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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歧視資料】男女本就有別 說真話就歧視 女性主義霸道(轉貼)女人變壞會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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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er
呵呵呵
早早安(顏俊家)

「女人變壞會有錢」 伍錦霖脫口挨轟

立法院昨天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資格,伍引用中國大陸順口溜「女人變壞會有錢」,意外成為詢問焦點。

因為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張俊彥退出審查,昨天的全院委員會只剩伍錦霖接受審查。伍錦霖口頭報告時表示,權與錢是人性弱點,若要推動廉能,除培養公務員正確價值觀外,公務員薪資也要能養廉。

伍錦霖脫稿表示「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還說中國大陸有一句順口溜很值得玩味:「男人有錢會變壞、女人變壞會有錢」,如果把錢換成權,變成「男人有權會變壞、女人變壞會有權」,權與錢是人性弱點。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陳亭妃與翁金珠質疑伍錦霖的用語「歧視女性」。管碧玲質疑引用順口溜就是相信,並指這句話聽起來「很不舒服」。伍錦霖則說,「若有不舒服,我為這句話表示歉意。」但他也聲明,絕對沒有歧視女性的意思。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邱議瑩昨天也舉出十名「十八趴大戶」,質疑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等人領取十八趴優利「社會觀感非常惡劣」,詢問伍錦霖:「十八趴該不該改?」

伍錦霖答覆表示,他若擔任考試院副院長,將調整十八趴中太離譜的部分,如公務員退休後領取的月退俸比在職時薪水還多、即替代率過高的情形。他強調,處理十八趴問題有兩項原則,一是不能被汙名化,二是須通盤檢討,朝法制化及合理化方向努力。

李俊毅質疑,伍錦霖也月領十一萬餘元,不僅對不起人民,更是「禍國殃民、不公不義」。他詢問伍錦霖要不要放棄?

伍錦霖表示,這是官制官規,全國皆一體適用。邱議瑩馬上借用伍錦霖引自大陸的順口溜「男人有錢會變壞」,詢問他到底是「有錢的男人」或「壞男人」?伍錦霖也不甘示弱回稱:「一個月有十一萬元算有錢的男人嗎?」李俊毅聽了驚呼,「這就是我們要行使同意權的副院長被提名人!」

【2008/07/08 聯合報】



名  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中華民國 97.01.16 公布之第 16 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
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第 2 條
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
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三十三條、第三
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不在此限。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
令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受僱者: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二、求職者:謂向雇主應徵工作之人。
三、雇主:謂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
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
四、薪資:謂受僱者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薪資、薪金及按計時、計
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
義之經常性給與。
第 4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辦理。
第 5 條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
會。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
、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
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前項性別工作平等會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各級主管機關另定之

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該會之組成應符合第二項之規定。
第 6 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為婦女就業之需要應編列經費,辦理各類職業
訓練、就業服務及再就業訓練,並於該期間提供或設置托兒、托老及相關
福利設施,以促進性別工作平等。
中央主管機關對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前項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及再就業訓練,並於該期間提供或設置托兒、托老及相關福利措施,得給
予經費補助。
第 6- 1 條
主管機關應就本法所訂之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
工作平等措施納入勞動檢查項目。
第 二 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第 8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
向而有差別待遇。
第 9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遇。
第 10 條
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
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
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
第 11 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第 1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
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
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
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第 13 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
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第 四 章 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第 14 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
併入病假計算。
生理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第 16 條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
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7 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
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
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
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第 19 條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
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第 20 條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
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
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第 21 條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
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 22 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
由者,不在此限。
第 23 條
僱用受僱者二百五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
施。
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
有關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
關機關定之。
第 24 條
主管機關為協助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獲
得再就業之機會,應採取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其他必要之措施。
第 25 條
雇主僱用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而離職之受僱者成效卓著
者,主管機關得給予適當之獎勵。
第 五 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第 26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
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第 27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十二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
損害賠償責任。但雇主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
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雇
主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雇主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雇主賠償損害時,對於為性騷擾之行為人,有求償權。
第 28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之義務,受有損害者,雇主應
負賠償責任。
第 29 條
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
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 30 條
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
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性騷擾行為或違反各該規定之行
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第 31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
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
任。
第 32 條
雇主為處理受僱者之申訴,得建立申訴制度協調處理。
第 33 條
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
訴。
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
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
進行協調。
前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第 34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
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
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
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
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
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前項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35 條
法院及主管機關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應審酌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調
查報告、評議或處分。
第 36 條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
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 37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
應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
前項法律扶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受僱者或求職者為第一項訴訟而聲請保全處分時,法院得減少或免除供擔
保之金額。
第 六 章 罰則
第 38 條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者,處
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38- 1 條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或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十萬元
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七 章 附則
第 39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40 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六條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
院定之。

名  稱: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所稱差別待遇,指雇主
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而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直接或間接不利之對待。
第 3 條
本法第七條但書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
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第 4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
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第 5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
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僱用人數之計算,包括分支機構及附屬單位之僱用人
數。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定之僱用人數,依受
僱者申請或請求當月第一個工作日雇主僱用之總人數計算。
第 6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產假期間之計算,應依曆連續計算。
第 7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之三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
前後二日之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三日請假。
前項期間如遇例假、紀念節日及依其他法令規定應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內
,不另給假。
第 8 條
受僱者於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分娩或
流產,於復職後仍在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產假期間時,雇主仍應依
本法規定給予產假。但得扣除自分娩或流產之日起至復職前之日數。
第 9 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不包括參加
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並應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第 10 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者,其投保手續、投
保金額、保險費繳納及保險給付等事項,依各該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11 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親自哺乳,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貯存母乳備供
育兒之情形。
第 12 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所稱子女,指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
第 13 條
受僱者依本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為申請或請求者,必要時雇主得要
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第 14 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包括與其他雇主聯合辦理或委託托兒機構、幼稚園辦理者。
第 15 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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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妮》犀利提問 胸部與愛情孰輕孰重?

談戀愛,究竟「大咪咪」才是王道,還是心靈相契最重要?由廣藝基金會與黑眼睛跨劇團聯手打造《維妮》愛情音樂輕喜劇,由電影《一頁台北》中的演員姚淳耀,以及旺福樂團主唱瑪靡,分別擔綱《維妮》的男女主角,用麻辣又犀利的男女機智交鋒對話,來探討愛情與肉體之間的關係。

《維妮》關注女性對身材愛憎糾葛的不老話題。
圖片提供/廣藝基金會

舞台劇情以一位名叫維妮是一個平胸的女生展開,故事講述她因為胸部,從不與男友發生性關係,深怕男友會因此離開她,即使男友發誓要娶她回家,卻也被維妮的自卑感作祟打了退堂鼓;而維妮的好友小紅則是決定再也不要當平胸一族,決定去隆胸,引起了「隆胸是為了男人?還是為了自己?」的爭論,然而小紅隆胸完後成功找回拋棄她的男友,讓維妮開始思考「讓自己困擾的到底是胸部?還是自己的自卑?」。

導演陳曉潔想透過此劇,探討當現代廣告中充斥大量的『大胸辣妹』時,女性該如何在這被物化的困境中,看著自己的A罩杯說:「我好愛自己的身體?」再者劇中亦進一步的探討「物質」在當代男女的感情與價值觀之間的關連性。

主演維妮的瑪靡說:「維妮愛得遮遮掩掩,不知道辛苦防禦的是自己的愛情還是自信。女生對自己其實從頭在乎到腳,我覺得女生來看《維妮》,對維妮的處境一定會感同身受。」

姚淳耀則表示《維妮》對他是一個新鮮的類型,因為在劇中跟瑪靡是一對修不成床笫正果的戀人,每每相互毒舌以對:「平常不敢開的玩笑,現在可以公開講,你來我往很像四格漫畫,節奏感很過癮。嘴巴壞卻帶點任性的癡情,這樣的男生應該有一定的魅力吧。」

黑眼睛藝術總監鴻鴻表示,為了轉化故事主題的沈重感,並融入現代都會風格,因此選擇以音樂劇的手法來詮釋,讓觀眾在輕鬆的氣氛中,自然而然介入到女性主義的議題,更能去體會暗藏機鋒的批判與省思。

《維妮》於12月21至23日在台北新舞臺演出。
【延伸資訊】
《維妮》官網:http://www.qaf.org.tw/events/2012/qpaf/winnie.htm

【2012/11/22 欣傳媒】

「單身公害」單指女性? 教育部辭典性別歧視?

2012年10月9日 22:52

 
  • 教育部國語辭典網站上對「單身公害」的解釋,引起不少爭議。(圖/翻攝自教育部國語辭典)

記者陳韋璇/綜合報導

單身的人只是指女生嗎?那「單身公害」又是指什麼呢?上教育部國語辭典網站查,定義卻是,「還沒結婚,卻跟已婚男人有外遇的女子」,然而這樣的解釋,婦女團體認為,是一種對女性的歧視,且為什麼單身就是公害?對於這個爭議,教育部回應,這是多年前時空背景下的定義,是客觀歷史,而不是教材,不算錯誤,所以要不要修改,還得再研議。

「單身公害」在教育部國語辭典網站裡解釋的意義,竟然是「還沒有結婚和已婚男有姦情的女子」,歌手蔡依林也有一首歌叫單身公害,但歌詞的意境是鼓勵大家勇敢去愛。婦女新知秘書長林實芳表示,不應該純粹針對女性的部分,應該是說男女兩性在單身的部分。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陳逸玫:「現在看來當然是很不適合,但是那個其實是反映當時的語言環境,還有部分的社會價值觀。」

教育部辭典編修原則,該停留在定義的時空,還是應根據環境的改變與時俱進?各人有各的立場,但對於性別有歧視的字眼,對於民眾來說,是絕對無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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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不婚錯誤,單身無理」教案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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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歧視的謬誤與解答

圖/聯合報提供

議會圈/嘆單身魔咒 鍾小平:身邊只有貓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五年一班的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左),感嘆另一半難尋。 記者周志豪/攝影

民意代表工作繁忙、身分特殊,議員又具「仰攻立委」的戰略地位,不只台北市議會女性單身議員難覓得良緣,走向紅毯那一端,市議員鍾小平也大嘆另一半難尋。

朋友見鍾小平單身,常安排聯誼介紹對象,身分從老師、證券營業員,到一般行政秘書都有,最後都以不了了之。他自我調侃,幸好家中有兩隻貓可以作伴。

鍾小平說,無法終結單身,身分特殊是主因。籃球員出身的鍾小平開玩笑說,現在在球場打球,還是會有漂亮粉絲來要簽名,他雖覺得對方不錯,但礙於身分與面子,擔心會「被打槍」,只能讓緣分「放水流」,「不能再像小朋友一樣」。

此外,工作時間長,難與另一半培養感情,也成為他感情路上的障礙。特別是北市議會獨特的發展高度,對「單身魔咒」更是貢獻良多。

鍾小平自創「1/8理論」分析,優秀的北市議員有機會角逐立委,優秀的北市立委又有機會角逐台北市長,優秀的台北市長更有機會攻下總統大位。若有政治企圖,在這個舞台上更要力爭上游。

「其實,男議員已比女議員有更多機會!」鍾小平說,很多單身女議員長得漂亮,能力又好,像王欣儀、陳玉梅等,之前都有朋友向其探詢「可能性」,但看到女議員電視上罵人的樣子,全打了退堂鼓,他只能鼓勵大家放膽追愛。

感情遲無下文,五年一班的鍾小平雖大嘆另一半難尋,但因無傳宗接代壓力,他一切隨緣,不急著成家,「爸媽已有孫子、孫女一堆」。他說,若能找到「個性溫柔的中等美女」共組家庭當然最好,若沒有,也可專心為民服務。

【2012/11/1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議會圈/嘆單身魔咒 鍾小平:身邊只有貓 - 星期人物 - 火線人物篇 - udn台灣人物 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ART_ID=425046#ixzz2Cwffuy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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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單身歧視 你可以這樣做‧這樣說

圖/聯合報提供

「不婚無罪,單身有理」教案大綱
「不婚無罪,單身有理」教案下載(*.pdf)
◎ 教學時數:80分鐘
◎ 適用年級:高年級
◎ 主題:反對單身歧視
◎ 教學目標: 
一、瞭解單身者受到歧視的情況。
二、知曉單身歧視存在性別差異。
三、培養尊重個人選擇的情操。
四、辨識歧視單身者的偏見並加以導正。
◎ 教學重點建議:
一、教學準備
1.上課前先發下「婚姻狀況調查表」,請學生調查周遭人的婚姻狀況與生活滿意度,並將調查結果帶到課堂。
2.影印聯合報101.11.19單身專題報導(國內單身主稿),每位學生一份。
3.預先開啟或下載「插不上嘴的媽媽經,孤獨的剩女同學會?!」 
4.電腦、投影機與投影幕。
二、課程實施
【導入活動】(10分鐘)
1.分類遊戲:請學生發表20位他們喜歡的國內藝人,老師將藝人的名字寫在黑板兩側,已婚的寫一側,單身的寫另一側,但先不提分類的原則。
2.老師提問:這些人被分成兩類,請問同一種類的人有什麼共同的特點?
3.學生舉手發表意見。
4.老師說明:分類的依據就是已婚和單身,可是從剛才發表的各種答案,似乎大家都著重在他們演藝圈的表現,沒有太在意這一點,可見得不管有沒有結婚,都不會影響一個人的價值。 
【發展活動】(30+20分鐘)
1.老師發下單身專題報導影本,請學生閱讀文章,並指導從中找出下列問題的答案,用螢光筆畫記:
①哪一種家庭類型近十幾年來成長迅速?(單人家庭)
②單身者最常被問到什麼問題?(怎麼還不結婚?)
③文中總共提到了哪些對單身者負面的形容?(單身是異類、青年的不良示範、單身比較容易得精神病、剩女、單身公害)
④除了承受被質疑、歧視的社會壓力外,台灣的單身者還受到什麼實質的處罰?(台灣福利制度仍以結婚者與家庭為主,未考慮單身者的處境)
⑤反歧視運動都需要經過什麼過程?(意識覺醒)
2.老師開啟「插不上嘴的媽媽經,孤獨的剩女同學會?!」網頁,說明部落客「陪你晃」也是一位單身者,他用詼諧風趣的方式,呈現他所承受的壓力,然後請學生閱讀投影幕上的文章內容。
3.老師提問:
①請你說說看,社會大眾或媒體常會用哪些詞形容單身的女性?(剩女、敗犬)
②請你說說看,社會大眾或媒體常會用哪些詞形容單身的男性?(王老五、黃金單身漢)
③你覺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4.老師說明:同樣是單身,女生會被冠上「剩女」(被選剩的女生)、「敗犬」(和其他女生競爭輸了,像被鬥敗了的狗)這些具有貶損意涵的詞,但對單身男性的形容就很中性,像是「王老五」(源自於1937年的電影「王老五」片中的男主角名字),甚至是還帶有稱讚意味的「黃金單身漢」。這樣的差別凸顯了傳統觀念裡,女性必須依附男性、依靠婚姻,生活才有保障的偏見。因此,單身女性的處境就又更加困難了。

~~~~~~~~~~~~第一節課結束~~~~~~~~~~~~~~~~~~~

5.請學生拿出「生活與婚姻狀況調查表」,抽點若干人發表調查結果。
6.統計所有學生的調查結果,找出「已婚」且「不滿意現在的婚姻狀況」(第8題)的人,以及「已婚」、「分居」或「離婚」但「如果時光倒轉會選擇單身」(第9題)的人,並計算這些人佔所有已婚、分居及離婚受訪者的比例。
7.老師說明:每個人都有選擇結婚或單身的權利,結婚有結婚的好處,單身也有單身的優點,我們應該尊重各自的選擇,不能因為傳統觀念認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就把結婚視為理所當然,歧視選擇單身的人,甚至施加社會壓力。而且從「生活與婚姻狀況調查表」的調查結果也可以發現,結婚不見得是幸福的保證,還是有不少人結婚之後,不滿意現在的婚姻狀況,或是如果時光倒轉會選擇單身。 
【綜合活動】(20分鐘)
1.請學生拿出單身專題報導影本,將上一節課問題討論時②③④題的情境,改以用尊重、開放、包容的態度,重新改寫、敘述:
①狀況一:”不只長輩催婚,社會慣常的問候語「怎麼還不結婚?」也是集體逼婚招式之一。”假使你是長輩或單身者周遭的人,你會怎麼問候他?
②狀況二:”在以「人生以結婚為正常」的眼光中,「單身是異類」的觀點仍在生活中如影隨形,在過年節慶或親友婚宴時為害尤烈。”如果在過年節慶或親友婚宴時,你遇到了單身的親戚,要用什麼觀點看待他?
③狀況三:”立委翁金珠質詢單身的青輔會主委王昱婷,說她未婚是「青年的不良示範」。”假設換成你是翁金珠,你會怎麼形容王昱婷的未婚狀態? ④狀況四:”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前年一席「單身比較容易得精神病」說,引發部落客米果為文「不結婚是神經病,你現在才知道!」”倘若你是楊志良,你會如何描述單身的人?
⑤狀況五:”台灣福利制度仍以結婚者與家庭為主,未考慮單身者處境。”假如你擔負修改台灣福利制度的重任,你會採取什麼措施?
2.學生練習改寫。
3.請學生發表改寫結果,老師根據每個人的內容給予講評。 4.總結說明:
①單身者在台灣會受到無形的社會壓力,包含質疑、歧視,以及具體的財務懲罰、福利剝奪。
②同樣是單身者,女性的處境又比男性更加困難。
③每個人的結婚選擇都應給予尊重,單身不見得會孤苦伶仃,結婚也不一定就等同幸福。
④改變這些歧視的現象需要社會大眾「意識覺醒」,每個人必須先要自覺,再進一步從改變自己的觀念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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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生,政府責任;拒絕養育,老來誰顧;責備單身,絕對必要;人言可畏,歧視功能!(轉貼)單身歧視/美社會福利偏心 單身總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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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罰百億…反歧視法 必須「咬了會痛」
圖/聯合報提供
「反歧視是一種文化戰爭。」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在台灣,性別運動是各種反歧視戰爭的先鋒。不僅制定了各式法令,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還有『性別主流化』的機制到處去管考。」

但其他的弱勢團體的反歧視運動,就沒有如此全面及顯著。因為各別弱勢族群各有限制,例如人數少、連能代言的游說團體都沒有,有些甚至無法公開現身,例如同志;有些則是語言問題,縮限了自身的話語權,例如移駐勞工。

廖元豪舉例,過去大陸配偶甚至無法結社,使得早期的陸配團體都是由她們的老公出面擔任理事長。

有時則是社會意識尚未覺醒,例如肥胖者或單身者,尚未意識到社會制度性的不公平等對待。

廖元豪認為,台灣未曾經歷歐美一九六○年代狂飆的學運與民權運動,對群體間的權力關係缺乏深遠的思考,因此對「歧視」現象缺乏省覺。若要制訂反歧視法,必須有著「不對稱」的結構──同樣是族群敵視的言行,弱勢要受到更多的保障,優勢族群有時反而可以「雍容大度」地容忍邊緣群體的反彈。

許多先進國家制定反歧視法令,例如平等法、反歧視法、反仇恨犯罪法等等。但台灣無反歧視專法,僅在移民法、精神衛生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訂定相關反歧視條令。

「我也贊成一個領域、一個領域來。」廖元豪指出,任何法令必須要有「牙齒」,才能造成遵守的誘因及效果。

兩年前高雄一名國中教師辱罵新移民學生「滾回印尼當野蠻人」,女學生身心受創、多次自殘。人權團體提告,移民署說依法必須由受害者親自提告。但學生遠在高雄,就算官司勝訴,老師繳幾千元行政罰鍰也是沒入國庫,「對受歧視者又有什麼幫助?」

反觀在美國歧視官司常須負擔天價的「懲罰性損害賠償」,去年美國國家金融服務公司對非裔和西裔借款人索取較高利率,因「種族歧視」,罰金高達近新台幣一百億元。法律設計讓社會對「歧視」更敏感,也讓受害者能得到補償。

※延伸閱讀》

‧「歧視轟趴」小論壇

‧「不婚無罪,單身有理」教案大綱

【2012/11/19】

單身歧視/催婚…我單身 謝謝關心
小心,歧視!/單身歧視動畫 / udnnews

單身勢力正在成形,不論我們是否看見,或理解。

主計處資料顯示,二○○○年起,單人家庭就已取代三代同堂家庭,成台灣第二大家庭類型。單身人口(含喪偶及離婚),在二○一○年約七百六十萬人,占成年人口的四成二。

「單身進行式」似正全球化。英國「經濟學人」報導,無論是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未婚獨居者越來越多,富裕西方國家尤為明顯。到二○二○年,全球適婚人口會增加四千八百萬名單身男女,未婚人數增逾二成。

但是,「單身歧視」並不隨著單身人數漸多而稍減;在以「人生以結婚為正常」的眼光中,「單身是異類」的觀點仍在生活中如影隨形,在過年節慶或親友婚宴時為害尤烈。不只長輩催婚,社會慣常的問候語「怎麼還不結婚?」也是集體逼婚招式之一。

民代建議 沒結婚考績打丙

去年一月,立委翁金珠質詢單身的青輔會主委王昱婷,說她是「青年的不良示範」。今年五月,高雄市議員李喬如在議會建議,公務員不婚不生,「考績打丙等」,引起軒然大波。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前年一席「單身比較容易得精神病」說,引發部落客米果為文「不結婚是神經病,你現在才知道!」大談單身者明明過得開心,卻得飽受外界質疑,數十萬網友狂讚轉發。米果感嘆,阿嬤鄰居看到她總嘆息:「長得不錯,怎麼不結婚?」米果說:「那口氣真像:『好手好腳,怎麼得這種病!』」

米果形容:單身者為了讓結婚或離婚者「有身為一軍二軍或打獨立聯盟的快樂」,「即使很正常也要裝成不正常,有實力也要裝成很肉腳」,「這樣不是神經病還是什麼」!

外婆擔心 不嫁只能出家了

單身歧視現象當然不只在台灣。大陸女作家毛尖寫著:「當了幾年大齡文藝女青年,在我終於成功地把自己嫁掉後,我父母都鬆了口氣,而外婆握著我的手,眼淚都要掉下來。我知道,她覺得我交了狗屎運,三十歲女的,在她的老家,只能出家了。」

在英國,全英六分之一的人獨居,其中有一半說他們在社交生活因為單身有不好經驗。四分之一說曾在公開場合被問及尷尬問題;另外四分之一說被已婚者排斥。有這些負面經驗的,又以女性更嚴重。

單身人口越來越多,但在世俗眼光中,「單身是異類」的觀點仍如影隨形。 記者林錫銘/攝影

福利政策 總是照顧有偶者

另外,不分單身或已婚,有六成人士認為單身者受財務懲罰。

「台灣福利制度仍以結婚者與家庭為主,未考慮單身者處境。」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大法律系副教授陳昭如指出,許多政策都假定「常態」人口是婚姻家庭,忽略單身人口其實居主流的事實,而單身女性又較男性吃虧。

例如二○○九年起推動的青年購屋方案,以兩年兩百萬零利率的優惠房貸,以及每月最高三千六百元的租屋補貼,讓每個家庭每年最多可省下四萬多元。但這個方案根本獨厚新婚夫妻;至於單身者,對不起,沒份兒。

哪有歧視 不婚不生太自私

但台灣社會普遍對「單身歧視」仍未具敏感度。即使單身者已覺得不快,大部分人卻都覺得「哪有單身歧視?想太多了吧?」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宏恩跟學生穿了印著「反單身歧視」T恤去爬山,一路上引來許多探問與辯論。「哪有單身歧視?是你們不結婚的人太自私,不要養小孩,老了卻要別人養你們。」還強調:「我不是歧視單身喔。」

劉宏恩說,許多人單身並非刻意選擇,哪來「自私」?單身者一樣繳稅、繳健保費,老來依法享有國民的各種退休福利,「靠別人的小孩養」是謬誤;再者,現在許多老爸老媽都是靠「單身的中年兒女」照顧。

一笑置之 單身族群當自強

看待社會丟出的「剩女」、「單身公害」汙名,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單身者必須「賦權自己,學著從他人眼光中自由。」紀惠容建議,除了學習理財、安排生活,還要建立交誼圈,面對外界壓力才能更有信心,「社會確有歧視,但要學習面對,一笑置之,進而不為所動」。

不結婚是神經病你現在才知道

在人類社會結構之中,結婚有小孩的,居冠,算球隊裡面的ACE;結婚沒有小孩的,可以獲頒銀牌,偶爾被揶揄,是不是哪一方的生育能力有問題,但起碼還在A段班;結過婚又離婚的,頂多被打入二軍,沈潛一陣子,說不定又可以升上一軍,或是去打獨立聯盟也可以;單身的,就是被貼上「敗」/「性向有問題」/「眼光過高」/「難相處」,甚至楊署長說的,神經病的機率比較高。應該是說,在很多人的觀念裡,不結婚或不想結婚就等於沒辦法結婚,從一開始選秀就不在教練的口袋名單裡。

前陣子讀了日本作家山田茜的小說「她和她的生存之道」,裡面有一段描述:
在日本社會中,已婚,有兩個小孩,父親是收入穩定的上班族,母親擅長料理家事,兒子喜歡棒球,女兒喜歡小動物,這樣的組合最讓人稱羨,可惜這種組合佔家庭的比例已經低於四分之一,單身或已婚而沒有小孩的比例,早就超過一半。

我有個朋友,堅信男人不可以在29歲結婚,於是趕在29歲那年來臨之前,找了一個最有可能跟他結婚的女人步入禮堂,結果29歲還沒過完,就離婚了。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十幾年了,後來他也再婚,生了孩子。但這十年之間,我還是不斷看到身旁有好多朋友,各自在自己的年歲畫一條終止線,一定要在那一年之前把自己嫁掉或娶到老婆,否則他或她在社會或家庭和朋友之間的地位就崩解了(譬如日本有一種說法,女人過了適婚年齡就像Christmas Cake一樣,過了聖誕節就沒人要買了)可惜,結婚這種事情就是這麼微妙,就像晚餐時間到了,不管你餓不餓,因為大家都在吃飯,所以你也只好添一碗飯來吃。這比喻很白爛,但確實是這樣沒錯。

我後來回想起來,自己大概是在結婚最熱門的晚飯時段,跑到外面去晃蕩了,不勉強去添那一碗飯,畢竟沒有飢餓的感覺,也沒有特別想吃的東西,非吃不可的東西,這次不吃下次就吃不到的急迫感。何況跟自己所追求的自由相比,結婚的冒險實在很大(而且我實在不想在過年的時候到別人家裡吃年夜飯!)這種價值觀其實不容易被現有的台灣社會所允許,所以,楊署長才認為不結婚的人是神經病,好,我承認,如果在這種遊戲規則定義之下,我真得是神經病。該吃飯不吃飯,搞什麼鬼。

有一次,我跟母親去探視舅舅,母親當然會跟親戚長輩發牢騷,說這個女兒只管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也不去結婚。舅舅在白色恐怖時期被關過火燒島15年,他口氣和緩語氣堅定說,「結不結婚是個人自由和權利,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侵犯個人自由喔!」

舅舅,你好GJ 喔!(我內心出現一群小鼓隊,咚咚愣咚,喔耶~)

我常常覺得,單身的愉快其實是從寂寞之中品嚐到孤獨的快樂,卻又不能太囂張,起碼要在旁人透露出同情的語氣與嘆息時,要適時讓對方體內產生一種幸福的優越感,而自己又能毫髮無傷全身而退,這種拿捏要經過訓練的,年紀越大越厲害。就算被楊署長說,神經病的比例很高,要多負擔健保費做功德,也要低調低調再低調,因為在台灣社會裡,單身不結婚的人,根本沒有機會參加選秀啊!即使被數落,拿來當幸福與不幸的對照組,也不用花力氣爭辯了。一句老話,人啊,一旦承認自己的弱點,就沒麼好怕的了。

有些人是適合婚姻的,有些人不適合,就好像有人固定要在六點半開飯,有些人習慣吃消夜,而有些人晚上吃清淡點,或不吃。不管最後變成怎樣,自己要對吃飯這件事情負責,不要添了飯又不吃或嫌菜色不好碗筷亂丟,或是一邊假裝吃飯又偷跑出去買香酥雞排,或者自己沒有食慾或吃得太撐,卻要管別人吃不吃飯。

到頭來,婚姻不是只有穿婚紗拍照,以桌計價的喜宴,幾克拉的鑽戒而已,婚姻背後拉扯出一長串彼此的家庭與人生價值觀,沒有足夠的打擊實力,沒有足夠的抗壓性和板凳深度,能夠不受傷而一直出賽,要創自己的紀錄還要接受教練的調度,甚至要隨時觀察場上突發狀況,要算計對手的先發中繼後援,還要應付場外叫囂的加油團大聲公干擾,或是,有雨刷集團跑出來叫你打假球之類的……

而單身的人為什麼是神經病?因為結婚的朋友會一直跑來跟你抱怨另一半的惡形惡狀,說他們完蛋了,說他們一定要離婚,一定要揪出外面的狐狸精或小狼狗,當你為他們的婚姻感到憂心,或索性大潑冷水叫他們要敢作敢當時,他們又哭哭啼啼說什麼還是很愛對方之類的蠢話,或在朋友聚會又回過頭來數落說,你這傢伙不結婚一定是有問題。

單身的人為什麼是神經病?明明一個人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卻有號稱婚姻幸福的主持人在節目上面說,就是因為在餐廳看到一個人吃飯好可憐才發誓無論如何都要把自己嫁掉。

單身的人為什麼是神經病?朋友第一次結婚要包紅包,第一次離婚還要花錢陪他們去喝悶酒因為他們說離婚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麼還要share;第二次結婚又要包紅包,結果又離婚又結婚,那些紅包錢到底是怎麼了?

單身的人為什麼是神經病?因為已婚的朋友都會說,不找個人結婚,老了之後會很可憐。但最後不管有沒有結婚,老了之後都有可能是一個人啊,除非夫妻兩人同時間掛掉。

但你千萬不要認為結婚就不好,這是個人體質與晚飯進食習慣不同的問題,不過我要跟楊署長說,不結婚是神經病這件事情,你到現在才知道喔,我早就覺得自己是神經病了。我明明過得很開心,卻有好多人很愛問我,「還好嗎?」或是同棟樓的阿嬤看到我常常到陽台曬被單,常常買菜煮菜,總是嘆息說,「這女生長得不錯,怎麼不結婚?」那口氣真像:「這個人好手好腳的,怎麼得這種病」一樣。或是我一個明明是女強人的同學卻很愛跟我囉唆,「像妳這麼賢慧,不結婚好可惜」(喂,同學,妳這話可以留在外勞仲介的場子說說就好了)

拜託這位阿嬤,這位同學,各位朋友,楊署長等等,不結婚是神經病你現在才知道啊!我們即使很正常也要裝成不正常,有實力也要裝成很肉腳,這樣才能讓結婚或離婚的人有身為一軍二軍或打獨立聯盟的快樂啊,這樣不是神經病還是什麼。
單身歧視/孤獨老死 不是單身同義詞
真實生活中,多數單身族不排斥緣分,也不會像電影「BJ單身日記」的女主角布莉琪那樣,急著尋覓另一半。 記者陳柏亨/英國倫敦攝影

好萊塢電影「BJ單身日記」,把倫敦描繪成一個迷人的「單身城市」。芮妮齊薇格飾演的布莉琪,工作有成、受過女性主義洗禮,人生唯一遺憾是還沒找到另一半。她稱自己是「singleton」,這個詞彙隨電影全球熱賣,成為「單身」的同義詞。

布莉琪陰影 屍體被狗啃一半

除了另一半,布莉琪幾乎擁有一切:良好的人際關係和不錯的工作、公寓。她卻視「單身」為生命最大陰影,老擔心:「我會抱著酒瓶度過餘生,孤零零地發胖死去,屍體還被野狗啃掉一半。」

倫敦社會學教授莎夏‧蘿絲尼爾(Sasha Roseneil)指出,電影爆紅,其實建立在觀眾與讀者「對單身女性的迷思與歧視」之上,藉此提供娛樂。

消遣單身女 BJ日記太誇張

蘿絲尼爾是倫敦大學伯貝克學院社會學教授,研究領域為性別與單身研究,曾訪談英國倫敦、挪威奧斯陸、匈牙利布達佩斯、葡萄牙里斯本等四個城市的單身族群,請他們訴說自己的「單身日記」。「他們描繪的單身生活,肯定多於否定。」

這批真實生活中的「singleton」,在單身生活中找到自我滿足。他們不排斥緣分,但也不會像布莉琪一樣急著尋覓另一半,更不會活在擔心年老時「孤獨死去還被野狗啃」的妄想情境中。

英國雜誌「經濟學人」八月發表調查,承認「單身潮」將成為全球趨勢,但也不忘貶抑單身價值,指出單身族「心理和生理」較已婚者差。單身族的興起,對全球社會、經濟以至環保「有害無益」。

沒家庭包袱 人際網絡更多元

許多人將「單身」與「孤獨、寂寞」畫上等號,台灣甚至將「單身產業」取名「寂寞產業」。蘿絲尼爾說,單身、獨居不等於「孤獨」、「孤立」。蘿絲尼爾的單身研究顯示,單身者的「心理和生理狀況」,不比已婚者差。她說,單身者對友誼更重視。許多單身者因不必專注陪另一半,花更多時間陪伴父母、朋友,較已婚者發展更豐富多元的人際關係。至於傳統社會常拿來恫嚇單身者的「孤獨老死論」,蘿絲尼爾指出,現代社會女性比男性長壽、子女也未必長伴父母,「不論單身或結婚,每個人都必須有孤獨走到人生終點的準備。」

英國一項調查指出,單身者要獨立負擔房租、旅遊費用,保險費用也較貴,估計獨居一生的費用要比已婚者多出廿五萬英磅(約台幣一千二百萬)。

英國改稅制 單身稅漸漸降低

蘿絲尼爾說,英國這幾年逐步修改稅制,單身者不見得比已婚者繳更多稅;某些地區的房屋政策,單身者還比已婚者更有利。

娛樂產業總是頌揚家庭價值。即使是描述精彩單身生活的「六人行」、「欲望城市」,最終也得送主角走入家庭當Happy Ending。廣告也愛打「家庭牌」,高消費能力的單身貴族,從來不是廣告業者的目標,就算出現在廣告中,也是「終結單身」的前奏。對此蘿絲尼爾也大惑不解,以英國為例,單身人口占百分之廿五,預計未來廿年會達到百分之四十五,「但大家好像都忘了singleton的存在!」

單身勢力大 怎麼聲音那麼小

Singleton勢力龐大,為什麼不為自己發聲?蘿絲尼爾說,可能因為單身是「暫時狀態」、隨時可能變動。因此單身者很難結黨營派,像同性戀、銀髮族一樣組織社團,捍衛權益。

結束採訪,忍不住問蘿絲尼爾:你單身嗎?她笑:「現在不是,但曾有很長一段時間是。」

單身歧視/曲家瑞:獨身、賣雞排 只是選項
曲家瑞: 我當獨身族 就像他想賣雞排 / udnnews

曲家瑞認為,結婚或單身只是人生的選項。 記者鄭清元/攝影
媒體紅人、實踐大學媒體傳達設計學系助理教授曲家瑞,十月受訪時,被一個問題驚到。

曲老師,我們現在要問最重要的問題:妳人生接下來有什麼重要的計畫?

什麼計畫?就過一天算一天啊。

比如結婚啊!

結婚?結婚叫什麼人生最重要的事?

對方急起來:「妳還單身啊,當然要結婚,是妳人生接下來最重要的計畫!」

「這就是單身歧視吧?」坐在咖啡廳裡,曲家瑞說起這一段,笑了起來:「為什麼單身就理所當然要結婚,還要列為最重要的計畫?我可以計畫說脫口秀、舉辦萬人演講啊!」彷彿沒有結婚,人生就缺了一角。

廿五歲起,曲家瑞就深深體會婚姻市場的買賣壓力。

正值青春飽滿,還有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與紐約工作經驗「增值」,曲家瑞一回台,婚姻市場就忙不迭宣告「新貨到」。眾家把她捧在掌心,興奮審視這塊剛上市的燒燙新品,來回反覆檢驗,家裡電話多到需要裝兩個分機。

廿五歲過了,買賣沒成;然後是廿七歲、卅歲……家裡電話鈴從鎮日響個不停,到零零星星,終於到寂靜無聲。曲家瑞舒了一口氣:「終於有一天,他們放過我了,讓我慢慢輕鬆下來。」

但每年過年,爸爸一定會訓話要嫁人,否則他「死不瞑目」。他認定「不結婚生子,就是對社會沒貢獻!」

「我教出這麼多優秀的學生,難道不算貢獻?」曲家瑞感嘆。倒是同為女人的媽媽贊同她:「沒碰到適合的人,寧可不要嫁!」

婚姻這事,她認為只是一種選項,「就跟我選擇去賣雞排或爬玉山一樣。」年輕時「什麼樣的男友都交過」,也幾度想結婚、生子,現在都看得很淡。「有人覺得要結婚生子人生才圓滿,也有人不這麼想,這是個人自由。」

有了單身的自信,男人看她眼光也不同。曲家瑞做出抬頭讚賞的眼神:「單身四十多歲,有小小成就,他們覺得這樣的女生『好玩』。」比廿歲的單身有能力,比卅歲的單身有自信,四十七歲的曲家瑞說,現在正是最好的年紀。

單身歧視/低檔次? 劉宏恩堅決反單身歧視
教授劉宏恩:要求單身者加班 是歧視 / udnnews

劉宏恩堅決「反單身歧視」,就算將來結婚也不會改變原則。 記者鄭超文/攝影
在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的研究室門口,貼著自製的「反單身歧視」海報。像是交通標誌裡的禁止通行,簡單的紅圈裡,一道紅色斜線擋在「單身歧視」四個大字上。

他的臉書也貼著「反單身歧視宣言」:「最近連續幾次被指派工作或任務,長官或友人是以『反正你單身、時間很多』為由,讓我半強迫中獎。但這分明剝奪了我設法脫離單身去約會的時間。」

這種『結構性的不平等』很像馬克思所說的「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關係,再加上社會上越來越多對於單身者無止無境的「關切」、「壓力」……

我決定仿效馬克思、恩格斯於一八四八年發表「共產宣言」時的口號『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於此呼籲「全世界單身的朋友聯合起來!」──不是聯合起來去聯誼,是去反抗某些已婚者對於我們單身狀態的歧視和壓力!」

劉宏恩舉起「反單身歧視」大旗,研究助理也訂做一批「反單身歧視」T恤。劉宏恩說,這社會以婚姻為正常、未婚為異常,而且,人人都能對你的人生幸福發表「關切」:「你條件這麼好,怎麼還不結婚?」

劉宏恩說,這話的邏輯是:「單身不好」、「比起結婚,檔次不高」,而他正在這種「低檔次」裡。

社會期待之外,台灣職場及法令等社會制度也對單身者不利。

劉宏恩說,舉凡假日加班、長途出差,單身者都是首選。劉宏恩說,「單身者也有自己的生活」,「我們不用接小孩,但就不能趕音樂演奏會嗎?」

劉宏恩說,這社會有一種假定:單身一定是事業心太重;既然單身了,不配合加班就是不敬業;已婚者卻可以完全免於這些指控。「這在美國有些州,會構成基於婚姻狀態的就業歧視」。

有友人問:「你幹嘛反單身歧視?覺得被歧視,就趕快去找個伴啊?」

「就算我結婚了,也要反單身歧視啊!這是原則問題。」劉宏恩說。

單身歧視/被稱「剩女」 比光棍更受傷
本報民意調查發現,有六成三的未婚女性認為「剩女」一詞涉及歧視,三成三未婚男性感覺「光棍」說法令人不舒服。

交叉分析顯示,未婚女性對於社會大眾使用「剩女」一詞的感受最強烈,高達六成三認為此用詞充滿歧視;只有三成三未婚男性認為「光棍」是歧視。政治大學教授劉宏恩認為,「剩」字的貶抑意味更強,感受自然更強烈,這也涉及社會對女性的單身歧視比男性強烈。

調查發現,雖只有二成受訪者曾因「單身」被優先指派出差,若是以老闆立場,確實有逾半數民眾會優先情商單身員工出差或是周末加班。所以,「無家累單身者較適合加班、出差」的觀念確實存在,只是,多數民眾認為此作法並不認為涉及單身歧視,比率達八成七。

調查還發現,民眾對部份餐廳實施「單身懲罰」多不以為然,六成八非常反對餐廳對於單獨用餐民眾收取較高費用,二成七還算反對,合計反對比率達九成四。

這次調查於九月廿日至廿六日晚間進行,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十四位十八歲以上民眾,另五百七十二人拒訪;在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三點零個百分點以內。

【2012/11/19】

單身歧視/英熱門餐廳 共享桌攬單身食客
英國倫敦的熱門餐廳,多設有吸引單身食客的「共享餐桌區」。 記者陳柏亨/英國倫敦攝影
時鐘剛過五點,蘇活區的威尼斯小餐館「Polpo」人聲鼎沸,門口湧現排隊人龍。最熱門的「共享餐桌區」早已客滿。仔細觀察,這一桌多數是單身食客,他們有的怡然地獨享眼前美食,有的與身邊食客把酒言歡。

「共享餐桌(communal table)」是倫敦餐飲界最「時尚」的關鍵詞。許多熱門餐廳如Satsuma、Wagamama、Polpo、spuntino,都以擁有「共享餐桌」為號召。

顧名思義,「共享餐桌」是大家一起享用食物的餐桌。「共享餐桌」不須事先訂位、不論熟人或陌生人,全被引至一個大餐桌用餐、各點各的菜。擁有「共享餐桌」的餐廳,通常會提供小份量卻多元的美食。

這種用餐形式起源於東南亞,引進歐美卻意外成為單身食客的最愛。在「共享餐桌」上,侍者不會以懷疑口氣問:「一個人嗎?」也不會有人把單身食客當「動物園奇觀」,讓你吃頓飯如坐針氈。

倫敦社會學教授蘿絲尼爾說,倫敦有超過二分之一的單身人口,像「共享餐桌」這樣的「單身經濟」逐漸浮現。比方,街頭隨處可見的自助洗衣店、每間超市都可輕易找到的一人份包裝食物。旅遊公司開始推「單身成行」,許多過去規定要「雙人成行」的旅館、遊程,如今都可購買單人票。

單身者其實是城市經濟的推手。蘿絲尼爾說,單身者比已婚者更常使用餐廳、酒吧、咖啡館等城市設施,刺激消費、讓城市生活更多元。英國早把單身者視為振興城市經濟的「秘密武器」。

蘿絲尼爾說,廿多年前英人愛住郊區,曼徹斯特市中心幾為空城。曼城政府將原提供給家庭的社會住宅,轉提供給「喜歡住市中心」的單身與同性戀市民。他們搬入後,酒吧、餐廳、書店、畫廊接著開,不到十年,廢墟般的市中心翻轉成繁華黃金地段。

【2012/11/19】

單身歧視/美社會福利偏心 單身總被懲罰
《單身,不是你想的那樣》的作者迪波洛認為,一個人的生活也很快樂,她常在院子裡找到作菜用的材料。 記者林澔一/英國倫敦攝影

寫了《單身,不是你想的那樣》的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教授蓓拉‧迪波洛(Bella DePaulo)並未貶抑婚姻價值。但她提醒,「大家若透過『婚姻鏡頭』看別人」,將看不清「越來越多人選擇單身」的真相。

迪波洛說,剛開始討論單身現象時,「我也曾懷疑,是不是我自己有什麼問題?」隨著訪談單身人士時的欲罷不能,以及隔天電子信箱塞爆受訪者補充的經驗,她相信全美國兩千七百萬名的獨居人口,很多人都和她一樣,感受到「美國文化太過於強調你是否結過婚」,並以此為劃定各項福利或制度的基準線。

「全美國有一千一百卅八條聯邦法律,是對已婚者有利的。」迪波洛說,這還不含各州各自訂定的法定婚姻權利。

「我認為社會保險是個好制度。」但她不解,為什麼只要結婚後,配偶就可以合法請領政府津貼,重婚者還可以從不同年金請領方案中,選取最優惠方式。

她說:「這是對單身者的歧視。對單身者來說,他們的權益常被犧牲,甚至是被侮辱。」即使在職場、商場及稅制中,單身者在「結婚至上」的考量下,會受到不平待遇,但他們儘量把自己的日子過好,只是仍不免聽到「真可惜,你沒有結婚」之類的同情語調。

迪波洛喜歡閒逛待售房屋,可是當仲介商知道她小姑獨處,竟偏著頭,以一種成年人安慰小小孩的語調說:「噢…。」

商業手法也讓迪波洛覺得單身代價不斐。她搭巴士往返洛杉磯與她所居住的桑墨蘭兩地,來回票六十八美元;但鄰居夫婦兩人同行,卻可以用一人五十八元美金買到相同的來回票。蓓拉說:「商業結構低估單身人士需求。」

面對「兩人同行、一人免費」的促銷宣傳,迪波洛常反問的一句話是:「也許我應該請他們幫我把免費的那一份打包帶走。」

迪波洛還發現,個別參加醫療保險、汽車保險,她因為是單身,費用比已婚者要多出百分之卅三。

迪波洛多年前居住在維吉尼亞州時,曾拿到一張「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宣傳單,上面寫者「已婚人士帶貓咪去勢,有特別優待」,令她啼笑皆非。

法令偏袒已婚者就算了,迪波洛發現繳納聯邦稅款,單身者也比已婚夫妻多出「單身懲罰」。她分析各級距收入後發現,在年收入五萬美元這一級,單身者需繳超過九千美元稅款,比已婚夫妻多百分之卅五點四,是年收入兩百萬美元以下各級距中,差距最大的一級。

【2012/11/19】

蕭美琴笑談單身 「邀陳菊、劉世芳一起住」
聯合報願景工程討論「單身歧視」,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左)感同身受,笑稱老年蓋棟公寓,蒐集這些政治單身好朋友,邀劉世芳(中)、陳菊(右)一起住。 圖╱本報資料照片

聯合報願景工程專題報導「單身歧視」問題,單身的藍綠立委感同身受。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說,跑攤常會被問到,「妳怎麼還不嫁」,她私下也與朋友開玩笑說,應該蓋一棟老人公寓,同樣都是單身的陳菊住一樓、劉世芳住二樓、自己住三樓。

蕭美琴說,民進黨內女性的單身政治人物不少,包括蔡英文、陳菊、呂秀蓮等都是;但每個人生命際遇不同,隨著時代轉變,「家庭」的組成概念也不同,可能是一人、兩人、多人,甚至是同志家庭,社會不應歧視。

她表示,台灣人口老化趨勢愈來愈嚴重,未來更可能出現「單身老人」,這些都須從制度面整體思考,包括稅制、社會照顧體系都要考量單身者的權益。

目前也單身的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說,他自己也曾因單身而被負面解讀、甚至歧視,例如是不是生理機能有問題等,甚至也容易成為選舉時的攻擊耳語。他表示,社會應尊重每人對生活方式的不同選擇。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說,單身從政的壞處是:跑攤、拉票都少了另一半的戰力。 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表示,當上民意代表後,經常被問到結婚的問題,民眾也紛紛要幫忙配對介紹。徐欣瑩表示,單身並未阻礙她的從政之路,但選舉時的確比較吃虧,別人都有另一半幫忙跑場,而她只能靠自己;加上地方選舉強調宗親,她雖然獲得徐氏宗親的支持,但若能有另一半,多個姓氏拉票多層關係,也容易許多。

徐欣瑩說,單身或有伴都是自己的選擇,重點是快樂的、幸福的、自在的就好,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就能調適良好。

被稱為「立院黃金單身漢」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曾被催結婚,但不算很多;也有人要幫忙介紹,但他都覺得是「好意」,畢竟結或不結婚都是自己的決定。他說,結婚後也會被問生小孩的事情,至少現在沒人會問他是否要生小孩。

【2012/11/20 聯合報】

單身歧視回響大 多縣市將列校園教材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推出「小心,歧視!」系列報導,受到好評,台東、苗栗、台南等地考慮列入學生教材,桃園縣社會局要拿來當員工在職訓練課程。

未婚的新竹縣副縣長章仁香昨看到聯合報「單身歧視」報導說,終身大事難免會受到關切,「最起碼,媽媽會關心」,有時和人聊到婚姻話題,對方探問「結婚了嗎?」她回「沒有」,對方會說「對不起、對不起」,彼此哈哈一笑,沒感到被歧視或被逼婚。

台東縣教育處長林輝煌表示,聯合報的報導「有必要列為教材」。高雄有國中老師昨下載聯合報網站上提供的「不婚無罪,單身有理」教案大綱,準備利用導師時間和學生討論。高市教育局主秘王進焱說,會鼓勵老師列為補充教材,帶學生閱讀。

「社會存在歧視,必須有人說出來,提出警惕。」新竹縣社會處長林松說,聯合報「小心,歧視!」專題很正面,「我昨天在處務會議引用報導,提醒同仁不要有歧視用語」。

新竹市教育處長蔣偉民表示,很高興媒體有這方面報導,希望聯合報日後集結成冊,讓竹市國中小校長及他個人隨時參考。

苗栗縣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會將聯合報「小心,歧視!」系列報導,提供給國教輔導團參考,評估是否列為學生教材。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水文表示,中低年級教材有類似教材,聯合報報導的範圍更廣、更周全,可做為日後開發新教材參考。

桃園縣社會局長張淑慧說,未來在社工及員工在職教育訓練時,會把這些報導當教材用。屏東縣內的私立美和科技大學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副教授周芬姿說,等看完聯合報系列報導後,會與學生討論歧視的議題。(記者黃瑞典、羅緗綸、游文寶、邵心杰、翁禎霞、蔡容喬、李蕙君)

單身歧視/新娘丟捧花 別再推我去接
小心,歧視!/單身歧視動畫 / udnnews

圖/聯合報提供
哈佛大學出身的社會心理學家蓓拉‧迪波洛是這麼看待「單身」現象的:時代變了,個人想要獲得經濟安全、性愛、生育,這些過去得藉婚姻來達成的人生目標,現在「都不一定要結婚後才能得到」。以往要藉婚姻才能獲得快樂的信念,在迪波洛看來是「婚姻快樂迷思」,不適用越來越多的單身者。

有許多人和她一樣,不把單身當成第二選擇,而是第一志願。

迪波洛說,「我不是傳統女孩,年輕時就想像著結婚典禮要邀哪些人、派對辦在哪裡。」但當周遭的人一個個都結婚了,「我會突然想,會不會輪到我(結婚)呢?」

這個念頭冒出來,和單身者常被當成婚禮上娛樂賓客的戲碼有關。「單身女性還會獲得額外『福利』,在婚禮上被叫去排排站,等著接捧花」,大家都假定單身人士很想要去接新娘捧花,「接到還要感覺很幸運」。

單身者在婚禮場合,還常被熱心人士硬湊一桌或比鄰而坐,好讓大家多認識認識。

迪波洛希望大家正視,許多單身人士根本沒有在尋找對象,「這些人的數量甚至比我想像的更龐大。」

就像她不把婚姻當神話一樣,迪波洛也不覺得單身可以當成「萬靈丹」。她覺得單身與否,是「變動的狀態」。未婚到已婚,再從已婚恢復單身,可隨狀態而調整。

迪波洛呼籲,不要讓婚姻狀態決定薪水或福利、優先加班等;若是因婚姻而起的偏見都不存在,已婚、單身又何需特別強調?

【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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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無別 絕子斷孫 女爭職場 損己家庭(轉貼)職場專家:千萬別教女兒…溫文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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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家:千萬別教女兒…溫文儒雅

父母當然希望女兒將來可以進入男女同工同酬的職場環境,不因為性別而自我設限,基於父母言行對小孩影響深遠,美國REALgirl工作坊創辦人暨教育家柏格(Anea Bogue)提醒父母避免7種教養方式,以免誤了女兒前途。

1.教她溫文儒雅

循規蹈矩與逆來順受界線相當模糊,女孩往往淪為後者,社會對女孩溫柔甜美的期望讓她們被教成「取悅者」:避免衝突,息事寧人,勿挑戰現狀才討人喜歡,導致職場女性不敢要求調薪,怕觸怒老闆,在課堂或會議發言也心生膽怯。父母想教出好孩子的同時,要鼓勵她們勇於發言、提出不同看法,準備好為自己辯護。

2.只買具女性特質的玩具

只買粉紅色玩具給女兒,可能強化性別刻板印象。研究發現,給女生的玩具有31%強調外表與妝扮,給男生的玩具卻鼓勵創新、探索、競爭、行動與解決問題--後者是優秀員工與領導人的特質。

3.告訴她外表勝於一切

沒錯,女兒妝扮起來的確可愛,但她同時能寫一手好詩,是建造枕頭城堡高手,也喜歡唱披頭四歌與玩吉他。雖然我們活在重視外表的社會,但應真心讚美她的非外表成就,才不會給她自我價值全取決於外表的觀念。

4.灌輸公主夢

現實生活的公主通常成就非凡,能說多國語言、深諳外交手腕,且有名校學歷,但小女孩往往以為公主幸福快樂的關鍵是歌唱得好,能吸引白馬王子替她解決問題。父母應鼓勵女孩具備「戰士公主」的思維與行為,擺脫自我價值只取決於男人的想法。

5.由家中男主人包辦苦差事

叫男人開罐頭或換燈泡易如反掌,但其實女生也能做,父母應該打破性別刻板印象,勿以性別來分擔家務類別,不妨讓女兒除草和倒垃圾,叫兒子洗碗和吸地,才不會傳遞女人比男人軟弱的訊息。

6.只交同性朋友

研究顯示,學齡前孩童只交同性朋友將導致特定的社交技巧、方式、期望與喜好,無助於女兒未來擠進董事會。不妨鼓勵女兒跟男生當朋友,多跟鄰居或是朋友小孩來往。

7.批評女性身材

健康飲食固然重要,但不該逾越尺度開始批判身材,在女兒面前討論減肥或批評其他女性的衣著品味,將灌輸她受歡迎女性或成功者就該具備哪種外型的概念。(綜合外電)

【2012/10/22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職場專家:千萬別教女兒…溫文儒雅 | 國際萬象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4/7444990.shtml#ixzz29xkMwI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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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國女委員「垂簾聽政」 得藏簾幕後開會

沙烏地阿拉伯的女性諮詢委員將於2013年初出席諮詢委員會,這是沙國婦女權益的重大進展,但礙於保守伊斯蘭律法,這些女性委員必須在幕簾後方與男性委員溝通,成了名副其實的「垂簾聽政」。

沙烏地阿拉伯官員7日表示,沙國女性諮詢委員將於2013年初首度進入諮詢委員會審查法案,並利用「內部溝通網路」與男性委員溝通。亦即諮詢委員會內將架起幕簾,以避免觸犯伊斯蘭律法對男女隔離的嚴格戒律。

沙國國王阿布杜拉去年宣布,女性可參與諮詢委員會,並可在2015年起參與縣市地方選舉。

諮詢委員會負責審查法案,但不具約束力,主要功能是為國王提供意見,尚不清楚將有幾位女性委員加入。

沙國執行嚴格的伊斯蘭教律法,隔離兩性,並限制婦女日常生活,包括不准開車,必須使用專屬通道進入銀行或辦公室等。

此外,女性出國、旅遊、工作、讀書或接受某些手術,都必須獲得男性親人許可。沙國政府已計畫興建首座女人城,創造能兼顧律法與女性就業的環境。

【2012/11/09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沙國女委員「垂簾聽政」 得藏簾幕後開會 | 國際焦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3/7487230.shtml#ixzz2BgeJVY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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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或許正確 奈何手法狠毒(轉貼)與生命拔河 巴基斯坦少女凝聚同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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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生命拔河 巴基斯坦少女凝聚同胞心

巴基斯坦女學生尤沙夫賽的反抗堪稱傳奇:14歲的她透過網路分享,為了求學,她如何日復一日的對抗塔利班組織。而今她遭塔利班槍擊,頭部中彈,正和生命拔河。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巴基斯坦全國上下,從民選官員到孩童,都因為尤沙夫賽(MalalaYousufzai)的困境團結一心。巴國並懸賞逾10萬美元要逮捕行兇者。

反塔利班的莫哈吉瓜米運動組織(MQM)昨天集結數千民眾走上喀拉蚩街頭,聲援尤沙夫賽。

巨幅海報寫著「瑪拉拉,我們為妳祈禱」。

拉瓦爾品第(Rawalpindi)醫院醫師仍密切觀察尤沙夫賽的狀況,她目前陷入昏迷,並靠呼吸器維生。院方昨天成功地拔除了尤沙夫賽的呼吸器,並維持了一段時間,但為避免衰弱,後來還是為她戴上呼吸器。

巴基斯坦軍方也發布聲明指出:「她的情況正慢慢、穩定的好轉,狀況符合預期。這類傷勢的復原情況總是很緩慢。」

但聲明並未說尤沙夫賽腦部是否受損,或傷癒後是否會留下永久性的創傷。

軍方發言人巴依瓦(Asim Bajwa)表示,醫師週末「減少鎮定劑劑量,進行臨床評估時」,尤沙夫賽動了動手腳。

這是尤沙夫賽可能從槍擊復原的第一個跡象,但巴依瓦也警告,她的生還的機率「微乎其微」。

巴依瓦在CNN昨天播出的訪問表示:「頭部直接中彈卻能生還的案例非常罕見。但我們懷抱希望。她已接受可能的最好治療。」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昨天表示,願意派遣專機接送尤沙夫賽赴海外治療,並在今天決定將她送往英國。

巴國今天聲明指出:「巴基斯坦和阿國已安排好特殊設備的救護飛機,將尤沙夫賽送往英國。」

聲明指出:「醫療團隊定期檢視她病情進展,並諮詢國際專家。」

聲明並表示,「醫療團隊依國際標準監控,並對她目前情況感到滿意,認為她恢復狀況理想。」

【2012/10/15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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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醫生:瑪拉拉完全有機會復原良好

巴基斯坦頭部中彈14歲女學生瑪拉拉‧尤沙夫賽,15日抵達英國伯明罕醫院繼續接受治療。英國醫生表示,瑪拉拉完全有機會「復原良好」。(路透)

【2012/10/16 聯合報】



全文網址: 英國醫生:瑪拉拉完全有機會復原良好 | 國際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7432709.shtml#ixzz29ObUWl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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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企業高層多點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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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森專欄/企業高層多點女人味 戰力UP

我最近看了「12怒漢」(12 Angry Men)這部1957年的經典電影,劇情是談陪審團難以決定1名被控謀殺的18歲男子的命運,讓我們一窺當時美國在陪審團較不多元化的情況下,法律制度是如何運作。以今日的標準來看,若陪審團全由12名中年白人男性組成,可能會很令人不安,但為何這麼多企業領袖都沒注意到公司沒有女性董事?

自1950年代以來,多數已開發國家的女性勞動力比率已大幅提升。拍攝12怒漢時,美國女性勞工還不到33%,但如今根據勞工部的數字,該比率已升至47%。儘管如此,男性擔任資深職位的可能性仍比女性高,尤其女性擔任董事的比率更低。根據歐盟執委會,大企業的女性董事比率還不到14%。

歐洲女董事比率隨各國不同,義大利僅6%,西班牙和比利時均為11%,德國是16%,法國則是22%。歐盟執委會也不斷倡導一項規劃中的法律,女性董事比率低於40%的企業可能得接受制裁。我很少支持政府干預民間產業,但在這個議題上,這似乎是必要手段。挪威2003年開啟先河,當時國會通過法律,要求上市企業的女性董事比率至少要達40%。

挪威在2008年達成目標,且之後挪威企業的女性董事比率已升至令人振奮的44%。英國政府委託處理女性董事問題的研究也建議,英國大企業的女性比率應在2015年前達到25%。Cranfield管理學院近來的報告顯示,英國50%的企業擁有至少1位女性董事,但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當前局勢需要的不只是建議,誰知道有說服力的論據能否成真?為了落實,企業必須採取行動。

根據波士頓顧問集團(BCG),家庭中70%的購買決定是女性所做,且這些決定不只是買日常雜貨或小孩的衣服,還包括汽車和假期等高金額品項。所以,如果1家企業有50%員工是女性,且女性做出70%的產品購買決定,那麼資深管理階層還有什麼理由把女性排除於決策過程之外?

在維京,多年來我們已把某些女性拔擢到資深職位,目前維京金融(Virgin Money)和維京度假公司(Virgin Holidays)的執行長和第2號人物都是女性,維京其他企業也有許多女性位居資深管理職,但作為1個組織,我們仍有許多待努力之處。如果你想增加公司內的女性主管職,可能要先思考女性有哪些職涯升遷機會,和她們可能遭遇哪些阻礙。這能詢問公司內各層級女性的職涯經驗,並向她們尋求建議。

女性常遇到性別的刻板印象,即哪些人才有資格做哪種工作,這種刻板印象有時會以令人難以察覺的方式,留在人們的思考內,因此必須在各層級予以挑戰。處理這種刻板印象的方式可能包括提供女性員工更彈性的工作條件;在部分情況下,推行更好的產假與育嬰假政策可能是好的開始。修正這種偏見不只對你的團隊有利,也有利於事業。好幾份研究都顯示,資深管理階層和董事會的性別平等,能帶來實際效益。瑞士信貸研究機構的報告便顯示,自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以來,由男性主導的企業復甦速度,比男女性別比率較平等的企業緩慢。所以,不妨檢視一下自家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如果看到的是「12怒漢」,那就該重寫腳本了!

(作者Richard Branson是維京集團創辦人)

【2012/10/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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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正確 執法待商(轉貼)性別歧視!女學生穿褲上課得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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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女學生穿褲上課得辦證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近年天氣轉涼,不少人都會多穿件衣物保暖。但高雄市的三民家商卻有個怪規定,女學生的制服穿著僅能穿裙裝,如要穿長褲得填申請單。就有學生在臉書抒發不滿,為申請「長褲證」,學校竟要他拿醫生證明,甚至教官還建議她到輔導室找老師談談,看看是否有「性別認同障礙」。該名學生就反嗆「有病的絕不是我」。

該名申請穿長褲遭拒絕的女學生,目前就讀室內設計科二年級。她表示自己「不習慣穿裙子申請長褲證,學務處竟要求自己檢附證明,因為自己沒有外傷缺陷,竟然建議我找輔導老師談談!」其他女學生也質疑「為什麼穿長褲就要被問東問西的?」更有人認為這樣的作法「沒想過學生的自尊心會受傷嗎?」

三民家商的校規規定,女學生穿長褲需填長褲申請單,又稱「長褲證」,得經過家長、導師、教官、生輔組長和學務主任5個關卡簽名,且每學年都要重新申請,其中上學年約1百多人申請通過,這學年目前僅22人。

三民家商的校長黃琇意表示,女學生著裙裝是學生手冊的規範,她說學生申請著長褲的理由包括腿外觀有傷痕、有氣喘或皮膚病需保暖、或檢附身心科醫師正名穿裙子沒安全感、或家長證明孩子曾被偷窺而恐懼穿裙子等。黃琇意說過去因為有學生偽造長褲證來使用,這學期才嚴格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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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埃及女主播能戴頭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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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了52年…埃及女主播能戴頭巾了

埃及女主播法蒂瑪‧納比爾2日戴著頭巾,在埃及國營1號頻道電視台播報午間新聞快報。
(法新社)
埃及女主播法蒂瑪‧納比爾2日戴著頭巾,在埃及國營1號頻道電視台播報午間新聞快報。這是該電視台1960年開播以來,女主播首次戴頭巾亮相。

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主政期間,開羅當局非正式禁止女主播戴頭巾播報新聞,違者將改調遠離攝影機鏡頭的其他職務。穆斯林兄弟會為首的埃及新政府成立後,以將近70%的埃及婦女戴頭巾為由,改變原有的規定。

埃及新聞部長阿布迪爾麥修德表示,在其他阿拉伯與國際電視頻道主持節目的婦女也戴頭巾。他又說,納比爾戴頭巾代表「在埃及革命的精神下,公平的原則在媒體界得到落實」。預料埃及其他新聞與氣象女主播也將以類似的穿著播報新聞。

埃及婦女大多戴頭巾。不過至2日晚間,網路已經出現有關納比爾戴頭巾播報新聞,是否是曾經隸屬穆斯林兄弟會的埃及總統穆希推展伊斯蘭意識之圖的熱烈討論。埃及民營電視台女主播戴頭巾報新聞已有數年之久。

【2012/09/04 聯合報】



全文網址: 禁了52年…埃及女主播能戴頭巾了 | 國際焦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3/7339665.shtml#ixzz25RVehO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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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搞政治 本即不合適(轉貼)法部長洋裝備詢 沙豬議員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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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長洋裝備詢 沙豬議員噓

法國住宅部長杜芙洛穿花洋裝在國會答詢,引發風波。
取自網路

法國住宅部長杜芙洛日前身穿白底藍花洋裝在國會上台答詢,引起議員鼓譟喧譁,法國國會裡大男人「家常便飯般的性別歧視」再度上演,國際側目。

一位議員17日在國會提出有關巴黎新設都會區的問題,《巴黎人報》報導,杜芙洛才一起身上台,議員席就一片騷動,她尚未啟口,台下連連噓聲,「嘔」、「啊」叫囂不絕於耳,鼓譟失控,議長出面提醒大家注意秩序,她才得開始報告。

國會議員如此,政府部會如何? 這不是杜芙洛第一次被檢視穿著。她穿牛仔褲出席新政府的首次內閣部長會議,被批不夠莊重。

37歲的杜芙洛19日接受歐洲第二大電視RTL訪談,表示在國會受到噓聲侍候,感到「訝異」。她說,她在營建業工作多年,從未受過這樣的待遇。記者問她是認為 (法國)政壇是不是「大男人」的世界,杜芙洛出語厚道,表示她「完全沒有這麼想」,「政壇有很多人不是那個樣子」。

法國6月選出新國會,577名議員平均54.6歲,女議員155人,26.9%是空前比率。

議員噓杜芙洛的鏡頭在網路爆開。一名右派駭客說,杜芙洛「穿那身洋裝,大概認為我們就不會用心聽她說什麼」。一位議員一樣毒,說她穿那身衣服,「目的是吸引我們聽她說什麼」。

法國推特群起怒評,痛批國會議員是「一票性別歧視的低能兒」。

媒體評論說,法國國會或政壇裡的男性很容易分心,不客氣地說,裡面「豬哥」多的是。不相信的話,洋裝事件引起批評之後,不少議員忙著撇清。一名保守黨議員說:「我們不是噓她或駭她,我們是在欣賞她」。另一名議員說那些聲音不是噓聲,是「單純的口哨,吹口哨是讚賞這個女人之美的一種方式」。

體育部長穿裙也被譏
「被強暴別大驚小怪」

法國國會裡的大男人性別歧視變成家常便飯,早非秘密,女議員逆來順受,穿著、外表、內衣被做文章,隱忍是德,也是傳統。體育部長柔亞諾去年說,她只要穿裙子到國會,都受到猥褻的怪叫迎接。社會黨籍議員桑德蘭有一次身穿稍微緊一點的衣服出席國會委員會,一名男議員譏誚帶警告:「穿那個樣子,被強暴別大驚小怪。」

法國女議員或女閣員該怎麼穿著? 1972年,內閣顧問艾約‧瑪麗穿長褲進國會,被駐警擋駕,她說:「如果我穿長褲冒犯你,我馬上脫掉。」

1976年,當時的總理席哈克批評大學部長艾莉絲穿長褲,說如此穿著「侮辱她的身分,也侮辱法國的形象」。

【2012/07/20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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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女部長穿花洋裝 被噓

中央社巴黎19日電
July 20, 2012 06:00 AM | 701 次 | 0 0 評論 | 2 2 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法國部分國會議員顯然也無法忍受女性部長穿花洋裝,37歲區域平等及住宅部長杜芙洛表示,對於在國會備詢時,因服裝穿著而遭噓聲,感到十分驚訝。

杜芙洛(Cecile Duflot)17日因穿著一件白底藍色花樣、洋溢春天氣息的花洋裝到國會備詢,在回答質詢時,遭議員噓聲叫囂伺候。事件傳開後,輿論討論法國國民議會是否太男性中心、有著過多性別意識。

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副研究員麥錫爾(Arnaud Mercier) 在Atlantico網路新聞網表示, 國民議會對男性政治人物的確有服裝規範,要求他們必須繫領帶或戴領結。前文化部長賈克郎(Jacques Lang)曾因穿著立領上衣,沒繫領帶,被拒於議事殿堂之外。

麥錫爾說,但是國會卻沒有明文規定女性服裝。部分議員心態保守,認為杜芙洛的服裝太過春天氣息,她身為部長,應有符合身分的嚴肅穿著。

法國6月選出新國會,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平均年齡54.6歲,其中女性議員155人,女性比例26.9%。國會中男性居多,早有女性議員表示,國會同僚中經常出現充滿性別歧視的言詞。

人民運動聯盟(UMP)議員巴加尼(Patrick Balkany)便對「費加洛報」(Le Figaro)表示,我們可沒對她叫囂,只是欣賞她穿裙子的樣子。「或許她穿這件洋裝,是不想要我們聽她到底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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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女部長穿花洋裝 法國會鼓譟

http://www.cdnews.com.tw 2012-07-20 10:17:15
陳淑娟/整理 

 中央社巴黎19日專電:法國部分國會議員顯然也無法忍受女性部長穿花洋裝,37歲區域平等及住宅部長杜芙洛表示,對於在國會備詢時,因服裝穿著而遭噓聲,感到十分驚訝。 

 杜芙洛(Cecile Duflot)17日因穿著一件白底藍色花樣、洋溢春天氣息的花洋裝到國會備詢,在回答質詢時,遭議員噓聲叫囂伺候。 

 杜芙洛今天回顧當天狀況表示,第一個反應是很驚訝。 

 曾任城市規劃師的她,在RTL電台上說,她曾在建築和營造業工作,從未遇過類似情況。 

 事件傳開後,輿論討論法國國民議會是否太男性中心、有著過多性別意識。 

 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副研究員麥錫爾(Arnaud Mercier) 在Atlantico網路新聞網表示, 國民議會對男性政治人物的確有服裝規範,要求他們必須繫領帶或戴領結。前文化部長賈克郎(Jacques Lang)曾因穿著立領上衣,沒繫領帶,被拒於議事殿堂之外。 

 麥錫爾說,但是國會卻沒有明文規定女性服裝。部分議員心態保守,認為杜芙洛的服裝太過春天氣息,她身為部長,應有符合身分的嚴肅穿著。 

 杜芙洛已不是第一次被以放大鏡檢視穿著。她在第一次內閣部長會議時,因穿牛仔褲出席,被指不夠莊重。 

 杜芙洛今天被問及此事時輕描淡寫表示,當天情況真的很詭異。不過,「我想不是所有男性都如此,我寧願去想有女性主義意識的男性」。 

 法國6月選出新國會,577名國民議會議員平均年齡54.6歲,其中女性議員155人,女性比例26.9%。 

 國會中男性居多,早有女性議員表示,國會同僚中經常出現充滿性別歧視的言詞。 

 人民運動聯盟(UMP)議員巴加尼(Patrick Balkany)便對「費加洛報」(Le Figaro)表示,我們可沒對她叫囂,只是欣賞她穿裙子的樣子。「或許她穿這件洋裝,是不想要我們聽她到底說了什麼。 
【中央網路報】

華裔控KPCB性別歧視 須公開審理

在矽谷歷史悠久的創投公司克柏高拜(KPCB)被華裔合夥人鮑康如(Ellen Pao)控告性別歧視、性騷擾罪名的案件中,該公司為避免引起注意,尋求把公開法庭審理轉為閉門仲裁,由私人法官做出保密裁決,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康恩20日在舉行聽證會後,拒絕該公司的要求,裁決此案必須在公開法庭審理。

42歲的鮑康如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在2005年加入KPCB公司,是次要合夥人,該公司的主要合夥人包括前副總統高爾、前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鮑爾等。

鮑康如在5月10日向舊金山高等法院提出控訴,指控該公司性別歧視、性騷擾和對女性行為粗野。這個訴訟案使人一窺在矽谷的男性支配文化下,女性突破的困難。

法庭文件顯示,鮑康如指控該公司阻止她和其他女性晉升,並把賺錢多的職位保留給男性。該公司辯稱無辜,並指控鮑康如扭曲事實。鮑康如仍舊在該公司服務。KPCB自稱該公司主要合夥人中有四分之一是女性,鮑康如未被晉升是因為表現不佳。

鮑康如獲有普林斯頓大學工程學士學位、哈佛大學法律學位和企管碩士,在2005年加入KPCB時被告知如果工作表現良好,三年可升為全職的投資角色。但她表示,在進入公司後,受到另一名次要合夥人納茲瑞的性騷擾五年之久,並在與納茲瑞結束關係後,被對方報復,她向公司高層舉報卻被忽視。納茲瑞後來升為主要公司合夥人,並在今年1月離職。

【2012/07/21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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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辦公室戀情 北市開罰10萬

  • 2012-08-11
  •  
  • 新聞速報
  •  
  • 中央社

 北市勞工局今天說,接獲女子申訴,指與同事結婚後被公司要求離職;勞工局調查認定有性別差別待遇,依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

 勞工局月前接獲這名勞工申訴,表示年初向公司報告與男同事結婚喜訊後,即被要求應主動離職轉換跑道。勞工局表示,公司主張因女員工過去工作表現不佳,在年度考核時以工作不能勝任為由資遣。

 但勞工局調查發現,公司在知道女員工與同辦公室同事相戀結婚後,面談過程中多次明確提及不喜歡辦公室戀情,並表示「先生發展性佳可以留任」,申訴女員工表現不佳應離開公司。

 經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第45次會議評議,認為公司要求勞工婚後應主動離職確有性別差別待遇,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不得以結婚作為解僱理由」規定,依同法第38條之1處10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雇主在未給予任何空間與調整措施下,即認為夫妻在同一單位工作,可能影響工作表現,要求其一離職,已屬結婚懲罰條款。

 員工若是因為個人情感而影響公事,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仍應給予合理改善期間,若仍無法改善,始得依法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不應像這家公司,在知道同事結婚後,立即表明不喜歡辦公室戀情,要求一方離職。10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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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競賽 男人鳥事 參加奧運 女當敬謝(轉貼)沙烏地阿拉伯讓女人參加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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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沙國…「女人開車讓妓女暴增」

沙烏地阿拉伯的女性正在爭開車權,現在她們只能搭計程車。圖為一名婦女22日在利雅德購物中心外搭計乘車。
(法新社)
沙烏地阿拉伯將派女選手參加倫敦奧運,是這個極保守國家的一大突破,沙國嚴格限制女權,是全球唯一仍禁止女性開車上路的國家,且所有女性,無論年齡大小,都需有男性的監護人。

沙國直至去年9月,才同意給予婦女下屆縣市地方選舉的投票權和參選權。沙國執行嚴格的伊斯蘭律法,將男女隔離,婦女日常生活受到嚴格限制;出國、工作或接受某些手術,都必須獲得男性親人許可,出國也要有男性陪伴。

世界經濟論壇二○○九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指出,在性別平等項目,沙國名列134國的第130名。沙國也是唯一在女性「政權」項目上掛零的國家。不過,報告也指出,沙國是從2008年開始見到改善的少數中東國家,女性在經濟機會上獲得小幅改善。沙國婦女占全沙國勞力人口21%。

沙國婦女爭取開車上路權,把她們開車的照片po上網,登上國際媒體版面。她們準備本月29日再開車上街,進行抗爭。

示威的發起人之一馬娜‧艾夏里夫說:「婦女若不採取行動,當局就不會取消禁令。」艾夏里夫去年將她在柯巴市駕車的影片張貼上網,並曾因此遭當局逮捕。

去年12月,沙國最高宗教會議的學者替國會完成一分報告,指出讓婦女開車,將「導致妓女、色情、同性戀、離婚暴增」。報告指出,取消這項禁令,10年內沙國將「不再有處女」。

證據顯示,部分沙國婦女並不希望改革,即使是改革派婦女,也認為西方批評者的觀點,「是不了解沙國社會獨特性」的結果。

【2012/06/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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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 沙烏地阿拉伯讓女人參加奧運

沙國符合參加奧運賽標準的女選手恐怕只有馬術好手黛瑪‧馬哈斯一人。
(歐新社)
倫敦奧運即將進入最後一個月倒數,禁止女性參與公開運動比賽的沙烏地阿拉伯廿四日宣布,將首次允許女選手參加奧運賽事。倫敦奧運將成為史上首次所有參賽國都有女性運動員參與的奧運會。

全世界迄今只有沙烏地、卡達、汶萊三國將奧運會視為女性止步運動場地,但卡達已宣布派三名女選手參賽,汶萊也將派一名女選手。汶萊今年的代表隊只有兩名選手。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六月的秘密會議上代表已同意取消女性禁令,會議以秘密方式舉行,是擔心招致反彈。數位沙國最高教士一再反對女性參與運動。

二○○九年,一位高級教士說,女性從事過度劇烈的運動,可能導致處女膜破裂失去童貞。保守的沙國禁止女性開車,當局二○○九年和二○一○年曾查封女性使用的民營健身房。

馬術選手黛瑪‧馬哈斯可能是沙國唯一符合奧運會參賽標準的女運動員。馬哈斯出生美國,新加坡二○一○年舉行青年奧運會時,她獲得銅牌。官員表示,其他女運動員可能也有機會參賽,一旦取得資格,穿著應「維護尊嚴」,這意味參賽的沙國女性必須穿寬鬆衣服。

【2012/06/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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