性工作者是被騙、被賣、被陷害、自願、有條件自願《 如欠帳、逼良為娼 》 ,因此就是為了道德、為了保障人權所以更應該讓《 性工作者除罪化 》 並可降低社會風險及政府統治成本、並且防止人口素質弱化 !

病態的社會是對真實的性工作、情色行業壓制、甚至迫害、而那些虛偽、作假的情色才有快感、一邊是合法的不開放、一邊是非法的不禁止、視若無睹放任表演、故作前衛開放、在媒體上欲露不露所謂三點的挑戰所謂尺度而謀利大賺廣告費、這難道不就是以性議題吸引人的變態虐待狂作法嗎?感嘆古時的性工作者或叫藝妓的都像演藝人員、可現在的演藝人員看起來卻都像性工作者賣弄肉體與情色感觀、媒體上有多少人須要靠色相混飯吃的、甚至在潛規則下須作出情色犧牲才能有鏡頭的、難道只因為她們上了媒體包裝一下就顯得高貴了嗎 ﹖價錢又高又貴嗎?綜藝節目搞緋聞、搞八掛、講一夜情、聊劈腿就叫情調、這樣作難道不是對我們的性教育傷害更大、讓青少年對性知識誤解更深嗎 ?

《 性工作者除罪化 》主要是解放與女性有關的一切自主權、其次是一般人的性教育與性觀念及婚姻觀,在配偶無權干涉對方的工作選擇權概念裡、讓我們對性觀念態度來個真正革命性的轉變、我們也相信性工作者要的不是被可憐、不是被同情、要的只是一個公平合理的生存工作權、一個不被歪曲、壓迫的工作環境 、一個不被刻意醜化、妖魔化的工作身份、我們認為這種要並不過份 !所以我們支持 《 性工作者除罪化 》!
如果這個政府、這個社會沒有辦法給這些性工作者一個能夠生存的生活環境,那我們又有什麼權力與資格指責她們以自己選擇的方式去謀生,去過她們的生活呢 ﹖ 而且這種批評與指責除了是暴露這個社會的自私與缺乏同理心外、看不到別的意義! 所以請記住性工作者首先是一個人、一個獨立的人 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她犧牲什麼來捍衛什麼,那是她自己的人生,就像她不能、也沒有要求這個政府與社會犧牲什麼一樣 ,誰不願意有一個可以體面過日的工作與生活 ﹖

4:修法保障性工作者人權工作權!同時加強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政府必需的立法及公權力必要的作用 ,對性工作者(不分男女或變性者)採取登記制《 密碼假名保護 》,就業執照隨人移動登記制《人到那裡登記到那》, 工作場所固定制《 股份制建立有合作利潤營業場所 》! 部份移動制以公地或私地開放營業、設隱密性專區《 如房車、船隻 》,工作場所範圍、從業人員都須嚴格考核限制 ,消費價格與定價的等級劃分須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即使妹有請郎有意、雙方仍須自己保密身份、只是生意上關係、除非『性工作者』要棄職!
政府負責法律保護,規劃營業地區、提供安全保障及衛生檢查 ,最後還要給予性工作者福利保障、退休生活保障! 性工作者成立管理公會及股份公司自己管理自己 !相信性工作者不會拿自己的身家性命錢財開玩笑 ,寧願去最作危險而沒有保障的非法單幹戶、而不願參加這種有保障的合法公司 。或說有人願意作這行業但怕人家知道甚至侮辱、這是技術問題不難處理、因此實際運作後不會產生這種問題!
立法的配套措施、立法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及人客雙方的交易隱私權 ,嚴格規範與此有關的一條龍服務行為及周邊配套處理方式 ,也須立法重罰嚴懲那些意圖當狗仔隊去拍照要暴料勒索的犯罪人 ,並連坐其媒體主管及媒體經營者、未遂犯就須重懲 ,讓這些媒體狗仔混混一次都不敢把他們的生財快樂之道建立在無辜受害者身上 !
一些非法業者可能在別的地方繼續經營、但這就增加他們的犯罪成本,也加大了犯罪風險、更讓他們失去競爭力、他們會發現經營不下去 ,而且警察機構也不敢打開保護傘、睜一支眼閉一支眼讓其生存 ,即使為應付社會媒體壓力或上級監督、非法者也是抓《 人頭 》充數 ,那麼這就是簡單的官員收賄貪污問題了、這容易發現也容易抓到! 但最怕的是不要又搞出一部似是而非徒法不足以自行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黑道有歪策的漏洞法律條文出來 ,如果我們什麼都不作、不起而行、那任何事都比到7-11買份報紙困難 !
我們須要一次性解決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然後在實證中且戰且走監督觀察除錯改進,我們知道公理正義能不能伸張、能否對抗邪惡、國家政府能不能保護善良、懲治犯罪、社會公眾能不能文明進步、導正觀念就在政府官僚的為與不為及社會群眾願不願付出關懷我們這個賴以生存的環境!經常不正確錯誤而有害的、小數人的意見、聲音大、甚至佔據了所有媒體發言權、大多數人或許搞不清楚《 只是有錢有空時去爽一下的人 》或許不好意思表態講、而真正的受害者卻無處說理、沒有媒體發言權、也沒人敢、或找不到人替她們講話 ,並且惡質的媒體一向把這類新聞當消遣、任意取笑、詆毀的對象、只因這些人最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更不要說能反擊這些不公平、甚至沒有人性的媒體報導!
我們再想想各種選美又是什麼情色概念?嫁入豪門又是什麼宣傳觀念?媒體上大談二奶是什麼概念、現實發現裏不從事性工作行業,但卻有著性工作者宣傳心態在謀生的媒體上女人並不少見。這些媒體上對性工作及性概念描述甚至歪曲的報導對國中生、高中生的初期性經驗與這種身、心、腦三方面都不成熟的性經驗教育都帶給他們一輩子負面的人生陰影、那麼那些所謂成人的大學生或一般成年人反應又如何 ﹖所以從根源上花一份力氣處理問題、才不會在末端時花十份力量仍無法解決這種婚姻及男女性權力與性自主權間的不平等及生活矛盾問題 !

5:試論性工作者除罪化《 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 》後的好處 !
一:性工作才能拿到自己賺到的大部份的錢【 部份繳稅 】 !二:避免警察收賄貪污、警力可以用在真正的處理犯罪問題方面。三:避免黑道挾持性工作者、剝削性工作者、成為黑道壯大的溫床 !四:避免人客被仙人跳、被敲竹槓、保障人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五:避免人客白吃、威脅、甚至搶劫殺害性工作者造成社會悲劇刑案 !六:可以把這行業限制在一定範圍而維持大部份正常社會風氣 !七:性工作者是可以有光明面的、也可以是高尚事業的、歷史已證明
《 蘇東坡與潮雲、張建與關盼盼等等 》有這個可能性的許多記錄 !八:有人會說這是把女人商品化、我們是要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而非只是以自我潔癖的眼不見為淨、所謂把色情趕出那裡就算了! 九:我們可以把預期的損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而對性工作者來說是最有利、最保障人權、工作權的作法, 而非無視於性工作者的生活需求、把她們從一個深淵推向另一個深淵了事 !十:這個對性工作者觀念的改變與改造本身就是最好的性教育 ,不會有那麼多被色誘或以色誘引發的各種相關的犯罪行為 !十一:政府可以抽稅、這個稅專款專用 《 發專票、收門票 》 !十二:增加各種消費服務業的就業機會、擴大內需解決一些失業問題!

總結
不論是從社會現實或理論層面 ,從人性、從人權、從工作權、從社會安定、從衛生安全 ,從兩性教育、從經濟稅收、從預防犯罪、從法律公正、社會公平等等方面 ,性工作者與性交易行為都應除罪化! 並且政府有責任修改法律保障他們的各項權益不收受侵犯與剝奪 ,政府也應為她們創造一個優良、安全的工作環境 !我們需知作就會有成果、不作永遠不知答案並永遠保守不進步而封建! 把這些『性工作者』同胞從地下行動中《 贖身 》出來、這是我們應有的責任、是對他人對自己都是作好事!打開這片玻璃窗、讓所有人民都能在自由自在沒有罪惡感的看看窗外的風景、這是思想的解脫、文明的演進、靈魂的釋放 !

這是人類演化中由原始生存及自然習慣所產生的本能權利《 原始母系社會 》, 性工作者應該享有以她(他)自己願意而不妨害他人的方式去進行謀生的權利,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予性工作者對於這個社會貢獻後應有的感謝與地位,她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她們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她們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或危害社會的方式生存,她們也不是存心犯罪的人、我們社會不應活生生的用空洞虛偽的道德觀,把她們從命運之樹上砍下來,把他們當作枯樹拋入到犯罪、恥辱和貧困的地獄,那樣的勝利是空洞偽善的道德說詞,而犧牲的卻是真實的人性、人權,這個簡單的要求是比人類力量還要人道的力量 !
如果我們能放開心胸解放做自己的心智,我們就可以輕易的發現性工作者所擁有的道德形象也決不會輸那些政客,與搞不清楚狀況、確沾沾自喜自己有極端道德潔癖的偽善者!而且這些政客與偽道德者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擁有解釋性道德的獨佔權!性工作者至少比那些政客、更誠實一百倍、更乾淨一百倍,對性工作者處罰、就是我們之只看到懲罰、但是我們看不到罪行! 這個法律或規則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人權!簡單講就是違反人性!
孟德斯鳩說:《 有兩種腐敗,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而腐敗,一種是法律使人民腐敗。後一種腐敗是無可藥救,因為藥本身就包含腐敗的因素。 》
這是目前我們這個社會制度下 ,人為的在物質上的差距或者說是貧富的差距所產生的不平等與罪惡,也是社會把人劃分成不同等級的齷齪制度根源,當問題涉及到不同社會階層時 ,就會有許奇異不同的色情標準跑出來講話,為他們各自的色情享受發言,保障他們獨享色情的醜陋利益 !
認為看女模內衣秀就是高格調服裝表演是與世界流行接軌的情色【普世價值】!
而到汽車展看所謂名車配美女的清涼泳裝同樣是有水準的高尚休閒活動!至於在省道或是高速公路下穿比基尼的檳榔西施、那就真是非常不風雅要叫警察取締了 !這是什麼社會道德的標準概念!但這些表演做秀的情色真的有什麼區別嗎﹖還只是因為她們『情色服務』的對象不同、所以就產生可享受與不準看的惡劣多重色情眼光標準!

如果我們把性工作者看成是我們的同胞、是我們的一份子,最主要國家與政府應該把他看做是國家的一個公民、而應該保護她們,這樣國家的權威、政府的作用才能真正成為保障、保護人民的力量,而不是讓國家的力量與政府的公權力與不合人性、不顧事實的法律!反而變成《非法色情業者》奴役性工作者的幫凶,這等於是把國家的權力、社會的利益轉讓給這些經營《非法色情業者》的黑道!

試問天下的女人活得不好,男人能活得好嗎? 性工作者就是性工作者、她沒有動誰的乳酪!希望我們衷心來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讓這個充滿人性光輝的『義舉』成為一個事實!皇天后土、佛祖菩薩保佑!感恩!

龍爪

ps
梅兄看看,如有問題請在賜教
想了一夜,修了一早,休息去了

敬安

補充
還有一些細節配套問題在我的原始版本中目前用不到
土匪窩的簽名檔、當然是要錢還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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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改本文工程粉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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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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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梅議員大安

這一篇文章或比較正確講該叫( 說帖 )
是我去年為了替那些(日日春)女性朋友講話寫的(我不認識她們)
在中時新聞對談論壇及其他地方都刊出過,也寄到總統府去
那天在新竹聽梅兄一講要選台北市議員,回家幾天想了想
覺得這篇文章內容與論點可以當梅兄的競選主題政見之一

這篇文章內容也被某些不要臉立委斷章取義拿到立法院去講過
而我個人覺得這篇文章對目前政府一步步的(性工作除罪化)立法已有直接影響
所以我認為梅兄以這個議題當競選政見可吸收不少支持者
而因為我是這篇文章的原始作者,也是唯一對這個問題提出完整論述的網民
一句話我就是這個問題的原創者及敢公開聲言支持(性工作除罪化)的網民
我也可保證一般所謂主流媒體(平面及電子)都沒有也不能對這問題講的這樣清楚過
所以談論這個問題的主動權就完全在我們手中
對這個議題如何的攻擊與防禦策略也全在我們手中
別人想利用這個議題來作文章會非常困難及冒很大風險
而梅兄又無黨派牽制那更能完全發揮這個議題的戰力

我的看法是梅兄要抓幾項(大目標)來當競爭主題
(性工作者除罪化)是一項,(網路性騷擾)可能也是一項
(兩岸統一進程中的台北市發展策略)也應該是一項
其他項目也要評估看看能不能(異軍突起)讓選民來支持,而不要光講爽的
而那些國民黨,民進黨候選人也能發揮的議題我們就不要講了

再則避免直接再罵馬英九或罵政府(總統府及市政府)
而應以一種比較迂迴方式批評馬英九或政府(總統府及市政府)
甚至用政治幽默方式口氣消遣馬英九或政府(總統府及市政府)
而對於民進黨輕輕帶過就行( 打落水狗不算英雄 )

針對文山中正南區選民屬性該如何去吸引他們支持
那些大議題及中小議題能引起他們注意來投這一票
什麼公共議題以梅兄的立場是比較好發揮的呢
這個都要先認真思考及觀察中找出

最後
要改這篇文章啊
那工程可不是普通的小啊
我試著改改看啊,,一些問題狀況不太一樣了
有的還要補充一些新意見的樣子
我這篇本是一萬四千字修到八千字的啊
要在修會累死人啊
罷了

敬安
土匪窩的簽名檔、當然是要錢還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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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廖兄!

這篇文章內容很好,可否請您加標點,分段落,好好整理成一篇內容完整但不要重複的文章,讓我刊載在家國雜誌上,以擴大其影響力!拜託您了!

順頌 安祺

梅峰 謹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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