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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新聞資料】(轉貼)政治?只是公關
2009/08/10 11:41 瀏覽2,218|回應4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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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只是公關

(2009/08/09 00:07)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黃創夏 

許多人或許很早就學會了對媒體保持戒心,但是,卻對隱藏在背後,掌控媒體的「公關操作」視若無睹。 

正如同美國著名史學家布爾斯汀(Daniel Boorstin):「有人天生就很偉大,有人藉豐功偉業造就偉大,有人則是雇用公關人員」。 

布爾斯汀點出了一個容易被忽視的真實:許多人都懂得忽略充滿各種媒體空間的廣告,卻很容易忽略掉,無數的公關操作,正在悄悄地操控大眾的心智。 

更關鍵的是,這樣的操控是「潛移默化」不帶有「強制」外觀,是透過了各種「故事」、「內幕」和「議題設定」,讓大眾產生一堆政治所希望的「理所當然」。 

這樣的「技術」興起於二十世紀中葉,從來就不是搞好人際的「公關」,就是一種「政治」,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政治的實況,絕大部分是靠媒體定輸贏。簡言之,誰在媒體曝光上佔得優勢?誰主導了媒體議程?就是政治上的贏家。 

這是許多當下政治評論與觀察的盲點,他們,總愛在「應然」──應該是怎樣下工夫,卻無法從「實然」──實際上操控過程去理解。 

習慣「文以載道」的東方文化下,把「公關」是為是「小道」,不習慣把公關視為是政治的一部分,甚至是主體。因此早就忽略了主導政治輸贏的,不是政策方向、也不是政治資源的分配、而是「權力包裝」的公關操作。 

所以,東方文化下的社會,已經失去了對「公關」的免疫力,他們,隨著精密的「公關政治」在起舞,變成是「權力的包裝紙」。 

於是,「抗疫英雄」應運而生,他也將是一個「好的父母官」;「溫良恭簡讓」就是一個「不會濫權」的好領袖;「情緒常失控」的「前公主」就一定沒有心機、八十八歲的退休總統,沒有人記得他已體衰垂暮,隨時會回到主身邊,還可以被吵作是「第三勢力」的「救世主」;所以僅僅是溝通工具的「噗浪」,可以讓幾個六十老翁成了「網世代」…… 

本質與真實,已經不重要了!一切都是公關,一切化成政治,卻沒有人願意去戳破這個虛假的「國王新衣」,只會隨著政客不斷策畫的「公關」而喜樂哀怒,這才是台灣當下政治喧鬧不停,虛議題不斷喧嘩,實際上卻毫無生產力的根源啊! 

希特勒長存人間

(2009/08/10 00:09)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黃創夏 

雖然,納粹狂人希特勒的暴虐,普世唾棄,但希特勒所「發明」的宣傳技巧,經過了一甲子歲月,依然是全球政客操作政治公關,奉行不逾的無上法典。 

希特勒的公關宣傳靈魂人物是戈培爾,他最精密的心法就是看透人們潛意識的深 遠影響力,他把大多數資源投入運用電影的影像公關操作,成功了塑造希特勒的形象。 

要深入潛意識就是要「潛移默化」,「教條式」的八股政治公關,在在倒人胃口。 

當時納粹德國有一位導演想PLP,拍了一部《希特勒青年克韋斯》(Hitler-junge Quex),描寫一位納粹少年信徒為了堅持希特勒理念奉獻生命。沒想到戈培爾一看就大發雷霆,破口大罵還不夠,立刻下令禁播這部電影。 

戈培爾認為有效的公關政治是要將人們「帶離現實」,邁入一個「想像的世界」當中,只有進到了那樣的氛圍,才能產生對潛意識的操控。 

戈培爾當時領導下的當時納粹電影,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沒有《希特勒青年克韋斯》的教條,幾乎都像是是模彷美國之好萊塢電影,卻成功了操控一整代「最理智」之日耳曼民族。 

戈培爾更運用了大量之好萊塢手法製作新聞影片,包含了運鏡、剪輯、配樂等等娛樂電影手法,藉著鏡頭交錯剪接與音效搭配,呈現出希特勒接受部隊致敬與群眾歡呼的壯闊,不斷地操作政治公關的新聞技巧,成功地營造出集體意志的感染力,也在潛意識中襯托出希特勒是「偉大領袖」的形象。 

這樣的操控,並未因納粹敗亡而消失,反而成了當代政治的主流。且看看文革時代的毛澤東、一九六○時代的法國戴高樂、美國的甘迺迪、北韓的金日成……哪一個不是「以戈培爾為師」,不斷地操作政治公關的新聞技巧,成功地營造出集體意志的感染力,也在潛意識中襯托出他們是「偉大領袖」的形象。 

就算到了世紀交替間,活躍在台灣最重要的兩位政治領袖:馬英九與陳水扁,在他們登上權力頂峰前,都是媒體寵兒,不管是陳水扁與馬英九,哪一次選舉不是透過政治公關綿密的布局,又是影片、又是歌曲、公仔、紀念品……的「以戈培爾為師」,延續著希特勒所遺留的公關政治心法。 

不止是馬英九與陳水扁,當下世界最有魅力的歐巴馬,他的崛起不也是大多數得力於他在鏡頭前的風格與魅力。 

權力,已經異化成了是一種「包裝」;民主,已經變成了是政治公關競賽,來勢洶洶、摧枯拉朽,這才是當下公共領域中,最核心的隱憂啊!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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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彭芸不食人間煙火?NCC:A片不能太A
2010/05/04 10:52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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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黨政投資媒體 近半民眾贊成  





























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上午公布「2014上半年數位匯流大調查」,網路國家安全、黨政投資媒體議題引發關注。近半民眾認為台灣當前媒體收視環境低落,四成五支持政府資金投入提昇節目品質,近六成贊成開放政黨擁有頻道宣揚理念。


調查發現,民眾對開放黨政投資媒體態度鬆動,若開放政府資金投資媒體,50.0%認為政府已無能力掌握輿論,33.3%擔心政府資金投資媒體會掌控輿論,16.7%無明確意見。


政府資金投資媒體是否可提升節目品質?意見分歧,44.5%同意政府資金可對節目品質產生提升效果,45.0%不同意,10.5%無意見。若開放政府資金投資媒體,84.9%認為應對政府資金投資媒體持股限制,30.0%認為應限制在50%,其次為限制在30%占22.8%;目前政府主張開放的10%,支持比例5.1%,立院協商的開放5%,支持比例2.9%。


未來電視數位化後,頻道數量大增,民眾對是否開放各政黨擁有各自頻道,56.8%贊成每一政黨可有一頻道,33.3%民眾不贊成,9.9%無明確意見,與去年12月相比,變化不大。


整體網路環境安全性上,僅27.9%民眾有信心,58.6%沒信心,13.5%無意見;與去年12月相比,沒信心比例增加7.1%。4G開台後是否應引入中國製設備?高達70.8%擔心引入4G設備可能讓資安出漏洞,20.2%不擔心,9.0%無明確意見。是否要全面禁止中國製設備?57.8%表示支持,28.7%反對,13.5%無意見。


弘光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顏加松表示,時空環境不同,媒體數位化,已無黨政軍壟斷媒體可能,過時法律應修正;他主張,若要修改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最好完全開放;若要有比例限制,則應限制在五成以符合預算法。



【2014/07/31 聯合晚報】





紐時網站收費3周 訂戶破10萬


【聯合報╱編譯李致嫻/報導】


2011.04.23 03:53 am


紐約時報21日宣布,自上月28日紐時網站開始收費後,訂戶已超過10萬。 這個初步訂閱成績令紐時振奮,也為其他尚在觀望的業者打了一劑強心針。


讀者每個月能從紐時網站免費觀看20篇文章,超過此數量則要加入付費訂閱計畫。紐時表示,這10萬訂戶不包括可免費上網站閱覽的印刷版報紙訂戶。


紐約時報公司總裁兼執行長珍娜.羅賓森(Janet Robinson)說,網站3月間約有6200萬個造訪人次,開始收費後,閱覽人數減少的情況在預期之內,初期訂戶量則超過預期,印刷報的家庭訂戶也略有增加。


紐時網站開始收費後,印刷廣告營收減少了7.5%,數位廣告營收則增加4.5%,總額達8360萬美元(約台幣24億元),占紐時公司整體廣告營收的28%,高於一年前的25.6%。


雖然紐時網站收費表現亮眼,卻仍然敵不過印刷媒體廣告業務持續低迷。紐時公司今年第一季的整體營收下降3.6%,總額5億6650萬美元,淨利更銳減57.6%,只有540萬美元。 【2011/04/23 聯合報】










鎖碼台「不能太A」 網友罵翻NCC




























在日本成人片商來台抗議盜版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突然下令,電視鎖碼台與MOD上的成人片「一律淨化」,NCC強調限制級「非毫無限制的裸露或猥褻」,五月一日起,所有頻道與MOD的成人節目只能播放「不能太A」的成人片,一旦抓到將依猥褻罪移送刑事局。


NCC指出,根據電視分級制度,限制級影片中,不能出現撫摸性器官、渲染下體、性虐待、露毛、使用情趣用品等誇張性行為,但可以露兩點,因此下令所有成人頻道三天內「淨化」,中華電信MOD與成人鎖碼頻道被迫緊急剪掉「精彩畫面」,還有業者趕著猛打碼賽克,「NCC說太薄了,要打厚一點!」


但此舉卻引發觀眾與訂戶連續幾天抗議,甚至揚言退租。


觀眾王先生大罵NCC「莫名其妙」,網友陳先生指出,成人頻道管成這樣,還有誰願意付費收看?他指現在網路一堆無碼成人片,NCC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


據了解,有律師寫信投書NCC,指中華電信MOD裡有很多成人片的尺度,早就超越限制級,NCC上周三突然召集十家成人頻道業者開會,下令業者三天內要「修改」完畢。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指出,今天將再檢視成人頻道,「若未依規定,可能直接移送刑事警察局」,他呼籲業者不要知法犯法。



【2010/05/04 聯合報】









侵權A大了 日A片商將提告求償













































日本A片業者來台委託律師提告,昨天在記者會上公布台灣的電信業者和有線電視涉嫌侵權實例。
記者盧振昇/攝影

日本八大A片業者跨海來台捍衛著作權,昨天舉行聯合記者會,要求台灣的電信業者、有線電視台在一個月內與他們洽談授權事宜,如果未經合法授權繼續播放日本A片,將提告求償。


特別的是,昨天A片商都沒有出席,只有委任律師在場。據透露,片商受到台灣黑道的恐嚇,外傳有好幾組兄弟,片商擔心公開露面會有「麻煩」;至於被恐嚇的細節,片商及律師都不願多談,警方將介入了解。


日本八大A片商鎖定的第一波提告名單,主要是針對可以用手機下載A片和AV女優照片的電信公司,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威寶、和信、泛亞等,日方將控告他們違反著作權法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


至於求償金額,日本A片商還正在計算。委任律師陳世英表示,這八家A片業者在日本的市占率約百分之卅,台灣盜用日本A片,至少每年造成業者損失超過新台幣十幾億元。


中華電信等各業者強調「只提供平台,簽約時就已要求內容供應商提供合法內容」,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監理機關只管成人片的尺度適法性,並稱台灣法律沒有「A片」這個字眼,成人片只有限制級與超越限制級兩種尺度,後者涉及猥褻,不管是手機、電視頻道或MOD內容,只要逾越限制級尺度,NCC抓到就會移送刑事局法辦。


陳世英指出,著作權法規定,只要具有原創性的影片,均有著作權,然而台灣的司法機關卻將A片排除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導致電信及有線電視業者可以公開播放未經授權的日本A片,藉此獲利,一般通路商為營利,更願意鋌而走險。


他表示,全世界國家都保護A片的著作權,只有台灣沒有,日本業者不排除聲請大法官解釋。


他說,如果擔心A片會妨害社會風俗,主管機關可以管制,以負面表列方式將色情片內容類型化,同時將現有的分級制度細緻化,例如增列成人級。


【2010/04/15 聯合報】










A片認定沒著作權 日業者要來嗆聲


































【2010/04/12 聯合報】



























你看的A片夠「A」嗎?

日本A片業者在台灣區的代理人說,過去幾年不斷行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要求保障A片業者的著作權,但智慧局一直以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為由,認為色情錄影帶不屬於著作權法規範的「創作」加以婉拒。

日本八家A片業者近日要跨海來台,向政府爭取A片的著作權保護,特別點名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等,指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縱容業者播放未經授權的A片。

日本A片業者在台灣區的代理人說,過去幾年不斷行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要求保障A片業者的著作權,但智慧局一直以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為由,認為色情錄影帶不屬於著作權法規範的「創作」加以婉拒。


其實,這項說法並不正確。智慧局從來沒有拒絕給A片著作權保護,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也沒有否定色情錄影帶是屬於著作權法規範的「創作」。早在民國82年時,著作權主管機關就認定A片只要符合著作權法視聽著作的定義,就可以受著作權保護。92年時,智慧局更明文函釋,日本A片在台灣可以享有著作權,「至於其是否為猥褻物品,其陳列、散布、播送等,是否受刑法或其他法令之限制、規範,應依各該法令決定之,與著作權無涉。」智慧局也補充說明「我國司法機關有見解認為,色情錄影帶與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有違,而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範圍外」,並進一步表示,「關於色情著作在國外是否受保護及是否有其他限制,經本局函詢駐外單位,原則上,所查詢國家均無對色情著作不予保護之規定,但對其散布等均有其他法律加以限制。」


智慧局所說的司法機關不保護A片,是指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250號刑事判決,該院認為色情光碟片不是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所稱的「著作」,不受著作權保護,其理由是因為「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除在保障個人或法人智慧之著作,使著作物為大眾公正利用外,並注重文化之健全發展,故有礙維持社會秩序或違背公共利益之著述,既無由促進國家社會發展,且與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有違,基於既得權之保障仍需受公序良俗限制之原則,是色情光碟片非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自不受著作權法不得製造或販賣等之保障。」台北地方法院在92年度自字第771號判決中也指出,A片三點全露情節有礙我國的社會風俗,內容超越我國規範的限制級尺度,有違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影片片長時間也與新聞局核准的不符,不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


創作能不能享有著作權,與能不能散布是兩回事。罵人的文章雖然文情並茂,享有著作權,但不表示就可以對外公開散布,不必負譭謗名譽的民、刑事責任。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只是認為刑法第235條限制猥褻資訊或物品的流通,「並未為過度之封鎖與歧視,對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限制尚屬合理,與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要無不符,並未違背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之本旨」,這項解釋並沒有否定A片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


基本上,智慧局的解釋是對的,反而是司法機關的否定見解是牽強的。到底甚麼是色情,會因時代與社會風情不同而異。30年前,「查泰來夫人的情人」絕對是色情小說,今日則完全是探討女人情慾的重要文學論著。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智慧創作的投入,而不是一定要作道德風俗的審查官,有沒有著作權,全賴是否有智慧創作的投入為判斷標準,與是否通過行政院新聞局發行錄影帶或電影片的審查無關,有沒有敗壞風俗或能否散布,則讓刑法或相關法律去處理。為甚麼有些A片低俗不堪,問津者寡,有些則惟美浪漫,極為搶手?創作精神智力投入之功力在此分高下,著作權之保護因此有其必要。A片帶如果是有創作性的,應該享有著作權,不該因為是色情的原因而認為不是著作。至於以何種方式散布A片,該負甚麼法律責任,就依刑法或廣播電視法令處理即可。


大家可能不清楚,台灣可是執壓製日本A片之世界牛耳。日本A片業者向來都集中委託台灣光碟廠壓製,再轉銷世界各地。我國的光碟管理條例,原本是要防制光碟盜版,卻成為光碟產業成功經營的法律依據,政府在94年6月還為了協助光碟產業壓製日本A片外銷,增訂第9條之1,明訂只要合法授權且專供外銷,不在台灣散布、播送或販賣的,就不適用刑法第235條規定。


有創作性的作品,就該享有著作權,不能以色情的理由不給著作權保護。中國大陸今年2月26日剛修正著作權法,刪除第4條第1款「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並自4月1日施行。這項修正破除了對於色情與思想的管制,也算是回應對於著作不歧視保護之世界潮流趨勢。如果日本A片在台灣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大家都該檢視一下,你看的A片夠A嗎?


【更多著作權議題文章請至章忠信著作權筆記閱讀】







不食人間煙火?NCC:A片不能太A




  • 2010-05-04

  •  
  • 新聞速報

  •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五月一日下令電視鎖碼台與MOD內的成人影片「一律淨化」,強調未來對「限制級」的標準「並非毫無限制的裸露或猥褻」,明定「不能太A」,一旦查獲均將以猥褻罪移送刑事局。


    NCC上週邀集國內10家鎖碼台業者開會討論鎖碼頻道尺度,會後決定成人影片「可以露兩點」、只能保留「為劇情、無性行為的裸露生殖器」鏡頭,其他如「渲染性暴露生殖器」、「撫摸性器官」、「性虐待」、「露毛」、「使用情趣用品」等誇張性行為,皆在「禁止」標準範疇內,自五月一日嚴查開罰,一旦查獲,皆依猥褻罪論處。


    此令一出,中華電信MOD及成人頻道業者忙翻天,趕緊被迫剪掉「精采」畫面,並猛打馬賽克,但卻遭到觀眾及訂戶抗議,揚言退租、退訂,甚至有網友大罵:「NCC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


    僅管如此,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態度仍然強硬,表示今(四)日將再檢視成人頻道,「若未依規定,可能直接移送警察局。」他呼籲業者莫知法犯法。


























  主任委員



彭芸



彭芸



   電  話



(02)3343-7388



   傳  真



(02)3343-7391



   專長/領域



政治傳播、國際傳播與傳播政策、企業組織溝通與公共關係、媒體經營管理



   經  歷



Chinese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President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Columbia University訪問學者
◎交通大學傳播科技研究所所長
◎美國俄亥俄州大學新聞學院客座教授
◎美國東北伊利諾大學語藝系助理教授



   學  歷



◎美國南伊利諾大學新 聞學博士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傳播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學士廣播電視組







本文於 2014/08/01 06:16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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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想效法?(轉貼)近廿年全球近八百名記者多死於謀害
2009/11/24 13:56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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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8年全球762名記者多死於謀害

經過多方尋找,24年前在中東失蹤的英國籍記者柯里特的遺骸,已在黎巴嫩東部被尋獲。紐約保護記者委員會統計,1992年迄今,全球有762名記者死亡,超過550人遭謀害致死。

英國籍記者柯里特(Alec Collet)於1985年3月25日前往中東,採訪聯合國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派遣任務新聞,但不幸在黎巴嫩貝魯特機場遭持槍歹徒劫持,自此下落不明。

經過聯合國、英國、黎巴嫩等政府多年協尋後,其遺骸日前經證實在黎巴嫩東部被發現。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今天特別發表聲明表示慰問,同時對各方努力協尋表達敬意,希望尋獲遺骸能讓家人得到些許慰藉。    

另一方面,紐約保護記者委員會(CPJ) 敦促英國首相布朗(Gordon Brown)深入調查今年9月9日採取軍事行動營救遭阿富汗民兵組織塔利班挾持的「紐約時報」記者案。當時紐時的愛爾蘭裔記者法瑞爾(StephenFarrell)成功獲救,但同伴的阿富汗裔記者穆納迪(Sultan Munadi)卻不幸遇難。    

CPJ統計,自1992年迄今,全球共有762名記者死於採訪戰事等危險任務,其中超過550人是遭到謀害致死;今年至今則有35名記者死亡。死亡原因以政治、戰爭因素居首;其次是貪污、人權、犯罪等,顯示媒體正義急待伸張。    

記者死亡人數最多的前10國,分別是:伊拉克、阿爾及利亞、俄羅斯、哥倫比亞、菲律賓、索馬利亞、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阿富汗。

udn行動版 m.udn.com,最麻吉的口袋媒體,最適合手機瀏覽的網站

【2009/11/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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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內閣改組了 就能耳目一新?
2009/09/08 00:58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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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改組了 就能耳目一新?




























馬總統的團隊運氣不好,被惡水整了,也差點被國內外記者轟下台,現在只好提前更換部分閣員。是不是這樣換了,馬政府團隊就會令人耳目一新?馬政府認為「八八天災」閣員沒錯,但許多媒體呈現的是劉內閣須全面改組,政府與媒體怎麼差那麼多?


台灣的媒體有三個現象:一、電腦與網路普及導致報紙讀者、電視觀眾及電台聽眾流失,加上經濟不景氣造成廣告量銳減,當下的媒體競爭更加慘烈,天天都必須推出火辣的議題,才能提高報份或收視率。


二、記者的壓力大,一到事件現場,記者馬上要取景、找個角度把他臨場的感覺拍出畫面、講出來。加上媒體要求「火辣議題」的壓力,第一線的記者便只好盡可能選擇戲劇化的畫面,或使用較情緒化的語言來表達!


三、「嬰兒潮」的記者退休了,線上記者編輯是物質富裕的一代。年輕媒體人大多心存關懷,直覺反應,勇於表達,習慣互動,凡事期望速效而較沒耐性,又習慣頂撞權威,不屑政府官員。記者的心態特質,決定了報紙的版面與電視畫面、決定了「新聞」。


在這樣的媒體生態中,劉內閣要注意到,依法行政、照章行事、埋頭苦幹等,已經跟不上年輕媒體人的期望與專業節奏。年輕一代要的是快、「馬上好」而且是最好的,他們才不理會「過程」。因此,政府公關要「每日一菜」,劉院長或熱門政策的部長要站出來,天天開講。不講的話,也要傳簡訊或發新聞稿。在講求即時、互動、多管道、民粹、參與的數位傳播年代,「領導人」有責任有義務要多說話,才能安慰民眾內心的磨難,也才能散發「偉人魅力」!


面對媒體日夜的失焦爭論或口舌之快的談話節目,民眾也應該以「心中一把尺」衡量,冷靜多聽多看多想,才能瞭解真相。我們也期望,媒體企業及線上記者不要擔心獨漏,更不要一窩蜂跟著起哄。記者稍微冷靜一下,用新的角度或以新的思路撰寫「深度報導」,必然會是另一個震撼人心的獨家!


從更寬廣的視野來看,我們應該珍惜「言論自由」,但我們也必須強調,有機會享用「表達自由」的媒體人,要以更文明的言行謹慎論述,言論自由才有助於導正政策和增益民智。否則,沒有文明,則言論自由淪為喧譁失焦、或惡言相向的訊息交鋒,擾人清靜而無法發揮矯正公共政策的功能!



【2009/09/07 聯合報】










媒金分離是國家治理的根本





























隨著台灣媒體環境變遷,未來媒體產業結構有股集中化的力量。台灣媒體對民意、國會的話語權與議題主導性日漸增強,再加上執政團隊的民意支持度日益低落,使得媒體對政府的影響力更是與日俱增。企業人士擁有媒體的控制力,透過報紙、電視新聞、政論與談話節目主題的設定,持續、重複地放大政策的弱點,在台灣社會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另外,我們也發現企業在台灣控制重要媒體之後,在大陸行走所獲得的重視程度,有著不可同日而語之妙。


由於金融業吸收大眾資金,為了維持金融穩定,金融業財務、業務受到主管機關高度監理。綜合未來發展趨勢,兩岸金融業務勢必是主軸,業務申請、財務監理需要兩岸金融主管機關核准、檢查,倘若透過控制台灣媒體業,包括:報紙、雜誌、電視台,是否對於政策、個案有直接、間接影響力?再者,金融主管機關是否因該金融業大股東,同時控制媒體業,因而潛在影響對其之財務、業務的監理?另外,這些媒體是否經常集中火力於金融主管機關,因此影響主管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可能性?這些議題需要大家嚴肅以對。


媒體、金融分離原則(媒金分離),與政黨退出媒體經營的理念一致,屬於國家治理的議題,非僅及於部會層次。政黨是被監督單位,媒體擁有第四權是屬於監督單位,被監督者不能擁有監督單位的控制權,這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原則。同樣道理,金融業是被政府監理的單位,其大股東不能同時擁有媒體的影響力。


在此,我們嚴謹地提出「媒金分離3原則」。首先是大股東分離原則:金融業的大股東不能成為媒體業的大股東,媒體業的大股東亦同。注意此處不只是指媒體業(金融業)不能投資金融業(媒體業)。由於台灣公司法允許法人代表董事,金融業大股東擁有媒體業董事會的控制力,即使聘請專業經理人,甚至不進入媒體業的董事會,他仍然透過指派法人代表董事,掌握媒體業董事會決策與經營方向。而大股東的判斷非僅及於股權比率,根據經驗法則,總有金融業實質控制股東,透過眾多海內外帳戶持股,規避法規之股權比率計算範圍,因此在規範時應以實質影響力為判斷標準。媒金分離若只局限於業別分離,而未探討大股東分離,則成效罔然。


其次是資金來源分離原則。金融業大股東會透過眾多帳戶安排,一部分控股金融業,其餘帳戶控制媒體業,營造金融業、媒體業形式分離的表象。這些控制媒體業之帳戶,為了向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聯貸,有可能是以控有金融業之帳戶的持股、資產做為擔保;亦有可能由控有金融業的帳戶提供借款,或轉投資這些欲控有媒體的帳戶。


上述這些設想狀態,僅是真實世界眾多可能性之一,所有可能之相似作法都可視為金融業大股東,同時成為媒體業大股東,違反媒金分離的首要原則。


再者是嚴禁使用分進合擊之伎倆。某金融業大股東欲控制某媒體業,為了設計表面合乎資金來源分離原則,有可能最終由其他媒體業的大股東,提供部分資金挹注,其形式有可能是借款或海外多層次轉投資,共謀未來在台灣媒體市場、金融機構相互參股、兩岸金融布局的合作。如果金融業與媒體業採用分進合擊伎倆,不僅違反媒金分離原則與影響國家金融穩定,亦涉及媒體產業結構過於集中的議題,這是國家治理非常嚴重的現象。


綜合媒金混業經營事件的發展,呼籲朝野、專家學者共同面對此一背離國家治理的議題,我們認為媒金分離的重要性,猶如政黨退出媒體,不容輕忽。



【2012/11/13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媒金分離是國家治理的根本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494896.shtml#ixzz2C7IhbI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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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長存人間

(2009/08/10 00:09)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黃創夏 

雖然,納粹狂人希特勒的暴虐,普世唾棄,但希特勒所「發明」的宣傳技巧,經過了一甲子歲月,依然是全球政客操作政治公關,奉行不逾的無上法典。 

希特勒的公關宣傳靈魂人物是戈培爾,他最精密的心法就是看透人們潛意識的深 遠影響力,他把大多數資源投入運用電影的影像公關操作,成功了塑造希特勒的形象。 

要深入潛意識就是要「潛移默化」,「教條式」的八股政治公關,在在倒人胃口。 

當時納粹德國有一位導演想PLP,拍了一部《希特勒青年克韋斯》(Hitler-junge Quex),描寫一位納粹少年信徒為了堅持希特勒理念奉獻生命。沒想到戈培爾一看就大發雷霆,破口大罵還不夠,立刻下令禁播這部電影。 

戈培爾認為有效的公關政治是要將人們「帶離現實」,邁入一個「想像的世界」當中,只有進到了那樣的氛圍,才能產生對潛意識的操控。 

戈培爾當時領導下的當時納粹電影,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沒有《希特勒青年克韋斯》的教條,幾乎都像是是模彷美國之好萊塢電影,卻成功了操控一整代「最理智」之日耳曼民族。 

戈培爾更運用了大量之好萊塢手法製作新聞影片,包含了運鏡、剪輯、配樂等等娛樂電影手法,藉著鏡頭交錯剪接與音效搭配,呈現出希特勒接受部隊致敬與群眾歡呼的壯闊,不斷地操作政治公關的新聞技巧,成功地營造出集體意志的感染力,也在潛意識中襯托出希特勒是「偉大領袖」的形象。 

這樣的操控,並未因納粹敗亡而消失,反而成了當代政治的主流。且看看文革時代的毛澤東、一九六○時代的法國戴高樂、美國的甘迺迪、北韓的金日成……哪一個不是「以戈培爾為師」,不斷地操作政治公關的新聞技巧,成功地營造出集體意志的感染力,也在潛意識中襯托出他們是「偉大領袖」的形象。 

就算到了世紀交替間,活躍在台灣最重要的兩位政治領袖:馬英九與陳水扁,在他們登上權力頂峰前,都是媒體寵兒,不管是陳水扁與馬英九,哪一次選舉不是透過政治公關綿密的布局,又是影片、又是歌曲、公仔、紀念品……的「以戈培爾為師」,延續著希特勒所遺留的公關政治心法。 

不止是馬英九與陳水扁,當下世界最有魅力的歐巴馬,他的崛起不也是大多數得力於他在鏡頭前的風格與魅力。 

權力,已經異化成了是一種「包裝」;民主,已經變成了是政治公關競賽,來勢洶洶、摧枯拉朽,這才是當下公共領域中,最核心的隱憂啊!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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