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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資料】(轉貼)正視菲國的群島基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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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菲國的群島基線法

  • 2009-01-31
  •  
  • 中國時報
  •  
  • 【陳鴻瑜】

     菲國參議院在一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菲國群島基線法,該基線法編號是Senate Bill 2699,它將爭議的卡拉揚群島(菲國將靠近巴拉望島的南沙群島改名為卡拉揚群島)和黃岩島排除在菲律賓群島基線外,另依「群島制度」單獨處理。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聖蒂牙哥說,此作法主要目的是在避免周鄰爭端國的憤怒和報復。將卡拉揚群島和黃岩島納入群島制度,菲國仍可據此對這兩處島礁提出主張。「群島制度」內每個島礁仍享有其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礁層權利。

     菲國參議院所以在此時提出群島基線法,乃緣起於眾議院在二○○七年十二月也曾二讀通過菲國群島基線法,該法將卡拉揚群島和黃岩島納入菲國群島基線內,因事涉敏感及中國的抗議,艾洛育總統致函眾議院,將該案擱置。隨後由參議員聖蒂牙哥在去年五月籌組國會兩院國家領土委員會,進行研究,以研擬菲國群島基線法。因此,目前參議院二讀通過的群島基線法,應是該一研究案的結果。

     菲國參議院的群島基線法有兩處引起爭議,第一,該法仍將繼續對南沙群島和黃岩島提出主權主張,而該主張勢將持續與周邊聲索國發生衝突。事實上,菲國主張南沙群島或黃岩島,並不符合其歷史領土。誠如菲國參加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的代表lawyer Estelito Mendoza去年在參議院有關菲國群島基線法聽證會上表示:「菲國不會將卡拉揚群島納入其群島基線內,其理由是菲國沒有足夠的海軍和空軍保護該一有爭端的群島,而且將之納入菲國基線內之作法亦有違反國際法之危險。最大的困難是數世紀以來,菲律賓從未將卡拉揚群島視為菲律賓群島之一部分。」

     第二,該群島基線法將北緯二十度以北巴丹群島納入其領土,且予以法律化,違反一八九八年美西巴黎條約第三條規定,至為明顯。依據巴黎條約第三條規定,西班牙將北緯二十度以南的地區割讓給美國。而巴丹群島位在北緯二十度以北,故不在割讓之列。菲國在一九六一年公布基線法,將其疆界北擴到巴丹群島最北邊的雅米島。依據西班牙和日本在一八九五年八月七日簽訂的兩國疆界共同宣言以及美、西巴黎條約談判內容,我國對於巴丹群島之主權仍有爭取之空間。

     此外,菲國該一群島基線法將同時確定菲國為一群島國,其直接影響我國船隻通行菲國群島海域的權利以及漁民在呂宋海峽附近海域的傳統捕魚權益。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定,群島國必須尊重鄰國在其群島海域的傳統捕魚權以及公開讓外國船隻通航其群島海域之航道。過去菲國對於其群島海域之定位不明,強調繼續實施一八九八年的「條約疆界」,以致外國船舶無法通行其群島海域,我國漁民亦喪失在呂宋海峽海域的傳統捕魚權利。若菲國繼續執行「條約疆界」,我國應表示抗議。(作者為淡江大學東南亞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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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總統先生,請別忘了海洋興國的承諾!
2010/05/11 19:03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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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先生,請別忘了海洋興國的承諾!

(2010/05/11 00:12)

(●作者杜宇,台北人,博,目前於台北某院校任教。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杜宇 

雙英辯論鎖國議題再度引發藍綠兩大陣營的口水戰。其實台灣要走出去,就必須擺脫舊大陸權思維,改重視海洋的開發與利用,才能創造藍色奇蹟。問題是台灣有這樣的雄心壯志嗎? 

海洋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要空間。放眼天下,經濟發達的區塊無不分布在沿海地區,世界大都市也多是貿易港和航運中心。無論對海洋資源的開發還是利用海上便利的交通,都會創造出龐大的經濟與國防利益,2007年世界海洋產業產值達1.4兆美元,预計2010年可達1.5兆美元,2020年更高達3兆美元,遠景看好,專家甚至預計21世紀中葉海洋油氣產量將超過陸地油氣產量。 

此外,向海洋要能源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海洋可再生能源主要有︰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其次還有鹽度差能、海流能、海洋風能、生物能和海洋地熱能等。目前加拿大、法國、俄國和中國都建有潮汐發電站,預計到2030年世界潮汐電站的年發電總量將達600億千瓦時。海洋開發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以歐洲為例,歐洲多半島、海灣,海岸線長3.8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海岸線最曲折複雜的一個洲,沿海地區海洋經濟對整個經濟的貢獻度達40%。歐洲沿海漁場面積約佔世界沿海漁場面積的32%,捕魚量約佔全球的30%,漁業相當發達。由於海岸線曲折,多深水港,因此航運、造船業還有旅遊業相當發達,被喻為世界旅遊王國的西班牙每年吸引5000萬名遊客,光旅遊收入達442億歐元,估計海洋旅遊佔所有旅遊活動的1/2,近幾年更以15%的年增加率在成長。尤其歐洲三面環海是現代海軍的發源地,各國海軍裝備現代化,目前歐盟正積極增強海軍遠征的實力。亞洲鄰國的日本海洋經濟為其國家總體經濟發展的基礎,產值佔該國GDP的一半,現正積極透過「海洋基本法」的實施,來實現由島國轉變為海洋國家的夢想。 

連過去重陸輕海的中國也開始朝海洋大國邁進,2009年中國海洋生產總值3兆1964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10.62%,海洋漁業產量更躍居世界首位。目前中國正在大力推動「低碳革命」,加快建立低碳新型海洋經濟體系。在其新「十二五」計畫將調整海洋產業結構,提高海洋經濟增長品質,發展以海洋生物製藥業、海水利用為代表的海洋高技術產業和海洋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海洋風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推動海洋產業升級。 

與傳統海洋經濟不同,現代海洋經濟的一大特點,就是對高新技術的高度依賴。例如,海上油田開發整個過程,幾乎都離不開高技術的支持。美、日、英、法等國的海洋經濟之所以發達,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國家的海洋科技一直保持領先優勢。問題是台灣政府有真正重視過海洋科技的研發與人才的培育嗎?有真正落實海洋政策嗎? 

海洋是21世紀確立國家地位和經濟實力的決定性因素之一,發展海洋事業已成為全球大趨勢和各國的戰略抉擇。善用海洋將會讓台灣有更大的生存空間。然而海洋是一個流動的整體,海洋環境具有跨國界、區域性和全球性特徵。海洋事務具有明顯的國際性,因此任何一個國家的海洋經濟發展,都離不開相鄰海域或隔海相向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將加強海洋科學研究與喚醒人民海洋意識列為重點策略。 

馬總統在競選時曾提出海洋興國的口號,也強調五年內讓海洋產業產值達到GDP的5%。如今總統任期已近半,除了將成立「海洋委員會」外,實在看不出有何具體的實踐績效,連漁民出海作業安全政府都無法給予保障,離海洋興國的願景還非常遙遠。馬政府要排除人民對其親中的疑慮,最好的方法就是實現一個有別於一中市場的海洋發展策略,透過海洋的連結來與全世界做生意,賺世界的錢,或許才是台灣的最佳出路!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杜宇,台北人,博,目前於台北某院校任教。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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