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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歧視資料】男女本就有別 說真話就歧視 女性主義霸道(轉貼)女人變壞會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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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呵呵呵
早早安(顏俊家)

「女人變壞會有錢」 伍錦霖脫口挨轟

立法院昨天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資格,伍引用中國大陸順口溜「女人變壞會有錢」,意外成為詢問焦點。

因為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張俊彥退出審查,昨天的全院委員會只剩伍錦霖接受審查。伍錦霖口頭報告時表示,權與錢是人性弱點,若要推動廉能,除培養公務員正確價值觀外,公務員薪資也要能養廉。

伍錦霖脫稿表示「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還說中國大陸有一句順口溜很值得玩味:「男人有錢會變壞、女人變壞會有錢」,如果把錢換成權,變成「男人有權會變壞、女人變壞會有權」,權與錢是人性弱點。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陳亭妃與翁金珠質疑伍錦霖的用語「歧視女性」。管碧玲質疑引用順口溜就是相信,並指這句話聽起來「很不舒服」。伍錦霖則說,「若有不舒服,我為這句話表示歉意。」但他也聲明,絕對沒有歧視女性的意思。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邱議瑩昨天也舉出十名「十八趴大戶」,質疑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等人領取十八趴優利「社會觀感非常惡劣」,詢問伍錦霖:「十八趴該不該改?」

伍錦霖答覆表示,他若擔任考試院副院長,將調整十八趴中太離譜的部分,如公務員退休後領取的月退俸比在職時薪水還多、即替代率過高的情形。他強調,處理十八趴問題有兩項原則,一是不能被汙名化,二是須通盤檢討,朝法制化及合理化方向努力。

李俊毅質疑,伍錦霖也月領十一萬餘元,不僅對不起人民,更是「禍國殃民、不公不義」。他詢問伍錦霖要不要放棄?

伍錦霖表示,這是官制官規,全國皆一體適用。邱議瑩馬上借用伍錦霖引自大陸的順口溜「男人有錢會變壞」,詢問他到底是「有錢的男人」或「壞男人」?伍錦霖也不甘示弱回稱:「一個月有十一萬元算有錢的男人嗎?」李俊毅聽了驚呼,「這就是我們要行使同意權的副院長被提名人!」

【2008/07/08 聯合報】



名  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中華民國 97.01.16 公布之第 16 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
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第 2 條
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
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三十三條、第三
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不在此限。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
令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受僱者: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二、求職者:謂向雇主應徵工作之人。
三、雇主:謂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
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
四、薪資:謂受僱者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資、薪金及按計時、計
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
義之經常性給與。
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辦理。
第 5 條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
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
、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
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第 6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為婦女就業之需要應編列經費,辦理各類職業
訓練、就業服務及再就業訓練,並於該期間提供或設置托兒、托老及相關
福利設施,以促進性別工作平等。
中央主管機關對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前項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及再就業訓練,並於該期間提供或設置托兒、托老及相關福利措施,得給
予經費補助。
第 6- 1 條
主管機關應就本法所訂之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
工作平等措施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第 二 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第 8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
向而有差別待遇。
第 9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遇。
第 10 條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
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
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第 11 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第 1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
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
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
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第 13 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
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第 四 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
併入病假計算。
生理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第 16 條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
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7 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
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
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
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第 19 條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
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第 20 條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
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
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 22 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
由者,不在此限。
第 23 條
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
施。
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
有關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
關機關定之。
第 24 條
主管機關為協助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獲
得再就業之機會,應採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之措施。
第 25 條
雇主僱用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成效卓著
者,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之獎勵。
第 五 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第 26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
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第 27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十二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
損害賠償責任。但雇主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
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雇
主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雇主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雇主賠償損害時,對於為性騷擾之行為人,有求償權。
第 28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之義務,受有損害者,雇主應
負賠償責任。
第 29 條
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
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 30 條
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
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性騷擾行為或違反各該規定之行
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第 31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
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
任。
第 32 條
雇主為處理受僱者之申訴,得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
第 33 條
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
訴。
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
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
進行協調。
前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第 34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
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
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
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
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
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前項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35 條
法院及主管機關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應審酌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調
查報告、評議或處分。
第 36 條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
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 37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
應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
前項法律扶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受僱者或求職者為第一項訴訟而聲請保全處分時,法院得減少或免除供擔
保之金額。
第 六 章 罰則
第 38 條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者,處
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38- 1 條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或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十萬元
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七 章 附則
第 39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40 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六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
院定之。

名  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所稱差別待遇,指雇主
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而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直接或間接不利之對待。
第 3 條
本法第七條但書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
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第 4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
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第 5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
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僱用人數之計算,包括分支機構及附屬單位之僱用人
數。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定之僱用人數,依受
僱者申請或請求當月第一個工作日雇主僱用之總人數計算。
第 6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產假期間之計算,應依曆連續計算。
第 7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之三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
前後二日之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三日請假。
前項期間如遇例假、紀念節日及依其他法令規定應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內
,不另給假。
第 8 條
受僱者於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分娩或
流產,於復職後仍在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產假期間時,雇主仍應依
本法規定給予產假。但得扣除自分娩或流產之日起至復職前之日數。
第 9 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不包括參加
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並應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第 10 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者,其投保手續、投
保金額、保險費繳納及保險給付等事項,依各該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11 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親自哺乳,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貯存母乳備供
育兒之情形。
第 12 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所稱子女,指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
第 13 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為申請或請求者,必要時雇主得要
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第 14 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包括與其他雇主聯合辦理或委託托兒機構、幼稚園辦理者。
第 15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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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性別觀點主流化 改變男女不平等*

*教協報記者
*
性別觀點主流化,且不要說校長教師,即使官員和議員都非常陌生,但對社會卻影響深遠。簡而言之,是在制訂法例、政策和計劃時,充分考慮不同性別人士的觀點和需要,確保男女均可平等享有社會資源和發展機會,達致性別平等。
因此,教育也要引入性別觀點主流化的視角。
*由政策導致的男女不平等待遇*
本地教育曾有不少性別不平等的政策:薪酬職系方面,於1950年代至1970年代,女教師的薪酬待遇差於男教師;學生升學方面,沿用23年的升中派位機制,被法庭裁定性別歧視;課程方面,學生的性別決定修讀家政或設計與科技科目。由此可見,有些男女不平等的待遇,是由政策直接造成。亦即是說,若能在制定、執行和檢討政策時,將性別觀點列入主要因素考慮,便可直接而有效地改善對某一性別的限制和負面影響,從而為該性別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和機會。
事實上,男女平等是文明社會的追求價值,在沒有歧視的教育環境下教學,是師生的基本權利。因此,在校內推行性別教育提昇性別意識,教導學生了解不同性別的成長處境和壓力,以同理心及尊重不同性別需要的態度處理問題,尤其重要。為此,本會訪問了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及婦女基金會研究主任姚正宇,分享他們對推動性別教育及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感受和建議。
*性別定型影響選擇和發展 女性收入較男性低*
姚正宇表示,推動性別觀點主流化的關鍵在於,讓大眾意識到在日常生活中,切實的存在著性別不平等事例。蔡泳詩指出,不少人認為現今男女已經平等,事實並非如此,單以就業為例,在性別定型的影響下,男女在選科、就業和收入存在性別分隔。縱然女性的就業機會和待遇改善了,但平均工資仍較男性為低。2009年本港女性月入只是男性七成,中位數為8500元,較男性的12000元為低。部份原因在於較多男性從事收入較高的經理、行政和專業人員,而較多女性從事收入較低的文員和非技術工作。然而,即使在男女教育程度相同的情況下,女性每月收入的中位數均較男性為低。
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00年進行的《學生對性別定型及家庭崗位的態度》及1999年進行的《分析課本及教材內定型觀念》研究發現:男女學生對科目和職業的取向,受到性別定型規範;大部份教材仍然是用傳統性別定型,描述不同的專業和工作。
蔡泳詩解釋,學生選擇科目是性別定型的其中一個現象:女生較多選文科,男生較多選理科,某程度上決定了學生日後的職業取向,而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政府投資,也偏向著重以理科為主的基建、科研和金融業,較少注重以文科為主的文化產業,以致影響不同性別畢業生的收入和職業發展。
*推行性別教育 需要多方合作 觸發反思及改革 *
蔡泳詩和姚正宇均表示,要改變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必須與學校合作,推動性別教育。與此同時,最重要是需要得到政府支持,增撥資源進行公眾教育,並將性別教育列入中、小學及教師的培訓課程,提昇他們的性別敏感度去分析及反思學校、家庭及社會對不同性別的期望是否合理,及需要作出甚麼改革。姚正宇更強調,教育界須與傳媒和非政府組織合作,教導學生以批判角度過濾及審視傳媒對不同性別塑造的形象與性別定型的關係。
*性別平等 人權公義 國際承諾*
事實上,《性別歧視條例》以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提出:因性別定型而影響個人的發展是違反人權的行為。性別歧視行為不但違反公義原則,亦妨礙不同性別的平等參與和發展。因此,香港政府有責任履行國際承諾,消除性別定型,確保男女平等。
*活動預告:*
新婦女協進會及婦女基金會籌備了一系列性別教育講座和工作坊,供中、小學師生參與。請直接向有關機構查詢活動詳情及登記。
*新婦女協進會 (電話:2720 0891)*
http://www.aaf.org.hk/files/GMtalk_hkptu2010.pdf
http://www.aaf.org.hk/gender_edukit/(性別平等教材套)
*婦女基金會(電話:2592 8265)*
http://www.thewomensfoundationhk.org/
*性別詞彙:*
性別歧視
基於性別的不同而作出較差的待遇、排斥或其他限制,妨礙其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性別定型
性別定型是社會文化對性別的標準化期望及規範,例如女性「應該」要文靜、溫柔、整潔;男性「應該」要主動、強壯、剛毅等等。性別定型為某一性別發展定下了
「應該」框框,有別於框框內的行為可能會被視為異常,甚至遭受歧視。

訂婚17歲結婚18歲 男女最低婚齡將一致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2011.02.24 02:51 pm

民法條文可望修正,男女訂婚必須年滿17歲,結婚必須年滿18歲。 圖為建國百年元旦,百對新人集團結婚。
報系資料照
馬英九總統對人權的保障進一步落實,民法中有關訂婚與結婚的最低年齡限制規定,一直以來都是男女有差距,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民法條文修正,如立法通過,男女都將一致,即訂婚必須年滿17歲,結婚必須年滿18歲。

馬英九指示各部會檢討各法令中有無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公約的規定,並積極進行修法,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多項有違反公約之虞的法案。

其中有關民法的訂、結婚規定,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而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法務部指出,這項條文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男女法律地位應平等的規定。此一修法進一步確保男女平權。

法務部說,民法第民國18年施行至今,已有25次修正,鑒於婚姻是一切親屬生活關係之根源,同時又是國家社會的重要問題,是以婚姻的成立,必須具備法定之實質要件及形式要件,始承認其為夫妻而予以保護,其中結婚最低年齡是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之一,目的是杜絕早婚的弊害,以維護國家、民族之衛生健康。但現行條文對男女作不同規定,有形式上之不平等,因此修法消除此一歧視條文。

【2011/02/2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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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415&aid=453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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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廢除初二回娘家
2011-02-07 中國時報 【陳祖輝/新竹市(博士)】
 民調指出,每十位已婚女性,有超過六人渴望回娘家吃年夜飯。

 過年期間,台灣普遍仍保有大家族聚會、祭祖的習俗,看看廚房中的景象:女人忙著切水果、準備拜祖先祭品、煮飯,晚間還要洗衣服;男人呢?看電視、高談闊論,吃完飯後,碗筷一丟,認定女人應該要接手處理。過年期間的女人,幾乎每天要熬到深夜,為的是可以換來公婆同意其初二早一點回娘家的權利。到了初二,嫁出去的小姑卻提早到家,一堆親戚又來拜年,媳婦只好繼續招待客人,犧牲自己延後出門的時間,至少拖到中午才能出公婆家門。

 近年,台灣自詡性別平權教育推廣有成,可是許多不合理的陋俗,政府卻從未透過社會教育途徑進行宣導(電視劇、電影、廣播、新聞),部分的電視戲劇,不僅不做批判,反而更強化該陋習的正當性。以我為例,婚後曾和太太協議:一年輪一邊吃年夜飯,剛開始由我主動向自己的父母敘明理由,太太就算在我家吃年夜飯,並不會感到較高的相對剝奪感,因為她知道,明年一定會輪到她。

 至於初二是否要保留回娘家的習俗?筆者以為應該要徹底廢除,因為它背後的故事是荒謬的,如女性除夕和初一提早回自己家,會將霉運帶給娘家?這款民俗,若繼續保存,本身就是不合時宜的陋俗,因為它意涵著社會不文明亦不進步。

Men Are Now From Venus, Women From Mars


Buzz up!
Stephanie Pappas
LiveScience Senior Writer
LiveScience.com – Fri Feb 4, 3:20 pm ET
Chalk it up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omantic comedies and real life: A new survey of American singles finds that men want babies and commitment, while women are more likely to want independence in their relationships.
The survey, commissioned by dating website Match.com and underwritten in part by Binghamton University in New York, queried a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sample of Americans ages 21 to 65 and up. The results reveal the effects of massive social changes on gender relations, said Helen Fisher, a biological anthropologist at Rutgers University and a chief scientific adviser at Match.com.
"We've seen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that men and women have growing economic equality," Fisher told LiveScience. "But now we're starting to see much more of how men are interested in attachment and commitment and how interested women are in preserving some of their independence."
Miss Independent
The Internet-based survey was completed by 5,200 adults drawn from across the nation (not Match.com's databases). The survey included more than 100 questions about people's relationships and preferences. Singles were picked based upon U.S. Census data, so proportions of rural and urban, young and old, gay and straight were equal to those in the larger population.
The findings busted a number of gender stereotypes, Fisher said. Among single people who don't currently have a child under 18, 24 percent of men say they want kids, compared with 15 percent of women. Men were also more likely to report falling hard and fast: 54 percent said they'd experienced love at first sight. Only 41 percent of women said the same.
Significant chunks of singles hold with relatively modern ideas about gender roles. When asked whether women should be the primary caregiver for children, 49 percent of women said no, as did 38 percent of men.
"Women are much more eager to have their own personal space, they're more eager to have their own bank account, they're more eager to have nights out with girls than men are with boys' nights out, and they're more eager to go on vacation without their partner than men are," Fisher said.
The new singlehood
The survey also found that being single isn't what it used to be. Among single people between the ages of 21 and 34, 62 percent of both men and women want to get married, while 9 percent don't want to marry and 29 percent aren't sure. The findings echo earlier national surveys that reveal ambivalence toward marriage.
That's a huge change from the 1950s and 1960s, said Stephanie Coontz, a social historian at The Evergreen State College in Washington and author of "A Strange Stirring: The Feminine Mystique and American Women at the Dawn of the 1960s" (Basic Books, January 2011).
"This was a period in which the average woman married by 20, and if she wasn't married by 24, she was unlikely to be married," Coontz, who was involved in the survey analysis, told LiveScience. "People who remained single after 25 were considered deviant, neurotic or sexually maladjusted."
Today, Coontz said, the stigma of singlehood is lessened and marriage and re-marriage is much easier for older people. As a result, she said, people still want to get married, but don't feel as much urgency about it.
"When Betty Friedan wrote her book in 1963 [The Feminine Mystique, a touchstone of the feminist movement], she predicted that marriages would be better, and male-female relationships, even if they didn't marry, would be better when women had more access to work life and men were more able to share in family life," Coontz said. "I do think you're seeing that in the poll."
Double standards
The sexual double standard, in which women who had premarital sex weren't considered relationship material, has also eroded, Coontz said. The survey found that 77 percent of single people approve of premarital sex. About 40 percent approve of both casual hook-ups and friends with benefits, while 29 percent are fine with one-night stands. Just over half (54 percent) of singles had had a one-night stand, and 35 percent said they'd had a one-night stand that led to a relationship.
One-night stands aren't the only relationships that can blossom into something more. Among both men and women, 35 percent said they'd fallen in love with someone they weren't initially attracted to.
What people are looking for in love has also shifted, Fisher said. Prejudice is waning, with only 20 percent of men and 29 percent of women saying that finding someone of their own ethnic background was a must or very important. Similarly, only 17 percent of men and 28 percent of women think finding someone of their own religious background is important. (In comparison, 69 percent of single people said fidelity is a must in a relationship.)
The survey organizers are now working to redo the study to capture longitudinal data about singles' attitudes over time, Fisher said.
"We are redefining love relationships," Fisher said, adding, "It's going to be very interesting to watch the trends change."
The Romantic Evolution of True Love Top 10 Things That Make Humans Special Top 10 Monogamous Animals
You can follow LiveScience Senior Writer Stephanie Pappas on Twitter @sipappas.
Original Story: Men Are Now From Venus, Women From Mars

熱門話題-女兒回娘家 何必選初二
2011-02-04 中國時報 【中玄/北市(文字工作者)】
 今天是年初二,習俗是出嫁女兒回娘家的日子。

 根據交通統計,除了年前或和上班前一天,初二都是春節假期中,鐵、公路載客和流量最多的一天,可見初二回娘家的習俗,還是相當流傳在民間。筆者見某些親友,除夕或過年回中南部夫家過年,為遵守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年初二再擠車、塞車也要趕回台北娘家吃個飯,如假期還剩幾天,再回中南部婆家繼續過年;當然,相反方向的人也有,但不管如何,都造成交通的擁塞,也不符節能省碳的環保原則,夫婦南北奔波更是疲累。

 時代、觀念在進步,有必要一定要在初二回娘家嗎?筆者姊姊以前嫁入老傳統的家庭,大、小姑們初二回娘家,家姊因是長媳,公婆認為應在家幫忙款待大、小姑,所以自己初二根本沒辦法回娘家。好在筆者父母很開明,沒有堅持家姊也要初二回娘家,只在初二那天派筆者到姊姊婆家口頭邀請一下,實際上,家姊在年初四才回娘家。

 現在筆者女兒也出嫁了,公婆在高雄,她和女婿從台北回一趟高雄不容易;筆者則更開明,他們想甚麼時候回啟娘家都行,甚至於過年前就一起聚個餐也可以,他們在高雄就可以安心的從除夕前住到年初四、初五,不用中途在初二趕回娘家了。

 目前年假普遍都較長,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也可以改了,甚至於,依目前兩性平等之社會狀況,為甚麼年夜飯一定要在夫家吃?這其實都可以依照年輕人工作時間和地點,彈性調整了。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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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當然無所不能 但應考慮機會成本(轉貼)美軍事報告:女性應可上前線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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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兩大黨應重視性別意識
2011-02-17 中國時報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兩大黨針對下屆立委選舉的內部提名辦法,民進黨已於元月廿二日臨時全代會通過;國民黨則還在研議中。我們特別關切兩大黨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因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原應代表各政黨的形象,象徵該政黨所重視的社會多元弱勢族群民意之代表性。但兩大黨卻成為擺平派系鬥爭和酬庸的調洪水庫,甚至有不分區價碼行情的傳聞。

 我國既有的婦女保障名額制度,其原意不僅在於提高婦女參政的比例,更希望能透過女性的參政來推動婦女政見的落實。然而過去的婦女保障名額經常成為政黨提名的上限,且易流於形式而不重視實質婦女政見的落實,因此我們近年來推動女性參政時,不再強調當選時的「保障名額」,改為呼籲各政黨在內部提名階段,就應重視提名人選的性別比例及性別意識。

 我們呼籲,各政黨在不分區立委的提名過程中,不該只注意形式上提名女性超過半數,而應廣泛徵詢各婦女團體意見,且提名委員中應至少有一名性別專家,從而淘汰有性別歧視、不當言行紀錄的人選,並提名具有性別意識、且關切支持婦女/性別法案的人選。

美軍事報告:女性應可上前線作戰

【中央社╱華盛頓15日綜合外電】
2011.01.16 02:53 pm

美國「軍事領導多元委員會」(Military Leadership Diversity Commission)建議,應該允許女性官兵至前線作戰部隊服役。美國武裝部隊有14%軍力為女性。

美聯社(AP)報導,國會2年前成立的「軍事領導多元委員會」,將把建議報告送交國會和美國總統歐巴馬作為政策參考。

該委員會由現役和退役軍官組成,他們呼籲解除軍中最後的歧視規定,可望對軍中文化帶來巨大改變。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指出,委員會的報告初稿主張,軍中的「排除(女性)前線作戰政策」(combat exclusion policies)未能反映出目前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的現實面,對女性造成體制性障礙,讓她們無法取得重要任務,進而影響軍中升遷機會。

委員會的報告指出:「禁止女性從事某些跟作戰相關的職業領域、專業、單位和任務,全都根據標準且有明確戰場的常規戰所制定。然而,目前在伊拉克與阿富汗的衝突,已跳脫常規標準。」

主張此議者也同意,現在戰爭所牽涉的科技和環境已和昔日大不相同。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前線,很難區分作戰和非作戰任務。

  前往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役的美國女性軍官人數,已破20萬。這兩地衝突爆發以來,已有132名女性官兵犧牲,721人受傷。

美國全國婦女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Women, NOW)主席歐尼爾(Terry O'Neill)歡迎委員會的建議,她說,禁令「對已經為國冒著生命危險的女性來說,太不公平」。

歐尼爾說:「從1990年開始,NOW就不斷敦促軍方平等對待女性,因為她們出生入死,卻無法獲得作戰薪餉,也沒有升遷機會。」

軍事領導多元委員會也說,沒有證據顯示,女性到作戰單位服役會打擊士氣。

反對讓女性上前線的人士懷疑,女性官兵是否具備上前線需的體力和耐力。反對人士表示,把女性納入步兵團,恐影響軍中凝聚力。這個論點與反對軍中同性戀者出櫃的說法類似。反對人士警告,美國不能容忍讓太多女性軍官陣亡、被裝在屍袋送回國。這些說法使得過去多次想要取消此禁令的努力都無法成功。

美國國會最近取消軍中針對同性戀者的「不問不說」(Don't ask, don't tell)禁令;海軍也在去年首次允許女性軍官進入潛艦服役。美國各軍種都禁止女性參與作戰任務,但在陸軍和海軍潛艦部隊對女性的禁令最多。

美聯社指出,事實上美國國防部高層也說過很快要進行改革。例如,國防部長蓋茨(Robert Gates)去年9月也審慎地說過,他期待將來總有一天,女性也可以加入特種部隊。

國會的諮詢委員會建議分階段進行新政策。美國陸軍自己也在進行內部的女性作戰研究。

【2011/01/1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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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分工 才會賺錢(轉貼)傳統大男人 比開明男性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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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參率破5成 女人撐起半邊天

主計處最新預估,建國百年的女性勞動參與率全年可望突破百分之五十,象徵我國正式進入「女人撐起半邊天」的時代。

女性勞動參與率突破五成,代表十五歲以上女性人口中,每兩個就有一人願意加入職場,不論現在有工作還是正在求職中。


主計處官員說,女性勞參率向來低於男性,從三十年前的不到百分之四十,到今年可望突破五成,花了超過三十年時間才增加十個百分點。根據官方調查,女性加入職場的意願偏低,與女性需負擔較多的子女撫育責任與家務勞動有關;另外,過去社會不少雇主對女性工作者多少存有歧視。

不過,這些現象正逐漸打破中。官員說,去年七月女性勞參率已衝至百分之五十點二五,除了十月略降至百分之四十九點九四外,去年下半年已有四個月突破五成,顯示趨勢已定;今年全年女性勞參率平均應會超越五成。

不過,兩性所得收入仍有落差。主計處表示,去年前十月國內婦女平均薪資為三萬九千六百六十三元,同時期的男性平均薪資為四萬九千四百八十六元,女性薪資水準大約只有男性八成左右。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表示,國內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少子化趨勢明顯,女性勞參率破五成是「遲早的事」;但要注意的是,勞參率上升並不代表待遇水準也隨著增加。

他強調,近十年來願釋出大量工作機會的產業,大部分是低薪服務業,如餐飲業或批發零售業,這些工作的工時長、薪水低,比起男性,女性接受意願較高。

【2011/01/03 聯合報】

陽剛產業 也見女性總經理

越來越多企業裡有女性高階主管嶄露頭角,前陣子連在陽剛味十足的電信業也出現女性總經理。

去年九月遠傳電信原商務長李彬升任總經理,成為國內三大電信業者中的首位女性總經理,在以男性為主的電信產業中獨樹一格。她同時身兼遠東集團其他企業的董監事,凸顯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對她的信任。

李彬上任後極為低調,到目前仍沒有接受外界訪問。接近李彬的部屬說,她的個性平穩,遇事冷靜,適合做決策;最重要的是,「能聽進逆耳意見」,即使部屬所提的說法與她的觀點不一,也願意虛心接納,展現截然不同的女性領導風格。

國內壽險業基層員工女性居多,但「總」字輩的高階主管一向陽盛陰衰;近年已有一些女性竄出頭,例如在壽險業打拚卅年的郭瑜玲,前年接下中國人壽總經理,成為本國壽險公司第一位女性總經理。

郭瑜玲學的是商業設計,跟保險幾乎不相關,但在職場打拚,尤其跟男性主管居多的同業較勁,郭瑜玲說自己的優勢,應該是「熱愛工作」。

法國巴黎人壽樂於拔擢女性經理人,首任台灣區總經理李崇言就是台灣壽險業首名女性總經理。目前李崇言已高升集團的東南亞區總經理,法國巴黎人壽再度起用女性,由該公司的營運長吳澔如接下總經理職務。

吳澔如認為,保險業雖然屬於傳統產業,但也是服務業,女性天生溫和細膩的個性,很適合在保險業發展,而且外商公司似乎更願意給女性機會。

【2011/01/03 聯合報】

她們忠誠柔軟 加倍回報

不少企業主認為,女性員工忠誠度高、柔軟度夠、說服力強,都是優於男性員工的特質。

國內最大虛擬主機業者戰國策公司總經理林尚能表示,從三、四年前起,公司就開始重用女性員工,戰國策目前的女性員工人數占了全公司人數的四分之三,男性只有四分之一,連業務工作,女性的表現也不輸給男性。

他還說,戰國策為打造一個適合女性員工的幸福職場,公司設有許多專為女性員工服務的福利制度,例如每月可請一日支薪的生理假、每逢七夕或西洋情人節的情人節禮物、結婚禮金、生育禮金、各種勞基法規定的生育假;另外,在女性員工生理期間,還免費提供中將湯、衛生棉給女性同仁使用。

他坦言,雖然這些女性專屬福利會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但根據這幾年的經驗,他發現,只要能讓女性員工感覺到公司的關心,她們都會在工作上加倍回報、為公司創造更大利潤。

跨足傳統產業、旅遊觀光、生化科技等領域的光隆集團發言人曾淯菁也說,他們公司是以服務業為主,目前女性員工人數略多於男性員工,她也對女性員工的高忠誠度讚不絕口。

【2011/01/03 聯合報】

年輕女性創業 6成飛雁鎩羽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蔣乃辛今天質詢時表示,青輔會「飛雁專案」中,20到29歲女性創業失敗比率高達近6成,飛雁課程提供的訓練和環境資訊可能不足,無法幫助女性成功創業。

蔣乃辛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的青年創業貸款專案計畫和女性創業輔導計畫的「飛雁專案」報告質詢時,做出上述表示。

蔣乃辛表示,據青輔會提供的資料,從民國97年到99年,以貸款青年和貸款金額比較,平均每個人只能貸到約新台幣80萬元,這樣小規模的貸款金額,是否能讓青年創業獲得持久性,令人懷疑。

蔣乃辛指出,飛雁創業追蹤調查也顯示,20到29歲女性創業比率比實際人口結構高,在20到45歲女性創業人口中占近5成,但她們的創業失敗比率卻也高達近6成,飛雁課程提供的訓練和環境資訊可能不足,無法幫助女性成功創業。

青輔會主委王昱婷答詢時表示,青年在信貸使用率較高,因此貸出金額也比抵押貸款少,有青年反映希望信貸金額提高,青輔會已委託專家針對信貸金額調整進行研究,預計4月分報告出爐,到時會依據研究報告向相關部會爭取調高信貸金額。

至於女性創業部分,王昱婷表示,飛雁課程提供的訊息,相信對女性創業有幫助,只是創業環境瞬息萬變,可能在實際創業後發現有許多狀況是當初無法預料;青輔會後續會繼續提供協助,並提醒相關失敗案例。

【2011/01/03 中央社】

新聞辭典/勞參率

勞動市場的參與者可簡單區分為「就業者」及「目前失業但正在找工作的人」,兩種族群相加合稱為「勞動力」。

勞動力占十五歲以上人口的比率,就稱之為「勞動參與率」,用於衡量一國人民約有多少比率願意工作,是估算人們參與經濟活動重要指標。

一般說來,勞參率會隨著一國人口的自然增長而上升。若勞參率太低,則可能代表就業市場狀況很差,願意進入勞動市場的人力趨緩、停滯甚至減少。

【2011/01/03 聯合報】

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 比韓、美低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後天就是三八婦女節,勞委會今天公布「97年女性僱用及婦女就業概況」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我國男性勞動參與率逐年下降,7年來降幅達1%之多,女性勞參率則逐年增加,去年為49.7%,但仍不到五成,並較韓、美為低。

此外,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7年來,30人以上事業單位至今仍有四成未提供育嬰留職停薪;生理假、流產假、撫育3歲以下子女得調整工時等措施,企業執行率都不到五成。

勞委會是在去年11、12月以「事業單位」及「女性受僱者」為調查對象,分別進行「女性僱用管理調查」及「婦女就業概況調查」,前者有效回收樣本3179份,後者3151份。

調查結果發現,隨著教育程度提高、服務業大量僱用女性,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呈現逐年遞增,97年女性勞動人口達到468萬人,男性為617萬餘人,女性勞參率由91年的46.6%增加到97年的49.7%。但是男性勞參率反而7年來逐下降,一路從91年的68.22%下降到97年的67.09%,降幅達1%之多。

女性大量投入職場,97年女性受僱者在工作職場因為性別遭到不平等待遇都較前年改善。各項不平等待遇中,以「調職」、「升遷」及「工作配置」較高,分別占3.4%、3.2及2.9%。若與96年相較,以「求職」下降2.6個百分點最多,其次是「調薪」下降2.2個百分點。

但是另一方面,事業單位在分配工作、考核、升遷等方面因為性別而有不同考慮者,以「工作分配」最高,達39.9% ,其次是「薪資給付」13.3%。

至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狀況,雖然各項措施實施狀況都較7年前提升,但執行率在50%以上者,只有下列各項措施,如30以上事業單位訂有「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者76%(7年前只有35.5%);實施「產假」96.2%,「陪產假」55.7%,「家庭照顧假」 (30人以上)56.8%,以及「設置托兒設施、提供托兒措施」52.6%。「育嬰留職停薪」方面,30人以上事業單位有60%提供,未提供者仍高達40%。

其他執行率在50%以下者,包括「流產假」49.4%、「生理假」43.6%,「家庭照顧假」 (員工規模5人以上)37.4%,「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39.5%,「設置哺乳室」更只有10.4%。

【2009-03-06/聯合晚報】

德國職業媽媽 孩子、升遷難兩全

【夏嘉玲譯】

雄心勃勃的41歲商人瑪莉亞‧沙德覺得自己很幸運。她生下現年各為7歲和3歲的兩個兒子後,雇用她的大藥廠允許她彈性上班,工時減少,在德國,這可不是什麼理所當然的事。

然而她的好運也到此為止:雖然沙德一度希望在管理階層升個位子,但成家後,她的事業就停滯不前。沙德說,即使她做了母親後還去念了企管碩士學位,仍然無濟於事。

「在某方面,女性不得不做決定,」她淡淡的說:「生孩子就代表工作上必須妥協。」

數百萬計職業母親,有時是職業父親,在工作與家庭間必須做往往十分困難的權衡,但勞工專家說,在德國,箇中得失的計算特別棘手。德國出了女總理,且位於想當然耳自由的歐洲核心,性別差距卻是歐陸最嚴重國家之一。

根據歐盟統計局一項研究,性別歧異和德國一樣或更嚴重的,只有塞浦路斯、愛沙尼亞、斯洛伐克。

2007年,歐陸各國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5.9%。根據研究這趨勢數年的歐盟基金會最近發布的報告,2001年以來,薪資差距逐年遞減,該年女性平均薪資比男性少20.4%。

德國的薪資差異正是男、女性勞工不平等的一例,尤其是當了媽媽的勞工。政府與工會領袖都說,這項差異正形成女性參與勞動的阻力,也在德國說不定已在衰退邊緣之際因而拖住經濟成長。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提供的資料,2000年德國職業婦女平均收入較男性少26%,到有統計數據的最後一年2006年,已降為少24%。

德國工會聯合會副主席英格麗‧塞爾布洛克形容德國薪資不平等為「醜聞」。歐盟就業暨社會事務專員弗拉基米爾‧斯畢德拉最近呼籲德國雇主「落實同工同酬原則」。

新資料顯示,德國正反其道而行。雖然歐盟與美國的男女薪資差距日漸減少,德國卻停滯不減。

德國在歐洲持續吊車尾的原因很多。研究人員表示,赤裸裸的性別歧視是原因之一。產假是另一原因:男性在女同事休假生子時獲得升遷。

法蘭克福的人力資源顧問海納‧托柏格直言抨擊性別不平等:「問題在於女性雖占基層員工五成,很多人卻在成為中階主管途中消失。」

然而社會和政策也有壓力。舉例來說,職業母親有時被譏為Rabenmutter或「渡鴉媽媽」。這說法來自渡鴉會拋巢遠走高飛的錯誤觀念,指的是追求事業而不想當家庭主婦的女性。

42歲的席爾珂‧史特勞斯說,要是她決定生孩子,就不會升到現在的職位。她甫被派任為一家管理顧問公司的執行合夥人,是8人中唯一的女性合夥人。她說:「有了孩子就是沒辦法,沒有期盼的彈性。」

沙德說,要事業和小孩兼得的年輕女性最好動作快。在商界,她說:「實際情況是,女性40歲前沒達成這個目標,就絕對沒有機會了。」

(紐時周報)

【2008-09-23/聯合報】

傳統大男人 比開明男性會賺錢
【聯合報/編譯夏嘉玲/報導】

美國一項大規模研究發現,對女性性別角色看法較前進開明的男性,平均收入明顯低於保守看待女性性別角色的男性,首度證實男性也有同工不同酬問題,可能成為與性別有關的不同酬受害者。

佛羅里達大學研究人員1979年起調查1萬2686名14到22歲的男女,在26年間追蹤調查3次,以「是否認為女性該待在家裡相夫教子」或「是否認為婦女出外工作,可能導致青少年犯罪率增加」等問題,來界定研究對象想法是否傳統。

研究人員發現,以性別和觀念區分研究對象,最會賺錢的是觀念傳統的男性,賺的最少的是傳統女性,觀念傳統的男女間薪資差距,比具有平權觀念男女間薪資差距多10倍。

在工作類型、教育程度和工時都相同下,傳統男性年薪平均比開明男性多1萬1930美元(約台幣38萬元),比傳統女性更平均多1萬4404美元(約台幣46萬元)。開明女性則比傳統女性平均年薪多1500美元(約台幣4萬8000元)。

論文發表在「應用心理學期刊」。研究人員對男性居然也明顯同工不同酬頗為意外,論文共同執筆者之一李文斯頓推測,觀念傳統的男性可能比較勇於要求高薪,或可能雇主歧視女性和較開明男性,才導致薪資差距。

英國溫徹斯特大學心理學家查維斯查則說,不同酬的可能原因包括,思想傳統的男性較有權力欲,會汲汲追求金錢等資源,也希望婦女順服。另一種解釋則是當老闆的會對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的男員工比較偏心,認為要養家的員工比較需要支持,較可能提拔他們。

【2008-09-23/聯合報】

這波美國裁員潮 82%是男性

【經濟日報/編譯季晶晶/綜合外電】

紐約時報6日報導,美國這一波裁員潮中,被裁者82%是男性,職場可能很快就會出現陰盛陽衰的現象。

分析師預測,美國女性雇員人數可能首度超越男性。理由和男女平等議題無關,而是因為受創嚴重、裁員裁最兇的製造和營造等行業,從業人員皆以男性居多。

美國經濟出現衰退以來,女性工作的比例改變不大。這是因為通常雇用女性的教育、醫療等行業,較不受景氣波動影響。

美國進步中心(CAP)資深經濟學家布雪說:「鑒於流失的工作明顯集中於男性,而女性在這波經濟衰退初期所占勞動力比率已升高,有機會養家活口,成為家庭的經濟支柱。」

經濟學家預言,女性終會成為勞動主力。但近十年景氣大好時,女性工作人口增加緩慢,甚至銳減,引發女性是否真有意願兼顧賺錢養家和相夫教子的爭議。

經濟學家這樣說

若衰退加劇,失業男多於女狀況持續,職場長久以來僵化的性別角色,可能受挑戰。

不過,若失業者男多於女的狀況持續,衰退又加劇且時間延長,就有可能挑戰長久以來僵化的性別角色。

在衰退期間,女性養家的比例微幅上揚。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資料,去年11月,美國有49.1%的工作職缺由女性出任。

女性靠自己的薪水養家很辛苦。她們的工作時數通常少於男性,也較願意接受無醫療保險或失業保險等福利的兼職工作。據美國政府統計,即使全職工作,女性薪水也只有男性同事的80%。

另外,「美國人時間分配調查」顯示,職業婦女平均花在照顧幼兒和料理家務的時間,比上班族男士長。待業女性每天花在照顧幼兒的時間幾乎加倍,但待業男性照顧幼兒的時間和他在上班的伴侶一樣,他們花較多時間睡覺、看電視、找工作或做其他家務。

許多受訪的失業男性說,他們嘗試幫忙做飯、帶寵物看醫生及其他雜務,但找工作很花時間,沒有空多做。

女性受訪者則表示,即使經濟狀況改變,也不期待自己的家庭角色有變化。德州居民薩科絲碧說,她先生去年5月被裁員前是高階主管,年薪22.5萬美元,而她不過是社區高中的圖書館助理,薪資低得可憐,全家現在仰賴儲蓄過活。

【2009-02-07/經濟日報】

日本女社長 需不斷證明自身能力

【王先棠/譯、曹國維】

1986年,日本通過首部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滿一年,黑瀨有香子投入職場。一如其他事業心強的女性,她希望此法能為她打開機會之門。但她在某家百貨公司企業辦公室裡頗有前景的工作,在15年前生產後打住。

自從她開始每晚趕在六點半下班前去托兒所接女兒後,她就痛失很多升遷機會。後來,她被迫接受一個升遷無望的文書工作。最後,她辭職了。

目前在一家聚酯公司上班、45歲的黑瀨女士說:「日本職場慣例,使女性幾乎不可能兼顧家庭與事業。」

1985年,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通過,日本工廠、建築工地和計程車方向盤後頭,就常見女性身影。但能坐上實權職位的女性則少多了。

根據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統計,1985年日本企業與政府的管理職位只有6.6%由女性擔任。雖然2,700萬日本職業婦女幾乎占全部勞動人口一半,2005年時,女性主管比率只增加到10.1%。

女性議題專家說,明目張膽的性別歧視不過是日本問題的一環。日本惡名昭彰的嚴苛企業文化,尤其是對員工上班時間應從早上直到半夜的期待,是女性職場升遷更大的阻力。

官方統計顯示,許多女性年近30或30出頭,同時開始生育後,就放棄可能升上管理階層的工作。日本出生率劇降,人口逐漸老化,愈來愈多人擔心,日本無力承擔這種潛力大失血。

豬口邦子當過主管兩性平權事務的內閣大臣,她說:「如果一天得工作15個鐘頭,大多數女性都會放棄。面臨勞動力短缺的日本,正在喪失國內一半人才。」

職場性別歧視昭然若揭,但相關訴訟還是很少,因為日本文化排斥打官司。即使經歷兩次修訂,1985年施行的平權法,仍未包含針對企業歧視女性的實質罰則。改革如此痛苦緩慢,反映日本社會對性別角色根深柢固的態度。

身為鑽石精機株式會社社長的獨生女,36歲的有石貴子曾體驗過這種極端版的性別角色。鑽石精機是她家族所有、提供日產公司測量儀器的小製造商。

剛開始,她失望的父親把她的頭髮剃得像男孩,並禁止她玩洋娃娃。10年前貴子生下大兒子,她爸爸將她解雇,指定這寶貝孫子為他的接班人。

雖然如此,3年前,有石貴子的父親過世後,她還是繼任社長。她說,她是約160位日產公司供應商老闆當中唯一的女性。

工程師出身的有石女士說:「我還是得不斷證明,女人也能當社長。」

她說,她每天晚上7點回家哄兒子上床睡覺,再回頭工作。如此冗長工時的負擔,迫使大多數有事業企圖心的婦女,在坐上管理階層職位前就離職。「在職女性行動中心」是為職業婦女提供法律支援的全國性團體,該中心主席伊藤綠說,有心發展事業的日本婦女中,超過一半30出頭就離職,其他女性則選擇保持單身。

不過,女權倡導者說,企業人才需求日殷,已使少數但愈來愈多公司開始擴大錄用「總合職」女性員工,亦即那些目標是管理階層的員工。

女權人士也指出,研究顯示,女性勞動參與率較高的國家,好比美國,其實生育率比較高。

女權倡議者說,這是因為其他國家的職業婦女比較早開始生育,而許多離開職場的女性直到30多歲才生育。

前內閣大臣豬口邦子說:「日本出生率正在下滑,因為日本對女人不公平。人口不足正在迫使大家改變態度。」 (王先棠譯)

關鍵字句

本文主題是日本女性在職場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lack of equality for women)。這些不平等來自日本傳統文化對性別角色(genderroles)的態度和要求長時間工作的特殊企業文化(corporate culture)。日本企業工時並非歐美國家一般上班族的朝九晚五(nine-to-five) , 而是清晨到深夜(morning-to-midnight)。這種慣例(customs)讓婦女幾乎不可能兼顧家庭和事業(almost inpossiblefor women to have both a family anda career)。

日本傳統社會態度(social attitudes)就是男主外女主內,要求女性待在家裡相夫教子,男性在外打拚。如果違反這種慣例,不但旁人指指點點,自己也會很不自在。在台灣播放的日劇「老公當家」就相當傳神的描述這種狀況。在家當「家庭主夫」的男子會遭到親友鄰居閒言閒語,有事業心的婦女(career-minded women,career-track women),也就是文中所說的「總合職」(sogo shoku)女員工,亦即那些目標是管理階層的員工,若尋求職業生涯而沒有在家照顧孩子,心裡也會相當不安。

因此,日本職業婦女有了孩子後,多半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被迫辭職(quit),另一是因為兼顧家庭無法工作到半夜,而被調到升遷無望的文書職務(a clerical job withno chance for a promotion)。

許多婦女因此不願生育,造成日本出生率迅速下跌(birthrate rapidly declines),導致人口短缺(population shortage)或人口縮減(shrinking population)。有人希望這種現象能促使人們改變態度(forcing a change in attitudes),減少婦女在職場受到明目張膽的公然歧視(out-right prejudice, blatantdiscrimination)。

另外,台灣報章雜誌報導日本企業消息時,一般都會沿用日本的漢字說法,稱其企業負責人為「會長」和「社長」。「會長」就是董事會會長,亦即董事長(chairman),「社長」則是日常經營決策的最高主管,相當於歐美企業的執行長(chief executive officer,常縮寫為CEO)或總裁(president),也就是台灣本土企業的總經理(general manager)。 (曹國維)

【2007-08-13/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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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很好 作法錯誤 女性主內 問題即解(轉貼)女廁數量 最少須男廁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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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廁數量 最少須男廁3倍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0.12.22 03:05 am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建築法修正案,宣示建物應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政策,二○○六年之前的公共使用建物例如學校、車站、電影院等的男女廁比例為一比五;辦公廳、工廠、商場等男女廁比例,則為一比三,至遲五年內須改善完成。

此案緣於立委黃義交帶女兒至某知名餐館慶祝父親節,看到女兒上廁所排了十分鐘隊,「比上菜時間還長」,因此提案修法。昨天黃義交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女兒同學也知道立院在審議該法,還跟女兒說,「妳爸爸修這個法『很讚』!」

立法院三讀後,各機關及地方政府應參照建築技術規則,加速編列經費改善舊有建物,最遲五年內全面完成;至於既有提供公眾使用的私有建築物,主管機關應提供改善誘因。

黃義交解釋,二○○六年公布的建築技術規則,雖已經要求新建物男女廁比例,卻不追溯九成以上舊有建築,而且只是行政命令。

黃義交說,修法雖屬宣示性質,未訂罰責,但公部門因彈劾壓力,將增加女廁數量,私部門則可由主管機關研擬獎勵辦法,提供誘因加速改善。

【2010/12/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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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頭市長 十足朱腦(轉貼)朱立倫:起用女主管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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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副總統:社會進步 婦女展才華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2010.12.17 01:45 pm

副總統蕭萬長今天表示,社會要進步應讓婦女充分發揮才華,貢獻社會國家;政府致力促進性別平權,讓各族群受到照顧,充分發揮各別力量,共創和諧安定的社會。

蕭副總統出席「全國婦女國是會議 (國際性非政府組織)會前座談會」開幕典禮致詞時表示,順應國際趨勢、提升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內政部規劃明年3月間舉行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做為政府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的依據。

副總統說,他奉總統馬英九指派,召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討論相關主題,將做為明年世界人權日發布的人權報告內容。

副總統指出,回顧台灣婦女權益發展,有幾個重要里程碑,民國38年,憲法賦予女性投票權;民國80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增訂宣示保障婦女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並宣示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實質平等;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明定地方議會1/4婦女保障名額,增加女性參政及當選率。

民國94年修憲時,將婦女參政權利納入憲法,並將政黨推薦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1/2的保障入憲;民國91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民國93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婦女政策綱領等,都顯示台灣婦女這些年來,在政治參與、就業、教育、福利、健康、醫療等方面擁有更多空間與保障。

副總統說,社會進步應讓婦女充分發揮才華,貢獻社會國家。他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民國86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88年設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看到婦女問題受到重視,婦女權益有效提升,感到欣慰。

副總統說,婦女問題涉及層面廣泛,需大家共同努力,依實際狀況解決。此次會議將分別就「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口、婚姻與家庭」、「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環境、能源與科技」7 大領域來檢討,希望各界集思廣益、兼容並蓄來促進性別平權,讓各族群受到照顧,充分發揮各別力量,共創和諧安定的社會。

【2010/12/17 中央社】

美研究:女性職場晉升仍艱

【Upaper╱中央社】 2010.12.15 02:21 am

據13日發布的新研究,女性2010年在獲得公司高階職位或薪水階級方面,仍舊未有大幅度進展。各企業在晉升和指導女性員工的進度,依舊遲緩,這個趨勢已延續5年。

非營利組織Catalyst總裁兼執行長郎艾琳說:「美國企業在晉升女性員工至領導階層時,不要被『卡』住了。」Catalyst倡導給女性更大機會。

研究發現,財星500大企業中,有136個公司沒有女性高階主管。這些公司包括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波克夏哈薩威公司、花旗集團、好市多量販店及西爾斯。

郎艾琳表示:「這已是我們第5份報告發現,女性企業領袖數量年變化未出現太大起伏,若這條曲線代表的是病人心跳,那病人早死了。」

感恩會 朱立倫:起用女主管比例高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台北縣報導】
2010.12.01 04:53 am

朱立倫感恩茶會 避談朱郝配 / 楊竣傑
休息兩天後,新北市長當選人朱立倫昨天在台北縣板橋舉辦感恩餐會。支持群眾擠爆競選總部,他花了半小時和在場民眾握手。對於副市長人選,他表示,會用人唯才,並說他用女性主管的比例很高。

除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國大議長陳金讓、北縣議長陳幸進等人到場外,鮮少露面的朱立倫父親朱樟興和母親朱林桂也低調坐在台下,分享兒子的榮耀。朱立倫的岳父,前台灣省議會議長高育仁同樣到場祝賀。朱立倫上台前則和吳伯雄大擁抱,現場響起熱烈掌聲。

朱立倫被問到是否和郝龍斌搭檔出馬角逐二○一六年總統大位,他笑著說:「我和郝市長約好去看花博。這樣比較快樂一點。」朱立倫隨後表示,他怎麼可能想到選總統,先去享受花博比較重要。

對於是否應該表揚在連勝文槍擊案中,救連勝文的黑道背景人士,朱立倫說,只要有功的人,不用看背景,只要對社會和事件有功,都應該給予肯定。

朱立倫在台上感謝所有支持他的群眾,並和吳伯雄、陳金讓和陳幸進在寫著「新北升格夢想起飛」的天燈看板簽名,象徵新市長入主市府後,北縣將呈現不同氣象。

朱立倫:市府團隊未定案 不排除女性副手 / 蔡佩芳
【2010/12/01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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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不生蛋女性 無權要求要權利(轉貼)婦團怒吼!五都婦女政見弱且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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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怒吼!5都婦女政見弱且盲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0.11.22 02:39 pm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楊婉瑩(左三)招集五都婦女團體代表,成立五都婦女政策監督聯盟。
記者陳立凱/攝影(非報系)五都選舉進入最後階段,但24個婦女團體組成的「五都婦女政策監督聯盟」今天指出,檢視各候選人政見,再次失望看到台灣選舉文化存在的「性別盲」現象;五都候選人普遍不重視婦女、性別政策,不是沒有婦女政見,就是政見只等同於「婦幼福利」,僅提出生育津貼或零碎的弱勢婦女福利,毫無全面性、前瞻性政策藍圖。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楊婉瑩上午表示,五都候選人的婦女政見,都只依循「婦幼福利」的舊思維,只看到狹隘的女性生育角色,缺乏從女性主體出發的其他需求和各項權益保障,例如女性工作權、教育權、文化權、健康權、參政權、環境權、人身安全等。而且事實證明,津貼向來無助於提高生育率,反而排擠其他婦女和性別政策的預算。

包括高雄市婦女新知、台南市女權會、台中市婦權會、新北市的台灣婦女全聯會等婦女團體,上午也抨擊五都許多區域發展,城鄉差距嚴重、資源分配不均,更存在規畫執行上的「性別盲」。

這些性別盲包括: 家庭照護負擔大多由女性承擔、婦女二度就業不易、新移民女性和原住民或災民等輔導資源和服務據點都不夠;另外,都市環境空間設計不良,使女性害怕走夜路;公共運輸也不發達,以致女性、老人等候公車多時;缺乏無障礙空間空間設計,不方便推嬰兒車或輪椅的女性出門;女廁數量不多、缺乏性別友善的廁所;職場性別歧視、育嬰假爭議、性騷擾案例增多,地方政府申訴處理不佳。

婦女團體也點名五都的需求未被重視,像是高雄縣女性原住民、災民、新移民面臨就業管道、幼托、和醫療資源不足的困境。高雄市許多公共建設並不符合大都會的需求,例如缺乏公托、大眾運輸的銜接,都未顧慮女性夜間安全和便利性,婦女親善醫療仍有進步空間等。台南縣市的隔代教養家庭特多,政府對阿嬤阿公的協助卻極少,「外籍配偶輔導中心」服務據點也不夠。台中市多著重在婦女人身安全、照顧弱勢婦女,卻欠缺對婦女、性別平等文化推動。新北市一堆蚊子館,卻少有乾淨的女廁和暢通的行人道。台北市的女性就業歧視申訴案件頗多,但勞工局處卻相當消極。

【2010/11/2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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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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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腦殘馬桶政權惡劣 生計生養全要女性負擔 (轉貼)近三成家庭 女性掌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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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2成6家庭 女性掌生計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10.11.15 08:12 pm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報告,女性經濟自主能力增強,加上兩性壽命差距持續拉大,台灣由女性負責生計的家庭明顯增加,去年已達202萬戶,占全體家庭比重26.3%。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上午在行政院主持「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主計處在會中做上述報告。

主計處表示,隨女性經濟實力提高,女性經濟戶長家庭已漸往較高所得組遞移,男、女性經濟戶長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也逐漸縮小。

陳沖指示,各部會應參考主計處分析資料,依女性經濟戶長特性,規劃各項促進女性就業與創業相關政策,提高其所得,也請主計處持續加強所得分配的性別分析,並刊登相關出版品,供政府推動兩性平權及相關政策參考。

此外,內政部2008年起推動托育補助,規定一般家庭年總收入在新台幣150萬元以下,只要家中有0到2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每名幼兒每月補助3000元,弱勢家庭每名幼兒每月補助5000元,明年起規劃只要生育第三胎以上,就取消家庭年總收入在150萬元以下等限制。

陳沖指示加強宣導,並將提高公立托育機構比率及有證照保母進入社區保母系統意願列為重點。

關於強化租稅負擔對所得分配的移轉效果,研提相關稅制改革措施部分,陳沖指示財政部持續研究各項有助改善所得分配的稅制,並積極辦理相關稅制檢討及規劃,適時提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租稅措施。

【2010/11/1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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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馬桶 蛋頭部長(轉貼)婦女國是會議 化學去勢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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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化學去勢 政府將討論

【中央社╱台北 9日電】
2010.11.09 06:33 pm

內政部明年將舉辦「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像性侵犯化學治療、社區監控等,都是可討論的議題,如果在會議中獲一致看法,政府應該會有具體回應。

江宜樺主持「全國婦女國是會議」開跑記者會,他說,民國100年3月7日至8日將召開首次由中央政府舉辦的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同時將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做為未來政府與民間單位性別主流化的政策方向。

他說,行政院將在民國101年組織改造,設置「性別平等處」,這是體制上的重大改變,在性平處未開張前,得先擬定政策綱領。

江宜樺說,內政部已邀集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完成「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共分為性別平等專責機制、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身安全與司法等議題面向,擘劃未來性別平等政策藍圖。

他說,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召開之前,除了開放民眾在專屬網站及臉書線上討論之外,內政部與婦權基金會將在全台舉辦37場會前座談會,讓不同區域與不同族群的需求,都能進行充分溝通和對話。

媒體問到,像性侵犯化學去勢的議題,是否也在討論範圍?江宜樺說,像化學治療議題、電子腳鐐24小時監控、性侵犯是否要公布名單等,都是「人身安全與司法」議題,如果透過會議討論,社會上凝聚一致的看法,政府應該會有具體回應。

江宜樺指出,各座談會與網路論壇所提出的觀點與行動方針,將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正式大會中討論交流,以期獲得共識,做為推動性別平等重要工作依據。

江宜樺說,除了婦女國是會議外,內政部也策畫在明年3月1日舉辦「台灣女人精彩一百」女性回顧特展,內容包括過去100年來台灣重要的女性人物、議題事件、法律進展、生活流變等相關女性發展的回顧。

【2010/11/09 中央社】

女權里程碑 101年設性別平等處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0.11.09 03:06 pm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將在明年3月舉辦「台灣女人,精彩100」女性回顧特展,舉行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配合行政院101年組織改造設立性別平等處。

江宜樺指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將包含八大面向,分別為性別平等專責機構,權利、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身安全與司法,人口婚姻與家庭,教育媒體與文化,健康醫療與照顧,環境能源與科技等。

江宜樺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在民國101年正式啟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將成為重要的施政方針,行政院將設立性別平等處,由常任文官任職,但仍保留行政院現有的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建國一百年,我國人權政策也邁向新的里程碑。江宜樺說,民國100年將第一次由中央政府舉辦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檢討婦女政策。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召開前,內政部將與婦權基金會共同舉辦37場會前座談會,蒐集更多意見,做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以及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據。

【2010/11/09 聯合晚報】

婦女國是會議 化學去勢可討論 【14:55】

〔中央社〕內政部明年將舉辦「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像性侵犯化學治療、社區監控等,都是可討論的議題,如果在會議中獲一致看法,政府應該會有具體回應。

江宜樺主持「全國婦女國是會議」開跑記者會,他說,民國100年3月7日至8日將召開首次由中央政府舉辦的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同時將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做為未來政府與民間單位性別主流化的政策方向。

他說,行政院將在民國101年組織改造,設置「性別平等處」,這是體制上的重大改變,在性平處未開張前,得先擬定政策綱領。

江宜樺說,內政部已邀集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完成「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共分為性別平等專責機制、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人身安全與司法等議題面向,擘劃未來性別平等政策藍圖。

他說,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召開之前,除了開放民眾在專屬網站及臉書線上討論之外,內政部與婦權基金會將在全台舉辦37場會前座談會,讓不同區域與不同族群的需求,都能進行充分溝通和對話。

媒體問到,像性侵犯化學去勢的議題,是否也在討論範圍?江宜樺說,像化學治療議題、電子腳鐐24小時監控、性侵犯是否要公布名單等,都是「人身安全與司法」議題,如果透過會議討論,社會上凝聚一致的看法,政府應該會有具體回應。

江宜樺指出,各座談會與網路論壇所提出的觀點與行動方針,將在「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正式大會中討論交流,以期獲得共識,做為推動性別平等重要工作依據。

江宜樺說,除了婦女國是會議外,內政部也策畫在明年3月1日舉辦「台灣女人精彩一百」女性回顧特展,內容包括過去100年來台灣重要的女性人物、議題事件、法律進展、生活流變等相關女性發展的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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