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來「做」去傷腦筋 李天枝撰
「作」和「做」的組詞能力都非常強,不僅可當起詞,也可當止詞。說話時,由於兩字的發音完全一樣,因此不會出現任何問題;可是,書寫時,便不免猶豫,不知該用哪一個。
歷史上,「作」字比「做」字早出現,它的字義大抵有兩個,一是「造」(製造),一是「起」(發生,興起)。在正字通、集韻二書中,「做」是「作」的俗字,其意義僅限於「造」這項。
◎ 做
現在下筆寫作,通常「及物意味」較濃,涉及比較「具體活動」的習慣用「做」:
一、表示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的,如:做工、做法、做買賣、做好準備、做出成績、多做貢獻、做鬼臉。
二、表示製作和製造,如:做衣服、做家具、做鞋子。
三、表示當、充當,如:做媒、做官、做老師。
四、表示舉行、舉辦和用做、結成某種關係的意思,如:做壽、做禮拜、樹皮可以做造紙的原料、這篇文章可以做教材、做親戚、做朋友。
◎ 作
「作」的「不及物意味」較濃,它的賓語比較抽象。用法有以下幾項:
一、表示當作、作為和充當,如:作罷、作別、作保、作陪、作依據、作為獻禮、過期作廢、認賊作父。
二、表示從事某種活動,如:作案、作惡、作樂、作祟、作了報告、做出規定、特作如下通知。
三、表示寫作和作品的意思,如:作曲、作詞、成功之作。
四、表示振作、起始和裝作、發作,如:一鼓作氣、日出而作、裝模作樣、作嘔。
另外,「作古」表示去世,「作為」表示所作所為或成為,也都用「作」。
由於「作」和「做」都有表示充當和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因此有些詞可以通用,如「作客」和「做客」、「作對」和「做對」、「作聲」和「做聲」、「作人」和「做人」。但不是表示這方面意思的詞都可通用,例如:「作對」和「做對頭」、「作態」和「做出一種姿態」、「作文」和「做文章」、「做教師」和「作為教師」,還有文章「作法」和處理事情的「做法」,其中的「作」和「做」都應該區別使用,因為表達的意思有些微的差别。
以上說明,如果你還是沒有把握,那麼再次提醒你:製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一般用「做」;抽象一點的或書面色彩重一點的,一般用「作」;成語裡,一般用「作」。